第8章

和你談話真有意思,因為你給出的問題總是比答案多。除了性,我對政治也有許多疑問。

有人說性和政治是一回事,在政治領域,你們所做的無非就是……

等等!你不會又想爆粗口吧?

是啊,我想我應該來點勁爆的。

喂,拜託!別說啦!神不應該說髒話的!

那你們為什麼說呢?

我們大部分人不說的啊。

你們不說?真是活見鬼了。

那些敬畏神的人不說!

哦,我明白啦,你們必須敬畏神,才能做到不去冒犯他。

而誰又告訴你們我會被簡單的一句話冒犯呢?

還有,你們有些人在高潮時會用某個字來描繪偉大的性,然而你們也用這個字來罵人,你不覺得這很有意思嗎?難道你不覺得這跟你們對性生活的感受方式有關嗎?

我看是你弄錯了。我不認為人們會用那個字來形容美妙的、真正浪漫的性生活。

真的嗎?你最近有去過誰家的臥室嗎?

沒有。你呢?

我一直在所有人家的臥室裡。

哦,那大家就不會難為情啦。

什麼?你是說你們在臥室裡做的事情,不能在神面前做嗎?

有人看著感覺都怪怪的啦,更何況是神在看著。

然而在有些社會里面,比如說在澳大利亞土著部落中,或者在某些波利尼西亞群島上,做愛是相當公開的事情。

是的,可是大多數人還沒有進化到那種自由的境界。在人們看來,這樣的行為無異於退化——使人退化到異教徒或野蠻人的狀態中。

這些你稱為「異教徒」的人極其尊重生命。他們不知道什麼是強姦,在他們的社會里,也沒有殺人這回事。你們的社會把性——非常自然、正常的人類功能——藏起來,然後轉過身去,公開地殺人放火。這才是令人噁心的。

你們把性變成了十分骯髒可恥的禁忌,所以你們才會覺得做愛很難為情!

胡說八道。大多數人只是對性持有不同的——他們甚至可能會說是更高階的——禮教觀念。他們認為性是私密的交流;在有些人看來,性是人際關係中的神聖部分。

缺少私密並不等於缺少神聖。人類最神聖的儀式大部分是公開舉行的。

請別混淆私密和神聖。人類最惡劣的行為大部分是在私下進行的,你們只選擇最高尚的行為公之於眾。

我並不是提倡當眾做愛,我只是想指出,私密未必等於神聖——公開也不會奪走你們的神聖。

至於禮教,在人類所有的觀念當中,就限制男女最大的歡樂而言,它和它背後的行為規範僅次於那種認為神會懲罰人的理論。後者則使人們不敢盡情地享樂。

你明顯對禮教有看法嘛。

「禮教」的問題在於,必須有人來制定標準。由別人來規定你們應該為哪些事快樂,這自然意味著你們的行為會受到別人的限制、引導和指使。

就性生活和其他方面的事務而言,禮教不但會「限制」你們的本性,它還會毀滅你們的本性。

有的人覺得他想要經驗某些東西,然後卻躊躇不前,因為他認為自己所夢想和渴望的東西將會違背「禮教的標準」,這是最可悲的事情!

你可別忘了,他們並非不想那麼做,只是那麼做是違背「禮教」的。

永遠、永遠不要只是因為某樣事情可能違反別人的禮教標準而不去做,不僅在性生活方面應當如此,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亦當如此。

如果我要給轎車保險槓貼上標語的話,上面將會寫著:

b打破禮教的枷鎖/b

我肯定會在每個臥室貼上這樣的標語。

但我們關於「對」與「錯」的觀念是社會的粘合劑。如果沒有就對錯達成相同的看法,我們如何能夠共同生活呢?

「禮教」和你們那種「對」或「錯」的相對價值觀毫無關係。你們可能一致認為殺人是「錯」的,但你們會一致認為在雨中裸奔是「錯」的嗎?你們可能一致認為搞鄰居的太太是「錯」的,但以某種特別爽的方式「搞」你們自己的太太,或者讓你們的太太用某種特別爽的方式「搞」你們,你們會一致認為那是「錯」的嗎?

「禮教」指涉的往往不是法律條文,而是關乎「得體」的規定。

「得體」的行為未必總是能夠帶來你們所謂的「最大利益」。這種行為很少給你們帶來最大的歡樂。

那麼按照你的意思,在性生活當中,只要當事者與受影響者均同意,任何行為都是可以接受的咯?

生活當中的一切不應該都是這樣的嗎?

但有時候我們不知道誰將會受到影響,或者……

那你就得當心啦。你必須小心謹慎。當你們真的無法知道、無法猜到時,你們要本著愛去行動,哪怕會因此而犯錯。

做出任何決定的核心問題是:「現在愛會怎麼做?」

這裡的愛是愛自己的愛,也是愛所有其他當事者和受影響者的愛。

如果你愛某個人,你將不會做任何你認為可能會傷害那個人的事情。如果尚有疑慮,那麼你將會耐心等待,直到你能夠看清情況。

但這意味著人們能夠讓你「投鼠忌器」。他們只要說這事那事會「傷害」他們,你的行動就受到限制啦。

那只是受到你的自我的限制。難道你願意去採取那些會讓你所愛之人受到傷害的行動嗎?

如果你因為沒有去做某件事而覺得難受呢?

那麼你一定要向你所愛之人說出你的真相——說你因為沒有去做某件事而感到傷心、沮喪、萎靡,說你想要去做這件事,說你希望你所愛之人同意你去做。

你一定要爭取對方的同意。爭取各自讓步,尋找一種讓每個人都能獲益的行動方案。

假如找不到這樣的方案呢?

那麼我願意重複我以前說過的話:

為了

不背叛別人

而背叛

自己,

其實

也是

背叛,

而且是

最高的背叛。

你們的莎士比亞也表達過這層意思:

若要對你的自我忠實,

你必然,像夜之隨晝那樣必然,

不能對任何人

有所瞞騙。

但如果人總是「追隨」自己想要的東西,那麼就會變得非常自私。我不相信你會提倡這個。

你的假設是,人總是做出你所謂的「自私的選擇」。我告訴你吧:人能夠做出最崇高的選擇。

然而我還要告訴你:

最崇高的選擇未必是那種似乎對別人有好處的選擇。

也就是說,有時候我們必須把我們自己放在首位?

你們必須永遠把你們自己放在首位啊!然後根據你們想要做的事情,或者想要經驗的事情,再去做出你們的決定。

如果你們的目標——生活目標——非常高尚,你們的選擇也將會非常高尚。

把你們自己放在首位並不意味著你所說的「自私」,而是意味著自我覺悟。

你給人類事務定下的規矩倒是寬鬆得很。

只有施行最大的自由,才有最大的成長可言,也才能實現最大的成長。

如果你所做的無非是遵守別人的規矩,那麼你這不是成長,而是服從。

與你們的設想正好相反,服從並非我想要從你們這裡得到的東西。服從不是成長,而我想要的是成長。

假如我們沒有「成長」,你就會把我們打入陰曹地府,對吧?

不對。這個問題我在第一卷已經講過,等到了第三卷,我們再來仔細討論。

好啊。既然你定的規矩這麼寬鬆,在我們討論其他話題之前,我能再提幾個有關性的問題嗎?

問吧。

如果性是人類經驗如此美妙的組成部分,為什麼有許多的靈性導師宣揚禁慾呢?為什麼有很多大師不近女色呢?

這跟他們大多數人過著樸素生活出於相同的原因。那些進化到高階理解層次的人能夠讓他們的身體慾望與他們的精神及靈魂處於平衡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