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也可能不想。

是的。

那麼,再次回到靈魂的主題……

老兄,這是個很棒的書名……《靈魂的主題》。

也許我們將會寫這樣一本書。

你開玩笑啊?我們已經寫啦。

也可能還沒寫。

這是真的。

也可能不是。

反正你無法確定。

除非你已經確定。

你看到了嗎?你漸漸明白啦!你正在憶起生活的本質,你正在拿它來開玩笑!現在你又回到那種「輕鬆生活」的狀態啦。你的心情變得輕盈了。這是達到光明境界的象徵。

很酷啊。

非常酷。那意味著你很勁爆!

對啊。這就是「在矛盾中生活」。你已經講過好幾次啦。現在回到靈魂的主題吧,年老的靈魂和年輕的靈魂有什麼區別呢?

一個能量體(也就是我的一部分)能夠察覺到其自身是「年輕」或「年老」,這取決於它達到終極覺悟的境界之後的選擇。

當它們回到宇宙之輪時,有些靈魂選擇了成為年老的靈魂,有些選擇了「年輕」。

實際上,假如那種叫做「年輕」的經驗不存在,那麼那種叫做「年老」的經驗也無法存在。所以有些靈魂「自願」被稱為「年輕」,有些自願被稱為「年老」,以便唯一的靈魂,也就是太極,能夠徹底地認識其自身。

同樣道理,出於完全相同的原因,有些靈魂選擇了被稱為「好」,有些選擇了被稱為「壞」。所以沒有靈魂會遭到懲罰。那唯一的靈魂怎麼會想要懲罰其自身的組成部分呢?

童話書《小靈魂與太陽》很漂亮地解釋了這個道理。那本書的講解很簡單,連孩子也能看懂。

你總是有本事把話說得如此優雅,把極其複雜的概念講解得如此清晰,甚至讓孩子也能明白。

過獎啦。

我還有另一個關於靈魂的問題。有「靈魂伴侶」這種東西嗎?

有的,但不是你們想象的那樣。

區別在哪裡呢?

你們總是浪漫地認為「靈魂伴侶」意味著「你們的另一半」。實際上,人類的靈魂——「分解」之後的部分之我——遠比你們想象的要大。

換句話說,我所說的靈魂比我想象的還要大?

大得多啊。它不是某個房間裡的空氣。它是整座房子裡的空氣。而且這座房子有許多房間。「靈魂」並不受限於一種屬性。它不是餐廳裡的「空氣」。靈魂也沒有「裂變」為兩個被人稱為靈魂伴侶的個體。它不是餐廳和客廳裡的「空氣」的混合物。它是整座大廈裡的「空氣」。

我的國度有許多大廈。雖然在每座大廈裡外流動的是相同的空氣,同一座大廈的各個房間裡的空氣卻可能會「比較接近」。你可能會走進這些房間,然後說:「這裡感覺很接近。」

這樣你就明白啦——靈魂只有一個。然而你所說的個體靈魂是巨大的,它存在於成千上百種物質形式的內外,在這些物質形式上方盤旋。

在相同的時間嗎?

時間這種東西是不存在的。對你這個問題,我只能回答說:「是,也不是。」有些被你的靈魂裹住的物質形式在你的理解中是「活著」的。有些則分解在你稱為「死者」的形式之中。有些被裹住的形式生活在你所謂的「未來」。當然,這一切都在此刻發生,然而你發明了時間這種工具,用來更好地理解現實的經驗。

那麼這成千上百種被我的靈魂「裹住」(你用的這個詞很有趣)的身體都是我的「靈魂伴侶」咯?

是的,這種理解比你原來的理解更加準確。

我的靈魂伴侶之中有些生活在從前?

是的。按照你的說法,是的。

哇,等等!我剛剛想到一件事情!我這些生活在「從前」的部分,是否就是我現在所說的「前生」?

你腦子轉得很快!你總算明白啦!是的,其中有些是你「從前」度過的「別的人生」,有些不是。你的靈魂的其他部分裹住的身體生活在你所謂的將來。還有別的部分則化入不同的身體,現在就生活在你們的星球上。

當你遇到這些人,你可能會一見如故。有時候你甚至會說:「我們‘前生’肯定是共同度過的。」這種說法沒有錯。你們確實共同度過了「前生」。你們在「前生」可能是同一個人,也可能是相同的時空連續體中的兩個人。

這太神奇啦!這解釋了我的許多困惑。

是的,是這樣的。

但我還有個疑問。

什麼疑問呢?

有時候我知道我肯定跟某些人共同度過了「前生」,我非常清楚地知道,我有非常強烈的感覺,可是當我跟他們提起時,他們卻完全沒有相同的感受,為什麼呢?為什麼會這樣呢?

這是因為你混淆了「過去」和「未來」。

怎麼說?

你和他們確實共同度過了另外一次人生——只是並非前生而已。

是「來生」嗎?

正是。這一切都在永恆的此刻發生,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你察覺到的是尚未發生的事情。

那他們為什麼沒有像我這樣「憶起」未來呢?

這些是非常微弱的振動,你們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加敏感。而且這也是因人而異的。可能你對你和某個人在「過去」或「未來」共處的經驗比對方更加敏感。假如你對某個人擁有這種感覺,這通常意味著,作為你那非常巨大的靈魂的組成部分,你和對方曾經在同一個身體之內共處過一段時間。假如你對某個人有「似曾相識」的感覺,但這種感覺不如前面那種強烈,那可能意味著你們曾經共同度過一段「時間」,但不是在同一個身體之內。你們也許曾是(或者將是)丈夫和妻子、兄弟和姐妹、父母和子女、相戀的情人。

這些都是很親近的關係,你在「今生」會有「第一次」與他們「重逢」的感覺,那是很自然的。

如果你說的是真話,那有個我以前總是無法理解的現象就變得很好理解啦。現在不止一個人宣稱他們的前生是聖女貞德,或者莫札特,或者「過去」的其他著名人物。我總是以為這恰好證明轉世論是騙人的,因為同時有幾個人宣稱是從前的同一個人,這怎麼可能啊?但我現在發現這是可能的!這無非就是幾個被相同的靈魂裹住的敏感生靈「憶起」它們各自的靈魂中有一部分曾經是(現在也是)聖女貞德而已。

天哪,這打破了所有禁錮,使一切成為可能。將來我要是發現自己說「這不可能」,我會知道我只是在展現有許多事情我還不瞭解。

你能憶起這個道理真好。你能憶起這個道理太好啦。

如果我們的「靈魂伴侶」不止一個,那我們就完全有可能先後——甚至同時——對幾個人產生「靈魂伴侶的感覺」!

是的。

我們也完全有可能同時愛上幾個人。

當然啦。

你誤會我的意思啦。我說的是那種強烈的、專屬的愛,那種我們通常只為一個人——至少每次只為一個人——保留的愛。

你們為什麼要「保留」愛呢?你們「保留」愛幹什麼呢?

因為「那樣」同時愛上幾個人是不對的。那是一種背叛。

誰告訴你的?

每個人。大家都這麼說。我的父母是這麼告訴我的。我的宗教是這麼告訴我的。我的社會是這麼告訴我的。每個人都這麼告訴我!

這也屬於那種落在兒子身上的「父親的罪」。

你自己的經驗讓你明白一個道理——毫無保留去愛每個人是你最大的快樂。然而你的父母、老師和神父卻告訴你別的——你每次只能「那樣」去愛一個人。我們在這裡談及的不僅是性愛。如果你認為有個人在某方面和另外一個人同樣特別,你通常會覺得你背叛了另外那個人。

是這樣的!正是如此!我們都是這樣的!

那麼你們表達的愛不是真的,而是假的。

在人類的經驗框架之中,真正的愛能夠得到多大程度的表達呢?我們應該——實際上,有些人說我們必須——給這種表達施加什麼限制呢?如果所有社會的和性的能量都不受限制地洶湧而出,會有什麼後果呢?若要得到徹底的性自由,我們必須完全拋棄責任感嗎?或者應該把責任感提到絕對的高度?

任何限制愛的自然表達的嘗試,都是對自由的經驗的否定——從而也是對靈魂本身的否定。因為靈魂就是自由的化身。神的本質就是自由——因為神是無限的,不受任何束縛。靈魂是具體而微的神。因此,靈魂反抗任何強加給它的束縛,每當它接受外來的束縛,它就會重新死去。

從這種意義而言,新生本身即是死亡,而死亡即是新生。因為在新生中,靈魂發現其自身受到身體可怕的禁錮,而在死亡時,它再次逃脫了這些束縛。它在睡眠時做的是相同的事情。

靈魂飛翔著迴歸自由——並再次為表達和經驗其真實本性而歡欣。

然而當它處在身體之內時,它的真實本效能夠得到經驗和表達嗎?

這是你提出來的問題——要回答它,我們必須來看生活本身的理由和目標是什麼。因為如果在身體之內的生活無非是牢獄和束縛,那麼這種生活有什麼意義呢?有什麼用呢?有什麼合理性呢?

是的。這是我想了解的問題。我代表世界各地所有感到深受人類經驗束縛的人提出這個問題。我說的束縛不僅是身體上的……

——我知道你說的是——

——也是情感上的和心理上的。

是的,我知道。我能理解。不過你提到的這一切,還是跟前面那個更大的問題有關。

是的,沒錯。你先讓我把話說完。這世界總是不讓我用我想採取的方式去愛每個人,這讓我感到極其沮喪。

小時候,我接受的教育是別跟陌生人說話,別說不得體的話。我記得有一次,我和我父親走在街道上,迎面走來一個窮人,是個要飯的。我立刻覺得他很可憐,想從口袋裡掏出幾個分幣給他。我父親攔住我,推著我向前走。「垃圾,」他說,「真是個垃圾。」我父親就是這樣的,總是把那些不符合他對人類價值定義的人斥之為垃圾。

我還記得後來發生的一件有關我哥哥的事情。他當時已經不跟我們住在一起,那年平安夜他被拒絕在我們家門外,因為他跟我父親吵了架。我愛我哥哥,我希望那天晚上他能陪著我們,但我父親把他攔在前廊,不讓他走進家門。我母親快氣瘋了(我哥哥是她和前夫生的),我則大惑不解。我們怎麼能因為一次爭吵就不愛,或者不想在平安夜見到我們的哥哥呢?

不就是吵架嗎?為什麼要毀掉平安夜呢?哪怕是交戰的雙方,也會為平安夜停火二十四小時的啊!我那七歲的小小心靈怎麼也想不通。

等到年紀稍長,我發現阻止愛流動的不僅僅是憤怒,還有害怕。所以我們不應跟陌生人說話——不但是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孩子,連成年人也應該如此。我懂得敞開地、熱切地與陌生人交流是不行的,和剛認識的人交往要講究許多禮節——那些禮節沒有一樣是我覺得有意義的。我想要了解新結識的人的一切,我想讓他們知道我的一切!但是不行。那些社交規則說我們必須等待。

進入成年生活之後,有性需求了,我瞭解到有關性的規矩更加死板和嚴厲。時至今日我仍無法理解。

我發現我只是想愛和被愛——我只是想以我覺得自然的方式,以我認為好的方式去愛每個人。然而社會為此設定了許多規章制度——這些規矩非常嚴厲,乃至哪怕雙方都同意相愛,只要社會不同意,這段戀情就會被說成是「錯」的,從而受到打壓。

怎麼會這樣呢?這到底是為什麼?

嗯,你自己剛才也說了呀。害怕。

這都是因為害怕。

是的,但這些害怕是合情合理的嗎?考慮到人類的行為,這些規章制度難道不是合適的嗎?比如說有個男的遇到某個年輕女人,愛上了她,或者垂涎她的美色,並因此離開了他的妻子。我只是在舉例。這位被拋棄的女士可能帶著孩子,沒有工作技能,已經三十九或者四十三歲——甚至可能更糟糕,已經六十四歲,並且無依無靠,而那個六十八歲的糟老頭卻因為愛慕一個年紀比他的女兒還小的年輕女子而拋棄她。

你認為你提到的這個男人不再愛他那個六十四歲的妻子了嗎?

嗯,從他的行為看是這樣的。

不是的。他不愛並且想要逃離的並非他的妻子。而是他覺得他受到的束縛。

這是胡說八道啊。這純粹是色慾燻心。這是老牛想吃嫩草,想要玩弄年輕的女人;他無法壓制那些幼稚的慾望,無法守住他對患難與共的結髮之妻許下的諾言。

誠然如此。你說得很好。可是你說的話有道理,並不意味著我說的話沒道理。實際上,每當這種事情發生,男方並沒有不再愛他的妻子。促成這種背叛的,是他的妻子加諸他身上的限制,或者那年輕女人對他的威脅——如果他留在他的妻子身邊,這女人將和他斷絕關係。

我想要指出的是,靈魂總是會反抗束縛。任何形式的束縛。這個原因誘發了人類歷史上的每次革命,不僅是那種促使男人離開其妻子,或者女人突然離開其丈夫(別忘了,這種情況也時有發生)的革命。

你這不是建議我們徹底地廢除所有行為規範嘛!那會讓人們變得無法無天,讓整個社會陷入混亂。你這不是提倡「婚外戀」或者「開放式婚姻」嘛!我太吃驚啦。

我從不提倡或者禁止任何事情。我並不「擁護」或者「反對」任何事情。人類總是想要把我打造成一個會「擁護」和「反對」的神,但我不是那種神。

我只是實話實說而已。我只是觀察你們創造你們自己的是非對錯標準,然後看看你們現行的觀念是否對你們有益,是否有助於實現你們作為整個人類、作為個人的選擇和慾望。

現在來看「開放式婚姻」這個問題。

我不擁護或反對「開放式婚姻」。你們是擁護還是反對,取決於你們想要什麼樣的婚姻,想要從婚姻中得到什麼。你們就此做出的決定,創造了你們在「婚姻」這種經驗中的身份。因為我早就告訴過你:每個行動都是自我定義的行動。

無論你做什麼決定,最重要的是確保你回答的是正確的問題。例如,關於所謂「開放式婚姻」,你要問的不是「我們應該擁有允許夫妻雙方與其他人發生性關係的開放式婚姻嗎」,而是「就這種叫做婚姻的經驗而言,我的身份是什麼,我們的身份是什麼」。

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在生活最大的問題的答案中找到:就任何事情而言,相對於任何事情來說,我的身份是什麼,我選擇的身份是什麼?

正如我在這套對話錄中反覆提到的,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所有問題的答案。

神啊,這讓我感覺很沮喪。因為這個問題的答案太過寬泛,它根本回答不了其他問題。

真的嗎?你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什麼呢?

根據這幾本書,根據你在這套對話錄裡對我說的話,我是「愛」。那就是我的真實身份。

太好啦!你學會啦!這是正確的。你是愛。愛是宇宙間的一切。所以你是愛,我是愛,沒有不是愛的東西。

那麼怕呢?

怕是非你。怕是披著真相外衣的假象。怕是愛的對立物,它是從你的實在中創造出來的,這樣你才能通過經驗認識你的身份。

在你所處的相對世界中,情況就是這樣的:假如沒有非你,那麼也就沒有你。

是的,是的,我們在這次對話中談過好幾次啦。但我覺得你好像忽略了我的抱怨。我說的是,我們的身份(也就是愛)這個問題的答案太過寬泛,根本就不算答案,所以什麼問題也回答不了。你說它是每個問題的答案,我說它回答不了任何問題——更回答不了「我們的婚姻應該是開放式的婚姻嗎」這麼具體的問題。

如果這是你的真實想法,那是因為你並不知道愛是什麼。

有人知道嗎?自有時間伊始,人類就一直想弄清楚它是什麼。

時間並不存在。

是的,是的,我知道時間並不存在。我那只是個比喻性的說法。

讓我來看看是否可以用你的「說法」,找到一些詞語和方式來解釋愛是什麼。

太好啦。那很好的。

我想到的第一個詞是無限。也就是說,愛是無限的。

嗯,我們回到了這次討論的起點。我們這不是在繞圈嘛。

繞圈是好的。別怪它。繼續繞圈吧,繼續圍著這個問題繞圈。繞圈是可以的。重複是可以的。重提、重申是可以的。

有時候我會失去耐心。

是有時候嗎?這真是太搞笑了。

好吧,好吧,請你繼續說下去吧。

愛是無限的。它沒有起點,也沒有終點。沒有從前,也沒有以後。愛,過去、現在、未來永遠存在。

所以愛是永遠存在的。它是永恆的實在。

現在我們要回到我們前面使用過的另一個詞彙——自由。因為如果愛是無限的、永恆的,那麼愛就是……自由的。愛是絕對自由的。

在人類的實在中,你會發現你永遠在尋找愛,以及被愛。你會發現你永遠渴望愛是無限的。你會發現你永遠希望你能夠自由地表達它。

你將會尋找自由、無限和永恆的愛。你未必能夠得到它,但它就是你要尋找的。你會尋找這種愛,因為這才是真正的愛,你內心深處知道這一點,因為你就是愛,你是在藉助愛的表達來認識和經驗你的身份和本質。

你是表達著生活的生活,表達著愛的愛,表達著神的神。

因此這些詞彙都是同義詞。請把它們視為相同的東西:

生活

無限

永恆

自由

任何東西只要不是其中之一,便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種。

你是所有這些,你遲早會想要經驗到你自己是所有這些東西。

為什麼要說「遲早」呢?

因為這要看你什麼時候克服你的怕。正如我說過的,怕是披著真相外衣的假象。它是非你。

唯有經驗過非你,你才能試圖經驗你。

誰會想經驗怕呀?

沒有人會想,你的害怕是別人教會的。

孩子經驗不到害怕。他認為他能做任何事情。孩子也不會經驗不到自由。她覺得她能愛任何人。孩子更不會經驗不到生活。孩子相信他們會永遠活下去——那些表現得像孩子的人則認為沒有什麼東西能夠傷害他們。孩子也不認識任何不神聖的東西——直到成年人告訴他們哪些東西是不神聖的。

所以孩子光著身體,四處亂跑,擁抱每個人,完全沒有顧忌。要是成年人也這麼做,那該有多好!

嗯,孩子可以這麼做,是因為他們有著純真之美。成年人無法回到那種純真的境界,因為成年人總是在進行房事的時候才「光著身體」。

是的。當然啦,神認為「房事」不是純真的,所以禁止你們自由地經驗它。

是啊,這確實受到神的禁止。原先在伊甸園裡,亞當和夏娃赤身裸體,非常快樂地跑來跑去,後來夏娃吃了樹上的果子——那是善與惡的知識。然後你懲罰我們,讓我們落得如今的下場,因為我們全都揹負著那種原罪。

我沒做過這種事。

我知道。但我忍不住想抨擊一下教會。

你最好別惹它。

好的,我知道啦。那些教會的人沒什麼幽默感。

你又來了。

對不起。

我剛才說到……你們人類努力想要經驗無限的、永恆的、自由的愛。婚姻制度是你們創造永恆的嘗試。結婚時,你們同意成為終身的伴侶。但這根本無法催生一種「無限」和「自由」的愛。

為什麼呢?如果婚姻是自由選擇的,難道它不是自由的表達嗎?說你只跟你的配偶做愛,不跟其他人做愛,這不算限制吧,這是選擇。選擇不是限制,它是自由的實踐。

是的,前提是你們繼續選擇那樣。

必須選擇那樣啊。那是承諾。

是的——麻煩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請你解釋。

也許將來某天,你會明白你經驗到的愛情關係是非常特別的。倒不是說你會覺得某個人比其他人更加特別,而是說,你用來向某個人展現你的愛(你對所有人的愛,對生活本身的愛)的方式,是專屬於那個人的。

其實你向每個你真正愛的人展現愛的方式都是特別的。你無法用相同的方式向兩個人展示你的愛。因為你是獨特的造物和獨特的創造者,你創造的每樣東西都是獨特的。任何思維、話語和行動都不可能被複制。你無法複製,你只能獨創。

你知道為什麼沒有哪兩片雪花是相同的嗎?因為它們不可能相同。「創造」不是「複製」,而造物主只能創造。

所以沒有哪兩片雪花是相同的,沒有哪兩個人是相同的,沒有哪兩個思維是相同的,沒有哪兩段愛情是相同的,沒有哪兩樣東西是相同的。

宇宙——以及宇宙裡的萬物——以特別的形狀存在,真的沒有別的東西與它相同。

這又是神聖二元論。所有東西都是特別的,然而所有東西是一體。

正是如此。你手上的每根手指各不相同,然而它們構成了同一隻手。你屋子裡的空氣和各處的空氣相同,然而每個房間裡的空氣是不同的,有各自獨特的味道。

人也是這樣。所有人是一體,然而沒有哪兩個人是相同的。因此,你無法以相同的方式去愛兩個人,哪怕你努力也沒用——你也不會想要這麼做,因為愛是對特別之人的特別反應。

所以當你向某個人展示你的愛,你的展示方式是不適用於別人的。你的思維、話語和行動——你的反應——真的是不可能被複制的,你每次只能有一種表達方式……這只是因為,那個讓你產生這些愛的感受的人也是不可被複制的。

如果合適的時機來臨,你渴望對某個人做出這種特別的展示,那麼就像你說的,去選擇這麼做。把你的愛說出來。宣佈它。然而要保證你宣佈的是時時刻刻的自由,而非持續不斷的義務。因為真正的愛永遠是自由的,義務在愛的空間裡沒有存身之地。

假如你認為你決定以特別的方式向某個特別的人表達你的愛是一種神聖的承諾,是永遠不能被打破的承諾,那麼遲早有一天,這種承諾將會在你的經驗中變成義務——到時你就會憎恨它。然而,假如你不把這種決定當作承諾,只能做出一次的承諾,而是自由的選擇,可以反覆做出的選擇,那麼憎恨的日子永遠不會到來。

請記住這個道理:神聖的承諾唯有一個——那就是說出和實踐你的真相。所有其他承諾都是自由的喪失,不可能是神聖的。因為自由是你的身份。假如你喪失了自由,你就喪失了你的自我。那可不是神聖的行為,那是對神的褻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