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你這些話很刺耳哦。你是說我們不該做出承諾——不該向任何人承諾任何東西嗎?
從你們大多數人現在的生活來看,每個承諾都包含著一個謊言。這個謊言就是,你們現在能夠知道,在未來任何時刻,你們將會對某件事情產生什麼感受,你們將會怎樣處理那件事。假如你們以反應性生靈的身份去生活(絕大多數人是這樣的),你們將無從知道這些。唯有當你們以創造性生靈的身份去生活時,你們才能許下不包含謊言的承諾。
創造性生靈確實能夠知道,在未來任何時間,他們將會對某件事產生什麼感受,因為創造性生靈會創造他們的各種感受,而不是去經驗它們。
除非你能夠創造你的未來,否則你無法預測你的未來。除非你能夠預測你的未來,否則你無法做出任何真實的承諾。
然而哪怕是能夠創造和預測其未來的人,也有權力和權利做出改變。改變是所有造物的權利。實際上,它不僅是「權利」,因為「權利」是被賦予的。「改變」則是自在的。
改變是此在的。
改變就是你的本質。
你無法被賦予這個,因為你就是這個。
喏,由於你是「改變」,由於改變是你唯一恆定的屬性,你無法真正地承諾永遠保持原樣。
你是說宇宙裡沒有永恆不變的東西嗎?你是說在所有創造活動中,沒有什麼是保持恆定的?
你稱為生活的過程是一個重新創造的過程。生活中的一切不斷地在每個此刻重新創造其自身。在這個過程中,同一性是不可能的,因為如果事物是同一的,那麼它根本不會發生變化。不過雖然不可能有同一性,相似性卻是可能的。相似性是改變的過程中製造出某樣與先前的東西高度一致的產物的結果。
當創造活動達到高度的相似性,你們就稱之為同一性。由於你們的視野是受到限制的,從你們的宏觀視角看,相似確實等於同一。
因此,在人類眼裡,宇宙展現出極大的穩定性。也就是說,各種事物的外觀看起來很相似,它們的行動和反應也相似。你們看到了穩定性。
這很好,因為這提供了一個框架,讓你們可以在物質世界中思考和經驗你們的存在。
然而我要告訴你這個道理。假如你們從一切生命的視角看,也就是同時從物質的視角和非物質的視角看,穩定的表象將會消失。你們將會經驗到事物的本質:不斷地改變著。
你是說有時候這些改變非常微妙,非常細小,乃至從我們這個不太清楚的角度看去,它們好像還是老樣子,有時候顯得跟原來完全相同,但實際上卻不是。
正是如此。
完全相同的兩樣東西是不存在的。
是的。你理解得很透徹。
然而我們可以把我們自己重新創造得跟原來的樣子非常相似,從而產生穩定不變的效果。
是的。
在與人交往的過程中,我們也可以如此創造我們的身份和我們的行為方式。
是的——不過大多數人發現這非常難以做到。
因為正如我們剛剛瞭解到的,真正的穩定和表面的穩定截然相反,它違背了自然法則;哪怕是同一的表象,也只有大師才能創造出來。
大師能夠克服自然的本性(別忘了,自然的本性是傾向於改變的),呈現出同一的表象。實際上,他不可能時時刻刻都呈現出同一的表象。但她可以呈現出足夠的相似性,從而創造出表面的同一性。
可是那些並非「大師」的人總是呈現出「同一」的樣子啊。我認識一些人,你完全可以拿你的命來賭他們未來的行為和表現,因為那是可以預測的。
然而有意識地這麼做卻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
大師就是有意識地創造出高度相似性(你們稱為穩定性)的人。學生固然也能創造出穩定性,卻未必是有意識的。
例如,有人總是以相同的方式對特定的情況做出反應,這樣的人往往會說:「我情不自禁呀。」
大師從來不這樣說。
假如有些人的反應產生了可敬的行為,得到別人的稱讚,他們的回答通常是這樣的:「其實沒什麼啦。我這是自動的反應,真的。誰都可以做到。」
大師也不會做這種事情。
因此,大師就是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人。
她還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
沒有達到大師境界的人往往兩者皆不知道。
這就是人們很難信守承諾的原因嗎?
這是一個原因吧。正如我剛才說的,除非你能預測你的未來,否則你無法做出任何真實的承諾。
人們發現承諾很難信守的第二個原因是,承諾和真誠發生了衝突。
這句話什麼意思呢?
我是說,他們關於事物的真相是不斷進化著的,這種進化中的真相和他們說過會永遠不變的真相併不相同。所以兩者發生了深深的衝突。該遵從哪個呢?我的真相,還是我的承諾?
你的建議呢?
我早就給過你這個建議啦:
為了不背叛別人而背叛自己,其實也是背叛,而且是最高的背叛。
但這會導致各種各樣的承諾被打破!那每個人說的話都不能算數。那就沒有人可以靠得住!
哦,看來你總是指望別人說話算話,對吧?怪不得你過得很悽慘。
誰說我過得很悽慘?
你要是過得很快樂,你的外表和行為會是如今這副樣子?
好吧。好吧。我確實很悽慘吧。有時候過得很慘。
是大多數時候吧。哪怕是在你完全有理由快樂的時候,你也會讓自己變得悲慘——你會為能否保留你的快樂而憂心忡忡!
而你不得不為此擔憂的原因是,你能否「保留你的快樂」,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別人是否說話算話。
你是說我沒有權利期待——或者至少是希望——別人將會遵守他們的諾言嗎?
你為什麼想要這樣的權利呢?
別人不想遵守他們對你許下的諾言,唯一的原因是他們不想那麼做,或者他們覺得做不到——這兩者其實是一回事。
假如有個人不想遵守他對你許下的諾言,或者由於某種原因他覺得他遵守不了,你到底為什麼還想要他遵守呢?
你真的想讓別人履行她不想履行的約定嗎?你真的認為人們應該被迫去做他們覺得他們做不到的事情嗎?
你為什麼想要逼別人去做違反其意願的事情呢?
嗯,這裡有個理由:因為要是白白放過他們,允許他們不做他們說過會做的事情,那麼我或者我的家庭就會受到傷害。
看來為了避免受傷害,你寧可傷害別人咯。
我並不認為要求別人遵守諾言是對那個人的傷害。
然而他肯定會將其視為傷害,否則他就會主動履行承諾。
那我就活該受傷害,或者看著我的孩子和家人受傷害,而不是去要求別人遵守諾言,以免「傷害」到對方嗎?
你真的認為你只要強迫別人履行承諾,你就能夠避免受傷害嗎?
我告訴你吧:和能夠自由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人相比,生活在安靜的絕望中的人(也就是那些做著被迫去做的事情的人)會給別人造成更多的傷害。
送給別人自由等於移除危險,而非增加危險。
是的,從短期來看,讓別人「解除」他們對你許下的諾言或者約定似乎會讓你受到傷害,但從長期來看,你是毫無損傷的,因為你把自由送給別人,其實也是把自由送給你自己。假如你強迫別人向你履行他或她不願履行的承諾,必然會引起各種不快和難受,你的尊嚴和你對自我的評價將會受到打擊;把自由送給別人,你就能夠擺脫這些東西。
長痛不如短痛——這幾乎是每個曾經試圖迫使別人遵守諾言的人都會發現的道理。
在生意場上也是這樣嗎?要是這樣的話,這世界上的人還怎麼做生意呢?
其實生意應該這麼做才合理。
現在你們的問題在於,整個社會是以暴力為基礎的。既有所謂的「法律的暴力」(也就是你們所謂的「法律的約束」),更有身體的暴力(也就是你們所謂的「武裝力量」)。
你們尚未學會如何使用說服的藝術。
如果沒有法制,如果不是通過法庭使用「法律的力量」,我們如何能夠「說服」各個企業履行它們的合同和遵守它們的協議呢?
考慮到你們現行的文化規範,你們也許找不到別的辦法。然而只要改變文化規範,你們現在用來促使企業——和個人——遵守約定的辦法將會顯得非常落後。
你能解釋嗎?
你們現在使用暴力來保證協議得到遵守。當你們的文化規範得到改變,當你們認識到所有人是一體,你們將不會使用暴力,因為那隻會傷害你們自己。你們不會用你們的左手來打你們的右手。
哪怕當左手掐住脖子時也不會嗎?
到時這種事情也不會發生。你們將不再掐住你們自己的脖子。你們將不再咬下你們的鼻子,將其吐在你們的臉上。你們將不再違背約定。當然,你們的約定本身將變得大不相同。
你們將不再約定,只有別人把有價值的東西交給你們時,你們才會把有價值的東西換給他們。你們將不再等到獲得所謂合理的回報之後,才肯把東西送給別人,或者與別人分享。
你們將會自動地饋贈和分享,所以可能被打破的合約會比現在少得多,因為合約涉及的是物品和服務的交換,而到時你們在生活中只管饋贈物品和服務,完全不顧能否得到回報。
然而在這種單方面的饋贈之中,你們將會得到拯救,因為你們將會發現神經驗到的道理:把東西饋贈給別人,等於饋贈給自己。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所有事情的因來自你,果也歸於你。
完全正確。所以無需擔心你們將會得到什麼「回報」。唯一需要擔心的是你們將會「付出」什麼。生活要創造的是最高階的付出,而不是最高階的獲取。
你們忘記這個道理,所以總是索取。但人活著並非為了獲取。人活著是為了付出,為了做到這一點,你必須原諒其他人——尤其是那些並沒有把你以為你將會得到的東西送給你的人!
這種轉換將會徹底改變你們的文化。如今,在你們的文化中,所謂「成功」的標準是看你們「得到」多少,看你們擁有多少名望、金錢、權力和財物。在新文化中,「成功」的標準將會是你們讓別人擁有多少。
這其中的悖謬之處在於,你們讓別人擁有得越多,你們得到的也會越多,而且不費吹灰之力。沒有「合同」,沒有「協議」,沒有「討價還價」或者「談判」,也沒有強迫你們彼此履行承諾的訴訟或者法庭。
在未來的經濟系統,你們做事情將不是為了個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個人的成長,到時這就是你們的利益。然而當你們的真實身份變得越來越偉大,越來越美好,物質的「利益」將會滾滾而來。
到那個時候,你將會認為,利用暴力脅迫別人履行「承諾」是非常落後的行為。如果別人言而無信,你只是任由他們去走他們的路,去做他們的選擇,創造他們關於他們自己的經驗。無論他們不肯給你的是什麼,你都不會覺得惋惜,因為你知道那種東西多的是——而且他們不是你要的東西的來源,你才是。
哇。我懂啦。但我覺得我們真的離題萬里啊。剛開始討論的時候,我問你愛是什麼,人類是否能夠沒有限制地表達它。那讓我們談起了開放式婚姻。但突然間我們卻聊到這裡。
其實沒有啦。我們討論的一切都是相關的。這正好讓我們可以來談談你那些關於所謂光明社會、或者進化程度更高的社會的疑問。因為高度進化的社會既不存在「婚姻」,也不存在「生意」,更不存在你們為了讓社會成為整體而創造出來的社會制度。
是的,不過我們等會兒再談這個吧。現在我只想結束這個話題。你剛才說的話很有趣。按照我的理解,你的意思是,絕大多數人無法履行承諾,所以不應做出承諾。這對婚姻制度是毀滅性的打擊。
你在這裡用「制度」這個詞真是深得我心。在大多數人的經驗中,婚姻確實是一種制度,他們覺得受到了制裁。
是啊,婚姻既是精神病療養制度,也是勞改制度——再不濟也是高等教育制度!
正是如此!確實如此!在大多數人的經驗裡,它就是這樣的。
好啦,我剛才是跟你開玩笑的啦。我認為這不是「大多數人」的想法。畢竟有數以百萬計的人熱愛婚姻制度,而且想要保護它。
我還是堅持我的觀點。大多數人在婚姻中度日如年,並不喜歡婚後的生活。
世界各地的離婚率便是明證。
看來你認為婚姻應該被廢除咯?
我對此沒有好惡之分,我只是——
——我知道,我知道。實話實說嘛。
說對啦!你總是想讓我成為一個有好惡的神,可惜我不是。謝謝你不再那麼做。
嗯,我們不僅攻擊了婚姻,剛剛還攻擊了宗教!
假如整個人類明白神並沒有好惡,宗教確實無法存在,因為宗教的立教之本就是宣稱神是有好惡的。
如果你確實沒有好惡,那麼宗教肯定是一個謊言。
你這話說得有點重。我寧可稱之為虛構品。它只是你們杜撰出來的東西。
神喜歡我們結婚也是我們杜撰出來的嗎?
是的。我並不喜歡這類東西。但我發現你們倒是喜歡的。
為什麼呢?我們既然知道婚姻如此難熬,為什麼還會喜歡它呢?
因為你們發現,唯有結婚這種方法能夠讓愛的經驗變得「永遠」或者「永恆」。
唯有通過婚姻,女人才能保障她的溫飽和安全;唯有通過婚姻,男人才能保障持續地得到性愛和陪伴。
於是男人和女人創造了婚姻這種社會傳統。雙方達成了交易。你給我這個,我給你那個。從這方面來講,婚姻非常像生意。它是男人和女人簽下的合同。由於雙方都需要落實這份合同,所以它被說成是「神聖的契約」——若有違背它,必將遭到神的懲罰。
後來這種說法不起作用了,你們便創造了法律來落實它。
但是連法律也無能為力。
無論是神的法則,還是人的法則,都不能阻止人們背棄他們的結婚誓言。
怎麼會呢?
因為你們編出來的這些誓言往往違背了唯一有效的法則。
那是什麼法則?
自然的法則。
但生活的本質就是表達和諧與合一啊。你一直不都是這麼對我說的嗎?婚姻是我們對和諧與合一最美好的表達。你知道嗎,「凡是神撮合的,沒有人可以將其拆散」,婚姻就屬於這種情況。
從大多數人婚後的生活來看,婚姻根本是不美好的。因為每個人都有三種與生俱來的天性,而婚姻與其中兩種發生了衝突。
你能再說一遍嗎?我想我差不多能弄懂啦。
沒問題。讓我們再次從頭說起。
你們的身份是愛。
而愛的本質是無限的、永恆的、自由的。
因此這也是你們的天性。這是你們的身份的本質。你們天生是無限的、永恆的、自由的。
那些由人編造出來的制度和理論,無論它是社會的、道德的、宗教的、哲學的、經濟的,或是政治的,只要違背或者貶抑你們的天性,都會對你們的自我造成壓迫——而且都會遭到你們的奮起反抗。
你認為是什麼催生了美國呢?難道不是那種「不自由,毋寧死」的信念嗎?
可惜你們在你們的國家中放棄了自由,在你們的生活中也放棄了它。這都是為了得到相同的東西。安全感。
你們在生活中提心吊膽,甚至害怕生活本身,所以你們放棄了這種人類的天性,用它來交換安全感。
你們稱為婚姻的制度,是你們創造安全感的嘗試,所謂政府制度也是。它們其實是相同的東西——人們用來約束彼此的行為的社會制度。
天哪,我以前從來沒這麼想過。我總是以為婚姻是愛的終極宣言。
在你們的想象中,它是這樣的,但在你們的實踐中卻不是。在你們的實踐中,它是怕的終極宣言。
如果婚姻能夠讓處於愛情中的你們是無限的、永恆的、自由的,那麼它就是愛的終極宣言。
從現在的情況來看,你們結婚,卻是為了把愛降低到承諾或者保證的層次。
婚姻是你們想要保證「現在怎樣」將來也怎樣的努力。如果不需要這種保證,你們就不需要婚姻。你們如何使用這種保證呢?首先,你們把它當作一種創造安全感的手段(卻不從你們的內心去創造安全感);其次,假如再也沒有安全感了,你們就把它當作彼此懲罰的手段,因為你們可以指責對方違背了結婚時的承諾,以此向法院提起訴訟。
因此你們發現婚姻是非常有用的——儘管你們使用它的初衷完全是錯的。
你們想用婚姻來保證你們彼此之間的感情是專屬的,永遠將其給予別人。或者你們至少不能用相同的方式向別人表達這些感情。
具體來說,就是不能通過做愛向別人表達感情。
是的,就是這個。
最後,在你們的實踐中,婚姻是這樣的宣言:「這種關係是特別的。我認為這種關係是最重要的。」
難道這也有錯?
沒有錯。這跟「對」和「錯」無關。對和錯並不存在。這跟你的人生目標有關。這跟你對你的真實身份的構想有關。
如果你的真實身份是一個會說「這種關係,只有現在這種關係,比任何其他關係都特別」的人,那麼結婚完全有助於你實現你的真實身份。然而你將會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古往今來的靈性大師,結過婚的寥寥無幾。
是的,因為大師是禁慾的。他們從來不做愛。
不是的。那是因為大師無法真誠地說出你們當前的婚姻制度試圖做出的宣言:對他們來說,有個人比別人更加特別。
這不是大師會做出的宣言,這也不是神會做出的宣言。
實際上,你們現在編造出來的婚姻誓言是一種非常不神聖的宣言。你們覺得它是最神聖的承諾,這真是極其諷刺,因為神絕對不會做出這種承諾。
然而,為了替人類的害怕辯護,你們幻想出一位跟你們有著相同表現的神。因此,你們說神對他的「選民」許下承諾,神和那些神愛的人之間有著特別的盟約。
你們無法容忍那種認為神不會對任何人有特別之愛的觀點,所以你們創造了一個關於神的虛構品,說出於某些原因,神只愛某些人。你們稱這類虛構品為宗教。我稱其為瀆神。因為所有認為神會偏愛某個人的想法都是謬誤的——所有要求你們做出相同的宣言的儀式都不是對神的崇敬,而是對神的侮辱。
天哪,別再說啦。別再說啦!你徹底地消滅了我對婚姻的好感!這些話肯定不是神說的。神不會如此批評宗教和婚姻!
我們在此談論的是你們建構的宗教和婚姻。你認為我說的話太過分了嗎?我告訴你吧:你們篡改了神的話,以此來為你們的害怕找藉口,為你們瘋狂的相互虐待找理由。
你們會借神的口來說你們想說的話,從而繼續以我的名義彼此約束,彼此傷害,彼此殺戮。
數百年來,你們在戰場上呼喊我的名字,揮舞我的旗號,扛著十字架,這一切只是為了證明我對世人的愛不是均等的,並要求你們通過殺人來證明這一點。
然而我告訴你吧:我的愛是沒有限制和沒有條件的。
這句話你們不肯聽,這個真相你們不肯容納,這個宣言你們不肯接受,因為它那無所不包的寬宏摧毀的不僅是你們創造的婚姻制度,而且也包括了你們所有的宗教和政府制度。
因為你們創造了一種以排斥為基礎的文化,並宣稱神是狹隘的,還用這種說法來支撐你們的文化。
然而神的文化是建立在包容之上的。在神的愛中,每個人都被包容在內。每個人都接到進入神的國度的請帖。
這個真相被你們說成是對神的褻瀆。
你們不得不這麼說。因為如果這是真的,你們在生活中創造的一切便都是壞的。所有人類的風俗,所有人類的制度,只要不是無限的、永恆的和自由的,便都是壞的。
如果沒有「對」和「錯」這種東西,那怎麼會有「壞」的東西呢?
只有當一樣東西的功能無法完成其目標時,它才是壞的。比如說一扇門無法開閉,你不會說那扇門「錯」了。你只會說這扇門的裝置壞了——因為它無法發揮它的功用。
無論你們在生活中,在人類社會中建構的是什麼,如果它和你們做人的目標不符,那麼就是壞的。那麼它就是壞的建構。
我做人的目標——我已經知道,只是重提一下而已——是什麼呢?
是決定和宣佈、創造和表達、經驗和實現你的真實身份。
時時刻刻重新創造你自己,最完美地實現你對你的真實身份的最高憧憬。
這就是你做人的目標,這就是所有生活的目標。
那會讓我們處於什麼境地呢?我們毀滅宗教,我們廢除婚姻,我們推翻政府。然後我們要怎麼樣呢?
首先,我們沒有毀滅、廢除和推翻任何東西。如果你們創造的東西不起作用,產生不出你們想要的東西,那麼描述這種情況並不等於毀滅、廢除或者推翻那樣東西。
請努力憶起評判和實話實說之間的差別。
好吧,我不打算跟你爭論,但你剛才說的許多話在我聽來特別像評判。
我們受到話語極大的限制。話語真的非常少,所以我們不得不反覆地使用相同的詞彙,哪怕它們並不總是傳達相同的意義,或者相同的思維。
你們說你們「愛」香蕉船雪糕,你們也說你們彼此相「愛」,但這兩個愛的含義肯定大不相同。所以你也明白的,你們可以用來描述感受的話語真的非常少。
在用這種方式——用話語的方式——與你交流時,我會允許我自己經驗到這些話語的限制。我願意退一步承認,由於部分我說過的話是你們做出評判時會使用的,當我使用它們時,你們確實很容易得出我是在進行評判的結論。
我在這裡向你保證,我沒有。在這套對話錄中,我自始至終只是試圖告訴你們如何到達你們想去的地方,儘可能直接地描述是什麼擋住了你們的路,是什麼妨礙你們到達那裡。
就拿宗教來說吧,你們說你們想要到達一個地方,在那裡你們能夠真正地認識神和愛神。我只是說出實情:你們的宗教並不能將你們帶到那裡。
你們的宗教讓神變成了大謎團,促使你們不要愛神,而是要害怕神。
宗教在改變你們的行為方面也無所作為。你們今天仍在彼此殺戮,彼此譴責,彼此說對方是「錯」的。實際上,一直鼓勵你們這麼做的,正是你們的宗教。
所以就宗教而言,我只是看到你們說你們希望它能讓你們到達某個地方,而它正在把你們帶去的是別的地方。
現在你說你們希望婚姻將你們帶往永恆的極樂之地,或者至少是一個相當祥和、安全和幸福的地方。和宗教相同,剛開始的時候,當你們剛剛經驗到它的時候,你們這種叫做婚姻的發明很好地實現了你們的目標。然而,和宗教相同,在這種經驗中寄居得越久,它就越會將你們帶往你們說不想去的地方。
結過婚的人,有將近一半最終離了婚;至於那些仍處在婚姻狀態中的人,許多人是極其不快樂的。
你們那「幸福的結合」使你們感到痛苦、憤怒和懊悔。有些婚姻——為數不少——甚至讓你們落得極其悲慘的下場。
你們說你們想要政府來保證和平、自由和安定,可是就我觀察的情況來看,你們的政府一樣都沒做到。你們的政府帶來的是戰爭、越來越厲害的專制、暴力和動亂。
你們沒有能力解決諸如讓人民吃飽飯、健康地活著之類的簡單問題,更沒有能力完成向他們提供平等機會這樣的艱鉅任務。
你們這個星球上每天有成千上萬的人因飢餓而死,同時又有成千上萬的人每天扔掉足以餵飽許多國家的食物。
你們連把「有者」的殘羹冷炙送給「無者」這樣簡單的任務都無法處理,更解決不了你們是否想要更加平均地共享資源這樣的問題。
喏,這些話不是評判。我只是如實地說出人類社會目前的情況。
為什麼呢?為什麼會這樣呢?為什麼許多年過去了,我們在處理我們自己的事務方面仍是毫無進展?
許多年?你應該說許多個世紀。
好吧,那就許多個世紀。
這跟人類文化的第一個文化迷思有關,也跟它引發的所有其他文化迷思有關。在這些迷思改變之前,其他一切都不會改變。因為你們的文化迷思塑造你們的道德觀念,而你們的道德觀念則創造你們的行為。然而問題在於,你們的文化迷思和你們的天性是相互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