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解釋過在你們所謂的死亡之後發生的事情。
有些靈魂覺得有許多事情是他們想要了解的,所以它們去「學校」,請其他靈魂來教導它們。教它們什麼呢?就是讓它們明白,它們其實什麼都不用學。它們沒有什麼需要學習的東西。它們只需要憶起就可以。憶起它們的真實身份和本質。
它們得到的「教導」是,要經驗到它們的身份,它們必須在行動中將那種身份表現出來,必須去成為那種身份。那些教師溫和地將這個道理展現給它們看,以便讓它們想起來。
其他靈魂在到達「陰間」——或者到達之後不久——時便已憶起這個道理。(我現在用的是你們熟悉的詞彙,用你們的說法來表達,儘可能地做到不要以詞害意。)這些靈魂可能會立刻尋找這樣的快樂:它們無論想變成什麼,就能變成什麼。我的屬性有百萬種、億萬種,它們可以從中進行選擇,並立刻經驗到選中的屬性。有些靈魂也許會選擇再次以物質的形式那麼做。
隨便哪種物質形式嗎?
是的。
看來靈魂真的可以投胎成動物?神真的可以變成母牛咯?母牛果然是神聖的?我靠!
咳咳。
對不起。
你總是這麼喜歡開玩笑。我看你在生活中往往也喜歡苦中作樂。
是的!你說對啦。我真想為你鼓掌喝彩呀。
謝謝你,謝謝你。
但讓我們言歸正傳。
你剛才提出的問題是,靈魂能夠投胎為動物嗎?答案是能的,當然能。真正的問題在於,靈魂想要那麼做嗎?答案是,可能不。
動物有靈魂嗎?
每個曾經凝視動物雙眼的人都知道答案。
那我如何知道我家的貓不是我奶奶投胎轉世的呢?
我們在這裡討論的大過程是進化。自我創造和進化。進化是單向的。它是向上的。永遠向上。
靈魂最大的慾望是經驗其自身更高的層次。所以在進化的階梯上,它想要上升,而不是下降,直到它經驗到所謂的涅槃——那種天人合一的境界。也就是與我合一的境界。
但如果靈魂渴望經驗到其自身更高的層次,它為什麼想要再次投胎為人呢?那肯定不是「上升」。
如果靈魂重返人類的身體,那肯定是為了獲得更多的經驗,從而進化到更高的境界。人類的經驗展現了許多不同的進化境界。靈魂哪怕以人類的形式生活了幾輩子,甚至幾百輩子,也仍可以繼續向上進化。然而向上進化這種靈魂最大的慾望,是不能通過重返低階的生命形式而得到實現的。除非靈魂終於達到了重歸於太極的境界。
這肯定意味著每天都有「新靈魂」以低階的生命形式出現。
不是的。每個被創造出來的靈魂是同時被創造出來的。我們全都存在於此時此地。但正如我以前解釋過的,當某個靈魂(部分的我)達到了終極的實現,它可以選擇「從頭再來」,真正地「忘記一切」,以便能夠再次憶起所有的事情,再次重新創造其自身。神以這種方式繼續重新經驗其自身。
靈魂也可以選擇在特定的境界上以特定的生命形式「輪迴」,它想要「輪迴」多少次都可以。
若是不能轉世,若是缺乏重返某種物質形式的能力,靈魂就不得不用一輩子來完成它想要完成的每件事,而在宇宙的時間上,人的一輩子其實比十億分之一次眨眼還要短。
所以呢,沒錯,轉世當然是事實。它是真的,是註定的,也是完美的。
好吧,但還有件事我沒搞清楚。你說過時間這種東西是不存在的,所有事情都在此時發生。對吧?
對的。
而且你還說過,你在第二卷很詳細地說過,我們「一直」存在於時空連續體的不同層次或者不同位置上。
是這樣的。
好吧,但這就讓我抓狂啦。如果時空連續體上有許多個「我」,其中一個「死」了,隨後變成別人回到這裡……那麼……那麼……我是誰呢?那樣的話,我必須同時是兩個人才行。假如我總是不停地這麼做,你說我確實是,那麼我就同時是一百個人!一千個人。一百萬個人。是處於時空連續體一百萬個點上一百萬個人的一百萬個變身。
是的。
這我不明白。我無法理解。
其實你理解得算好的啦。這是個非常先進的概念,你對它的理解相當好。
但……但是……假如這是真的,那麼「我」——長生不滅的「我」的組成部分——肯定化為億萬種不同的形式,以億萬種不同的方式,於永恆的此刻,在宇宙之輪的億萬個不同位置上進化著。
你又說對了。那恰恰是我正在做的事情。
不是啦。我意思那肯定是我正在做的事情。
也可以這麼說。這跟我說的是一樣的。
不是啦。我說的是……
我知道你說的是什麼。你說的就是我剛才對你說過的。你會感到糊塗,是因為你仍然以為我們並非一體。
我們是一體嗎?
我們從來都是一體的。向來都是。你才發現嗎?
照你這麼說,我是在自言自語咯?
差不多吧。
你是說你並非神?
這我可沒說過。
你是說你是神?
這我剛剛說過。
但假如你是神,而你是我,我是你,那麼……那麼……我就是神!
是啊,你是神。這是正確的。你完全明白啦。
但我不僅是神……我還是其他所有人。
是的。
但……那是不是意味著天地間唯有我,沒有其他人和其他事情存在?
難道我沒說過「我與父原本是一體」?
說過,但是……
難道我沒說過「我們所有人都是一體」?
說過。但以前我不知道你是在實話實說。我以為這句話是個比喻。我以為它更像哲理箴言,而不是陳述句。
它是陳述句。我們所有人都是一體。所以我才會說「只要你們幫助過其中最窮苦的,就等於幫助過我」。
你現在懂了嗎?
懂啦。
你總算懂啦。你終於懂啦。
但——別怪我要打破砂鍋問到底,但……當我和別人相處時,比如說和我的配偶或者孩子,我覺得我和他們是分離的,他們是有別於「我」的。
意識是神奇的東西。它可以分裂成一千個部分。一百萬個部分。一百萬乘以一百萬個部分。
我已將我自己分裂成無窮多個「部分」——以便我的每個「部分」可以回頭觀望其自身,看見我的身份和本質的神奇之處。
但我為什麼必須經歷這段遺忘和懷疑的時期呢?現在我仍然沒有完全相信!我仍然逗留在遺忘之中!
別這麼苛求你自己。這是大過程的組成部分。你這樣沒什麼不好的。
那你現在為什麼要告訴我這些呢?
因為你開始覺得不好玩啦。生活開始變得不再是快樂。你深陷於大過程之中,乃至忘了它只是個過程。
所以你呼喚我。你懇求我來找你,幫你理解,向你展示神聖的真相,向你揭露最大的秘密。那個你向自己隱瞞的秘密。關於你的身份的秘密。
現在我已經做到。我再次促使你憶起那真相和秘密。這有用嗎?這會改變你明天的行為嗎?這會促使你今晚對事物的看法發生變化嗎?
現在你會治癒受傷者的創痛、安撫害怕者的焦慮、滿足赤貧者的需要、歡慶成功者的輝煌、在目光所及處都看到我的身影嗎?
這種對真相的最新憶起會改變你的生活,並促使你去改變別人的生活嗎?
或者你會迴歸遺忘的境地,墜回自私的深淵,重返並再次寄居於你在這次醒悟之前對你自己的身份的狹隘想象之中?
會是哪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