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生命其實是會永遠延續下去的,對吧?

它肯定是這樣的啊。

它是不會終結的。

是啊。

轉世是真的。

是的。你可以隨時隨意回到凡軀——也就是會「死亡」的肉身。

何時回來是我們決定的嗎?

是的,「是否」與「何時」回來都由你們決定。

我們也可以決定什麼時候離開嗎?在什麼時候死亡是我們選擇的嗎?

凡是靈魂遇到的經驗,沒有哪次是違背其意願的。也就是說,是不可能違背其意願的,因為靈魂創造著所有經驗。

靈魂什麼都不想要。靈魂擁有一切。一切智慧,一切認識,一切力量,一切光榮。靈魂是你那從來不睡、不曾遺忘的組成部分。

靈魂渴望身體渴望的東西嗎?不。靈魂的慾望是,你們永遠不會死。然而如果靈魂認為留在身體裡面再也沒有意義,那麼它會立刻離開身體——改變其身體形式,丟棄原先的身體。

既然靈魂的慾望是我們永遠不會死,我們為什麼還是會死呢?

你們不會死。你們只是改變了形體。

假如靈魂的慾望是我們永遠不那麼做,我們為什麼還是會那麼做呢?

那不是靈魂的慾望!

你們都是「變形金剛」!

假如停留在某個身體裡面再也沒有用處,靈魂將會主動地、自願地、歡樂地改變形體,然後在宇宙之輪上前進。

歡樂地?

非常歡樂地。

沒有靈魂在懊惱中死去嗎?

靈魂不會死——永遠不會。

我是說,假如現有的肉身正在發生變化,正要「死亡」,靈魂不會感到懊惱嗎?

身體不會「死亡」,只是隨靈魂改變形狀而已。然而我明白你的意思,所以我暫時使用你們已經習慣的說法。

假如你清楚地知道,你進入所謂的陰世之後想要創造的是什麼;假如你堅定地相信,死後你將能夠擁有重歸於神的經驗,那麼答案是不會的,靈魂永遠不會為你說的死亡感到懊惱。

這樣的死亡是光榮的時刻,是美妙的經驗。靈魂可以回到它的自然形式,它的正常狀態。那種狀態是令人難以置信的輕盈,靈魂會感到徹底的自由,無拘無束的自在。靈魂還會意識到它與天地萬物融為一體,感到極樂而聖潔。

在這樣的轉變中,靈魂是不可能會懊惱的。

那麼你是說死亡是一種快樂的經驗咯?

對於那些希望如此的靈魂來說,是的,永遠是的。

好吧,既然靈魂特別想要離開身體,它為什麼不乾脆離開呢?它為什麼還要在身體中逗留呢?

我並沒有說「靈魂想要離開身體」,我說的是,當靈魂離開身體時,它是快樂的。這是兩回事。

你可以在做某件事時感到快樂,然後做第二件事時也感到快樂。你做第二件事時感到快樂,並不意味著你做第一件事時是不快樂的。

靈魂與身體相處時並非不快樂。恰恰相反,靈魂很高興處在你目前的形體之中。這並不排除靈魂離開它時同樣感到快樂的可能性。

關於死亡,還有許多是我弄不清楚的。

是的,這是因為你不喜歡思考它。然而你必須對死亡和喪事進行深思,方能對生活有徹底的理解,否則你就無法理解生活的全部,而只是認識到它的一半。

每個時刻都在開始的剎那間終結。假如你不明白這個道理,你就不明白它的可貴之處,你就會稱之為尋常的時刻。

每次交往都在「開始展開」的剎那間「開始結束」。唯有真正地思考過和深入地理解了這個道理,你才能得到蘊含在每個時刻——以及生活本身——中的財富。

如果你不理解死亡,生活不能將其自身給你。你必須做的不僅是去理解它。你必須熱愛死亡,甚至必須像你熱愛生活那樣去熱愛它。

如果你認為和別人的每次相處都是最後一次,你和那人相處的時光將會變得美好。如果你認為每個時刻都是最後的時刻,你對那時刻的經驗將會變得極其豐富。拒絕思考你自己的死亡,等於拒絕思考你自己的生活。

那樣的話,你將看不到生活的真面目。你將會虛度光陰,浪擲它為你提供的一切。你連它的外表都沒看見,遑論看到它的本質。

當你深深地注視某樣東西,你會看到它的本質。深入地思考某樣東西能夠讓你看到它的本質。然後幻象將會消失。然後你看東西就能看到它的真面目。唯有到那個時候,你才能真正地享受它——也就是說,才能賦予它以歡樂。(「享受」就是讓某樣東西變得令人歡樂。)

到時候甚至連幻象你也能享受。因為你認識到它是幻象,這種認識本身就能讓你歡樂。你會感到痛苦,正是由於你認為生活這種幻象是真實的。

凡是你認識到它並不真實的事物,均不會讓你感到痛苦。讓我重申一遍。

凡是你認識到它並不真實的事物,均不會讓你感到痛苦。

生活就像電影,像戲劇,在你的精神舞臺上演出。你正在創造背景和角色。你正在撰寫臺詞。

當你認識到生活中的一切皆是虛妄,你就不會感到痛苦。

死是虛妄,生亦如此。

當你明白死亡也是幻象,那麼你就能夠說:「死亡啊,你的毒刺在哪呢?」

你甚至能夠享受死亡!你甚至能夠享受別人的死亡。

這似乎很怪異吧?這話聽起來很怪異吧?

那只是因為你並不懂得死,也不懂得生。

死絕不是終結,而永遠是開始。死亡是門的開啟,不是門的關閉。

當你明白生命永存時,你將會明白死亡是你的幻象,它讓你非常關注你的身體,從而促使你相信你是你的身體。然而你並非你的身體,所以你的身體的毀滅和你毫不相干。

死會教你懂得生方是真。生會教你懂得不可避免的並非死,而是無常。

無常是唯一的真相。

沒有什麼是恆定的。一切都在變化之中。每時每刻都在變化。

任何東西只要是恆定的,便不能存在。因為哪怕恆定這個概念,也要無常來對照才能有意義。所以恆定即是無常。深深地看著這句話。思考這個真相。理解它,然後你就能理解神。

這是法,這是佛。這是佛法。這是教誨與教師。這是點撥與大師。這是目標和觀者。它們是融為一體的。

它們從來不曾不是一體。是你將它們分開,以便你的生活能在你面前展開。

然而當你看著生活在面前展開,別讓你自己因之而分心。讓你的自我保持完整!要明白生活是幻象!要享受它!但別變成它!

你不是那幻象,而是它的創造者。

你處在人世間,但並不屬於它。

所以要利用你的死亡幻象。要利用它!讓它變成鑰匙,開啟那扇讓你對生活有更多瞭解的門。

假如你認為花終究要凋零,那麼你看花時將會感到悲傷。假如你認為花是變化著的整棵樹的一部分,很快將會結出果實,那麼你將會看到花的美麗。如果你明白花開花謝表示樹木將要結果,那麼你就理解了生活。

仔細地看這段話,你將會明白生活就是其自身的隱喻。

請永遠記得,你不是花,甚至也不是果。你是樹。你的根深深地扎入在我裡面。我是你賴以成長的土壤,你的花、你的果將會重歸於我,創造出更肥沃的土壤。是以生孕育生,永遠不知死為何物。

這種說法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謝謝你。現在你能替我解開某個困惑嗎?我想談談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為什麼是一種禁忌呢?

是啊,為什麼呢?

你是說自殺沒有錯嗎?

這個問題不可能有你滿意的答案,因為它本身包含了兩個謬誤的概念;它的基礎是兩個謬誤的假設;它包含著兩個錯誤。

第一個謬誤的假設是,有「對」和「錯」這樣的東西存在。第二個謬誤的假設是,生命是可以被「殺死」的。所以你的問題一經仔細推敲就會分崩離析。

「對」和「錯」是人類價值系統中兩個哲理性的極點,而人類的價值系統跟終極實在毫無關係——這個道理我在這三卷對話錄中反覆地講過。再者,在你們自己的系統中,「對」和「錯」的標準也不是固定不變的;你們的價值觀總是不停地改變。

你們一直在改變你們對這些價值觀的看法,讓它們更適合你們。這原本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因為你們是進化著的生靈。然而在這條路上的每一步,你們都堅持認為你們沒有這麼做,堅持認為不變的價值觀才是凝聚你們社會的核心力量。因而你們把社會建立在矛盾的基礎之上。你們不斷地改變價值觀,與此同時卻又宣稱那些不變的價值觀才是……呃……才是有價值的!

要解決這個矛盾引起的各種問題,對策不是將冷水灑在沙子上,指望沙子會凝固,而是為沙子的變動不居而歡慶。當沙子保留著你們築成的城堡形狀時,請為它的美麗而歡呼;但是當潮水湧來時,也請為沙子的新形狀而歡呼。

為變化著的沙子而歡慶,因為它們形成了新的山脈,讓你們可以攀登;在那山脈之上,你們將會建築新的城堡。然而要明白,這些山脈和城堡是會改變的,不是恆定的。

請讚美今天的你,別譴責昨天的你,更別排斥明天的你。

要明白的是,「對」和「錯」是你們杜撰的產物,「可以」和「不行」無非表明了你最新的偏好和想象。

例如,就拿自殺這件事來說吧,你們星球上現在大多數人覺得這種做法是「不行」的。

同樣地,你們許多人依然認為,幫助想要自殺的人結束他或她的生命是不行的。

你們說這兩種情況「有悖法律」。你們會得出這種結論,可能是因為結束生命這種行動發生得比較快。那些用比較長的時間來結束生命的行為並不違法,哪怕它們造成的結果是相同的。

因而,如果你們的社會上有人用槍殺了他自己,他的家屬將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賠償。如果他用香菸這麼做,那麼他們就能得到啦。

如果醫生協助你自殺,那會被指責為濫殺無辜;而假如這麼做的是菸草公司,那就美其名曰商業行為。

在你們看來,這似乎就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自我毀滅的合法與否——也就是它到底是「對」是「錯」——好像只關乎這件事的完成速度,以及完成這件事的人。死得越快,「錯」的程度就越嚴重。死得越慢,就越有可能被認為是「可以」的。

有趣的是,真正講人道的社會得出的結論將與此正好相反。依據你們對「人道」的定義,死亡的時間越短越好。然而你們的社會卻懲罰那些去做合乎人道之事的人,並獎勵那些喪心病狂者。

只有喪心病狂的人才會認為神要求人類承受無盡的苦難,快速地、人道地終結苦難是「錯」的。

「懲罰人道者,獎勵瘋狂者。」

唯有由理解力極其低下的人組成的社會才會將這句話奉為箴言。

你們食用各種致癌物質,吃進新增了化學品(這些東西日積月累會要了你們的命)的食物,吸入被你們不斷汙染的空氣,用這些方法來毒害你們的身體。你們曾數千次用數百種不同的方法來毒害你們的身體,而且當你們這麼做的時候,你們完全知道這些東西對你們毫無益處。但是它們要花很長時間才能把你們殺了,所以你們這麼做雖然無異於自殺,卻免於承擔罵名。

假如你用某樣見效較快的東西毒死自己,人們就會說你做了違背道德法則的事情。

現在我告訴你吧:快速地殺害自己,並不比緩慢地殺害自己來得更不道德。

這麼說,自盡的人不會遭到神的懲罰啦?

我不施罰。我施愛。

經常有人說,那些以為靠自殺可以「擺脫」他們的困境,或者終結他們苦難的人,到了陰間之後,只會發現他們面臨著相同的困境和苦難,所以根本就沒有擺脫或者終結什麼東西。你對這種說法是怎麼看的呢?

你們在所謂的陰間擁有的經驗反映了你們進入它時的意識。然而你們是擁有自由意志的生靈,可以隨時選擇改變你們的經驗。

我們那些自盡的親人現在過得很好咯?

是的。他們過得非常好。

有本很棒的書是關於這個題材的,安妮·普瑞爾寫的《斯蒂芬活著》。書中寫的是她那個在十來歲時自殺的兒子。許多人覺得這本書很有幫助。

那本書很重要。它對自殺的探討比我們在這裡談到的要深入很多。看這本書可以療愈那些因為親人自殺而悲痛欲絕或者夜不能寐的人的傷痛。

這種悲痛欲絕或者夜不能寐真叫人傷心,但我認為,這是社會強迫我們對自殺採取負面的態度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