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在無盡的慾望之海里,正確地對待慾望,用中庸的方式把慾望和志向分開,並巧妙融合,構建自己的樂園,才是通向幸福之路的正解。/b
能有個幸福的婚姻,純屬偶然
《傲慢與偏見》是一本能幫助很多女性走入婚姻的小說,也是最早的瑪麗蘇小說,是霸道總裁小說的鼻祖。其主題是如何走入婚姻,以及走入婚姻的各種權衡取捨。
你有主見,你就有可能擁有美滿的一生——請讀《傲慢與偏見》。
在《傲慢與偏見》中,簡·奧斯汀展開故事用的方式是誤會。一句話概括《傲慢與偏見》:伊麗莎白·貝納特和達西先生從認識、誤會、表白、拒絕、誤會解開,到求婚成功的故事。
伊麗莎白的媽媽是目的性很強的人,就是想把她這幾個女兒更好地嫁出去,從某個角度看非常像我媽,就是掙錢。你要問她為什麼要掙這麼多錢,她只會跟你說:「喜歡是沒用的,喜歡是暫時的。只有錢、學業、前途才是永恆的,才是久遠的,才是拿得住的,才是可以依靠的。」看上去伊麗莎白的母親非常庸俗、無聊,鑽到錢眼兒裡,鑽到婚姻算計中去,但是她的女兒們總體上嫁得都不錯,被安排得蠻安穩。
反之,伊麗莎白的爸爸貝納特先生非常開明地說:「如果你不嫁克林斯先生,你母親不理你了;但如果你嫁的話,我便不理你了。」油膩的克林斯先生跟伊麗莎白求婚,貝納特先生認為他女兒很好,不能把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這個爸爸是一個女生能夠想象的最好的爸爸。但是話說回來,這個爸爸沒有在當時的社會做出足夠的努力,給女兒足夠的經濟保障。當然你可以說人應該自己支撐自己,但是在200多年前,女生去工作被認為是下等的,鄉紳階層及以上階層的女生是不工作的。
伊麗莎白和奧斯汀有很多相似之處,她們一樣都愛看書,有主見,追求人人平等。我就是我,不一樣的煙火,我就是簡·奧斯汀。
達西先生看上去是完美的老公人選,但是現實中他有可能愛上伊麗莎白這樣的女生嗎?有可能,但是機率沒有你想象的那麼大。伊麗莎白有個性,愛讀書、有主見、追求平等、有自己的想法,加上家裡並不那麼富有,實際上有可能要為這些背景付出「代價」。達西有可能看不上她,會看上其他人。不過,她已經做了自己的選擇,堅持和追求也沒有任何錯,她就是不一樣的煙火。
年齡偏大的夏洛特選擇向現實低頭,嫁給了油膩、無趣的克林斯先生。他們的婚姻會幸福嗎?這在現實中也代表了部分女生的選擇,她們會有更好的選擇嗎?
如果達西先生不喜歡追求人人平等的女生,這時候伊麗莎白願意向現實低頭嗎?這是個人的選擇問題。
人一生很難同時踏入兩條河流。在你踏入兩條河流之前,先要暫停,想一想這兩條河流各是什麼?所謂的好處和壞處各是什麼?一旦選擇其中一條河流就要忘記另外一條,就當另外一條根本就不存在,往前走就好了。
對於夏洛特來說,她面對的兩條河流:一條是跟油膩無趣的克林斯;一條是走向自己,孤獨一輩子。最後她選擇了跟油膩無趣的克林斯,無可厚非。
對於伊麗莎白,她是奧斯汀附體,也可能面臨兩種選擇。
簡·奧斯汀在她的現實生活中選擇了孤獨一輩子,這個選擇也不見得不好。
並不是說婚姻註定會破裂,而是說婚姻要幸福的確不容易。就像簡·奧斯汀說的,能有個幸福的婚姻,純屬偶然。
任何事都比沒有感情的婚姻要好
《傲慢與偏見》簡單、直接、毫不迴避地展示了工業革命時期,英國中上等階層是如何生活的。
這本書講兩個未婚的富家男子來到鄉村,各自找到自己的結婚物件,然後結婚了。簡·奧斯汀認真表達了她對婚姻、感情、愛、男女、金錢等這些人生關鍵問題的理解。她的判斷和三觀,至今依舊不傻,不過時。
簡·奧斯汀只活了41歲,一輩子寫了六部長篇小說。
她出生和生活的年代,正是英國走上坡路、拿到世界霸權的年代。她爸爸是個牧師,媽媽是個帶著嫁妝有些錢財的中產階級。
簡·奧斯汀小時候多病,容易多愁善感。一多愁善感,就容易敏感地觀察社會。她能看到周邊的事情、人,把點點滴滴記在心裡。如果你有天賦,又有這種鬱結,有巨大的腫脹感和表達欲,那你寫出來,很有可能就是你成為作家的第一步。
作家不能太富,像簡·奧斯汀這樣上了學,出生在一個鄉紳中產階級偏上的家庭,能夠到一點上流社會,但是又沒有那麼多錢過上流生活。作家也不能太窮,要像簡·奧斯汀這樣,上了學,有足夠的時間去唸書,還有足夠的錢去買書。
她有過初戀。20歲的時候,她和隔壁家的侄子就看對眼了。侄子叫托馬斯,剛大學畢業。他們很有可能是在簡·奧斯汀最喜歡的活動之一——舞會上認識的,在一起度過了相當長的時間。但是托馬斯家不同意,因為他們知道兩家都沒錢。托馬斯需要依靠愛爾蘭伯祖父的經濟支援來完成教育,開啟他做律師的生涯。後來他再拜訪奧斯汀所在的鄉村漢普郡時,都被小心地安排以避開簡·奧斯汀一家。簡·奧斯汀再沒有見過他,也再沒有那樣放肆地跳舞,和他坐在一起。好悲傷!
她收到的唯一一次求婚,是在1802年12月,當時她已經27歲,不能算小了。她和姐姐拜訪了老友,這個老友有一個弟弟,叫哈里斯·比格-魏澤,剛剛從牛津畢業回到家中。他向奧斯汀求了婚,當時奧斯汀是接受的。這個哈里斯,根據別人的描述,可謂毫無魅力,有點笨,長得有點胖,相貌平庸還結巴,但是說話的時候態度卻咄咄逼人,不知什麼是得體。但奧斯汀從小就認識他,而且這門婚事還會給她和她的家人帶來很多實際好處。因為這個哈里斯是他家族廣闊地產的繼承人,而且其姐妹都已經成人出嫁了。
簡·奧斯汀一開始答應了,但是她隨後就覺得自己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第二天就收回了對求婚的首肯。
十幾年之後,簡·奧斯汀在寫給侄女範妮的一封信中,是這麼寫的:
對於求婚的問題,我願意回答。我寫了那麼多文字,都圍繞如何走入婚姻。但是我現在給你這封回信,是這麼想的:除非你真喜歡他,否則不要走進婚姻,不要接受他的求婚。任何事情都比沒有感情的婚姻要好,任何事情都比沒有感情的婚姻可以被忍受。
簡·奧斯汀雖然想走入婚姻,也寫了很多關於婚姻的作品,但是她並沒有真正地親身投入婚姻,她還是相信愛的力量。即使婚姻是個買賣,但是如果沒有愛、沒有喜歡、沒有感情,這一定不是一個好買賣。
我認可簡·奧斯汀的選擇,哪怕孤寡,哪怕出家,也不要為了嫁人而嫁人,不要為了錢財、名利,為了所謂的安全感而嫁人。如果你那麼做,在未來的十年、二十年,直到生命的盡頭,總有一天是會後悔的。
女生要有自己的主見和追求
簡·奧斯汀21歲寫的《傲慢與偏見》,寫一段就給家人看一段。家給她提供了一個寬鬆自由、無拘無束的讀書、寫作環境。
維吉尼亞·伍爾夫說過,在所有偉大的作家中,簡·奧斯汀的偉大之處是最難以捕捉到的。
簡·奧斯汀向親屬表示過,她能做的只是寫鄉村生活,寫鄉野的幾戶人家。在一小塊象牙上,用一支細細的畫筆,輕描慢繪。簡·奧斯汀堅持自己的寫法、題材,按我的行話說,她有非常少見的戰略篤定性——守得住自己,不迷失,但求苟全於世界,不求聞達於諸侯。厲害,認得清自己。
第一點,她是現實小說的開創者。關注當下,用當下的語言表述當下。不怕小,不怕窄,就怕不夠深、不夠細緻,這是劃時代的。
第二點,塑造人物的能力極強。作家往往會走兩個極端:一個極端就是所謂的上帝視角——所有的人物只是我的棋子,我想怎麼擺佈他們,就去怎麼擺佈;另外一個極端——我就是情緒化,就是寫我自己,什麼都是我自己。這樣的寫法很多、很常見,並不完全錯。
奧斯汀開創了全新的寫法——半全知視角。一旦人物被設計出來,就有了自己的邏輯、恐懼和驅動,有自己說話和行為的方式。就像女媧造人之後,人活了,就有自己的方式、方法,不再受造物者控制了。
第三點,簡·奧斯汀非常會寫金句。如果簡·奧斯汀活到現在,她一定是頂尖的編劇。對話寫得非常生動、有邏輯,有根、有枝、有葉。簡·奧斯汀的金句有一個特點,就是並不詩意,但是有力量。這種力量來自她對人性的細緻觀察和簡單總結。
簡·奧斯汀的觀念在她那個年代是有革命性的:人是平等的。哪怕你一年不勞而獲2萬鎊(2萬鎊已經是頂尖了),但是人和人是平等的。什麼是精英,要根據人的能力、智慧,而不是根據家庭背景和收入來定。當時的女生地位相對附屬,要仰仗父母兄弟、未來的老公來生活。而在簡·奧斯汀筆下,小女生也有自己的主見和追求,這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
解讀《傲慢與偏見》金句
itis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thatasinglemaninpossessionofagoodfortune,mustbeinwantofawife.
有錢單身漢,都需要一個太太,這是條公理。
有錢單身漢,到哪裡都是一個焦點,他需要有個太太;他不需要,別人也不相信他不需要。特別是一些中年婦女,一定要幫他找太太,否則就是天理不容,否則就是養虎為患,否則就是讓別人佔了便宜。
vanityandpridearedifferentthings,thoughthewordsareoftenusedsynonymously.
虛榮和驕傲是兩個概念,但是經常被當成同義詞混用。
有些人把驕傲當虛榮,有些人把虛榮當驕傲,多數人是把虛榮誤以為是驕傲。人總在意別人如何看自己,很少知道一個現實:其實別人真的不看你。
apersonmaybeproudwithoutbeingvain.priderelatesmoretoouropinionofourselves,vanitytowhatwewouldhaveothersthinkofus.
一個人可以驕傲,但並不虛榮。驕傲多指我們對自己的看法,虛榮多指我們想要別人對我們抱有什麼看法。
所以我不是虛榮,我多多少少有一點驕傲。一個人可以稍稍驕傲,但最好不要虛榮。
weallknowhimtobeaproud,unpleasantsortofman,butthiswouldbenothingifyoureallylikedhim.
我們都知道他自傲、自戀、討厭,但是如果你真喜歡他,你覺得還好啦!
雖然很多人覺得我油膩,覺得我自戀,這兩個標籤估計我這輩子都甩不掉了,但是如果你喜歡我,這個也就不太重要了。
happinessinmarriageisentirelyamatterofchance.
能有個幸福的婚姻,純屬偶然。
兩個人背景、三觀、身體結構、生活習慣如此不同,還要一塊兒幹那麼多事兒,還能開心,這的確是一個極小機率的事件,我甚至認為大家不要有奢望。
遺憾也許是老天善良的安排
錢鍾書寫老「海歸」的這篇小說至今時髦,只是讀者通常沒有以前那種舊學和西學的底子,領會他那些精緻的笑話有些障礙。老天如果有眼,把他和張愛玲弄成一對,看誰刻薄過誰。
《圍城》是一個平淡無奇的故事,一個「海歸」(主人公方鴻漸)學了文科,從江南某地去國外唸了一個平淡無奇的大學,平淡無奇地回國,平淡無奇地在抗日戰爭前和期間生活。
人物不是天才、渾蛋,也不是英雄,就是一個留學生,回來當個老師。沒有什麼強烈的故事性,就是一個平淡無奇的方鴻漸,一個經濟適用男。
結構也平淡無奇,就是跟著方鴻漸這些人起起伏伏地寫下來,隨波逐流,生活把我衝到哪兒,我就去哪兒。
一本似乎平淡無奇的小說,為什麼成了現代中文長銷不衰的長篇小說之一?
一、反差很大。整個大背景是抗日戰爭,但是小說沒有正面描寫戰爭大背景下的悲歡離合,沒有寫多慘、多苦、多慘絕人寰,不做大敘事、大題材,只談在大環境下小小的個體的人的悲歡離合。這種寫法非常現代,反而能夠戰勝時間,能夠提供對現代人有幫助的角度。比如講大學環境,像小小的烏托邦。在這種跟社會有一定距離的環境下,人性如何表現。一些小壞、小善、小猙獰、小苦難,反而跟人性最真實的一面聯絡得更緊。
民國時候類似的書有《留東外史》《留西外史》《孽海花》,但都不如《圍城》寫得自然。《圍城》不生硬、不惡俗,有比較高階的幽默和英式的戲謔。
二、這本書還好在徹頭徹尾的炫技。好的作家應該有節制,但是從另外一方面講,如果你是技巧類的作家,願意炫技,你就炫一陣。錢鍾書炫技的部分,我看得很興奮,他很刻薄,這特別棒。
結構平淡無奇,用詞用句沒有太多新奇的地方,但就是這樣能夠做自己,發揮自己的尖酸刻薄,這讓我特別感動。老老實實、紮紮實實、真實地去寫,不要怕家長裡短,忘記那些大事,直接寫小事,越自然越好,越舒服越好。寫小事不過時,寫細節永遠不過時。
《圍城》一方面繼承了《官場現形記》《儒林外史》這類諷刺小說的傳統,一針一針地往下扎。它是少有的、輕鬆不端著的、真實的諷刺小說。讓方鴻漸發揮自己的小聰明,處處閃爍,發揮對所見所聞的敏感、尖酸、刻薄,充分發揮出來就是一篇震古爍今的小說。
另外一方面是流浪漢小說的特徵,隨著主人公一通遊蕩、一通變化,可以說沒頭沒尾,也可以說有頭有尾,流浪到哪兒就算完了。
愛情遺憾也許是老天善良的安排
我們來解讀《圍城》裡的幾個主要人物。
方鴻漸不是壞人,但也沒有什麼用途,是一個無用之人。其實這種人在日常生活中挺常見:家境不好不壞,小富不貴;人長得挺帥;學問很一般;沒有理想,但是有小心思、小聰明,沒啥大智慧;隨遇而安,疏於學業,事業上沒有進取之心;生活上荒唐,偶爾騙人,但是有限度;挺老實,不切實際;看誰都不一定滿意,但是自己做啥不見得能成;博聞淺識,知道的東西太多,但是沒有任何自己特別專業的東西。就是這麼一個人。
方鴻漸的朋友趙辛楣評價他「並不討厭,可全無用處」。趙辛楣看人的角度非常簡單,就是這個人有沒有用。能幫他的就叫有用,方鴻漸幫不到他,就是「全無用處」。
很多女生看到方鴻漸這樣的人,覺得挺好,不會有什麼不安全感,沒有什麼太難受的,開開心心過一段時光有什麼不好呢?這可能是方鴻漸在小說裡女人緣很好的原因:沒用、沒威脅、無害、有趣。
方鴻漸一直在找一些精神寄託,因為他不夠強大。但是這些精神寄託都成為他的「圍城」,所以「圍城」是為他所建,他又成了「圍城」的一部分。他愛的害了他,愛他的被他害了。
蘇文紈,天生的政治動物。她老爸是高官,從小受到正規的教育和教養。但是問題來了——老天沒給她什麼真東西,美貌、性情、智慧、明快決斷都沒有。她只能在後天把自己有的東西儘量發揮。本來她希望不主動就能擁有一切,但後來發現她真想要的東西,如果不主動,是絕沒有一絲可能砸在她身上的。
蘇文紈為什麼不討人喜歡?因為她自視太高,把自己看得太好,但實際情況並不像別人認為的那樣好。這樣的反差造成了她:一、失望;二、無趣。雖然她顯得既自私又虛偽,卻是書裡唯一一個勇敢追愛的女性。如果蘇文紈不能勇敢追愛,有可能就把自己剩給自己了。
孫柔嘉是小門小戶出身、有小心思的小女生。你從小的角度去理解她就對了,但小不見得不動人。
趙辛楣雖然油膩猥瑣,但還沒有到不可交的程度,沒有到人渣的程度,可以做朋友。趙辛楣結交人、做事、婚姻,都是想能夠對自己有用,能夠讓自己在社會階層上再多爬半格。趙辛楣的優點是真誠。他犯小壞的時候,知道自己在犯壞;他在謀求實用的時候,知道自己在謀求實用。這種人壞得坦誠,反而讓人覺得稍稍有點可愛。
趙辛楣能看出孫柔嘉的心計,為什麼看不懂蘇文紈的?非常簡單,蘇文紈的家境比孫柔嘉的好很多,趙辛楣對孫柔嘉是從上往下看,對蘇文紈是從下往上看。因為蘇文紈對趙辛楣有用,所以趙辛楣看蘇文紈的時候,他容易心亂,因為有所圖、有所求,所以本來能看明白的,卻看不明白。孫柔嘉對趙辛楣沒啥用,所以趙辛楣能夠冷靜平和地看孫柔嘉的心思、動機、恐懼、希望。趙辛楣看孫柔嘉的時候,沒利可圖,所以他沒昏。總結來說,利令智昏。
真正的好東西不怕泥沙俱下
在我印象中,錢鍾書和楊絳是現代中文至今為止最能寫的一對。
英文有一個詞「stylist」——文體學家。我個人意見,錢鍾書比楊絳元氣足,是更好的小說家。楊絳比錢鍾書更懂得收斂和控制,是更好的文體家。文學家在某種程度上不怕泥沙俱下,在某種程度上反而怕他不磅礴,怕他太拘謹、太收著、太內斂、太乾巴。
沿著楊絳的視角議論一下錢鍾書與《圍城》。
自從一九八〇年《圍城》重印以來,我經常看到鍾書對來信和登門的讀者表示歉意:或是誠誠懇懇地奉勸別研究什麼《圍城》,或客客氣氣地推說「無可奉告」,或者竟是既欠禮貌又不講情理的拒絕。
下邊是金句:
錢鍾書是無錫人,一九三三年畢業於清華大學,在上海光華大學教了兩年英語,一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國牛津留學,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學位,然後到法國,入巴黎大學進修。他本想讀學位,後來打消了原意。
特別佩服楊絳在說這種話的時候,沒有任何誇大和偽裝。
她這一塊躲開的事實是錢鍾書是當時清華成績最好的學生,都沒有之一。他考英國的庚子款留學生,又是成績最好的學生。這段話如果按現在的寫法,會把錢鍾書弄成一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學霸。其實錢鍾書的確是少數學霸之一。老老實實說副博士,沒有說博士,老實對於聰明人是多麼難得。
《圍城》是淪陷在上海的時期寫的。
很多好的小說都是在這種環境下創造出來的。比如《十日談》,來了瘟疫,大家躲出去避難,十個男女,一天一個人講一個好玩的故事,這樣就產生了《十日談》。這跟好紅酒擱在橡木桶裡、酒窖裡多待一陣類似。
楊絳還描述了他們倆一塊兒過小日子,非常江南,非常溫馨:
恰好我們的女傭因家鄉生活好轉要回去。我不勉強她,也不另覓女傭,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燒飯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經常給煤煙染成花臉,或燻得滿眼是淚,或給滾油燙出泡來,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鐘書寫《圍城》……
就是楊絳願意支援他,做生活這些瑣事和細節,成就了偉大的《圍城》。《圍城》是1944年動筆,1946年完成的。
鍾書從他熟悉的時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會階層取材。
我想說的是,就按自己熟悉的東西去寫當下的生活,不要裝,不要端著,不要認為自己的想象力超越了其他人。
我看過挺多人寫所謂的商戰小說,在商業環境下如何爾虞我詐,如何掙數不清的錢。我做商業這麼久,可以負責地說,這樣的人在商場是混不下去的,只能是油膩地在鍋邊轉悠,吃些剩飯殘羹,做一時一事,然後很快出事。
方鴻漸取材於兩個親戚:一個志大才疏,常滿腹牢騷;一個狂妄自大,愛自吹自唱。
如果主要人物的原型取材於主流的人物,你會發現挖他的動機、逸事很難,甚至沒有。寫邊緣人往往能更好地反映社會、現實、世界。
我們結婚的黃道吉日是一年裡最熱的日子。我們的結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籃的女孩子、提紗的男孩子,一個個都像剛被警察拿獲的扒手。
讀到這句的時候,我樂了。這些好玩的地方正是小說和文字應該抓住的東西。
唐曉芙顯然是作者偏愛的人物,不願意把她嫁給方鴻漸。其實,作者如果讓他們成為眷屬,由眷屬再吵架鬧翻,那麼,結婚如身陷圍城的意義就闡發得更透徹了。
錢鍾書在《圍城》裡不足的地方是挖得不夠深,場景設計得不夠豐富、完整。「圍城」是很好的比喻,但是這些痛苦和歡樂的底層原因、驅動力到底是什麼?
我們有時候深深地被某些人和事迷惑,一種可能是我們得到了,另一種可能是我們錯過了。
年輕的時候錯過,沒得到,是那樣不甘心。但是隔一段時間來看,老天的安排可能是最好的安排。兩個人沒有相互覺得特別合適卻在一起,而後出現了各種花殘、月缺、雪消、令人啼笑皆非的麻煩,變得人不是人,鬼不是鬼。存一點美好,也是老天的一種善良。
孫柔嘉雖然跟著方鴻漸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卻從未見過。相識的女人中間(包括我自己),沒一個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觸,就發現她原來是我們這個圈子裡最尋常可見的。她受過高等教育,沒什麼特長,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醜;沒什麼興趣,卻有自己的主張。
楊絳對生活的觀察以及表達水平很高。的確是有這些人,你看不出任何毛病,該有的教育、學識、常識、打扮、家境都有,但又實在看不出有哪些突出的地方。偏巧這些人又有一個巨大的自我,看不上這,看不上那,註定了一輩子不是那麼舒服。
錢鍾書自己在《圍城》的序言裡,是這麼寫的:
在這本書裡,我想寫現代中國某一部分社會、某一類人物。寫這類人,我沒忘記他們是人類,只是人類,具有無毛兩足動物的基本根性。
著重人,著重他熟悉的當下,寫細節、寫小事情、寫人性,其他的不在作家的考慮範圍。大歷史、大背景都在細節之下,都是背景和舞臺,是天地空氣,但不是寫作的重點。這是我最喜歡的寫作態度。
愛上文藝男往往是徒勞的
川端康成的一生,如果用三個核心詞來概括,就是:「死」,他經歷了各種死亡;「戀」,他一輩子是喜歡人的,包括女人,也包括男人;「文章」,川端康成是日本第一個「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
「死」—參加葬禮的名人
川端康成是1899年生人。1901年,他2歲的時候,父親因肺結核去世;第二年,他母親因為肺結核去世;1906年9月,祖母阿鍾去世;1909年7月,姐姐芳子患熱病,因為熱病引發的心臟麻痺而死亡;1914年5月,祖父去世。至此,川端康成15歲,孤苦伶仃,舉目無親。川端康成寫自己的一篇重要雜文叫《參加葬禮的名人》,是指川端康成自己因為參加了太多的葬禮,一臉苦相,也可能調動其他參加葬禮的人的情緒,帶著一種葬禮的氣場,所以川端康成自己被稱為「參加葬禮的名人」。
「戀」—川端康成和他的四個千代
川端康成這一輩子,也是戀愛的一輩子,他寫作的內容跟戀愛密不可分。
1916年,他在17歲的時候,與同宿舍的舍友發生戀情,還是很超前的。之後,他又開始異性戀。最神奇的地方是,他先後跟四個叫千代的姑娘戀愛。就好像中國有叫王燕、李燕、張燕之類的,一個男的一輩子和四個叫燕兒的姑娘戀愛,也是挺神奇的,即使燕兒是最普遍的名字。
第一個千代,叫山本千代。千代的父親山本松曾借給川端的祖父一筆錢。川端15歲的時候,祖父去世。山本兩次找到川端,堵到學校門口:要錢。這個不義之舉,遭到了鄉親們的一致唾棄。出於內疚,山本臨終之前告訴他閨女千代,要還給川端康成50塊錢作為謝罪。千代履行了父親的遺言,邀請川端到家做客,說你就把這兒當成自己家吧。川端很受感動,內心產生了層層漣漪。他的處女作《千代》,寫的就是自己對山本千代的思慕。
1918年10月末,川端康成拿著山本千代給的這50塊錢,沒告訴任何人,說走就走,說去伊豆就去伊豆。同學們以為他自殺了,還報了警。結果川端在旅行中遇上了一隊巡迴藝人,其中一個拎大鼓的舞女讓他怦然心動。兩人一路相伴,有說有笑,情愫暗生。這個舞女的名字叫什麼?千代。後來川端康成寫了他的成名作《伊豆的舞女》,非常精準地描寫了青少年之間朦朦朧朧的感情,沒有互相吐訴的真摯的愛。他將第二個千代化名為薰子,這樣描寫道:「有閃動的、亮晶晶的眼珠,雙眼皮的線條優美得無以復加。」
第三個千代是在酒館遇上的。川端康成和同學一起看上了一個清秀美麗的女招待,而這女孩也叫千代。但是兩個人還沒展開攻勢,就聽說這女孩已經有未婚夫。
第四個千代是咖啡館的女招待,叫伊藤初代。初代在方言中也可以讀成千代,大家常常稱她伊藤千代,川端也跟著叫。當然,他已經覺得自己是「深度重度骨灰級千代患者」。
川端大一放假就去第四個千代的家鄉,向千代求婚。第四個千代說:「我沒什麼可說的,如果你要我,我太幸福了。」
但是,王子和公主沒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要是那樣,川端康成可能就成不了一代文豪了。川端很快收到第四個千代的信:「我雖然同你已結下了海誓山盟,但我發生了非常的情況。這個情況我絕對不能告訴你,請你就當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我這個人吧。我一生不能忘記你和我的那一段生活,但現在你同我的關係等於零。」川端未能讓她回心轉意,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最後,川端康成和一個叫松林秀子的人結婚了。無論是《雪國》《千隻鶴》還是《古都》,甚至到晚年的《睡美人》,其中一些女性形象,多多少少都有這些千代的影子。
「文章」—天以百兇,成就一作家
川端康成體弱多病,早年經歷親人的死亡、各種各樣的戀愛。從某種意義上講,形成文豪的幾個後天重要條件,川端康成都具備了。
川端康成的文章,大致能分成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純情之戀」。純純的對女性的嚮往,代表作《伊豆的舞女》,並前後被翻拍了六部電影。我因為這部書慕名去了一趟伊豆,沒遇上舞女,就泡了一個溫泉。
第二階段:「無奈之戀」。對於中年,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歸納。我對中年的總結是一個詞——確定。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知道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已經沒有什麼懸念,也沒有期待,沒有夢了,沒有遠方,只有眼前的苟且。川端康成把中年歸納成「無奈」——你改變不了什麼。《雪國》就是無奈之戀的代表作。
第三階段:到了晚年,「變態之戀」。「變態」,在我的詞典裡不是一個貶義詞。《搏擊俱樂部》的導演大衛·芬奇說過這麼一句話:「我覺得人都是很變態的,這就是我導演生涯的根基。」多數人的確有變態的一面,但變態不是他的主流,變態是很多藝術家賴以成為藝術大師的根基。「變態」,其實是人的個性。只有共性沒有個性的人,是很難成為偉大的藝術家的。
川端康成「變態之戀」的代表作是《睡美人》。有一個逸事,寫《百年孤獨》的馬爾克斯,第一次到日本跟大江健三郎會面就問:「大江健三郎先生,日本有沒有老年人的那種服務?」大江健三郎說:「沒聽說。」馬爾克斯說:「不對,你們有的,川端康成寫的《睡美人》裡就提過。」大江健三郎說:「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川端康成自己的一些想象,是他自己的一些變態設定。」
馬爾克斯後來寫了《苦妓回憶錄》,我看了兩遍,能從中感受到《睡美人》的影響。
愛上文藝中年男往往是徒勞的
《雪國》算小長篇,故事、人物都非常簡單:東京一名叫島村的文藝已婚中年男,三次前往雪國的溫泉旅館,和當地一名叫駒子的藝伎,以及一個萍水相逢的叫葉子的少女之間發生的感情糾葛。
男一號,島村。島村是在東京大城市生活的人,無所事事,遊手好閒,沒什麼正經工作,偶爾通過照片和文字資料研究西方舞蹈,號稱「舞蹈藝術研究家」。川端康成筆下的男子,往往都有一份可有可無的工作,錢不多不少,家裡小富,基本安定。島村已婚,偶爾覺得無聊就去雪國度假,遇上了女一號——駒子。
駒子的經歷就比較傳奇了。她去過東京,當過藝伎,被人贖身。後來幫她贖身的恩客死了,駒子又回到老家,和教她藝伎功夫的老師生活在一起。老師有一個兒子,他這個兒子得了肺結核,一直生病。駒子念及老師的恩情,就答應嫁給老師的兒子,也訂了婚。因為老師兒子需要錢治病,駒子重出江湖,再當藝伎,去陪酒。
男二號,就是老師病懨懨的兒子行男。女二號,是一個叫葉子的當地女子,是行男的情人。行男拿著未婚妻駒子做藝伎掙的錢去東京治療疾病,在治療過程中,一來二去跟葉子發生了感情,葉子也傾全力來照顧他。
小說從島村第二次去雪國寫起,追憶第一次,接下來描寫了第三次。細細碎碎、點點滴滴地講島村和駒子的往來。島村在第一次和駒子見面之後,兩人產生了感情。駒子知道島村不能娶她,但希望島村每年來一次,島村也就答應了。駒子在島村來的時候繼續上班,晚上喝多了再回來看島村。每次島村回去,駒子都去火車站送他。島村作為有妻子、有兒女的中年文藝男,坐吃遺產,無所事事,來到雪國的溫泉旅館純粹是為了泡澡、尋歡。遇上了藝伎駒子,被她的清純、純樸所吸引,甚至覺得駒子每個毛孔、每個腳趾彎處都是乾淨的。之後,他又兩度來到雪國跟駒子相會。
島村第二次來雪國,進入得很神奇,火車穿越隧道進入雪國,感覺就像進入了陶淵明寫的桃花源。島村在火車上遇上了一對人兒——行男和葉子,兩人就坐在島村的對面。島村通過車窗欣賞黃昏的美景,卻看到了映在火車車窗上美麗的葉子的映象。這個映象讓島村一見鍾情。
於是,島村和駒子、葉子構成了一種微妙的情感關係。小說以葉子被火圍困,近乎自殺般去世而無疾而終。有一個陶淵明桃花源般的開始,有一個莫名其妙的不終而終的結束,有點像杜牧寫的那句詩「落花猶似墜樓人」。
簡單的人物關係、簡單的情節,卻一點不影響它超級好看。
夜空下一片白茫茫
穿過縣界長長的隧道,便是雪國。夜空下一片白茫茫。火車在訊號所前停了下來。
穿過隧道進入另外一個地方,人在不同的時候也會有類似的場景。比如一場雨下來,比如進入夢鄉,比如隔了好久再見一個熟悉的人,都會感覺世界不一樣了。
島村感到百無聊賴,發呆地凝望著不停活動的左手食指。因為只有這個手指,才能使他清楚地感到就要去會見的那個女人。奇怪的是,越是急於把她清楚地回憶起來,印象就越模糊。
「女人」指駒子。左手食指和記憶有什麼關係?記憶是神奇的,有時候越想記得一些事,越是記不清楚;有時候似乎忘了,但在一瞬間,一杯酒之後,一場雨之後,或者在一場夢裡,會忽然想起來。人除了視覺,還有很多資訊來源被我們忽略,比如嗅覺、觸覺。
小說的最後,屬於沒有結局。行男已經死了,島村、駒子、葉子三個人還糾纏在一起。葉子在一場大火中拒絕逃走,從二樓跳了下來,幾乎是另外一種形式的自殺。
啊,銀河!島村也仰頭嘆了一聲,彷彿自己的身體悠然飄上了銀河當中。銀河的亮光顯得很近,像是要把島村托起來似的。當年漫遊各地的芭蕉,在波濤洶湧的海上所看見的銀河,也許就像這樣一條明亮的大河吧。茫茫的銀河懸在眼前,彷彿要以它那赤裸裸的身體擁抱夜色蒼茫的大地。真是美得令人驚歎。島村覺得自己那小小的身影,反而從地面上映入了銀河。綴滿銀河的星辰,耀光點點,清晰可見,連一朵朵光亮的雲彩,看起來也像粒粒銀沙子,明澈極了。而且,銀河那無底的深邃,把島村的視線吸引過去了。
…………
駒子發出瘋狂的叫喊,島村企圖靠近她,不料被一群漢子連推帶搡地撞到一邊去。這些漢子是想從駒子手裡接過葉子抱走。待島村站穩了腳跟,抬頭望去,銀河好像嘩啦一聲,向他的心坎兒上傾瀉了下來。
從島村看到遠處著火,到看銀河,銀河像擁抱地球一樣,擁抱這些人。在銀河中,兩個人奔向火場,看到自殺的場景,就這樣結束了。
如果你來書寫《雪國》的結局,你會怎麼設計?
我會有衝動安排駒子離開雪國。島村來了三次雪國,那駒子也去東京。
《雪國》用死亡來結束的結尾,可能是最美的結尾,但不見得是人性最真的結尾。如果駒子去東京看島村,一年一次或許還好,要是就住在東京呢?我喜歡把人性揭開,可能會不太美地寫下去。
美是唯一的紀念
川端康成諾貝爾獎的獲獎感言我非常喜歡。散文的寫法,非常散,感覺就像下了一場雨,不知道怎麼開始下,也不知道怎麼就雨停了;又像樹梢刮過一陣風,不知道從哪兒來,也不知道到哪兒去;又像把一堆花插在一個瓶子裡,也沒有什麼規律,就是一些有內在聯絡的好看。
他用的題目是《我在美麗的日本》。第一段他引用了一句詩:
春花秋月杜鵑夏,冬雪皚皚寒意加。
春天、秋天、夏天、冬天,風、花、雪、月。這是日本曹洞宗的始祖道元禪師寫的。
第二段,川端又引用了兩句詩:
冬月撥雲相伴隨,更憐風雪浸月身。
有冬天,有月,有云,有一個孤獨的、寒冷的旅行的人,泡在風裡、雪裡、月裡。這是明惠上人的一首和歌。
川端康成在闡述日本之美時,舉了兩個和尚的例子。一個是和尚良寬,他也是我非常喜歡的一個和尚。良寬曾說他最討厭三種東西:科班詩人寫出的詩,科班書法家寫出的書法,科班廚子做出的飯。
川端康成引用了良寬的「絕命詩」:
秋葉春花野杜鵑,安留他物在人間。
秋天有美麗的葉子,春天有美好的花,野外有杜鵑,除了這些自然尋常的美好,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留在人間的。
自己沒有什麼可留作紀念,也不想留下什麼。然而,自己死後大自然仍是美的,也許這種美的大自然,就成了自己留在人世間的唯一的紀念吧。
川端提起另外一個和尚一休。一休曾經兩次企圖自殺。川端說,他是個老禪師,寫漢體詩,還寫了很多令人膽戰心驚的愛情詩,甚至露骨地描寫閨房豔事;吃魚,喝酒,近女色,超越了所有的清規戒律,但他還是想自殺。川端說他收藏了兩幅一休的手跡,一幅題了「入佛界易,進魔界難」。修佛容易,修魔難。川端舉了例子,但是又沒有下任何結論。
結尾川端是這麼寫的:
有的評論家說我的作品是虛無的,不過這不等於西方所說的虛無主義。我覺得這在「心靈」上,根本是不相同的。道元的四季歌命題為《本來面目》,一方面歌頌四季的美,另一方面強烈地反映了禪宗的哲理。
川端就是在這篇文章裡,像種花一樣種了日式美學的種子,但是並沒有把日式美學說破。
婚姻是生活的日常,愛情不是
威廉·莎士比亞(williamshakespeare),一個非書香門第的孩子,一個人、一支筆闖蕩倫敦。作為一個「倫敦漂」,他寫了二三十部戲劇,留下了千古名,到現在他的名字和戲劇都還活在人們的心裡、眼裡、嘴裡。
《羅密歐與朱麗葉》雖非他的四大悲劇,也非他的四大喜劇,卻可以說是他寫的一個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我為什麼要讀它?
第一,瞭解什麼是充滿激情的愛情。不管是「老房子」著火,還是新房子著火,「火」是什麼?「問世間情是何物」。
第二,瞭解戲劇這種古老的藝術形式。戲劇和相聲、歌唱、音樂的起源都類似,都在街邊、村頭、小樹林旁邊,給過人們很多美好的傍晚和美好的期待。
第三,瞭解如何寫好一個故事。《羅密歐與朱麗葉》就是個經典的好故事。
《羅密歐與朱麗葉》是莎士比亞最受歡迎的一部戲劇。從16世紀上演以來,《羅密歐與朱麗葉》經久不衰,被改編成各種藝術形式,電影都拍了好幾部,甚至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都演了一個現代街頭小混混槍戰版《羅密歐與朱麗葉》。
其實,在5世紀,以弗所人色諾芬寫過希臘傳奇小說《以弗所傳奇》,裡面就有羅密歐與朱麗葉故事的源頭。這部小說第一次寫了以服用安眠魔藥的方法來逃避一樁不情願的婚姻。古人挺可愛的,一旦遇上解決不了但非要解決的事,就會想到吃點藥、下點藥,就是「你有病嗎?我有藥啊」這種方式。
在《羅密歐與朱麗葉》之前,還有人寫過類似的故事,都利用了陰錯陽差,但故事的角度、方式、節奏和細節,都不一樣。
一個偉大的作家不要怕用一個老的故事,甚至用一些老的名字也無所謂。這也是炫技的一種方式。
莎士比亞第一個厲害的地方,就是編故事的能力太強,把老套的故事變成經典。他把全部劇情濃縮在五天之內。從見面到殉情,不過三天;一見鍾情,一睡更鐘情,再睡不可能,因為兩個人都死了。這一緊湊,五天之內,三天三夜,有生有死,有愛有恨,都經過了濃縮。我舉個反例,如果羅密歐和朱麗葉在一起,一個16歲的小混混、一個14歲的小美女,過個三年會怎樣?是可能幹傻事的。如果把三年拖成三十年,人性一定會讓他們幹傻事。
莎士比亞第二個厲害的地方,就是他增強了戲劇的詩性。別看莎士比亞像一個商人,但他也是個寫詩的,他寫過100多首十四行詩。比如他們相見在蒙面舞會上,羅密歐偷聽到朱麗葉講他。比如羅密歐在黎明與朱麗葉訣別:我就要被放逐了,我就要走了,我只有一晚上可以見你。
情節也具有濃烈的詩性。比如帕里斯去墓地憑弔,被羅密歐殺死,與開頭羅密歐殺提伯爾特呼應。比如,朱麗葉的奶媽和勞倫斯神父,一個負責中間傳話,一個管理教堂。如果沒有這兩個人物,故事就進行不下去,詩意就會少很多。這兩個人物象徵著世俗和智慧。
莎士比亞第三個厲害的地方,就是他知道愛。莎士比亞的立意更高,三觀更正。他在整部戲中崇尚自由、人權、愛情。愛情是什麼?愛情是革命,愛情是反叛,愛情是有破壞性的東西。但是莎士比亞知道,愛情是我們心中揮之不去的一個偉大理想,甚至是讓世界產生顛覆性創造的力量。
莎士比亞第四個厲害的地方,就是他多用了「無巧不成書」的東西,在意料之外,但又在情理之中。這些「無巧不成書」推動著故事情節如行雲流水般發展下去,剛稍稍緩和,立刻又產生了巨大的張力,逼得你在聽戲、看作品的過程中,根本來不及想其他的事情。這樣的神來之筆,比比皆是。
這些就是莎士比亞的高明之處。
婚姻是生活的日常,但是愛情不是
《羅密歐與朱麗葉》被稱為「世界上最偉大、最典型的愛情悲劇」,但這要看從誰的眼光來看。
從多數世人的眼光來看,《羅密歐與朱麗葉》講述了一個關於愛情的故事;從一些老人的角度來看,它講了一個關於姦情的故事;從一些極端過來人的角度來看,比如不相信愛情的我老媽,那《羅密歐與朱麗葉》就是「腦殘的故事」。我媽說喜歡是暫時的,學業、前途、錢才是永遠的。什麼是愛?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我相信,愛情是激素。作為前婦科大夫,我越來越覺得人是激素的動物。勤奮好學或是貪財好色,都可能有激素的基礎。
古典愛情往往是一見傾心型,而《羅密歐與朱麗葉》了不起的地方在於一見傾心,一愛到死。這部戲是愛情的讚歌,是「破壞」的讚歌,是「不理智」的讚歌,同時是「激素」的讚歌。
《羅密歐與朱麗葉》探討的是愛情的力量和激素的作用,兩個主人公的行動是這樣的:
第一次舞會相識,一見鍾情。
第二次夜會露臺,互吐衷腸,許下諾言。
第三次教堂相見,私自結婚。
第四次新婚閨房,悲喜兩重。喜的是兩人在一塊兒了,悲的是立刻就要分別。
第五次都沒有相見,墓穴殉情。在墓穴旁邊,朱麗葉「死」了;羅密歐活生生地來,然後死了;朱麗葉慢慢地活過來,看著死了的羅密歐,又真的死了。
生死相隨,這就是整個故事。其實在這個主線之外,無論是「陰錯」還是「陽差」,無論是家庭宿仇還是道德規範,在我看來並不是特別重要。
一種看法認為,羅密歐與朱麗葉的悲劇是家族宿仇和年青一代個體的悲劇。其實我覺得不是。年輕人之間的矛盾如果沒有激化到殺人,這兩個年輕人的愛情很有可能會被長輩認可,甚至達成上一代的和解。
我覺得這部戲的重點是探討愛情:愛情的力量,激素的破壞性。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和處理愛情、激素,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愛情並不是必需品。婚姻是生活的日常、是安排,但是愛情不是。愛情是很奇怪的一種東西,是每個人心裡有,但是多數人拿不到的一種東西。
德國詩人海涅是這麼說的:
朱麗葉第一次愛,她全身心地充滿活力地愛著。她14歲,天上人間沒有任何一本書告訴她什麼是愛。太陽、月亮、星斗,把這個告訴了她。她的愛是健康的、真切的。姑娘身上充滿了健康和真切,這是多麼動人。
朱麗葉是靈肉合一的,從語言到精神到肉體,都給了愛情。
愛情被濃縮排最離奇的衝突中
莎士比亞選擇了一個好角度,兩個主人公一個14歲,一個16歲,還是半大孩子,一直生活在「象牙塔」裡,所以有這樣的激情無拘無束地展現愛情。要不然,人間也開不出來這樣的花朵。
古代多數的詩人、文人會把愛情降低。一是教化使然。如果你鼓勵每個年輕人都去追求愛情,愛情虛無縹緲,不見得每個人都能找到,但社會卻可能動盪。二是愛情實際上是一時的,是不理智的,是衝動的,是不智慧的。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多數文人會把愛情相對淡化。
直到15世紀末期16世紀早期,大家開始意識到:我好像還是個人,我身體中有獸性,也有神性;我還頂著個腦袋,腦袋不是為了顯高而存在,吃飽了就會想一些複雜的事情,想起了跟生活相關又能「離地半尺」的一些事情,包括愛情。
所以,在《羅密歐與朱麗葉》的整部戲劇中,莎士比亞把愛情這個主題詞濃縮在最短的時間、最離奇的衝突、最濃的詩意裡。「那邊窗子裡亮出的是什麼光?那是東方,那是朱麗葉,朱麗葉就是太陽」,就是這麼一種感覺。
到了現代人這裡,《羅密歐與朱麗葉》就會被各種解讀。
1.羅密歐的「三重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