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找回你的野性和靈性

了不起 馮唐 第1頁,共2頁

b釋放你的獸性,多使用肉體,多去狂喜與傷心。/b

b體味你的人性,貪嗔痴慢疑,讓妄念飄一陣。/b

b挖掘你的神性,多去創造,活出更多人樣兒。/b

人是為了活著而活著嗎

瞭解1940年到1980年這幾十年的中國社會,你不得不讀《活著》。

餘華之前作為一個先鋒作家,在小圈子裡得到了極大的名聲,有才氣、有常識,寫得漂亮。《活著》是餘華的戰略轉型作品,成為一本暢銷書,被改編成電影,還得了獎。在戰略上,他做對了兩件事:一件是寫擅長寫的農村、小地主故事,有自身的競爭力;另一件就是這個故事夠慘、夠苦,非常催人淚下。男兒有淚不輕彈,但讀《活著》時,好多次我想哭。所以,這是以戰略眼光取勝的一部作品。

「一個人一輩子倒霉」的故事

《活著》講述了一個「一個人一輩子倒霉」的故事。儘管倒霉,他還活著,他身邊的人沒有他這麼倒霉,但很快就死了。

《活著》有兩條主線:一條主線是一個叫福貴的男人如何在歷史的洪流中起伏、倒霉;另一條主線是1940年到1980年這四十年發生的社會大事。

吃苦不等於能寫好小說,好小說不一定吃苦才能寫出。如果一個時代,人吃過太多的苦,也不見得能出好作品。

餘華的《活著》、王朔的《動物兇猛》是這種吃苦年代裡的鳳毛麟角,找不出太多。

一部十餘萬字的小說,寫了十幾個人的死亡,這是中國文學裡少見的「催淚彈」,也是少見的「死亡之書」。

不想當牙醫的作家

餘華是一位不想當「牙醫」的作家。

餘華1960年4月3日生於浙江杭州,父親是個醫生。餘華稱中學畢業後當過牙醫,五年後棄醫從文。

我、餘華、畢淑敏和之前的魯迅、郭沫若,都被稱為棄醫從文的典型。魯迅、郭沫若、畢淑敏我都認,畢竟他們上過正經的醫學院。我也是嚴格的科班出身,學了八年醫,然後棄醫從商,一邊從商,一邊寫文章。

但是,對於餘華號稱自己棄醫從文這件事,我就有點不感冒。我小時候掉牙的時候,我媽偶爾也充當「牙醫」,拿根繩,一端拴在我那顆晃動著、死活不願意下來的牙上,一端拴在門上,讓我看窗外,說:「飛機!」我說:「不可能,咱家這邊沒飛機。」這時候,我媽一腳就把門給踹上了,我就變成血盆大口。我正要詛咒,我媽說:「瞧,我是一個牙醫,你看你的牙被我弄下來了。」

我的意思就是,幫人拔五年牙後從文,不算棄醫從文。

在《活著》的序言裡,有一些讓我有感觸的段落: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遠只為內心寫作,只有內心才會真實地告訴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麼突出。內心讓他真實地瞭解自己,一旦瞭解了自己也就瞭解了世界。

這個原則我感同身受——只為自己內心寫作,不應該去迎合。最了不起的作家從來只對自己負責,不會為了市場而寫作。

經常有人指責我太自戀,但是一個作家如果不自戀,就成不了好作家。自戀不意味著他覺得自己有多好,而是把自己當成一個媒介去了解這個世界,除了自己之外,你別無他途。

正是在這樣的心態下,我聽到了一首美國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經歷了一生的苦難,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對待這個世界,沒有一句抱怨的話。這首歌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決定寫一篇這樣的小說,就是這篇《活著》,寫人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對世界樂觀的態度。寫作過程讓我明白,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的,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我感到自己寫下了高尚的作品。

這是餘華《活著》中文自序的最後一段。我感受到幾點:

第一點是一部好的小說往往會來自一個「情結」,來自一個揮之不去的「核」。它可能像《百年孤獨》那樣,對時間、歷史不清楚的困擾;它也可能像《活著》里人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和對世界樂觀的態度。

第二點是我對《活著》的不贊同。「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的,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這句話體現了在某些特定歷史環境中,多數底層人根深蒂固的生活哲學。我能理解有些人是為了活著而活著,但是除了活著,人還要有一些精神,還要有些原則和風骨。如果人只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那就太像動物。當然,遇上艱難困苦的時候,我們不得不像牲口一樣活著,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只有一味地承受,不做任何的抗爭和改變。

一個好作家往往是敏感的。現實以及他通過眼、耳、鼻、舌、身、意接收到的資訊,落到自己的身心靈裡,會產生比普通人更大的漣漪,感受到更多的痛苦和歡樂、光明和黑暗。所以,一個作家需要做的是接觸生活,甚至接觸一些極端的生活;閱讀、理解、長見識,增加自己身心靈這個「湖泊」,只有心裡這攤水越來越大,掉進來一塊小石頭,才會激起很大的漣漪;保持身心的開放,不要說「太陽底下無新鮮事」。要說我,依舊敏感,依舊可以受傷,依舊可以變得鮮血淋漓,這樣才是一個好作家好的寫作狀態。

作家雖然有辛苦的地方,過度敏感、過度焦慮、很多事情不能忘記,但作家也有自己幸福的地方,通過寫作好像又活了一遍,過去的歲月透過時間的迷霧慢慢地、一點點地清晰起來,感覺像坐上了時光機,回到了過去。

天賦都藏在細節裡

我很喜歡《活著》的開頭,有很多細節,把餘華的寫作天賦彰顯無遺。

我比現在年輕十歲的時候,獲得了一個遊手好閒的職業,去鄉間收集民間歌謠。那一年的整個夏天,我如同一隻亂飛的麻雀,遊蕩在知了和陽光充斥的農村……我曾經和一位守著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個下午,這是我有生以來瓜吃得最多的一次,當我站起來告辭時,突然發現自己像個孕婦一樣步履艱難了。

「我如同一隻亂飛的麻雀,遊蕩在知了和陽光充斥的農村」,有一種飄著的又極其真實的感覺。「自己像個孕婦一樣步履艱難了」比喻用得真好。

作家的幽默不一定需要是相聲演員式的,他的幽默可以很「冷」、很「幹」、很「黑色」、很不直接,都可以。餘華的幽默感,還來自獨特的看事物、描寫事物的角度。

這類角度、描寫,在王小波、王朔、阿城以及亨利·米勒等作家的作品裡都非常顯見,這也是我喜歡讀這些作家的小說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催淚炸彈」式的小說應該怎麼寫?憋著淚,咬緊牙,只做白描,不要過分渲染。福貴的老婆家珍在生命垂危的時候,對福貴說:

福貴,有慶、鳳霞是你送的葬,我想到你會親手埋掉我,就安心了。

這輩子也快過完了,你對我這麼好,我也心滿意足,我為你生了一雙兒女,也算是報答你了,下輩子我們還要在一起過。

鳳霞、有慶都死在我前頭,我心也定了,用不著再為他們操心,怎麼說我也是做孃的女人,兩個孩子活著時都孝順我,做人能做成這樣我該知足了。

你還得好好活下去,還有苦根和二喜,二喜其實也是自己的兒子了,苦根長大了會和有慶一樣對你好,會孝順你的。

這幾段沒有什麼大道理,沒有什麼形容,但是一股悲涼就在一個臨死的人的病床上蔓延出來,讓我們想到可能要面對的死亡。

一寫死亡,讀者心裡就一「激靈」,情節就有了進一步推進的動力。把人寫死是能夠產生神奇能量的一種方式。看這些苦事,還是會讓我們對周圍親人、朋友產生很多依戀、思念和柔情。

情竇初開,動物兇猛

在我心目中,沒有「嚴肅文學」這種定義,只有好的文學和壞的文學。更嚴格地說,只有文學和非文學。

嚴肅文學(好的文學或文學)就像醫院,真的能幫你解決生理、心理上的問題;通俗文學(壞的文學或非文學)像按摩院,它讓你舒服一時,但不能幫你解決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動物兇猛》是好的文學,是「嚴肅文學」。

我總覺得,人作為一個生物,有一部分是跟神相近的——我們有道德、有神聖感,甚至願意犧牲;有一部分是人本身,社會的人;還有一部分是動物性的。十二三歲的時候,我深刻體會到我肉身裡的動物性。我一直覺得我的身體裡有個大毛怪,你不叫它的時候它不出來,但是你的一些話、行動、情緒,總有這個大毛怪的影子在那裡。這種動物性,被王朔「咣嘰」抓住——《動物兇猛》。

為什麼要讀王朔?回看1949年以來的中國漢語文學,如果你不讀王朔,當代文學史你就瞭解得不完整。在我看來,《動物兇猛》有三個特點。第一,瞭解那個時代、瞭解那段歷史最好的途徑,是看關於那段歷史最好的小說。如果沒有,散文、雜文、詩歌也可以,最好是生活在當時的人寫的,能真切地表達的。而在寫「文革」的文字裡,最直接、最好的還是《動物兇猛》。第二,為了瞭解一類人,一類渾不論的人,一類不著調的人,一類立志對社會有副作用的人。第三,回到閱讀的本源。王朔是個有意思的人,他的文字好玩、有意思、有閱讀快感,能讓你消磨時光。這是推薦《動物兇猛》的第一個原因。

推薦《動物兇猛》的第二個原因,是幫助大家瞭解北京、瞭解大院文化。大院文化有歷史特點,王朔非常真誠地描述了真實的二代、三代的大院文化。

推薦《動物兇猛》的第三個原因,就是回憶最初的情慾。情慾,不是應該忌諱的事兒。情慾,發乎情,止乎非禮;發乎情,止乎後代;發乎情,止乎人類繁衍。《動物兇猛》非常生動、真切地描寫了小男生情慾萌發的美好狀態。

《動物兇猛》主要講述了主人公的青少年時代,他和玩伴之間的相互調侃、性幻想和打群架,也可以看作他們長大後頹廢與犯罪行為的雛形。《動物兇猛》用四個字概括,就是「打架、泡妞」;如果用八個字來概括,就是「打架、泡妞,泡妞、打架」。

那是男生女生更大程度上被激素控制的時候,特別是男生,情竇初開,「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風十里不如你」這麼一種狀態。

我時常感慨,人為了一口吃的,男人為了一個女的,女的為了一個男的,幹過的蠢事之多,真是人類的文字都不夠用啊。

誰都純情愛過一個人,值不值得不重要

《動物兇猛》是非常少見的用情緒、回憶驅動的中篇小說。回憶跟現實產生衝突,用這種形式來推進小說的發展。這種感受到回憶裡的不真實,又跳出來講回憶本身,坦承回憶裡有誤解、有誇張,反而更真實。

王朔的《動物兇猛》是中文版的《了不起的蓋茨比》。一個小男生純潔地、百分之百地愛著一個女生,值不值得不知道,但展現了男生——哪怕他將來變成男人,變成人渣——曾經最純情的一面。

小說講述「我」追求米蘭,先看到照片,之後才遇上人,有懸念和疏離感,以及層層推進的感覺。

……她在一幅銀框的有機玻璃相架內笑吟吟地望著我,香氣從她那個方向的某個角落裡逸放出來……

這幾句話為整篇小說定調。因為女體的照片,「我」在人生中第一次感到情慾萌發。也許那就是個普通女生,有著普通的毛病和弱點,但是不重要,她是長生天進化了多少萬年的結果,是老天爺用這麼多日子打磨出來的鬼斧天工。

按老天的設計,在她/他的一生中,在青春期裡,都會遇上這樣一個男生或女生。這主題多棒!

用菲茨傑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開頭引用的一首詩來表示:

thenwearthegoldhat,ifthatwillmoveher;

ifyoucanbouncehigh,bounceforhertoo,

tillshecry"lover,gold-hatted,high-bouncinglover,imusthaveyou!"

翻譯成中文就是:

那就戴頂金燦燦的帽子,如果那能讓她心跳;

如果你能蹦得很高,那就為她蹦得很高,

直教她叫:「親,戴著金燦燦的帽子的親,蹦得很高的親,我要好好要要你!」

這句話能解釋兩部小說中男主人公的驅動:我就是要表現,哪怕我很幼稚;我就是要吸引這個女生的注意;我就是希望她能跟我「有點兒什麼」。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要「有點兒什麼」,也不知道之後會「有點兒什麼」,但是我就想現在、一直跟她「有點兒什麼」。

作家的法寶:故鄉、初戀、睡袍和好酒

我覺得作家有四個法寶:故鄉、初戀、睡袍,以及一杯好酒,最好是香檳。

說到故鄉,王朔在《動物兇猛》裡是這麼寫的:

我羨慕那些來自鄉村的孩子,他們的記憶裡總有一個回味無窮的故鄉……

我很小便離開出生地,來到這個大城市,從此再也沒有離開過,我把這個城市認作故鄉。

這個城市他講是北京。

沒有遺蹟,一切都被剝奪得乾乾淨淨。

我曾經把故鄉定義為:你在20歲之前,在一個地方連續待五年以上,這個就是你的故鄉。這是你怎麼都抹不去的記憶。從這點上,我不同意王朔的說法,城市裡的孩子就一定不如農村裡的孩子,沒有故鄉。哪怕城市變得再快,你仔細觀察共同點和差異點,反而更有意思。

王朔、王小波、阿城三個人都是北京的,主要生活和寫作在北京,我也看到他們仨寫作的一些不足,但這不能改變他們曾經是我的文字英雄。這些英雄幫助我走出日常的迷霧,把一些縹緲的目標具體化。

王朔的語言是好的,是生動而有色彩的,是準確而簡潔的。

金線之上的語言至少要滿足「6c」——concise:簡約;clear:清澈;complete:完整;consistent:一致;correct:正確;colorful:生動。王朔基本做到了。

出奇和創新那是另外一回事。對多數作家來講,太出奇、創新、考究的語言不必要,可能會因文害意。

我從純個人的角度講王朔的問題。坦誠地說,老藝術家、當紅的藝術家周圍會盤踞一些莫名其妙的油膩的人,總在誇他、捧他,以及帶著他走不一定該走或想走的路。除了紅塵翻滾之外,我不覺得王朔做錯了。其實王朔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一直在嘗試不同的風格、題材,但寫一本換一個寫作方式,不能長期投入到一種寫作方式裡去,造成其中後期沒有特點。

我最可惜王朔的地方是他沒有堅持寫當下,寫他的生活,而不是他的臆想。王朔是1958年生人,還年富力強,真心希望他多用自己的天賦、肉身、精力,寫一寫當下,寫一寫生活,寫一寫他耳濡目染的東西,哪怕極其簡單。

直面真實而油膩的世界

《金瓶梅》號稱「天下第一奇書」,我覺得「奇」在人情,就是讓賈寶玉嘆氣搖頭的「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這個「人情」。讀《金瓶梅》,你就瞭解了社會人腦子裡的彎彎繞繞,肚子裡的花花腸子。

《金瓶梅》是我在情色方面的一個啟蒙讀物。作為一個人,你需要知道情色到底是怎麼回事。

《金瓶梅》還有一情——「世情」,它非常真實地展示了資本主義萌芽、世風日下、民風浮誇的明代後期中國江南風貌。

《金瓶梅》的作者蘭陵笑笑生,大家都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

我們幾部偉大的中文小說最初其實是以手抄本的形式流傳,比如《金瓶梅》《紅樓夢》。因為有手抄的存在,才有自由的書寫。

《金瓶梅》作者的真實身份是文學界的「哥德巴赫猜想」。作為普通讀者,《金瓶梅》的作者究竟是什麼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體會到其中的好處,能跳出來看大問題,看到這個時代、這些人到底是什麼樣子,我們從何處來,要到何處去。

《金瓶梅》的作者,應該是山東南部、江蘇北部、安徽東部這些地方懷才不遇的某個人,跟書商聯絡緊密,甚至可能就是書商。

《金瓶梅》好玩的是,它是著名的「同人小說」。從《水滸傳》中西門慶與潘金蓮偷情的故事演繹而來。

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裡說:「同時說部,無以上之。」《金瓶梅》跟同時的小說比,沒有比它更好的。它擁有中國文學史上的許多「第一」:第一部由個人創作的長篇小說,第一部網狀結構的長篇小說,第一部描寫社會世情的長篇小說,第一部以寫家庭生活為主的長篇小說……《金瓶梅》描寫的當下有非常強的現實意義,是第一部偉大的現實主義小說。

真實而油膩的世界

我重讀《金瓶梅》,感覺一股油膩感撲面而來,太黑暗,太悲哀無奈了。原來我認為《金瓶梅》強於《紅樓夢》,但我這次再讀,覺得不如《紅樓夢》。

一個原因可能是我的年歲、智慧的增長。年少時對人情世故有一種好奇、渴望,以及想要掌握的心。初讀《金瓶梅》,驚歎它把人情世故寫得那麼通透,每個人都帶著一股混江湖的街頭之氣。對於在書齋裡念《詩經》《史記》,念唐詩宋詞元曲的不沾地氣的我來說,似乎開啟了通向另外一個世界的門,非常震撼。而過去二三十年,在知道了世態炎涼、人間冷暖、社會這點兒事後,我反而覺得人為什麼不能在知道這些事的前提下,活得清爽一點。

還有一個原因是,我發現《金瓶梅》情色描寫得不足,太獸性、太本能了,不高階,不乾淨,不如《肉蒲團》。《肉蒲團》是直接、歡樂地描寫性,非常像《十日談》裡瀰漫的歡樂的肉慾的氣氛。「食色,性也」,性作為人的原始大欲,涉及複雜的人性。複雜人性應該包括一部分神性、一部分人性和一部分動物性。《金瓶梅》的情色描寫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圍繞著動物性,歡樂的人性很少,離地三尺、帶著翅膀的神性幾乎沒有。

我喜歡乾淨、純粹和有點兒精神勁的東西。情色不只是肉體,還能上升到靈魂。所以,我反對情色描寫的兩個取向。一個是談很多因果報應。色就是色,空就是空,只要你色談到極致,空談到極致,色、空自己會通的。另一個就是太肉慾。我們有人類的溫暖和神性的閃光。如果我們細細聽,能聽見一些超凡脫俗的、在肉體上盪漾的聲音。如果只談肉慾,我覺得俗了。

「邪典作家」蘭陵笑笑生

寫《金瓶梅》這種整本書裡沒有什麼好人的作家也是少見。英文裡叫「cultwriter」——「邪典作家」,這類作家寫的東西不正常、不大眾,但絕對有價值。這些不正常的「邪典作家」往往能夠帶我們探索未知,衝破界限。任何人都是井底之蛙,閱讀、行路、學徒、做事,無非是成為井口更大的井底之蛙。「邪典作家」直接幫助我們開啟「井口」。這包括《洛麗塔》的作者納博科夫,包括《金瓶梅》的作者蘭陵笑笑生。

「邪典作家」如果太邪,你會產生強烈的厭惡感。我對蘭陵笑笑生熱衷描寫的油膩人性並不是很喜歡。人的確有油膩的一面,但是作為萬物之靈,人也有像草木一樣豐美的地方,也能通過自身有意識的努力,避免成為中年油膩男或者中年油膩女。

《金瓶梅》為什麼油膩?因為晚明的社會環境。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燦爛,儒學已經使官僚體系非常完善,有了一絲絲腐朽的味道。這是一個糜爛而開放的時代,在其他時代看是作惡的東西,在那個時候可能會被定義成風雅。明末江南夜夜笙歌幾十年,人們當是風流,到了清初就只能是下流,不道德、違法。有些人懷念明末,比如錢謙益娶柳如是,文人歌頌陳圓圓、董小宛,放在其他時代似乎會被人詬病,但在那個時代就理所當然。

所以,我不認可大篇幅去描寫油膩,作家需要稍稍跳出來,需要有一點惻隱之心,看一看沉淪在無盡輪迴中的人們。《紅樓夢》至少還有虛幻的、美好的成分,有情在,有「白茫茫一片大地真乾淨」的無意義、悲觀空洞之感。但是在《金瓶梅》這本書裡,你看到的幾乎是一鍋油膩,甚至沒有悲涼,更談不上涅槃。

另一種商業奇才

我從管理的角度讀《金瓶梅》,站在西門慶的角度想,地頭的生意怎麼做,開藥鋪、放貸以及灰色邊緣的事如何去管理。

作者蘭陵笑笑生很有常識和經濟頭腦,熟悉商業活動的方方面面甚至意識超前。西門慶善於發女人財,更重要的是權錢交易,以權謀財,放高利貸。他似乎還明白如何搞股份制,結交十幾個爛仔兄弟,採取直銷模式。開鋪子,不開則罷,要開就開專賣店、旗艦店,在最好的位置找到鋪面紮根下來,這在現在都是先進的經營模式。

《金瓶梅》雖以北宋末年為時代背景,但它描繪的社會風貌有明顯的晚明特徵。西門慶是個暴發戶式的富商,是新興的市民階層中的顯赫人物。他依賴金錢的力量形成官商勾結,形成金錢和權力的迴圈:因為有錢,所以能有權;因為有權,才可以掙錢。

西門慶有這樣的豪言壯語:「咱聞那佛祖西天,也止不過要黃金鋪地。陰司十殿,也要些楮鏹營求。」楮鏹,燒給陰間的紙錢。西門慶想:只要有錢,我就可以做一切,我只想為所欲為。所以他恣意妄為,縱情享樂,想誰是誰,尤其在男女之慾方面追逐無盡無休的滿足。但是他肆濫宣洩的生命力,也導致了他最終縱慾身亡,也預示著他所代表的社會力量很難健康地成長。

《金瓶梅》的寫實力量是前所未有的。曹雪芹是「追憶似水年華」,寫了一個半童話的故事。但是《金瓶梅》徹底把讀者拉回現實境況,說這就是世界,這就是小城鎮,這就是人生。

找回你的野性和靈性

說到《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不得不提到「性」。勞倫斯的性描寫有非常獨到的地方,也有相當的革命性。勞倫斯大聲告訴世人,性是有力量的,但是不足也非常明顯。

勞倫斯作品的一個重要主題是人類現代化之路上的痛苦,另一個重要主題是兩性關係的光明、黑暗、複雜、糾纏。兩性之難,難於上青天。

勞倫斯:生命不息,寫作不止

d.h.勞倫斯這個人大於他的所有單獨作品。他非常文藝,但對社會如何運轉又充滿興趣,一生遊走在社會的邊緣,試圖探索文筆和體驗的極限,是很有意思的一個人。

d.h.勞倫斯,全名叫davidherbertlawrence,1885年生人,1930年去世,享年45歲。他是20世紀英美文學最有影響力的作家和詩人之一,非常多產,最重要的作品除了《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還有《兒子和情人》《虹》《戀愛中的女人》等。

勞倫斯的父親是個工人,母親有些文藝氣質。

勞倫斯跟母親的關係非常好,由此造成和情人之間的不和諧。母親去世讓勞倫斯備受打擊,因此寫出成名作《兒子和情人》。他當時的女朋友看了這本書,決定跟他分手,從此兩個人恩斷義絕。

勞倫斯可能因為長期生活在粉塵重的礦區,加上自己本身敏感、體弱,一直被肺病困擾。肺結核發病的時候看上去不太嚴重,平常就是敏感、乏力而已,並沒有什麼特別明顯的症狀。但是,在免疫力低下的時候,肺結核會引起嚴重的肺炎和併發症。勞倫斯最後的死因就是肺炎引發的併發症。

國家不幸詩家幸,肉體不幸精神幸。體弱多病能夠幫助作家寫出好文章。肉體產生了病痛,病痛會讓精神相對敏感。所以,病、酒、藥,都是作家、藝術家的好朋友。但是很遺憾,d.h.勞倫斯45歲就死了。

勞倫斯熱愛寫作。生命不停,寫作不止。他一直處於自我放逐狀態,和老師的妻子私奔、結婚,沒有穩定的工作,甚至很窮,一直沒得到社會的認同,還被英國政府多次懷疑是德國間諜,但這些都不能阻擋他寫作的熱情和產量。

他的一生是自我放逐的一生,他一直躲著這個社會的主流,一直保持著旁觀的冷靜和抽離。我想勞倫斯也有這樣的自覺。

自由書寫:公開審判獲得勝利

《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最開始出版於1928年,是勞倫斯死前兩年在美國出的刪節版,全本在法國和義大利出版。在所謂「現代文明的發祥地」的英國,《查泰萊夫人的情人》被禁三十餘年後才得以出版。其實我們現在看來沒有問題的事情,在不遙遠的過去,在很多國家、文化裡都還是禁忌。

1959年在倫敦,對於《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是不是淫穢書籍這件事,展開了一個大討論,甚至有一個社會影響非常大的審判。在這個審判上,當時有名的作家和文學評論家都被要求去做證,問他們怎麼看這本小說,是文學作品還是淫穢讀物。案子的訴訟人反覆問:你願意讓你太太、朋友、用人去讀嗎?最終審判結果是,1960年11月2日,法庭宣佈這本書「無淫穢內容」。

一個偉大的作家在他生前做了艱苦的努力,讓一本偉大的小說能夠在世界上出現。他不管生前是否能夠把它出版,是否能夠聽到掌聲;其實與之相反,這本書在他的家鄉長期受到非議,但他還是寫了。他並不強壯,相反他體弱多病,但他還是堅強地、勇敢地、有骨頭地去做了。掌聲送給d.h.勞倫斯,為他有勇氣寫下《查泰萊夫人的情人》。

《查泰萊夫人的情人》被宣佈「無淫穢內容」,是人類出版史上的一件大事,之後企鵝出版社為了紀念這件事,特別在新的版本里鳴謝陪審團那十幾個正常人做了正確的抉擇。

我希望任何18歲以上心智健全的人都去讀這本書。性的確是隱私中的隱私,但是閱讀也是很私人的事,你可以不在街上朗讀這本書,你可以躲在房間裡,關上窗戶、拉上窗簾去讀這本書。

讀書無禁區,寫書也不應該有禁區。為什麼人類的思想要被害怕?一個人的表達應該被尊重,我們應該有傾聽的能力和胸懷。如果你不同意他的想法,你可以說出你的想法。如果我們不想聽,也可以不聽,但是我們不能剝奪其他人說話的權利。寫是必需,自由地寫才能寫出好的東西。作為一個作者,我能做到的是寫作無禁區,也希望各位讀者做到讀書無禁區。

找回你的野性和靈性

歸納《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這本書,我會用這個題目:性力和現代化之路。

性是有力量的,沒有性,沒你,沒我,沒他。勞倫斯一直在思考現代化的問題,他把現代化當成妖魔,至少是有妖魔氣質的事物。他自己多病,45歲就去世了,這跟現代化工業的弊病也是相關的。勞倫斯在自我流放中,一直在思考:為什麼人類衣食住行的條件好了,但是不開心的時候多了,對身體的理解少了?為什麼會出現第一次世界大戰這種愚蠢的狀態,人和人還要往死裡廝殺,年輕人大批死去,現代化之路出了什麼問題?

康妮,絕對女一號,是獨立女性的代表。她從懵懂女孩到擁有獨立人格的成熟女性的成長經歷,是所有女性成長的必由之路。她出生在一箇中產階級家庭,對藝術、自然,對自己都有相當的興趣,特別是對自己的身體、對自己還殘存的獸性、心中模模糊糊的神性,有很多細緻敏感的體驗以及訴求。在機械工業的核心地帶,被自由思想包裹的康妮顯得格格不入。她堅持不被同化,繼續做自己,所以才會衝破這一切的桎梏,灑脫地放棄金錢、名利、社會地位等這些並不絕對必要的東西,找回自己的身體、靈性和神性,邁向新生。

康妮的蛻變、康妮和麥勒斯心靈契合、對愛情的追求和守護、新生命的來臨,讓勞倫斯用象徵的藝術手法給頑固的機械工業貴族以警告:過度的利益追求和環境破壞,徹底放棄人身上的獸性和神性,必將導致被遺棄和消亡。勞倫斯借用康妮說了他想向工業貴族表達的東西:現代化之路並不是一條盡善盡美之路。

麥勒斯,男一號,守林人。他熱愛自然,不修邊幅,紅臉膛,身著深綠色的棉絨衣,打著綁腿,身旁還跟著一條灰色的獵狗。這種不修邊幅讓人感覺到了他獨特的「自然氣息」,和英國破落貴族、新興貴族這些人相去甚遠。隨著康妮和麥勒斯交往的深入,康妮發現麥勒斯不只是自然,不只是體力勞動者,他其實讀書很多。麥勒斯自幼聰穎好學,中學畢業之後在巴特萊事務所當過職員,但是他不喜歡城市裡毫無生氣的生活,雖然那看上去光鮮無比。他選擇了打份工養活自己,獨居山林,跟自然生活在一起,遠離塵世喧囂。他沒有金錢和顯赫的地位,只把自己放諸山林間,把孤獨看作自己生命中最後也是唯一的自由,從這點看有點像中國的莊子。

勞倫斯描寫性非常細緻,涉及身體和心靈。他用優美的、抒情的、詩意的、花草的、小動物般的語言去描寫性,通靈、通神,有一定的宗教性。《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很罕見地以查泰萊夫人和守林人幾次交歡作為整本書的主線,這是我所知的唯一以此為主線的小說。《金瓶梅》的性都是在一定程度上的簡單重複,以宣洩獸慾為主,寫得不高階。

愛情=愛+性

我同意這種說法:愛情=愛+性。

沒有大腦的互通、三觀的相對一致、感情上的依賴、習慣上的接近、靈魂上的契合,那可能就沒有愛,你可能就不想跟一個人花時間,耳鬢廝磨。所以,愛情第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愛。

光有愛是不夠的,還要有性。性是你跟對方親近之後,內心腫脹,你想要多走一步,想兩個身體合二為一,想要:1+1=無限=永遠。這就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