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你,卡拉,」又剩下我們兩人時,我說,「見到你的第一秒,我就愛上你了。我想我已經愛你很久了,像是世上有愛以來那麼久。我愛你的聲音,愛你的臉龐,愛你的手,愛你所做的每件事,愛你做每件事的方式。你碰我時,我感覺像被施了魔法。我愛你心思運轉的方式,愛你所說的話。那真實無比,但我無法理解,無法向你或向自己解釋。我就是愛你,就是全心全意愛你。你做了上帝該做的事:給了我活下去的理由。你給了我愛這世界的理由。」
她吻了我,我們的身體在柔軟的沙灘上躺下。我們十指交扣,手臂伸到頭頂上方,做愛。正在祈禱的月亮在誘引海洋,勾引海浪撞擊永恆而狂喜的海岸,碎成浪花。接下來的一星期,我們在果亞當起遊客,走訪阿拉伯海岸的海灘,從查波拉遊歷至羅摩角;在不可思議的白金色科爾瓦海灘上睡了兩夜。我們看了舊果亞聚落區的所有教堂,恰逢聖方濟各·沙勿略節,置身在欣喜若狂的信徒人海中。那是每年在這聖徒忌日舉行的節慶活動,街道上擠滿了人,個個穿出自己最體面的服裝。商人和街頭攤販從果亞各地湧來;祈求神蹟的跋子、瞎子、身有病痛者,形成數條行列,緩緩走向供奉這聖徒的大教堂。沙勿略是西班牙僧人,耶穌會的七名創始會士之一,創立該會的羅耀拉是他的朋友。沙勿略死於1552年,只活了四十六歲,但他在印度和當時所謂的遠東傳教,成就斐然,贏得不朽的名聲。經過多次埋葬及遷葬後,出土多次的聖方濟各遺體,終於在17世紀初期安息在果亞的仁慈耶穌大教堂。遺體每十年開放一次,供民眾瞻仰,仍舊儲存得相當好,有人會說那是奇蹟。他的遺體看似不腐,但在過去幾百年間,已遭數次截肢和器官切除。16世紀時,有個葡萄牙婦女咬下他一根腳趾頭,想作為聖物私自儲存;他的右手被分割成數塊,分送到幾個宗教中心,腸子也是。卡拉和我拿出高得嚇人的重金,想賄賂大教堂的看管人,讓我們一睹那神聖的屍體,他們一直大笑,但就是不同意。
「你為什麼要去搶劫?」在某個夜空如緞、浪濤聲聲悅耳的炎熱夜晚,她問我。「我跟你說過了,我的婚姻完蛋,失去女兒。我崩潰,迷上毒品。然後,為了買海洛因止癮,我搶劫。」
「不,我是問為什麼是去搶劫?為什麼不是去做別的事?"問得好,司法體系裡的警察、律師、法官、精神病專家或典獄長,都沒人我問過這個問題。
「我想過這問題,用力想過。我知道你聽了會覺得奇怪,但我認為電視和這大有關係。電視上的英雄,個個都有槍。持械搶劫這種事給人……帶種……的感覺。現在我知道那根本不是什麼帶種,拿槍嚇人根本是懦夫的行徑,但那時候,那似乎是最帶種的搶錢辦法。往老太婆頭上一打,搶她們的手提包或闖空門偷東西,那種事我不屑做。搶劫似乎光明正大,好像我每次搶劫時都冒著極可能被人射死的風險,不是被我搶劫的物件射死,就是被警察射死。」
她靜靜看著我,將呼吸調到幾乎和我一致。
「還有別的原因,澳大利亞有個很特別的英雄……」
「說下去。」她催促。
「他叫奈德·凱利,年紀輕輕就惹上當地執法人員。他很頑強,但稱不上兇狠。他年輕,狂放不羈。他被陷害,主要是那些對他懷恨在心的警察。有個喝醉的警察看上他妹妹,想調戲她。奈德阻止,他的麻煩就此開始。但原因不只這麼單純。他們有好幾個理由恨他,而最大的理由在於他所代表的精神,一種反叛精神。我和他惺惺相惜,因為我是革命分子。」
「他們鬧革命,在澳大利亞?」她問,大笑,帶著不解的神情。「這我還是第一次聽說。」
「不是革命,」我糾正她,「只是革命分子,我是他們的一員。我是無政府主義者。我學會射擊,學會製作炸彈。我們準備好,革命一來就上場戰鬥——當然,革命沒發生。我們想阻止政府派兵參與越戰。」
「澳大利亞人有參加越戰嗎?"
換我大笑。
「對。澳大利亞以外的人大部分不知道這事,但我們參加了那場戰爭,從頭到尾和美國站在一起。在越南,澳大禾lj亞士兵在美國大兵旁邊死去,澳大利亞男孩被徵召上戰場。我們有些人拒絕,就像美國那些拒服兵役者一樣。我沒有入獄。我製造炸彈,組織示威遊行,在路障邊和警察交手,最後政府改變政策,把我們拉離戰場。」「你現在仍是?"「仍是什麼?"
「仍是個無政府主義者?"
這問題不好回答,因為那逼使我去比較過去的我和如今我讓自己變成的我。「無政府主義者……」我才開口就陷入猶豫,「我聽過的政治哲學,沒有一個像無政府主義那麼博愛。其他看待世界的方式,都說人得被掌控、被不斷驅使與管理。只有無政府主義者夠相信人,願意讓人自行解決問題。我過去是那麼樂觀。過去我相信那說法,也那麼認為;現在卻不再是這樣。所以,不是了,我想我現在不是無政府主義者。」「而那個英雄,你持械搶劫時,你把自己當成那樣的英雄?"「把自己當成奈德·凱利那樣的人,沒錯。我想我那時是這麼認為。他有一群年輕幫眾,他弟弟和兩個最要好的朋友,他們一起幹搶劫的勾當。警方派出一支打擊小組追捕,但他撂倒他們,兩個警察被殺。」
「他最後怎麼了?"
「被捕了。發生槍戰。政府向他宣戰,派出了像一列火車那麼長的警察追捕他,把他的黨羽圍困在bush裡的一間旅館。」
「灌木區的一間旅館?"
「我們澳大利亞人用bush這個字指‘鄉下’。總而言之,奈德和他的手下被一大群警察包圍。他最好的朋友被射中喉嚨,死掉了。他弟弟和另一個叫史蒂夫·哈特的年輕小夥子,不願落入警方之手,用最後的子彈互射自殺。他們都才十九歲。奈德穿著鋼製盔甲,有頭盔和護胸板,衝向那一大群警察,手持雙槍猛射。最初他把他們嚇得屁滾尿流,四處逃竄。但警官逼他們回去。他們從下方射中他的腿。經過一場裝模作樣的審判,憑著證人的不實證詞,奈德·凱利被判處死刑。」
「處決了?"
「對。他死前最後一句話,人生就是這樣。那是他最後說的話。他們把他吊死,割下頭,製成鎮紙。他死前告訴判他刑的那名法官,他們很快會在更高階的法庭見面。不久,那法官死了。」
我說這故事時,她專注地看著我的臉。我伸手抓起一把沙子,讓沙從指縫間瀉下。兩隻大蝙蝠飛過我們頭上。飛得很近,近到我們可以聽到振翅聲,像枯葉般沙沙作響。
「我小時候很喜歡奈德·凱利的故事。不只是我一個人喜歡,藝術家、作家、音樂家、演員,全以某種方式闡釋這故事。他把自己放進我們心裡,澳大利亞人的集體心靈裡。他是我們所擁有最接近於切·格瓦拉或埃米利亞諾·薩帕塔的人物。我沉迷海洛因、腦子一團混亂時,我想我開始陷溺在幻想裡,裡頭摻雜了他的一生和我的一生。但那個故事由我演來,根本亂了套。他是個竊賊,後來成為革命分子,而我是個革命分子,後來成為竊賊。每次我搶劫時,都深信警察會出現,把我殺死。我希望發生那樣的事。我在腦海裡預演那一幕,想象他們要我停下,我伸手拔槍,他們開槍把我射死。我希望警察把我射死在街頭,我希望那樣子死去……」
她伸手攬住我的肩膀,另一隻手托住我的下巴,把我的頭扳過去,面對她微笑的臉。「澳大利亞的女人怎麼樣?」她問,用手梳我的金色短髮。
我大笑,她一拳打上我胸膛。
「我是說真的!告訴我她們是怎麼樣的女人。」
「呢,她們很漂亮,」我說,望著她漂亮的臉蛋,「澳大利亞有不少美女。她們喜歡講話,喜歡一群人狂歡作樂,相當狂野,也很直接,討厭廢話。澳大利亞女人取笑你的本事,世界一流。」
「取笑你?"
「取笑人,」我大笑,「你知道的,讓你洩氣,嘲笑你,讓你不至於把自己看得太了不起。她們很善幹此道。她們如果戳破你,讓你洩氣,你可以說是活該自找的。」她躺回沙灘上,雙手交握枕著頭。
「我覺得澳大利亞人很怪,」她說,「我很想去那裡看看。」
日子本來可以永遠如此快樂、輕鬆、美好,和在果亞那幾個兩情縫蜷的日夜一樣快樂、輕鬆、美好。我們本來可以在與沙、海、繁星為伍的天地裡,共築愛巢。我本該聽她的話。她幾乎什麼都沒說,但話裡給了我暗示,如今我知道她在話語和表情裡所給的暗語,就和我們頭上的繁星一樣清楚。但我沒聽進去。戀愛中的人,常未注意愛人所說的話,而只陶醉在愛人說話的方式中。我愛上她的眼睛,卻沒有讀出她眼神的意思,我愛上她的聲音,卻沒有用心去傾聽她話語裡的恐懼和痛苦。
最後一夜來臨,結束。我大清早就起床,收拾行李回孟買,卻發現她站在門口,凝望珍珠般閃閃發亮的大海。
「別回去。」我雙手搭上她的肩,吻她的頸子時,她說。
「什麼?」我大笑。
「別回孟買。」
「為什麼?"
「我不希望你回去。」
「你想說什麼?"
「就是我說的,我不希望你走。」
我大笑,因為我覺得她一定是在開玩笑。
「行,」我說,微笑,等她道出笑話的關鍵語,「那你為什麼不希望我走?"「我得有個理由?」她質問道。
「嗯……對。」
「的確,我的確有理由,但我不想告訴你。」
「你不想?"
「對,我不覺得有必要告訴你。我告訴你我有我的理由,應該就夠了,如果你愛我,像你所說的愛我的話。」
她的口氣很強硬,姿態很堅定,很出乎我意料,讓我吃驚得不禁惱火。「好,好,」我用講道理的口氣說,「要不這樣:我得回孟買,所以,你何不跟我回去,然後我們會廝守在一塊,永遠廝守,這不就得了。」
「我不回去。」她說,口氣平淡。
「到底為什麼不能?"
「我不能……我就是不想回去,也不想你回去。」
「哎,我不瞭解問題出在哪裡。我去孟買辦我該辦的事,你在這裡等。辦完了我就回來。」
「我不希望你去。」她以同樣平淡的口吻重複道。
「拜託,卡拉,我得回去。」
「不,你沒必要回去。」
我的微笑轉為皺眉。
「我有必要回去。我答應烏拉十天內回去,她的麻煩還沒解決,你是知道的。」「烏拉自己會解決。」她低聲說,仍不願轉頭看我。
「你在吃烏拉的醋?」我問,咧嘴而笑,伸手想撫摸她的頭髮。
「惺,別蠢了!」她厲聲說。轉過頭,眼神滿是怒火。「我喜歡烏拉,但我告訴你,她會照顧好自己。」
「放輕鬆,怎麼了?你知道我要回去的,我們談過這事。我正在做護照生意,你知道那對我有多重要。」
「我會替你弄本護照,會替你弄來五本!
我的頑固脾氣開始發作。
「我不要你替我弄本護照,我想弄懂護照如何製造和修改。我想把那全學會,竭盡所能地學。他們會教我如何修改、偽造護照。我如果學會,就自由了。我想要自由,卡拉。自由,那是我想要的。」
「你為什麼就是不肯聽?」她質問。
「這話什麼意思?"
「沒有人能得償所願,」她說,「沒有人能得償所願,沒有人。」
她的憤怒消退為更糟糕的東西、我從未在她身上見到的某種東西:無奈而無力的悲傷。我知道,讓這樣的女人,讓任何女人,出現這樣的心情,是個罪過。而且,看著她的淺淺微笑漸漸淡去,終至消失,我知道自己遲早要為那罪過付出代價。我輕聲細語慢慢跟她說,想博得她的同意。
「我把烏拉送到我朋友阿布杜拉那裡,他在照顧她。我不能把她丟在那裡,我得回去。
「你下次來找我時,我已經不在這裡了。」她說,轉身再度靠著門口。「這話是什麼意思?"「就是我說的意思。
「那是在威脅?最後通碟?"
「你想怎麼說,隨便你。」她有氣無力地說,彷彿剛從夢中醒來。「事實擺在眼前,你如果回孟買,我就對你死了心。我不會跟你去,不會等你。現在留下來,跟我在一起,在這裡,不然你就一個人回去。你看著辦。但是你如果回去,我們之間就完了。」我望著她,困惑、憤怒又滿懷愛意。
「你得跟我說清楚一點,」我說,口氣更輕柔,「你得跟我說為什麼。你得告訴我,卡拉。你不能只是給我下最後通碟,卻不說理由,然後希望我照做。選擇和最後通碟有差別:選擇表示知道怎麼回事,為什麼發生,然後做出抉擇。我不是那種你可以下最後通碟的人。我如果是那種人,大概就不會逃獄。你不能叫我做什麼,卡拉。你不能命令我做,卻不說明原因。我不是那種人。你得告訴我怎麼回事。
「我沒辦法。」
我嘆口氣,語氣平和地說,但咬緊牙關。
「我想我沒把……這件事·一解釋得夠清楚。我並沒有把自己看得很重要,但仍保有一點點自重,那是我僅有的自重。人得尊重自己,才會尊重別人,卡拉。我如果讓步,完全照你的意思做而不問理由,我就不尊重自己。你如果說出實情,你也會不尊重我。因此,我再問你一遍,到底是為什麼?"「我……不能說。」
「你是說你不願意說。」
「我是說我不能說,」她語氣輕柔,直直望著我的眼睛,「而且我不願意說。事情就是這樣。剛剛你告訴我,願意為我做任何事。我要你留下來,我不希望你回孟買。你如果真的回去,我們之間就完了。」
「我如果照你的意思做,」我問,努力想擠出笑容,「那我算什麼?"「我想那就是你的回答,你已做出抉擇。」她嘆口氣,從我身旁擠過,走出小屋。我收拾行李,綁上摩托車。一切就緒,我往下走到海邊。她從波浪中起身,朝我慢慢走來,拖著腳劃過不斷漂移的沙。背心和長腰布緊貼著她的身體,溼滑的黑髮在升起的太陽下閃閃發亮。我這輩子沒見過這麼漂亮的女人。
「我愛你。」當她走進我的懷裡,我們相吻時,我說。我貼著她的唇、她的臉、她的眼睛,對她說這幾個字。我緊擁著她。「我愛你,會沒事的。你等著,我很快會回來。」「不,」她木然地回答,身體雖不僵硬,但一動不動,已失去生氣和愛意,「絕不會沒事,絕不會沒事。到此結束。今天過後,我不會在這裡出現。」
我凝望她的眼睛,感覺自己身體變硬,被驕傲給掏空。我的雙手從她肩膀落下,轉身,走回摩托車旁。騎上最後一個能看見我們沙灘的小懸崖時,我停下,用手遮陽,尋找她的蹤影。但她消失不見。只剩下像貪玩小海豚的弧形背脊般裂開的海浪,還有凌亂、空蕩、不留痕跡的一片片沙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