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普拉巴克點頭哈腰,一副巴結人的模樣,很有禮貌地告辭。我走到他身邊,但就在我要掩上門時,高個子年輕人說話了。

「嘿……上街保重,知道吧?我是說,你在這裡人生地不熟,什麼人都不能信。這不是鄉下。城裡的印度人……嗯,總之,小心為上。好嗎?"在接待櫃檯,阿南德把我的護照、旅行支票、大筆現金鎖進他的保險箱,還給了我一份詳細的收據,我走下樓梯到街上,那兩名加拿大青年告誡的話語,像海鷗盤旋在魚群產卵的海潮上方,也在我腦海裡不斷盤旋。

普拉巴克帶我們到這旅店時,走的路是一條兩旁有綠樹、路面寬闊而較冷清的大街,那大街從印度門的高大石拱門開始,沿著海灣弧線下去。但賓館大樓前面那條街,則是人來人往,車水馬龍,人聲、汽車喇叭聲、買賣聲,猶如暴雨打在木頭或鐵皮屋頂上。

數百人在那裡走動,三五成群站著聊天。整條路上,店鋪、餐廳和飯店櫛比鱗次。每家商店或餐廳的前面,都附設一間較小的店鋪。這些位於人行道上的違章小店鋪,每一間都有兩、三個坐在摺疊椅上的店員看管。街上有非洲人、阿拉伯人、歐洲人、印度人。每走一步,聽到的語言、音樂都不一樣,每家餐廳在沸騰的空氣中,飄出不同的香氣。

男人駕著四輪牛車,推著手推車,在車來人往的馬路上穿梭,急著想把西瓜和袋裝米、汽水和衣架、香菸和冰塊送到貨主手上。錢到處流動:普拉巴克告訴我,這裡是貨幣黑市買賣的重鎮,當街就有人拿著厚厚一疊紙鈔,正在算錢、兌換。街上有乞丐、玩手技雜耍的人、特技表演者,有弄蛇人、樂師、占星師、看手相的人、皮條客、毒販。而且這條街很髒,冷不防就有垃圾從上方的窗戶掉下來,人行道或路邊也棄置一堆堆的垃圾,肥滋滋不怕人的老鼠,在垃圾堆裡寒寒竄竄,大快朵頤。

在我看來,這條街上最惹人注目的,是許許多多不良於行、有病在身的乞丐。各種病痛、殘障、苦難的人,四處遊走,有人站在餐廳、商店門口,以熟練的哀求話語走近街上的行人。初見到這條苦難的街道,一如隔著巴士車窗初見到貧民窟,讓我為自己擁有紅潤的臉龐感到極度羞愧。但這次當普拉巴克帶我走在這群喧鬧的人群中時,我注意到那些乞丐的另一面,令他們惹人同情的表演,多了份真實人生的味道。有群乞丐坐在門口玩牌,一些瞎眼男子和他們的朋友正在享用有魚有飯的一餐,哈哈大笑的孩童輪流和一名缺腿男子騎他那輛小手推車。

一路上普拉巴克不斷偷瞄我的表情。

「喜歡我們孟買嗎?"

「喜歡。」我答,真心地回答。在我眼中,這城市很美,狂野而令人振奮。英國統治時期浪漫主義風格的建築,和現代玻璃帷幕的商業大樓比鄰而立。年久失修、死氣沉沉、分佈雜亂的平價公寓崩塌後,變成賣蔬菜、絲織品等琳琅滿目商品的市場。路旁的每家商店,每輛經過的計程車,都流瀉出音樂。顏色繽紛多彩,香味著實令人陶醉。在這些擁擠的街道上,我在無數人眼裡看到笑意,我以前去過的地方,沒有一處洋溢著這麼多笑意。

特別的是,孟買很自由,一種令人雀躍的自由。我所看到的地方,處處散發那種解放的、無拘無束的精神,而我不知不覺間敞開心胸回應那精神。我理解到,那些男男女女個個自由自在,因而就連初見貧民窟、街頭乞丐時所生起的羞愧之心,也隨之煙消雲散。沒有人把乞丐趕離街頭,也沒有人驅逐貧民窟居民。他們生活雖然困苦,卻和有錢有勢者一樣自在優遊於相同的花園和大街上。他們很自由,這城市很自由,我喜歡這點。

但這街上密集的意圖、充斥著需求與貪婪、極度強烈的懇求與算計,讓我有點膽怯。聽到的語言,我一個字都不會講。這裡的人穿袍服、紗麗、纏頭巾,我對這裡的文化一竅不通。好像糊里糊塗接演一場華麗而複雜的戲劇,手中卻沒有劇本。但我微笑,輕而易舉地笑著,不管街頭看來多麼陌生,多麼讓人不知所措。我是個逃犯,被通緝,被追捕,是懸賞捉拿的要犯。但我卻更勝他們一籌,我很自由。逃亡時,每一天都是人生的全部。每一分鐘的自由,都是喜劇收場的一部短篇小說。

我很高興有普拉巴克作陪。我注意到他在這街上人面很廣,一路上頻頻有各式各樣的人向他熱情打招呼。

「想必你一定餓了,林賽先生,」普拉巴克說,「你這人很快樂,不介意我說什麼,快樂的人,胃口總是很好.。」

「嗯,的確是很餓。這下我們到底要去哪裡?早知道要走這麼久才能到餐廳,我會買盒飯回去吃。

「再走一點,不遠了。」他回答,滿臉笑容。

「好……」

「是真的!我會帶你去最棒的餐廳,有最上等的馬哈拉什特拉料理,保證你說好吃。在孟買,像我這樣的導遊,全都在那裡用餐。這個地方很不錯,賄賂警察的錢,只需要付平常行情的一半。真的很不錯。」

「好··,…」

「是真的!但首先,讓我先替你,還有我,弄個印度香菸。在這裡,停一下。」他帶我走到一個路邊攤,那攤子只是個可摺疊的牌桌,一隻卡紙板箱裡整齊擺了數十種品牌的香菸。牌桌上有一隻大銅盤,銅盤裡放了幾隻小銀碟。銀碟裡擺了切碎的椰子肉、香料和多種不明的醬料。牌桌旁的桶子裡,有許多矛狀葉漂浮在水中。賣煙販子正在弄乾這些葉子,抹上幾種醬料,包上椰棗粉、椰子粉、檳榔粉、香料,捲成一小包一小包。許多顧客圍著他的攤子,他那雙手很利落,葉子一包好,立即有人買走。

普拉巴克擠到那販子身旁,伺機購買。我伸長脖子,透過顧客間擁擠的縫隙看著他時,腳步往人行道的邊緣移動。就在我一腳往下踩到馬路時,有人緊急大叫。「小心!"兩隻手抓住我手肘,把我猛往後一拉,說時遲那時快,一輛雙層大巴士疾駛而過。若沒有那兩隻手拉住我,我大概已命喪巴士的車輪下。我轉過身,與救命恩人正面相對。她是我所見過最漂亮的女人,身材修長,黑髮及肩,膚色白哲。她不高,但方正的肩膀和挺直的身形,加上兩腿叉開牢牢地站著,讓人覺得她默然無聲中自有種堅毅的氣勢。她穿絲質長褲,褲腳束在腳跺上,足穿黑色低跟鞋,上身是寬鬆的棉襯衫,披著一條大絲質長披肩。她把披肩朝後披,質地輕柔的雙層流蘇在她背後飄飛翻轉。她全身上下都是綠色,只是深淺不一。

從一開始,我就感受到她那令男人既愛又怕的特質,那冷冷的笑容,讓她的豐唇更富魅力的笑容。那笑容裡有種自傲,透過勻稱的鼻子散發著自信。不用說,一定會有不少人不明就裡,把她的自傲錯看成傲慢,把她的自信錯看成冷漠。但我沒犯這錯誤。我的眼睛失魂落魄,悠然漂盪在她那靜止凝視的水汪汪的瀉湖裡。她眼睛很大,又特別綠。那是歷歷在目的夢境裡,樹木所呈現的綠,大海呈現的綠——如果大海完美無瑕的話。

她的一隻手仍握在我的手肘附近。那種肌膚之觸,正是情人的手輕觸你身時所會有的感覺:熟悉,但令人興奮,是傾訴的許諾。我差點忍不住拾起她的手,放在我胸前。或許我當時真該這麼做。如今我知道,當時我如果真這麼做,她大概會笑出來,並因此而喜歡上我。但當時我們素昧平生,兩人站著,直直凝視著對方,就這麼持續了漫長的五秒鐘。此時,所有平行的世界,所有可能已存在和永遠不再存在的平行活動,在我們周邊翻轉。然後她開口了。

「好險,你命大。」

「是啊,」我笑笑,「我是命大。」

她的手慢慢離開我的手臂。那動作很輕鬆、很從容,但我卻覺得與她疏遠了,就像是從深甜的美夢中給硬生生叫醒一樣突然。我靠近她,看看她身後的左邊,再看看右邊。

「你在找什麼?」她問。

「我在找你的翅膀。你是我的守護天使,不是嗎?"「恐怕不是,」她答,雙頰露出俏皮的笑奮,「我心裡有太多邪惡的東西,恐怕稱不上天使。」

「那我們就來談談你有多邪惡?"有些人成群站在攤子另一頭。其中一個年約二十五歲、英俊、健壯的男子,走到馬路上叫她。「卡拉!快,yaar(朋友)!"她轉身向他揮手,然後伸手與我握手。她握得很有力,但透露的心情讓人無法捉摸。她的笑同樣暖昧。她或許已喜歡上我,或許她只是很樂於跟我道別。「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她抽出手時,我說。

「我有多邪惡?」她回答我,嘴唇上掛著要笑不笑的神情。「這問題很私密,我想這可能是我這輩子被問過最私密的問題。但,喂,哪天你如果到利奧波德(晚叩old),就會找到答案。」

她那群朋友已經從小攤子的另一端移到我們這邊,她隨即離開我和他們會合。他們全是印度年輕人,一身乾淨時髦的西式中產階級打扮。他們不時大笑,把身體靠向對方,狀甚親暱,但沒人和卡拉有身體接觸。她似乎散發出既迷人又不可侵犯的氣質。我貼近他們,假裝著迷於香菸販子捲菸葉、塗料的動作。我側耳傾聽她跟他們講話,但一句話都沒聽懂。

以那種語言,在那場對話裡,她的嗓音出奇低沉、宏亮,聽得我手臂上的寒毛微微發顫。我想那應該也是個警告。阿富汗媒人說,愛意滋生大半緣於聲音。但那時候我不懂,而且我的心一古腦兒栽進去,栽進就連媒人可能都不敢踩進的地方。「瞧,林賽先生,我只替我們買了兩根菸。」普拉巴克回到我身邊,得意地遞上一根菸。「印度是窮人的國度。在這裡,沒必要買一整包。只要一根,只買一根,而且還不必買火柴。」

他傾身向前,拾起一段悶燒的麻繩。麻繩吊在香菸攤旁邊電話線杆的鉤子上。普拉巴克吹掉麻繩末端的灰,露出一丁點橘色的餘燼,點燃他手中的煙。

「他們在做什麼?在嚼葉子裡的什麼東西?"「那叫帕安伽aan,印度檳榔)。味道很棒,嚼起來也很棒。在孟買,人人都嚼,然後吐,嚼,再吐,沒問題,白天、晚上都嚼。那對身體有好處,大量嚼,全部吐掉。要不要試試?我可以替你弄來一些。」

我點頭,請他去買,但我心裡盤算的,主要不是體驗帕安這新東西,而是藉此可以站在那裡更久,欣賞卡拉。她很輕鬆,很自在,簡直就是這條街的一部分,這條街謎一樣氛圍的一部分。我覺得周遭所有迷惑不解的東西,在她而言,似乎是稀鬆平常。這讓我想起那個從巴士車窗看到的貧民窟外國人。她在孟買似乎平靜而滿足,就和那個外國人一樣。她從周遭的人得到的溫馨、肯定與認同,叫我羨慕。

更重要的是,我的眼睛被她那無可挑剔的美麗迷住了。我望著她——素昧平生的一個人,胸中有一股氣,極力想盡情發洩。我的心像是被人捏著,像被人用手掌緊緊握住。血液裡有個聲音在說是,是,是··一古老的梵語傳說中提到前世註定的愛,兩個靈魂因為業力的作用,註定會在相遇後,為彼此神魂顛倒。傳說前世註定的愛人,往往一眼就會認出,因為對方的舉手投足、思緒、動作、聲音,眼中所傳達的每個心情,都叫你坪然心動。傳說我們會由她的翅膀認出她——那翅膀只有我們看得到——因為想擁有她,我們滅絕了其他愛慾。

梵語傳說也告誡世人,這類前世註定的愛,有時可能會對命運交纏中的其中一個人,單單一個人,產生佔有和痴迷。但從某個角度來說,理智與愛不能並存。愛之所以存在人世,正因為愛非理智。

「呢,你在看那個女的。」普拉巴克帶著帕安回來,往我凝視的方向看去。「你覺得她很美,na?她叫卡拉。

「你認識她?"

「當然認識!這裡誰不認識卡拉。」他答,用那種大聲到旁人聽得見的低語,讓我很擔心她聽到。

「你想認識她?"

「認識她?"

「想的話,我去替你跟她說。你想跟她交朋友?"「什麼?"

「別擔心!卡拉是我的朋友,也會是你的朋友,我想。說不定你會和卡拉做生意,賺上一大筆錢。說不定你們會成為很好、很親近的朋友,跟她上好多次床,爽到頂點。你一定會爽翻天的。

他已開始摩拳擦掌。帕安的汁液染紅他微笑的牙齒和嘴唇。我緊抓住他的手臂,不讓他去找她,她正和她那群朋友在一塊兒。

「不!不要去!天啊,小聲點,普拉巴克。我如果想跟她講話,我會自己來。「噢,我懂,」他說,顯得窘迫,「就是外國人所說的前戲,對不對?"「不是!前戲是……別管什麼前戲了!

「那好!我不管什麼前戲不前戲,林賽先生。我是印度人,我們印度人不時興前戲。我們提槍就上,真的!

他雙手擺出正抱著女人,對著女人的小屁股猛頂的樣子,臉上一直帶著那鮮紅的微笑。

「行行好,別這樣!」我怒聲說,抬頭看卡拉和她朋友是否在看他。「好,林賽先生!」他嘆口氣,放慢他那有節奏的前頂動作,最後完全停下。「但我還是可以將你介紹給卡拉小姐認識,如果你要的話?"「不!我是說,不,謝了。我不想和她搭汕。我……天哪,這哪有用啊,只要告訴我……那個正在說話的男人,說的是什麼語言?"「他說的是印地語,林賽先生。你等一下,我馬上就告訴你他在說什麼。」他走到攤子的另一頭,旁若無人地加入那群人中,傾身細聽。沒有人理會他。他點頭,跟著其他人笑,幾分鐘後回來。

「他在說一件很好笑的、關於一名孟買巡官的事,那人在這一帶很有勢力。那巡官把一個鬼靈精的傢伙關了起來,但那個鬼靈精說服那巡官再度放了他,因為他告訴那巡官他有黃金和珠寶。不只如此,他被放出來後還真給了那巡官一些黃金和珠寶。但那些東西不是真黃金,不是真珠寶,是假的,很便宜的東西,根本不是真的。最好笑的是,那個鬼靈精賣假珠寶之前,還在巡官家住了一星期。傳說那個鬼靈精還跟那巡官的老婆上了床。現在那巡官抓狂,氣得不得了,每個人看到他都趕快閃人。」「你知道她哪些事?她住這裡?"「知道誰,林賽先生,你是說那個巡官的老婆?"「不是,當然不是!我是說那女的,卡拉。」

「你也知道,」他若有所思地說,首次緊整眉頭,「孟買有許多女孩。我們從飯店出來才五分鐘。在這五分鐘裡,我們就見了兒百個女孩;再五分鐘,還會再見到幾百個。每五分鐘就再有兒百個女孩。走土一陣子,我們會見到幾百個、幾百個、幾百個、幾百個——"「啊,幾百個,還真是不得了!」我略帶挖苦打斷他的話,聲調不知不覺高了許多。我瞧瞧四周。幾個人正盯著我,神情明顯不屑。我壓低聲音繼續說:「我不想認識幾百個女孩,普拉巴克。我只想……瞭解……那個女的,好嗎?"「行,林賽先生,我會把知道的全告訴你。卡拉她是孟買很有名的生意人,她來這裡已經很久了,我想大概有五年了吧!她有棟小房子,距這裡不遠。每個人都知道這個卡拉。」

「她是哪裡人?"

「我想是德國人,大概是吧。」

「但她口音聽起來是美國人。」

「沒錯,聽起來是,但她來自德國,或者說可能來自德國。反正,她現在幾乎是地道的印度人。現在要不要去吃飯了?"「好,等一下。」

那群年輕朋友向帕安攤子附近的其他人大聲道別,走進熙來攘往的人群裡。卡拉跟著他們走開,頭仰得高高的,以那種挺直背脊、近乎蔑視的古怪姿態。我看著她沒入人群。她一直沒回頭。

「你知道一個叫利奧波德的地方嗎?」他回到我身旁時,我問他。我們再度上路。「當然知道!一個很棒、很舒服的地方,利奧波德酒吧。那裡都是些最棒、最可愛的人,非常好、非常可愛的人。在那裡可以碰見各種外國人,全都是事業很成功的人。賣淫、販毒、高利貸、黑市交易、色情圖片、走私、偽造護照,還有——"「行了,普拉巴克,我明白了。

「你想去那裡?"

「沒有,大概晚點。」我停下腳步,普拉巴克在我身邊停下。「嘿,你朋友怎麼叫你?我是說,不用普拉巴克,你名字的簡稱?"「有啊,我也有簡稱,叫普拉布。

「普拉布··一我喜歡。

「那意思是光明之子之類的。好名字,對不對?"「是的,好名字。

「那你的好名字,林賽先生,實在不是很好,如果你不介意我當面這麼說的話。我不喜歡這麼長、這麼拗口的名字,就印度人的講話方式來說。

「惺,你不喜歡?"

「請別見怪。我不喜歡,一點都不喜歡,完全不喜歡。百分之百、千分之千的不——"「嘿,」我笑笑,「這件事我恐怕無能為力。

「我想,簡稱林好多了,」他提議,「如果你不反對,我以後就叫你林。這名字再好不過,而且就和逃獄後所取的十兒個名字一樣假。事實上,最近兒個月,我發覺自己對於在不同地方不得不取的新名字,還有別人替我取的新名字,抱著某種說不上來的聽天由命之感。林這名字是我絕對想不出來的暱稱。但那聽來不錯,也就是說我聽到某種命中註定,像巫毒法術似的迴音:這名字當下就打動我心,就和我出生時所取的名字一樣穩當。我那不為人知的出生名,早已不見天日,我就是在那名字底下被判入獄服刑二十年。

我低頭仔細打量普拉巴克的圓臉和又大又黑的調皮眼睛。我點頭,微笑,接受這名字。後來從科拉巴到坎大哈,從金夏沙到柏林,有數千人用這位孟買街頭的小導遊替我取的名字叫我,當然,當時我不知道會變成這樣。命運需要共犯,而命運之牆的石頭就是以這種無心的小同謀為砂漿砌上的。取名字的那一刻,看來微不足道,好像只要我隨意膚淺地答是或否就可以打發過去,但如今事後回顧,我知道,那一刻是我人生的轉折點。在這個名字之下我所扮演的角色,我即將成為的人物——林巴巴(linbaba)——比起以前我所扮演的任何角色都要真實,更貼近我的本性。「好,很好,就用林。」

「太好了!我很高興你喜歡這名字。我的名字在印地語裡意思是光明之子,同樣的,你的名字,林,也有一個非常好、非常吉祥的意思。」

「哦?林在印地語裡表示什麼?"「表示陰莖!」他解釋道,臉上露出他覺得我應會有同感的喜悅。

「噢,真好,真是太……好了。」

「沒錯,很好,很吉祥。精確來講,沒這意思,但念起來類似iing或lingom,而ling或lingom就是陰莖。」

「別胡扯了,老兄,」我抗議,再度上路。「我怎麼能拿陰莖先生這名字四處走?你是在唬弄我?我現在就看出來了——梅,你好,很高興認識你,我叫陰莖。門都沒有,免談。我想還是照舊叫林賽。」

「不!不!林,我跟你說真的,這是個好名字,非常有力的名字,非常吉祥,再吉祥不過了!別人聽到這名字,都會喜歡。來,我證明給你看。你送給我的這瓶威士忌,我要留給我朋友桑傑先生。嗒,就在這家店,你仔細瞧瞧他有多喜歡你的名字。」沿著這條鬧街再走幾步,我們來到一家小店,敞開的店門上有如下的手寫招牌:收音機診所

電子器材修理業

電子器材買賣、修理,店主桑傑·德什潘德桑傑·德什潘德體格粗壯,五十來歲,頭頂中禿,頭髮灰白,眉白而濃。他坐在堅實的木頭櫃臺後面,周邊擺著正在大力放送的收音機、已開腸剖肚的卡匣式放音機、裝有零件的箱子等。普拉巴克跟他打招呼,連珠炮式講了一堆印地語,把那瓶威士忌遞過櫃檯。德什潘德伸出一隻肉鼓鼓的手一把抓住,看都沒看,迅速收進櫃檯下面,接著從襯衫口袋拿出一疊盧比,抽出一部分,掌心翻轉向下,遞給櫃檯另一頭的普拉巴克。普拉巴克收下後,迅速收進口袋,動作之快之利落,好似烏賊觸手抓到獵物放進口中一樣。最後他終於聊完,示意我上前。

「這位是我很要好的朋友,」他輕拍我的手臂,告訴德什潘德先生,「紐西蘭人。」德什潘德先生嘟哦著說了些話。

「他今天剛來孟買,住在印度旅社。」

德什潘德先生又嘟峨著說了些話,以隱隱帶著敵意的好奇上下打量我。「他姓林,林巴巴先生。」普拉巴克說。

「他姓什麼來著?」德什潘德先生問。

「林,」普拉巴克咧嘴而笑,「他叫林巴巴。」

德什潘德先生揚起他粗濃的眉毛,一臉驚訝的笑容。

「林巴巴?"

「正是!」普拉巴克意興昂揚,「就姓林。他也是非常好的人。」

德什潘德先生伸出手,我伸手握了握。我們彼此問候,然後普拉巴克開始扯我袖子,拉我往門口走。

「林巴巴!」我們要跨出店門時,德什潘德先生大喊,「歡迎來到孟買。有隨身聽或相機或任何手提收錄音機要賣,來收音機診所,找我桑傑·德什潘德,我會給你最好的價錢。」

我點頭,跟著普拉巴克出了這家店。他拉著我沿街再走了好幾步,然後停住。「看到了吧,林先生?看到他多喜歡你名字了吧?"「我想是吧!」我低聲說,既不瞭解他和德什潘德先生那段短短的交易內容,也不瞭解他為何那麼意氣風發。後來對他夠了解、開始珍惜與他的友誼後,我才發現普拉巴克徹頭徹尾深信,他的笑能影響別人的心情,能影響世界。事實的確如他所想,但我花了很長時間才瞭解這道理,接受這道理。

「那名字後面的巴巴代表什麼意思?林,我懂。但林巴巴代表什麼意思?"「巴巴只是個尊稱,」普拉巴克咧嘴而笑,「把巴巴放在你名字後面,或任何特殊人物的名字後面,表示我們對老師、聖徒或非常非常老的人的尊敬——"「我明白了,我明白,但普拉布,我得告訴你,那並沒有讓我更能接受這名字。陰莖,這整個玩意··一我搞不懂。」

「但你也看到了,桑傑·德什潘德先生!你看到他是多麼喜歡你的名字!嘿,看看大家會如何喜歡你的名字。你看好了,我會把這名字告訴每個人!林巴巴!林巴巴!林巴巴!"他大喊著說,向這街上每個經過我們的陌生人說。

「行了,普拉布,行了。我相信你就是了,安靜。」這下換我扯他袖子,催他走。「你不是想喝那瓶威士忌?"「噢,是啊!」他嘆氣道,「是想喝,而且在心裡喝過了。但現在,林巴巴,把你送給我的好東西賣給桑傑先生,賣得的錢可以買兩瓶非常低劣但很便宜的印度威士忌,喝個痛快,然後還會剩下許多錢,可以買件上好的新襯衫,紅色的,還有一拖拉的上等大麻膠、幾張有冷氣吹的印地語電影門票、兩天的食物。對了,林巴巴,你還沒吃你的帕安。你現在該把它放進嘴裡嚼,以免走味,變難吃。

「好,怎麼吃?像這樣?"

我把包裹在葉子裡、差不多有火柴盒那麼大的帕安,按照我所看到的吃法,放進嘴裡側面,臉頰與牙齒之間。才幾秒鐘,我嘴裡就滿是香甜的味道。味道強烈而甘美多汁,既像蜜般甜,又微微帶著辣味。包葉開始融化,我小口小口咬著去皮紮實的檳榔、椰棗、椰子肉,咬得嘎吱嘎吱作響,嘴裡滿是甜汁。

「現在你得吐掉一些帕安,」帕拉巴克說,神情專注盯著我嚼動的嘴,「看,你嚼出像這樣的東西?像這樣把它吐掉。

他吐出一口紅汁,落在一米外的馬路上,一團紅紅如手掌般大的東西。他吐得精準又利落,嘴唇沒殘留一滴紅汁。他使勁在旁鼓吹,我試著照做,但滿口鮮紅的汁液舊泊流出嘴巴,一路淌過下巴和襯衫前胸,最後啪噠落在右靴上。

「沒關係,這襯衫。」普拉巴克皺起眉頭,從口袋裡抽出手帕,使勁擦拭滲入我襯衫前胸的血紅汁液,但擦不掉了。「你的靴子也沒關係,我會像這樣擦掉,你瞧。我得問你,你喜歡游泳嗎?"「游泳?」我問,把嘴裡殘餘的少量帕安混合物吞下肚。

「對啊,游泳。我要帶你去昭帕提海灘,非常漂亮的海灘,在那裡你可以練習嚼、吐、嚼、吐帕安,而不會弄髒衣服,讓你省下不少洗衣服的錢。

「嘿,說到四處逛這城市,你是個導遊,對吧?"「對啊,非常優秀的孟買導遊,也帶人遊覽全印度。

「你一天收費多少?"

他看了我一眼,頑童似的咧嘴而笑,雙頰鼓得像蘋果。從他那表情,我漸漸理解他毫無心機的微笑背後,不為人知的精明的一面。

「我一整天收費一百盧比。」他說。

「行……」

「遊客三餐自理。

「當然。

「還有計程車費,也是遊客付。

「當然。」

「還有孟買搭公交車費用,全是遊客付。

「嗯。

「還有茶,如果在炎熱的午後喝個茶提振精神。

「嗯……」

「還有性感女孩,如果在涼爽的夜晚很想發洩一下……」

「嗯,行,行。聽著,我會付你一整個星期的錢。我要你帶我參觀孟買,告訴我這城市的事。如果我滿意的話,一星期結束時我會另給獎賞,你看這樣如何?"他眼裡綻放笑意,但回應時語調出奇嚴肅。

「林巴巴,你這決定不錯,非常不錯。

「惺,」我笑道,「那我們就等著瞧了。我還要你教我一些印地語,好嗎?"「當然好i我可以全部教你!ha表示是,nahin表示不是,pani表示水,khanna表示食物二,…」

「行了,行了,不需要立刻教。這家是餐廳?很好,我餓死了。」

我正要進這家陰暗而不起眼的餐廳,他突然拉住我,表情變得很嚴肅。他皺起眉頭,用力吞口水,彷彿不確定該如何開口。

「享用這美食之前,」他終於開口,「在我們……還有我們做任何交易之前,有件事我得告訴你。

「行……」

他這麼垂頭喪氣,我不由得擔心會發生什麼不好的事。

「嗯,我要說……那一拖拉的大麻膠,我在飯店賣給你的那塊大麻膠……」「怎樣?"「唉……那是商場價。真正的價錢,也就是友情價,是一拖拉阿富汗大麻膠只要五十盧比。」他舉起雙手,然後猛地放下,拍打大腿。「我多要了你五十盧比。「這樣啊!」我低聲回答。從我的觀點來看,這根本是不足掛齒的小事,小到我很想放聲大笑。但對而他言,顯然是件大事,而我猜他很少感動到如此坦白。事實上,誠如他許久以後告訴我的,他那時剛決定要喜歡我,對他而言,那表示他得遵照良心,毫無隱瞞交代他所說過或做過的任何事。他始終將事實全盤托出,這是他最討人喜027歡,也是最讓人惱火的特質。

「那麼……你打算怎麼辦?"

「我建議,」他一臉嚴肅,「我們儘快把那塊商場價的大麻膠抽完,然後我會買塊新的。在那之後,一切都按友情價,對你、對我都是。這辦法沒問題吧?"我笑,他跟著我笑。我伸手勾住他的肩,帶他進去那人聲鼎沸的餐廳,餐廳裡蒸氣瀰漫,香味四溢。

「林,我是你非常要好的朋友,」普拉巴克咧嘴而笑,堅定地說道,「我們是幸運兒,對不對?"「大概是吧,」我回,「大概是吧!

幾小時後,我回到那舒適而陰暗的房間躺著,天花板上的吊扇不停轉動,哼哼直響。我累了,但睡不著。在我床邊的窗戶下,白天飽受折磨、辛苦幹活的街道,這時臣服於夜間的悶熱,一片靜寂,空氣潮溼,繁星點點。城裡令人驚訝、費解的影像,如風中的樹葉般,在我腦海裡翻滾,而我的血液裡湧動著希望和可能,叫躺在暗室中的我不由得笑了起來。我拋下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我的行蹤。在孟買這個新天地,沒人知道我是誰。在那一刻,在那陰影裡,我幾乎是安全無虞的。

我想起普拉巴克,想起他說一早要來帶我去參觀這城市。他會來?我懷疑。或者更晚些我會看到他和另一個剛來的遊客在一塊兒?我打定主意,如果他信守承諾,早上出現,我要開始喜歡他。在下這決定那一刻起,我隱隱懷著孤單之人的冷酷。我想起那個女人卡拉,一再想起,驚訝於她泰然自若、不苟言笑的面容一再浮現腦海。哪天你如果到利奧波德,就會找到答案。那是她對我說的最後一件事。我不知道那是邀約,還是挑戰,還是警告。不管是什麼,我決定奉陪。我要去那裡找她。但不是眼下。等我更瞭解這個她顯然已經非常瞭解的城市之後再說。就花一星期,我心想,在這城市一星期……我在這個孤寂冷清的個人天地裡,想起很多事,一如以往,我還想起家人和朋友。不斷想起,卻見不到、摸不著。每天晚上,我在無可壓抑的渴望中掙扎度過,渴望取回我為獲得自由而失去的東西,所有失去的東西。我每天晚上被羞愧的釘子刺穿,那些我確信永遠無緣再見面的心愛的人,因為我得到了自由,而他們卻持續在受苦。「我們可以殺他價,是吧!」那個高個兒加拿大人,從房裡另一頭黑暗的角落說話,突然冒出的聲音在靜寂裡迴盪,像是石頭砸在金屬屋頂發出的聲音。「我們可以跟那經理殺低房價。一天要我們六塊美金,我們可以殺到四塊美金。那雖然不貴,但這裡人的作風就是這樣。你得跟這些人殺價,每樣東西都要。我們明天就要去德里,但你要住這裡。先前你不在時我們談過,我們有點擔心你。你得跟他們殺價,老哥。不懂這個,不這樣想,他們會把你吃得死死的,這些人。印度的城裡人都是不折不扣唯利是圖的人,老哥。別誤解我的意思,印度是個了不起的國家,因此我們才會再來。但他們與我們不一樣。他們……唉,他們認為就該這樣。總而言之,你該殺他們價。」房價的事,他說的的確沒錯。我們本可以一天省個一、兩塊美金。為了節省開支,本來就該討價還價。在印度,大部分時候,就該這樣做事,才精明,才討人喜歡。但他也不全部是對的。在接下來幾年裡,那位經理阿南德和我成為好友。第一天見到他,我就信任他,沒有殺價,我沒有想從他身上榨錢,我憑著直覺行事,尊敬他且打算喜歡他。因為這些原因,我贏得他的喜愛。他不只一次告訴我這事。他和我們一樣知道,要三個外國人付六塊美金,無關痛癢。這飯店的老闆規定,每間房一天要價四美金。那價錢是他們的底線,多出來的一、兩塊美金,就是阿南德和他三名服務客房的下屬一天的工資來源。外籍遊客殺價,省個微不足道的一兩塊美金,卻讓他少賺一天的錢,也讓遊客失去和他結為朋友的機會。

在與印度人打交道時,有個簡單而令人吃驚的道理,那就是按照感覺行事,比按照理智更為明智。在這世上,沒有哪個地方這麼切合這個道理。

那時候,在孟買的第一個晚上,閉眼躺在黑暗而寂靜的房間裡時,我還不懂這道理。我憑直覺行事,心想幸運之神一定會再度眷顧我。我不知道自己已經愛上那女人、那城市。在笑意從我嘴唇消失前,我迷迷糊糊地進入無夢的酣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