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很長的歲月,走過大半個世界,才真正學到什麼是愛與命運,以及我們所做的抉擇。我被拴在牆上遭受拷打時,才頓悟這個真諦。不知為何,就在我內心發出吶喊之際,我意識到,即使鐐銬加身,一身血汙,孤立無助,我仍然是自由之身,我可以決定要痛恨拷打我的人,還是原諒他們。我知道,這聽來似乎算不了什麼;但在鐐銬加身、痛苦萬分的當下,當鐐銬是你唯一僅有的,那份自由將帶給你無限的希望。要痛恨,還是要原諒,這抉擇足以決定人一生的際遇。
就我而言,我這一生的際遇錯綜複雜,一言難盡。我曾是在海洛因中失去理想的革命分子,在犯罪中失去操守的哲學家,在重刑監獄中失去靈魂的詩人。當我翻過槍塔間的圍牆逃出監獄後,就變成我的祖國澳大利亞的頭號通緝要犯。
幸運之神一路庇佑著我,我逃到地球的另一端——印度,在那裡加入孟買的黑幫。我幹起軍火走私、貨物走私、製造假鈔的勾當;在世界三大洲被關過、被揍過、餓過,還捱過刀子。我還打過仗,衝進槍林彈雨中,結果大難不死,但我身邊的人沒一個活下來——他們多半都比我優秀。比我優秀的人,就這樣糊里糊塗葬送了性命,就這樣枉死在別人的仇恨、愛與冷漠中。我埋了這些人,這許許多多的人,為他們的遭遇和一生致哀,感同身受。
但我的故事不是從這些人開始的,也不是從孟買黑幫開始,得從我在孟買的第一天開始說起。命運將我放進那場牌局,幸運之神發的牌讓我結識了卡拉·薩蘭恩。從我凝視她綠色眼眸的那一刻起,我下起那手牌。故事就是這樣開始的,和其他故事一樣,從一個女人、一個城市、一點運氣開始。
到孟買的第一天,我最先注意到的就是那特殊的氣味。在我目睹或耳聞任何印度的事物之前,甚至在我下飛機後,走在通往機場大廈的通道上時,就聞到那股氣味。在我踏上孟買的第一步,在逃出監獄、覺得世界無比新奇的那一刻,有股氣味讓我既興奮又喜悅,但我沒認出那是什麼氣味,也認不出來。
如今我知道,那是與仇恨相反的希望所發出的甜美氣味,令人感動的氣味;那是與愛相反的貪婪所發出的酸腐氣味,讓人透不過氣的氣味;那是眾神、惡魔、帝國、復活與腐敗的文明所散發的氣味;那是人們在這座城市中到處都會聞到的藍色海水味,是機器的冷酷金屬味。那氣味裡瀰漫著六千萬只動物活動、睡覺與排洩的味道,其中過半是人和老鼠。那氣味透著心碎,透著生存的辛苦奮鬥,透著令人鼓起勇氣的重大失敗與愛。那是一萬間餐館、五千座神廟、聖祠、教堂、清真寺所發出的氣味,是一百座專賣香水、香料、焚香、新鮮花朵的市集所發出的氣味。
卡拉曾說,那是世上最糟糕的好味道,對於總能做出正確判斷的她來說,這看法當然沒錯。但如今,每次回到孟買,那城市給我的第一個感覺都是那氣味,撲鼻而來,告訴我已經到家了。
我注意到的第二個特色是熱。離開飛機的空調機艙後,不到五分鐘,衣服一下子就溼透了。我從來沒碰過這種氣候,壓得我心臟坪坪跳。每吸一口氣都很吃力。後來,我才知道這種叢林汗會流個不停,因為孟買的熱是不分晝夜的溼熱。讓人透不過氣的溼度,使每個孟買人都成了兩棲動物,每次吸氣都吸進水氣。人們得學著忍受,得學著喜歡,不然就離開這城市。
人也是一大特色。阿薩姆人、賈特人、旁遮普人;來自拉賈斯坦、孟加拉國、泰米爾納德的人,來自普西卡、科欽、科納克的人;剎帝利、婆羅門、賤民;印度教徒、穆斯林、基督教徒、佛教徒、帕西人、奢那教徒、泛靈論者,白皮膚與深綠色眼睛、黃褐色皮膚與黑眼睛;各式各樣的臉孔和輪廓,讓人眼花繚亂,這是印度無與倫比的美麗之所在。在孟買數百萬人當中,又多了我一人。走私販子最好的朋友是騾子和駱駝。騾子替走私販子將違禁品運過邊界管制站,駱駝則是不會令人起疑的遊客,幫走私販子將貨物運過邊界。走私販子使用假護照和假身份證時,為了隱藏身份,往往會混進駱駝之中。駱駝會馱著他們安全而低調地穿過機場或邊界管制站,不致曝光身份。那時候我還不知道這些事。幾年後,我才瞭解走私的竅門。第一次到印度時,我純粹憑著本能行事,我走私的貨品只有一件,就是我自己,我那脆弱而遭追緝的自由。那時候我用的是偽造的紐西蘭護照,在原件上改貼我的照片。我完全自己來,也知道做得不是很理想,不過肯定可以通過例行檢查;但是如果有人起疑,向紐西蘭高階專員公署核查的話,很快就會被識破。
從奧克蘭搭機到印度的旅途中,我在機上四處晃盪,想找合適的紐西蘭團,混入其中,結果找到一些再度前往南亞次大陸的學生。我藉故向他們請教旅行經驗和須知,和他們混得有點熟,順理成章和他們一道通關。印度官員都認為我是和那群閒散、天真的學生同行,草草檢查就放我過關。
我獨自擠出人潮,離開機場,機場外陽光迎面而來,曬得我渾身刺痛,但脫逃的興奮感讓我樂不可支。我翻過一道又一道的牆,越過一個又一個邊界,度過一個又一個東奔西躲的晝夜。逃獄生涯到這時已將近兩年,但逃亡的生活就是得不斷逃跑,每個白天和夜晚都在逃亡。雖然還沒完全自由(事實_匕永遠也無法完全自由),但眼前的新事物——新護照、新國家、我黯淡眼底的年輕臉龐上、那幾道興奮中帶著憂懼的新皺紋——讓我覺得有希望,害怕中帶點兒期盼。我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頭上是孟買奴哄烘的藍色彎蒼,內心清明,渴求光明的未來,一如雨季時馬拉巴爾花園裡的早晨。「先生!先生!」背後傳來聲音。
有隻手抓住我的手臂。我停下腳步,繃緊肌肉,準備出手,同時竭力壓下內心的恐懼。「別跑!別怕!」我轉過身去。
一位矮小的男人站在我前面,一身骯髒的褐色制服,拿著我的吉他。他不只是矮小,應該說是迷你,是個侏儒,大頭,五官有唐氏症那種驚嚇的愚笨神情。他把吉他一把塞給我。
「你的音樂,先生。你的音樂掉了,對不對?"那的確是我的吉他。我馬上想到一定是在機場的行李傳送帶附近掉了。我不知道這個矮子怎麼知道那是我的。我笑笑,露出寬慰而吃驚的表情,他咧嘴而笑,臉上是令人害怕、無可挑剔的誠懇,我們通常稱之為天真。他遞上吉他,我注意到他的雙手指間有膜相連,像水鳥的蹼足。我從口袋裡抽出幾張紙鈔遞給他,他立刻移動粗腿,笨拙地後退。
「不要錢。我們是來幫忙的,先生,歡迎光臨印度!」他說,然後小步跑開,遁入人行道的人群裡。
我買了退伍軍人公路客運公司的車票,準備搭車前往孟買市,客車司機是印度的退伍軍人。我看著自己的背包和旅行袋被提上巴士車頂,丟進一堆行李中,動作非常粗暴而冷漠,便決定把吉他帶在身邊。我在後排的長椅上坐下,上面還坐著兩名蓄著長髮的旅客。巴士很快就擠滿了人,有印度人,也有外國人,都是儘可能省錢的旅行者,大部分是年輕人。
巴士快塞滿時,司機坐在椅上轉過身來,繃著臉,一副要揍人的樣子,朝敞開的車門外狠狠吐出一口鮮紅的檳榔汁,隨即宣佈車子要出發了。「thikhainchallo!」
比引擎轟隆作響,排檔桿杭檔上檔,巴士疾駛,穿過滿是行李工與行人的人群。人們不是踞著腳讓開、跳開,就是往旁邊橫跨一步。巴士就此擦身而過,只差幾釐米就會撞到人。車掌跨立在車門最下層的臺階上,以流利的髒話對人群破口大罵。從機場前往市區這趟路,一開始是寬闊的現代公路,路旁遍植灌木和樹木,景觀有條不紊,講究實效,和我家鄉墨爾本國際機場周邊的景觀很像。熟悉的景象讓我不由得心滿意足,但隨著道路開始變窄,那股自得之情隨即破滅,而且因為對比太過強烈,失望似乎更深。多車道逐漸變成單車道,路旁的樹木不見了,貧民窟隨之映入眼簾,羞愧之感緊揪住我的心。
這一大片貧民窟像一座座黑褐色的沙丘,從路邊往遠處綿延起伏,最後與地平線上髒熱的煙霧所幻化的景象交會。簡陋至極的棲身之所,是用破布、碎塑膠片、碎紙片、蘆葦草蓆與竹子簡單搭成,一個緊挨一個,擠在一塊兒,狹窄曲折的小巷穿行其間。雜亂廣大的貧民窟裡,沒有一樣東西比人高。
之前在現代化的機場中,滿是光鮮亮麗、有目的地的遊客;才離開幾公里,就是這些絕望、髒汙的境況,實在讓人難以想象。我當下覺得這裡曾發生大災難,而貧民窟是那些步履跳姍的災後餘生者的臨時避難所。幾個月以後我才瞭解,貧民窟的居民的確是災後倖存者,迫使他們離開鄉村淪落到貧民窟的災難,乃是貧窮、饑荒和殺戮。每星期有五千位難民湧進這城市,如此周復一週,年復一年。
巴士蜿蜒前行,貧民窟裡的居民由數百變數千,再變成數萬,我的心此時正陷入極度痛苦。我為自己的健康,為口袋裡的錢,感到可恥。和世間可憐人初次打照面時,如果有什麼感覺,那就是扯心裂肺的愧疚。,我搶劫過銀行,賣過毒品,曾被獄卒毒打到骨頭斷掉。我捱過刀子,也拿刀捅過人。我在人皆冷酷無情的監獄待過,翻過圍牆逃獄,逃出那不是人過的生活。儘管如此,乍見這貧民窟的殘破與貧膺,我難過到極點,每一幕都教我心如刀割。一時間,我氣得抽出刀子來。
鬱積在心的羞愧進發為憤怒,為眼前這不公平的世間感到怒不可遏:我想,這是什麼政府,什麼體制,竟容許這樣不幸的苦難發生?
但貧民窟一里接著一里,綿延不斷,夾雜著熱鬧的交易景況,以及一些比較有錢的人住的公寓大樓——也是覆滿青苔、搖搖欲墜——卻與貧民窟形成強烈對比,稍稍打破那單調的景象。貧民窟仍是連綿不斷,無所不在,漸漸讓我那外地人的憐憫之1作者在此使用孟買當地的主要方言馬拉地語,是印度的22種規定語言之一,在印度南部的馬哈拉什特拉邦(maharashtra)使用。馬拉地語以梵語為主做變化,心麻木了。一探究竟的念頭佔據我的腦海。我開始細看那無窮無盡的貧民窟,仔細端詳裡面的居民。有個女人蹲著,往前梳她那頭烏黑的秀髮。還有個女人用銅盤舀水,替小孩洗澡。有個男子牽著三頭山羊,每頭羊脖子下方的項圈上都繫著紅絲帶。又有個男子對著龜裂的鏡子刮鬍子。到處都有小孩在嬉戲。有個男人提著裝了水的水桶,另一個男人在修理一間陋屋。放眼望去,每個人都開懷地笑著。
巴士在走走停停的車陣裡停下,在我身旁的車窗外不遠處,有個男子從陋屋裡走出來。那人是外國人,膚色和巴士上每個新來乍到者一樣白,身上只裹著一條有木懂圖案的棉布。他伸展四肢,打呵欠,抓抓裸露的肚子,絲毫不覺得難為情。他的表情和姿勢透著篤定,怡然自得。我不由得羨慕起他的那種滿足,以及走過他身邊的那群人對他投以的微笑。
巴士再度猛然啟動,那男子從我眼前消失。但他留給我的印象,讓我對貧民窟完全改觀。在這裡,他就和我一樣,是格格不入的外國人,卻可以那麼怡然自得,叫我不由得也融入這個世界。原本覺得光怪陸離,超乎我人生經驗所能體會的事,突然間變得可以理解,最終讓我著迷。
我看著窗外的人,看到他們那麼忙碌,那麼勤奮,活得那麼有勁。我偶爾能匆匆瞥見破屋裡面,看到他們雖然貧窮,居家卻出奇的乾淨:地板一塵不染,發亮的金屬罐整整齊齊地堆放成金字塔狀。最後,我還發覺他們真是漂亮,責怪自己這麼晚才看到。有裹著深紅、藍、金色衣服的女人;有赤腳走在雜亂破落的貧民巷中,姿態從容、飄逸、優雅的女人,有白牙、杏眼、長相俊秀的男人;有手腳纖細、彼此感情好得像兄弟一樣的小孩;有年幼與年長小孩一起玩,其中許多人瘦削的臀上還揹著掇裸中的弟妹。巴士開了半小時後,我首次綻開笑容。
「難看。」坐我旁邊的年輕男子說,眼睛望著窗外。夾克上縫著楓葉圖案,說明他來自加拿大。他身材高大粗壯,有著淡色眼睛和及肩的褐色頭髮。他的同伴看上去跟他是同一個模子印出來的,只是身材較矮,更結實;他們倆甚至穿著一模一樣的水洗牛仔褲、涼鞋和柔軟的印花棉布夾克。
「第二次來?"
「這是你第一次來?」他自問自答。我點點頭。「我想也是。別擔心,從現在開始,風景會好看一些。貧民窟會變少一點,但孟買不是到處都叫人舒服的。這是印度最糟糕的城市,相信我淮沒錯!"「沒錯。」較矮小的男子附和道。
「但從現在開始,你會看到一、兩座漂亮的神廟,一些還可以看的英國大房子,像是石獅子、黃銅街燈等等。但這不是印度。真正的印度位在北邊接近喜馬拉雅山的地方,在馬納裡或聖城瓦拉納西,或是南方喀拉拉省的沿海地區。你應該走出這城市,去看看真正的印度。」
「兩位老哥要去哪裡?"
「我們要去靈脩聚會所住住,」他的朋友說,「那地方由拉吉尼希教派1經營,位於普納。那裡是印度最好的靈脩場所。」
兩雙淡藍色的清澈眼睛盯著我,隱隱約約流露出那種近乎指控的責難眼神,那種自認已尋得正道者所流露的眼神。
「住下來?"
。什麼?"
「你今天要住旅館,還是要過境孟買?"「我不曉得。」我回答,轉過頭再看著窗外。的確如此,我不曉得自己要在孟買待一陣子,或者只是經過孟買……到別的地方。我不曉得,那也不重要。在那一刻,我是卡拉口中那個世上最危險、最迷人的動物:天不怕地不怕、冷酷無情、沒有計劃的男人。「我其實還沒什麼打算,不過大概會在孟買待一陣子。」
「噢,我們會待一晚,隔天搭火車離開。不介意的話,我們可以合住一間房,三個人住一間便宜多了。
我和他那雙透著天真的藍眼睛四目相會。或許先合住一間房比較好,我想。他們如假包換的證件與隨和的笑容,有助於掩飾我的假護照,也比較安全。
「而且那樣比較安全。」他補充說。
「對,說得對。」他朋友附和道。
「比較安全?」我問,刻意裝出沒想過這問題的樣子。
巴士行走在狹窄街道上,速度放得更慢,兩旁是三、四層樓的房子。突然間,車水馬龍的街道變得出奇順暢,上頭奔竄著巴士、卡車、腳踏車、汽車、牛車、摩托車和人們。我們的破舊巴士車窗開著,香料、香水、柴油煙、牛糞的味道混合後飄進車裡,味道雖重,還不至於難聞。到處人聲鼎沸,還有一陣陣若有似無、不熟悉的音樂聲。每個角落都貼著超大的印度電影海報,海報上古怪的色彩,在高個兒加拿大人曬黑的臉龐後一閃而過。
「噢!的確是比較安全。這裡是另一個高譚市2,老哥。在這裡,街頭小孩偷錢的本事比地獄裡的賭場還厲害。」「城市就是這樣,老哥,」矮個子男子解釋道,「不只這裡,所有城市都一樣。紐約、里約或巴黎也是這樣。全都骯髒,全都不可理喻。城市就是這樣,你知道我的意思嗎?等你去過印度其他地方,你就會愛上這裡。印度是個大國,但它那些城市,我不得不說,實在糟得可以。」
1rajneeshis,乃新時代導師奧修所創立的教派。
2gotham,蝙蝠俠漫畫中的虛構城市,犯罪之都。
「而且那些王八飯店很賊,」高個子男子補充說,「光是坐在飯店房間裡抽根菸,就可能被洗劫一空。他們和警察串通,逮捕你,拿走你所有的錢。最安全的辦法就是待在一塊兒,集體旅行,相信我。」
「而且愈快離開這些城市愈好,」矮個子男人說,「太扯了!你們看到沒?"這時巴士轉進寬闊林蔭大道的轉彎處,大道邊緣盛立著一些巨石,巨石另一頭陡降入青綠色大海。這些巨石上散落著一小群黑色髒亂的簡陋小屋,看過去像是一艘失事的黑色古船。而且小屋還著了火。
「靠!那是怎麼回事!那個傢伙燒起來了,老哥!」高個兒加拿大人喊道,指著往海邊奔跑,衣服、頭髮都著火的一名男子。那男人滑了一跤,重重撞進巨石間。有個女人和小孩跑上前去,用手和衣服撲滅他身上的火;其他人則努力想撲滅自家屋裡的火,或只是站著,看著火焰吞噬自己不堪一擊的房子。「你們看到了沒?我說,那傢伙肯定沒命了。」
「肯定是!」矮個子倒抽一口氣。
巴士司機跟著路上其他車輛放慢車速,觀看火災後,踩油門加速駛離。車水馬龍的道路上,沒有一輛車停下來。我轉過身,隔著巴士的後車窗往後看,看著那些燒焦的屋骸變成小黑點,褐色的濃煙依稀飄蕩在空中。
這條臨海大道很長,車子開到路盡頭時突然左轉,進入一條林立現代建築的大路。這裡有好幾棟豪華大飯店,穿著制服的門童站在彩色雨棚下面,附近有一般人不能進入的餐廳,附設有庭院。陽光灑在航空公司辦公室和其他企業那擦得光亮的玻璃與黃銅門面上,路邊攤則撐著大傘遮蔽早晨的陽光。在這裡的印度男人穿著硬皮鞋和西裝,女人穿著昂貴的絲質衣服。他們看來意志昂揚而不苟言笑,在辦公大樓忙碌地奔進奔出,表情嚴肅。
我身邊到處都是熟悉事物跟稀奇古怪玩意並存的對比。有輛牛車在紅綠燈前停下,旁邊是一輛拉風的現代跑車一個男人蹲在不起眼的碟形衛星後小便,有人開著起重機,從古老的木製牛車上卸貨。我覺得這就像是從步履沉重緩慢、永不倦怠的遙遠過去,穿越時間的障礙,毫髮無傷地撞進未來。我喜歡這樣。
「就快到了,」我的同伴說,「市中心就在幾個街區外。其實那不是一般人所謂的鬧區,只是遊客固定一遊的地方,大部分平價旅館位於最後一站,科拉巴。」那兩名年輕男子從口袋裡抽出護照和旅行支票,從前面塞進褲檔裡。矮個子甚至拿下手錶,連同錢、護照與其他值錢東西一起塞進內褲的暗袋裡。他注意到我在看他,對我笑了笑。
「嘿!」他咧嘴而笑,「小心為妙。」
我起身,跌跌撞撞地走到前頭。巴士停下時,我第一個走下車,但人行道上一群人堵住車門,讓我無法下車。他們是館客,也就是在街上替各家旅館老闆、毒品販子與城裡其他生意人拉客的人。他們操著一口破英語對我們大叫,說著住房多便宜,商品多低廉。擠在車門處的第一個人,身材矮小,有著近乎渾圓的大頭,穿著粗斜紋棉布襯衫和藍色棉長褲。他大叫一聲,要同伴安靜,然後轉身,朝我露出我所見過最燦爛的笑容。
「早啊,各位先生!」他跟我們打招呼,「歡迎來到孟買!你們一定想住既便宜又上等的飯店,對不對?"他盯著我的眼睛,那燦爛的笑容依舊。他那圓呼呼的笑臉上,有某種東西深深打動了我的心,那是種帶著淘氣意味的興高采烈,那裡面不只有著愉快,還有老實和興奮。就在一眨眼間,我們倆眼神交會,心領神會。我考慮了很久,決定信任這個人,這個有著燦爛笑容的矮個子男人。後來我才知道,這是我這輩子所做過最明智的決定。一些乘客魚貫下車,開始驅趕那群拍客。那兩名加拿大年輕人未受騷擾,穿過這群人,對著忙碌的館客和火大的遊客開心地笑。看著他們左閃右避,穿過人群,我這時才注意到他們的身材真是健美,長得又帥。我當下決定和他們合住一間房。有他們同行,我逃獄的事絕對不會敗露,我的行蹤絕不會有人知道。
那個矮個子導遊抓著我的袖子,帶我離開那群難纏的人,走向巴士後方。車掌身手非常矯健,一下子就爬上巴士車頂,把我的背包和旅行袋丟進我的懷裡,接著把其他旅行袋丟下人行道,伴隨著不妙的破裂聲。乘客趕緊跑上前來,要車掌別這樣胡亂扔下他們的值錢東西。此時,那個導遊再度把我帶開,來到距巴士幾米外的安靜地方。「我叫普拉巴克,」他說,英語腔調聽來很悅耳,「貴姓大名?"「敝姓林賽。」我用了假護照上的名字,未據實以告。
「我是孟買的導遊,是最優秀的第一流導遊。孟買每個角落,我都瞭如指掌。該看的東西,一個都不會漏掉,那些東西,我大部分都知道在哪裡。我甚至可以帶你去看一些額外的東西。」
那兩名年輕遊客和我們會合後,一幫衣衫破爛的梢客和導遊緊纏著他們不放。
普拉巴克大聲喝斥他那些不受約束的同行,他們應聲後退,緊盯著我們的旅行袋和背包,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樣。
「我現在想看到的,」我說,「是乾淨、便宜的飯店房間。
「行,先生!」普拉巴克一臉笑容,「我可以帶你去一家便宜的飯店,非常便宜,便宜到不行的飯店,甚至是便宜到沒有一個心智正常的人會住進的飯店。「好,帶路,普拉巴克。我們去瞧瞧。
「嘿,等一下,」高個的年輕人插話,「你打算付錢僱這傢伙?我是說,我知道去飯店的路。無意冒犯你,老哥,我知道你是個優秀的導遊,但我們不需要你。我望著普拉巴克的表情。他那雙深褐色大眼睛正打量著我,毫不掩飾臉上的驚訝。我所認識的人裡,就屬普拉巴克·哈瑞個性最和善。他生氣時不會提高聲調或把手高舉,甚至在一開始見到他時,我就約略察覺到這點。
「我需要你嗎,普拉巴克?」我問他,裝得一臉正經。
「百分之百需要!」他大聲回覆,「你非常非常需要我,我幾乎要為你們的處境哭泣了!沒有優秀的我當你們在孟買的導遊,誰曉得你們會碰上什麼可怕的事!「我決定僱他。」我告訴我的同伴。他們聳聳肩,提起背包。「就這樣,走吧,普拉巴克。」
我伸手想拿起背包,就在這時,普拉巴克朝背包飛快地伸出他的手。「我來揹你的行李。」他很客氣地堅持道。
「不用了,我自己來。
那燦爛的笑容漸漸轉為懇求的不悅。
「拜託,先生。這是我的工作,我份內該做的事。我很能背,沒問題,你瞧。我本能地抗拒這個想法。
「不,真的……」
「拜託,林賽先生,這是我的榮幸。瞧那些人。
普拉巴克掌心朝上,指著那些在遊客里拉到生意的棺客和導遊。他們每個人都或背或提著一隻旅行袋、行李箱或背包,帶著他們的客人,快步而堅定地走進迎面而來的人潮,都是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
「好,好吧!就這樣……」我小聲說道,接受他的意見。後來,這樣的屈從又發生了無數次,我們之間的關係,最終就在這些拉鋸、屈從中確立。他圓滾滾的臉上再度堆滿笑容,他使勁想提起背包,在我的幫忙下,背包才扛上了他的肩頭。背包很重,他不得不伸長脖子,身體前傾,吃力地前進。我靠著較大的步幅,趕上他的腳步。望著他使勁的表情,我覺得自己活像個白人主子,他好像是我的馱獸,而我很不願這樣。但他,這個矮個子印度男子,滿臉笑容。
他滔滔不絕地聊著孟買和當地該看的景點,沿途指著這個地標那個景點。他跟那兩名加拿大人講話時態度恭敬親切。碰到熟識的人,他笑笑地向他們打招呼。他比外表看來有力氣多了,走到飯店的十五分鐘裡,他從未停下或放慢腳步。我們來到一棟面海的大房子後方,走上四段陡峭的樓梯,來到印度旅社的門廳。樓梯天井陰暗,長有青苔。上樓途中,每一層都掛了不同的盾形徽章,分屬艾普薩拉飯店、亞洲之星賓館和海濱飯店,表示這棟房子裡其實有四家飯店,一層一家,每家都有自己的工作人員、服務方式和作風。
兩名加拿大青年、普拉巴克和我,帶著大小行李,快步走進小小的門廳。一名結實高大的印度男子,身穿白得刺眼的襯衫和黑領帶,坐在鋼製桌子後面,桌旁是通往客房的走廊。
「歡迎光臨,」他說,雙頰露出有所提防的淺笑,「歡迎光臨,各位年輕人。」「什麼爛旅館嘛。」我那位高大的同伴咕哦道,眼睛四處瞄了牆面上剝落的油漆和薄層木板隔間。
「這位是阿南德先生,」普拉巴克趕緊插話,「科拉巴頂級飯店裡的最佳經理。」「閉嘴,普拉巴克!」阿南德以不悅的低沉語氣說道。
普拉巴克笑得更開心。
「瞧,這位阿南德先生是不是很棒的經理?」他低聲說,對我咧嘴而笑,然後轉頭對那位經理笑。「阿南德先生,我為你帶來三位很棒的遊客。很棒的顧客就要住很棒的飯店,對不對?"「我告訴你閉嘴!」阿南德厲聲說。
「多少錢?」矮個子加拿大人問。
「請再說一次?」阿南德嘀咕著,仍怒目瞪著普拉巴克。
「三個人一間房,住一晚,多少錢?"「一百二十盧比。」
「什麼!」矮個子突然大吼道,「太離譜了吧?"「太貴了,」他的朋友也說,「走,我們走。」
「沒關係,」阿南德怒聲說,「你們可以去別家。」
他們開始拿行李,但普拉巴克痛苦地大叫,喊住他們。
「不要!不要!這是最漂亮的飯店。拜託,看看房間再說!拜託,林賽先生,看看漂亮房間再說!看看漂亮房間再說!"一時之間,大家都愣住。那兩名年輕男子在門口遲疑著。阿南德埋頭檢視他的住房登記簿,又立刻沉溺在手寫的登入內容中。普拉巴克抓住我的袖子。我同情起這位街頭攬客的導遊,且欣賞阿南德的作風,他不懇求我們,也不想說服我們住宿。要的話,就只能接受他的條件。他從登記簿上抬起頭,與我四目相接,那眼神坦率而老實,是知己之間才有的眼神。我開始喜歡這個人了。
「我想去看看那漂亮的房間。」我說。
「行!」普拉巴克笑道。
「好,我們也去!」那兩位加拿大人嘆口氣,露出笑容。
「走道盡頭。」阿南德回以微笑,從身後一排掛鉤上拿下房間鑰匙,把鑰匙和沉重的銅製名牌丟到我面前的桌上。「右邊最後一間,老弟。」
房間很大,有三張鋪了床單的單人床,面海的那一側有扇窗,臨熱鬧街道有一排窗戶。每面牆都漆上了深淺不一、看了令人頭痛的綠色。天花板上有幾道裂紋,角落掛著卷軸畫。水泥地板往臨街窗戶一側傾斜,地板上有奇怪的隆起和不規貝11的波狀起伏。房內僅有的傢俱是三張小型膠合板邊桌,和一個破舊的木質梳妝檯,上面的鏡子已經破了。之前的房客留下一些痕跡:一根融入百利甜酒瓶口的蠟燭;一張印有那不勒斯街景的月曆圖片貼在牆上;兩隻掛在吊扇上孤零零、皺巴巴的氣球。這是那種會讓人想在牆上留下名字的房間,就像蹲牢房的人會做的那樣。
「就住這間。」我決定。
「行!」普拉巴克大叫,立刻衝出門,衝向門廳。
我在巴士上結識的兩位同伴,相視而笑。
「我可不想跟這傢伙爭辯,他腦袋有問題。」
「我聽你的。」個子較矮的那個輕聲笑道。他彎下腰,聞了聞每個床單,最後在其中一張床上小心翼翼地坐下。
普拉巴克帶了阿南德過來,他手裡拿著厚重的住房登記簿。我們陸續登入了個人的詳細資料,他在旁檢視我們的護照。我預付了一星期住房費。阿南德把護照還給那兩個加拿大人,卻沒還我,他拿著我的護照若有所思地輕拍臉頰。
「紐西蘭?」他低聲說。
「怎樣?」我皺起眉頭,心想他是不是看出或察覺到什麼不對勁。我是澳大利亞的頭號通緝犯,因為持械搶劫判了二十年徒刑,但刑期未滿就逃獄,目前是國際刑警急於捉拿歸案的新要犯。他想幹嘛?他知道什麼嗎?
「嗯……很好,紐西蘭,從紐西蘭來,你一定想抽幾口大麻、喝些酒、灌幾瓶威士忌、換點錢、叫幾個妓女、開些瘋狂派對。想買什麼就告訴我,na(好嗎)?"他把護照「啪噠」一聲又放回我手上,惡狠狠地瞅了普拉巴克一眼之後,離開房間。普拉巴克側身往門旁邊一縮,讓他通過,一副既畏縮又開心的模樣。「了不起的人,了不起的經理。」阿南德走後,普拉巴克以誇張而仰慕的語氣說道。「普拉巴克,你在這裡招到不少紐西蘭人?"「不算多,林賽先生。噢,不過他們人很好。愛笑、抽大麻、喝酒、和女人上床,全在晚上,然後笑得更多、抽更多大麻、喝更多酒。
「嘿,普拉巴克,你該不會正好知道哪裡可以弄到一些大麻膠吧?"「沒沒沒……問題!我可以弄來一拖拉(tola,約12.8克)、一公斤、十公斤,甚至知道哪裡有一整倉庫的……」
「我不需要一倉庫的大麻膠,我只要夠抽就好。」
「我口袋裡正好有一拖拉的大麻膠,也就是大約十克,上等的阿富汗大麻膠。想不想買?"「多少錢?"
「兩百盧比。」他開價,一臉樂觀。
我想市價應該不到一半,但兩百盧比(當時約合12美元),在澳大利亞只能買到十分之一的量。我丟給他一包菸草和捲菸紙。「好,卷一根來,我們嚐嚐看。合意的話,我就買。
我那兩名室友攤開四肢,躺在兩張平行擺放的床上,兩人看著對方,交換類似的表情。普拉巴克從口袋裡拿出大麻時,他們額頭上泛起幾道皺紋,還撅起嘴唇。兩人瞪著矮小的導遊跪下來,在佈滿灰塵的梳妝檯上卷大麻煙,既入迷又憂心。「你確定這樣妥當,老哥?"「對啊,他們可能會設下陷阱,以吸毒罪名逮捕我們,或有其他不良企圖!"「我覺得普拉巴克很可靠,我們不會因此被捕。」我回應,同時攤開我的旅行毯,鋪在長窗下方的床上。窗下有個小平臺,我開始把隨身攜帶的紀念物、小飾物、吉祥物擺在上面。吉祥物包括在紐西蘭時,一個小孩送我的一顆黑石頭、某個友人發現的一個石化蝸牛殼和另一個朋友做的鷹爪手鍊。我現在是在逃亡,沒有國也沒有家。我行李裡滿是朋友送我的東西:素描、詩、貝殼、羽毛、一隻朋友集資買來送給我的大急救藥箱。就連身上穿的衣服,腳上穿的靴子,都是他們送的。每樣東西都意義重大:四處逃亡期間,窗臺成了我臨時的家,吉祥物則是我的國家。
「總之,兩位,如果你們覺得不保險,可以出去走走,或在外面等一會兒。抽完後我會去找你們。因為我答應過一些朋友,如果到了印度,第一件要做的事是抽大麻,以此遙念他們。我要遵守諾言。此外,我覺得那位經理對這件事似乎很不在意。普拉巴克,在這裡抽根大麻會有麻煩嗎?"「抽大麻、喝酒、跳舞、唱歌、玩女人,在這裡全沒問題,」普拉巴克要我們放心,邊捲菸,邊開心地咧嘴而笑,還抬起頭看了我們一會兒。「這裡什麼都行,只有打架不行。在印度旅社,打架不好。」
「你們瞧?沒問題。」
「還有死人!」普拉巴克補充說,若有所思地搖了搖他的圓頭。「阿南德先生不喜歡有人死在這裡。」
「什麼?他說死人是什麼意思?"「他媽的他是說真的還假的?誰要死在這裡?天哪!
「不會死人,baba(巴巴)。」普拉巴克安撫著,把他卷得非常勻稱的大麻煙遞給那兩個惴惴不安的加拿大人。那個高個子接下,用力吸了一口。「死在印度旅社的人不多,大部分是毒蟲,你們也知道,就是那些瘦成皮包骨的人。你們不會有這問題,你們長得那麼壯、那麼胖、那麼健康。」
他把大麻煙遞給我時,臉上的笑容讓人戒心全消。還給他後,他也抽了一口,露出非常舒服的表情,然後又把大麻煙遞給那兩個加拿大人。
「品質不錯吧?"
「的確。」高個子說,還露出不只是親切自然,而是那種開懷盡情的笑。從此以後,多年以來,我每想起加拿大和加拿大人,就想到那笑容。
「買了。」我說。普拉巴克把那十克重的膠塊遞給我,我分成兩半,一半給我的一個室友。「咯,明天搭火車到普納就不會無聊了。」
「謝了,老哥。」他回應,把那一半拿給他朋友看。「嘿,你是對的。瘋狂,但沒事。」我從背包拿出一瓶威士忌,開啟瓶蓋。這又是一個儀式,一個我向紐西蘭友人許下的承諾。那是個女孩,她要求我如果持假護照成功入境印度,要喝杯酒遙祝她。這兩個儀式,抽大麻、喝威士忌,對我意義重大。我認為逃獄時,我就失去我認識的所有朋友,一如失去我的家人。不知為何,我覺得再也看不到他們。我一個人孤零零地活在世上,不抱返鄉的希望,我的一生被困在回憶、護身符與愛的承諾里。我正想拿起酒瓶就著瓶口喝,突然想到該先請普拉巴克品嚐。
「太感謝了,林賽先生。」他非常感動,高興得兩眼睜得大大的。他頭往後仰,倒了一些酒進嘴裡,瓶口完全沒碰到嘴唇。「非常棒,最上等的約翰走路1,太好了。」「喜歡的話再喝點。」
1johnniewalker,著名威士忌品牌,包括紅方、黑方、綠方、金方和藍方,再加一lswing。
「就再喝一點,謝謝。」他仰頭再喝,酒咕嚕咕嚕灌進喉嚨裡。他停下來,舔舔嘴唇,仰頭再喝。「抱歉,哎呀!真是抱歉,這威士忌實在太好喝,讓我失態了。」「嘿,如果很喜歡,這瓶就給你,我還有一瓶。我在飛機上買了兩瓶免稅酒。」「噢,謝了……」他回答,但臉上的笑容頓時垮掉,變成一副難過的表情。「怎麼了?你不想要?"「想要,想要,林賽先生,我非常想要。但如果早知道這是我的威士忌,而不是你的威士忌,我就不會那麼大口猛灌了。」
那兩名加拿大人聽了大笑。
「我告訴你,普拉巴克,我會送你一瓶新的,這瓶開過的,我們就一起喝掉,如何?這裡是大麻的兩百盧比。」
他臉上再度綻出笑容,拿開過的那瓶換了沒開的,當寶貝似地揣在懷裡。「但林賽先生,你搞錯了。我說那個上等的大麻膠是一百盧比,不是兩百。」「啊!"「千真萬確,只要一百盧比。」他大聲說,很不屑地把一張紙鈔還給我。「好吧。哦,對了,我餓了,普拉巴克。在飛機上沒吃。你能不能帶我們去一家乾淨好吃的餐廳?"「當然行,林賽先生!我知道一些很棒的餐廳,菜好吃到保證讓你撐死。」「被你說得我都要流口水了,」我站起來,收拾護照和錢。「你們兩位去不去?"「什麼,出去外頭?你愛說笑。」
「會出去啦,可能晚點,大概會很晚。但我們會看好你的東西,等你回來。」「好吧,隨便你們。我一、兩個小時後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