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事件的演變(11-15)

米樂的囚犯 土屋隆夫 第1頁,共2頁

11

當晚,秋宮警部補回到家時,已經過了十點。

偵查會議開到最後並沒有明確的結論,在一片騷動中結束了。尤其是近藤刑警突然提出米樂是兇手的說法,使得眾人吵嚷了起來。有人贊成,也有人反對,雙方你來我往,私語不斷,對立者之間的意見攻防演變成激烈的口舌之爭。

刑事課長一臉失望地說道:「今天就到此為止吧。」不得已地宣告會議結束。

不過,當時課長說了這番話:

「各位熱心參與討論,我深表敬意。不過我們的工作必須正視事實,然後根據事實緝捕嫌犯到案。罪案的偵辦並非邏輯和推理的遊戲。

關於本案,我支援江理子是兇手的說法,但也有人像秋宮科長一樣,認為江理子進入屋內的時候,已經有某人將段內殺害了,而近藤刑警更主張白河米樂才是真正的兇手。不可諱言的,這些看法都各有其論點,也各有其矛盾和不明的地方。不過,真相只有一個。為了找出這‘唯一的真相’,希望諸君再多加把勁。」

然後,正打算回家的秋宮警部補被叫進了署長室,刑事課長也在場。

當時,課長說了這樣的話:

「為了兵藤瑞枝的姦殺案,署裡已經一個頭兩個大了。我就老實告訴你吧,前天她的父親來到東京,把署長叫去他下榻的飯店。」

署長痛苦地接著說:「我被兵藤先生罵到臭頭。他質問我,兇手還沒有抓到,為什麼就把專案小組給解散了?他會如此也是情有可原的,我可以瞭解他身為父親的心情。重點是,他還告訴我,今年之內他就會調回本廳。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他就會變成我們的直屬上司了。」

「站在署長的立場,」課長繼續說,「這是一次非常不愉快的會面。他甚至還說既然知道自己沒能力、無法緝捕罪大惡極的嫌犯,就該趁早向上面表明,請求轉調到責任比較輕的單位……」

「意思就是要我們自請處分嘍?」

「唉,也可以這麼說啦。秋宮,希望你別逼署長走上絕路。這次的案件,如果又像迷宮般無法破解……你瞭解吧?不止是署長一人有事,就連你我的將來都會受到影響。話雖如此,我也不是隨便找個人就誣賴他是兇手。」

「這點我瞭解。」

「關於江理子是兇手的說法,不但邏輯上說得通,證據也很齊全。雖說不到一百分,至少也有九十九分。剩下的那一分,如果你還不滿意的話,儘管繼續調查。只是希望你能把時間控制在五日內。假使五日之後,你仍無法提出新的事證,就請你撤回你的意見。」

「啊?」

「屆時,你必須接受署長的指揮,將案子移送檢察廳,提出嫌犯已經死亡的移送書。也就是說,同意本案已由麻布西署完全偵破。」

「……」

「有關警察的各項法規,你也很清楚,法令明文規定—由轄區警署偵辦的案件,在移送檢察廳的時候,必須遵照警察署長的指揮而行。」

「……」

「說得更明確一點,警官有義務接受上級長官的指揮監督,確實服從上級對其職務的命令。這在警察法及地方公務員法裡都有明文記載,你知道吧?」

「是。」

「再五天。五天過後,你就必須依照法定程式來處理這個案子,公事公辦。你沒有異議吧?」

「是。」

「唉,你只要能瞭解這點就好了。不好意思,把你留到這麼晚。就這樣,辛苦你了。」

秋宮警部補無法反駁或拒絕課長的要求。歸根究底,他也只是組織的一份子。

一鞠躬後,他走出署長室。

再五天……。回家的路上,他的步伐顯得好沉重。

警部補之所以無法認同江理子是兇手的說法,是因為她臨死前講的那些話一直在他的腦海裡揮之不去。

面對前來救護自己的老人,江理子一開始說的是:「段內……死……」並不是有人問她,她才回答的,是她主動提起的。大概是進入段內屋內發現屍體的震驚,讓她急於傳達這件事。「段內……死……」,她要說的當然是「段內已經死了」或是「段內快要死了」,她並沒有說「我殺死了段內」。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她不可能還想欺騙他人或是故意說謊以隱瞞自己的罪行。想必她一定是看到「已經死亡」的段內。

兇手另有其人。

警部補這麼認為。也就是說,還有嫌犯x存在。只是,這個假設本身也有很大的矛盾存在。

江理子帶去的手錶好好地放在盒子裡,擺在桌上;包裹表盒的天金堂包裝紙則被拆開,掉在桌子底下。而且,那張包裝紙上還檢測出段內的指紋。

也就是說,段內接過江理子送來的手錶,並親手開啟了它。

那個時候,段內敬士還活著!

江理子見到還活著的段內,把手錶交給他,並和他交談。那麼,江理子說「段內……死……」,到底是什麼意思呢?難道解釋成「已經死了」是錯誤的嗎?

所有的推論全都互相對立,各有矛盾。

就因為這樣,偵查會議才無法順利結束,偏偏這個時候,近藤刑警又丟出「兇手是米樂」的說法,讓會議更是沒完沒了,爭鬧不休。

此刻,米樂人正在拘留室的小房間裡,蓋著一條被子,由女警輪流看守她。

讓警方帶回警局的米樂,不管是誰和她說話,她都沒有反應。她並不是在行使緘默權,而是徹底關在自己的世界裡。當然,晚飯送到的時候,她連看都不看一眼。女警只好嘗試地泡了一杯咖啡,端給她喝,她大概喝了一半。

「你可以睡覺啊。來,躺下休息吧。」

女警伸手碰觸她的身體,卻被她嫌惡地揮開了。她不吵不鬧,也沒有要逃走的意思。棉被上,她的腳往前伸直,眼睛瞪著空氣,一動也不動。就連負責照顧她的女警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必須看守這可怕的人物一個晚上,女警都快要哭出來了。

所幸,宇田刑警從白河家電話旁邊的通訊錄裡,找到他們家傭人的住址。

柏木千代,出身於福島縣郡山市附近的小農村,通訊錄裡也記載了她孃家的電話。

宇田刑警當場就聯絡了柏木千代。

電話裡,千代一聽到對方說:「我是麻布西警察署的宇田」,就馬上反問道:「大小姐對葉月老師做了什麼?」可見千代知道米樂把江葉章二關在自己家裡。

宇田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對千代表示此刻米樂正接受警方的保護,結果電話那頭的她馬上哭了出來:「我沒有想到大小姐是認真的,竟然做出這種事來。偶爾,她會好像說夢話似地胡言亂語,所以接到她的電話時我也不以為意,笑笑就算了。真是抱歉,沒想到我回老家一趟,為大家惹來這麼多的麻煩。」

她一邊哭一邊道歉:「明天一早,我就會回東京。過世的老爺有一個朋友是律師,這次我也會跟那位先生商量,把大小姐送到醫院。至今為止,只要我跟她提起是否該讓精神科的醫生看看,她就會痛罵我說:‘你以為我是瘋子嗎?’這次,無論如何一定要……」

「那樣做是對的,畢竟我們警方也沒辦法長期看顧她。」

「是,明天下午我一定會過去……在我趕到之前,請你們溫柔地照顧她。她真的很可憐,不,她不會胡鬧,只是一興奮起來就像發瘋一樣……請你們今晚千萬不要罵她,明天我就過去了,之後我將終其一生負起照顧她的責任……」千代聲淚俱下地懇求。

不管怎麼樣,米樂被送進醫院的命運是無可避免了。當然,在此情況下,警方也就無法起訴她了。江葉好像也希望結局能這樣。精神有點異常的女孩做出的瘋狂惡作劇,他應該也能諒解吧。

這個案子就算解決了。問題是,離開警署的時候,刑事課長反覆強調的那個「五日期限」,在這五日之內,若無法發現新的事證,江理子是兇手的說法就要確立了。

回到家的警部補像往常一樣,做完「秋宮式健康入浴法」後爬到床上,然而,頭腦太過清醒,怎麼都睡不著。明天即將展開的偵查順序,一一浮現在他的腦海。

頭一個問題是,田代江理子是在何時造訪段內的?如果她真的依照本堂美紀代所言,準十點來到段內的房間,那麼江理子涉案的嫌疑將變得十分薄弱。短短四、五分鐘之內,要把對方殺害(而且對方還是全裸的)、擦掉所有的指紋、並從現場逃走,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在此前提下,江理子就不會是兇手了。

可是,這個推理尚有一個疑點。那就是,包裹手錶的天金堂包裝紙上有段內的指紋。江理子是在段內生前將手錶交給他的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江理子是兇手的說法又再度浮上臺面。

夾在這兩相對立的說法中間的,是兇手另有其人說。偵查會議上,秋宮警部補是這麼主張的。

(我的想法到底哪裡出錯了?)

既然睡不著,乾脆把剛剛刑警之間的辯論在腦海裡重演一遍。警部補的主張其最大破綻是掉落在廁所的送貨簽收單。假設發現段內屍體的江理子慌張地奪門而出,她就不可能還有那個心情去上廁所。

問題來了,那張簽收單是誰掉的呢?如果不是江理子的話,應該也是白河澄人身邊的某人才對。

會議就是從這裡開始失序的。刑警們竊竊私語,擅自和坐在附近的人拌起嘴來。

「兇手是米樂!」近藤刑警突如其來的一吼,更是火上添油。

他是這麼說的:「現在被拘留在署裡的米樂,確實已經精神異常。不過,直到昨天為止,她還不至於那麼錯亂。作家江葉章二就是被米樂用鐵鏈綁住的,可見當時她還擁有設計陷阱的能力。此外,聽說她還每天送飯、煮咖啡給被自己綁住的江葉吃。她的精神狀態之所以一下子惡化,是因為我們警方強行闖入,突如其來的衝擊和恐懼讓她精神崩潰。我想米樂之前應該曾見過段內,並打聽到他的住址。

她不但有殺害段內的動機,也有機會可以取得指名她父親簽收的收據。田代江理子來找段內的時候,她已經把段內殺死了。正如科長所推理的,米樂一定是聽到江理子的敲門聲才躲入廁所,隱身其中。江理子衝出房門後,米樂趕緊把指紋擦掉,並開啟江理子留下的手錶,在包裝紙上摁下段內的指紋。

至於ll號的內褲,也是米樂事先準備好的,她把它放在段內床上,假裝是某人忘了穿回去。這些全是她的小伎倆,為的是讓別人誤以為犯案的是另一個女人。

根據上述的情形,我主張米樂是兇手的說法。」

然而,幾乎沒有人贊同近藤刑警的意見。

——那麼神經質的女人,不可能犯下這麼複雜的案子。

——段內以前曾侵犯過米樂,他不可能毫不防備地跟她上床。

——簽收單的日期是一九八九年。當時米樂還只是高一的學生,這中間總共經過了九年,她幹嘛非得把這張收據儲存九年,甚至還隨身帶著它來找段內……?

(對於近藤的意見,大家只是一笑置之,不過裡面還是有一部分值得參考。)

片段零碎的念頭在警部補的腦海裡浮現又消失。不管怎麼樣,還是再四處打聽一下好了,徹底清查在犯案時間點上進出那棟大樓的人物。

還有五天。在這期間我能做的……。不停地想東想西的警部補,終於在破曉時分淺淺睡去。

12

第二天早上。

秋宮警部補一到警署就馬上集合刑警,針對偵查的重點下達指令。

1.關於heights麻布大樓,調查星期天晚上八點過後,是否有不明人士進出?

2.田代江理子的同樓住戶或附近鄰居里,是否有人看到她在星期天下午外出?如果有目擊者的話,確定她出門的時間。

3.是否有人曾在牛郎俱樂部「女之城」裡,和段內起過沖突?此外,經常來找段內的女客當中,是否有人懷恨他?女客與女客之間,是否曾為了段內爭風吃醋?

4.「燦」的媽媽桑本堂美紀代自述,星期天她跟金主一起去了九州的福岡,查證她的不在場證明是否確實?

5.調查白河米樂的不在場證明。

(確定星期天晚上八點到十點之間,米樂是否都待在家裡?關於這點,可順道訊問江葉章二。)

這些指示並沒有多大新意,只是辦案的慣用技巧。所謂的四處查訪,靠的就是警察的一雙腿,非得這樣腳踏實地的努力,才有可能突破案情。至於查訪得來的結果,要如何取捨、整理及分析,靠的就是負責偵辦者的資質了,這才是勝負的關鍵所在。

中午過後。

有兩個人來拜訪警部補。白河家的顧問律師a先生和幫傭的婦人柏木千代,相偕來到警局。

「這次米樂闖下大禍,」律師說道,「待會兒我們會親自上門跟受害者道歉。不過,看在她精神有點異常的份上,希望警方能從寬處理。如果她能獲釋,我將盡快送她住進我認識的醫院,希望您能瞭解我們這邊的想法……」

這份請求對麻布西署而言,也算是求之不得的事。怎麼說呢?被關在拘留室的米樂從昨天起就不發一語。連外行人都看得出來,她自閉的症狀很明顯。當然,她也不吃不喝。今天早上,兩名女警硬壓住她,往她嘴裡灌湯,好不容易才讓她喝了兩、三湯匙。她伸長腿坐在棉被上,像雕像一樣動也不動。「請趕快送她到警察醫院,再這樣下去,她會衰弱而死的。」女警悲痛地如此要求。

警部補把a律師的來意轉告署長。

「好啊,我來跟他說。不管怎麼樣,必須先確知米樂將住進哪家醫院,並請那位律師先生擔任保人。」

律師進入署長室後,獨自留下的柏木千代再度在警部補面前深深一鞠躬,為米樂所犯的錯道歉。

「就因為我回老家一趟,才給各位長官惹來這麼多麻煩,如果有幸能取得諸位的原諒,我將盡快帶米樂小姐前往醫院治療。等我把小姐送到醫院之後,我打算去拜訪葉月老師——我聽說他已經成為小說家,現在人家都叫他江葉老師,親自向他致歉。所以,可否請您把老師的住址告訴我……」

「沒問題,對方也很擔心那孩子的狀況,一定會原諒她的。」

警部補把江葉章二的住址抄在便條紙上,交給千代。

「謝謝您。」

嬌小、圓滾滾的柏木千代將頭垂到膝蓋,畢恭畢敬地收下那張便條紙。她骨架粗大結實,厚實的胸板、粗大的脖子,上面孤零零地頂著一張小臉。看到這不協調的體型,警部補的腦海裡忽然閃過一個奇怪的想法。

(像這女人穿的就是ll號的內褲吧?)

真是胡思亂想。不過,在段內敬士被殺現場找到的內褲是ll號的這件事,始終縈繞在警部補腦裡,也難怪他一不小心就從女人的體型聯想到她穿的內褲。

當時,某位鑑識人員曾說:「會穿這種內褲的女人,一看就知道有個多肉肥大的屁股。」現在,人在這裡的千代正好就是個豐滿、臀部碩大的女人。

想像進一步延伸。遺落在案發現場的送貨簽收單,原本他一直認為那張簽收單是白河澄人本人簽收的,不過換個角度想,宅配業者從幫傭的千代那裡取得貨款,然後把簽收單交給她,也是很自然的事。也就是說,那張簽收單原本在千代手上。

再者,對千代而言,段內敬士是欺負她寶貝「大小姐」的可恨男人。從小,她就把大小姐當作是自己的孩子,對她呵護備至,而這個男人竟然傷了她的心,還蹂躪她的身體。她對他所懷的恨意和殺機,肯定比江理子還強上好幾倍。

如此又多了一個人有殺害段內的嫌疑!

(可是……)從這邊開始,警部補的推論便往否定的方向而去。柏木千代確實回去了福島縣郡山市附近的鄉下老家。如果利用山形新幹線,從東京到郡山還不到兩個小時的車程,不過從她老家到郡山車站,以及從東京車站到命案現場的麻布,再加上做案所需的時間,加起來四、五個小時跑不掉。也就是說她要從郡山跑回東京殺人,來回一趟就要八到十個小時。要捏造出這麼長的空白時間,根本就不可能,一定會被人懷疑的。他不認為千代會甘冒這麼大的風險,衝動做案。

不說別的,如果她真的有殺死段內的計劃,那麼,在和米樂一起生活的時候,她隨時都有機會採取行動。根本沒必要選上這種時間匆忙行事啊。

千代知道段內的長相嗎?又是如何查出他的住址?不,段內不可能興高采烈地和這位長相抱歉的歐巴桑上床吧?

無數的疑點一一浮現,不知不覺中,警部補已經在心中排除柏木千代涉案的可能性。

(既然如此,那張簽收單是誰掉的?穿著那條大內褲的女人又在何處?)

這天傍晚。

警方已經裁定讓米樂保外就醫。她被送往文京區的精神科專門醫院,住進單人套房。聽說住院費非常昂貴,不過這是出於千代的要求。

「這是已經去世的老爺留給大小姐的財產。都這個節骨眼了,如果不能讓這些錢發揮效用,我想老爺地下有知也會傷心的。請務必讓大小姐恢復到跟從前一樣,請給她最好的治療。」

讓律師和千代一左一右地攙著,米樂坐進了車內。即使是千代和她講話,她也不肯開口。她面無表情、眼神空洞,就像是會呼吸的洋娃娃,頗為詭異。

醫生對住院的米樂施行簡單的問診,但是她仍不發一語。由於她看起來非常虛弱,醫生給她注射了安眠藥,並替她打點滴,補充營養,讓她暫時安靜下來,再做觀察。

這些訊息全得自於和米樂同車、護送她去醫院的便衣女警回來後所做的報告。

五點一到,外出打探線索的刑警三三兩兩地回來了。看到他們那副無精打采的模樣,警部補就已經知道結果了。看來,今天又白白浪費掉了。

唯一的收穫是,本堂美紀代的不在場證明已經得到證實了。她和包養她的福原電器社長福原富太郎,還有同行的秘書三人,一起在星期日下午一點住進福岡第一皇家飯店。接著,從晚上七點起,美紀代在同一家飯店的龍宮大聽舉辦的分店設立慶祝酒會上,以女主人的身份出席,一直到九點宴會結束之前,她都在招待賓客。警方根據秘書的證詞,以及打電話詢問飯店的職員,都證實了這點。

(如此一來,本堂美紀代就被排除了。)

另一方面,關於白河米樂的不在場證明,則有江葉章二的證詞。負責報告的是前往江葉住處拜訪的石野小隊長和宇田刑警。

面對石野的詢問,江葉這麼回答:

「我從上星期四晚上就被關在白河家二樓,所以那孩子到底做了什麼、去了哪裡,我完全不知情,因為我根本沒辦法踏出房門半步。不過,她送飯來給我吃的時候,我可以確定她一定在家。早餐是上午十點、下午三點是咖啡時間,晚餐是晚上七點,至於中餐則依我的意思省略掉了。」

「這麼說來,下午七點過後一直到隔天早上,你都不知道米樂的去向嘍?」

「莫非警方在懷疑米樂?」

「不,也不是這麼說……,案發現場留有給米樂的父親、已經去世的白河澄人的送貨收據,所以我們必須確認與白河先生有關者的不在場證明,這是例行工作……」

「犯案時間已經確定了嗎?」

「嗯,星期天晚上九點到十點之間,應該是這樣沒錯。」

「這樣,米樂就不可能是兇手。」

「哦,怎麼說呢?」

「那天,也就是星期天晚上,米樂像往常一樣拿了從便利商店買來的便當上來。」

如此說道的江葉詳述起當晚的情況。

吃完晚餐後一個小時,米樂會進來收碗筷。這天她也非常地準時,然後晚上九點送咖啡進來。一天兩次的咖啡時間,是米樂和江葉的交談時間,對江葉而言,那是最難捱的時刻。田代江理子住在什麼地方?現在你還和她維持著關係嗎?你們是用什麼藥毒死父親,讓他看起來像是心臟病發作?要怎麼做才能把田代江理子騙來這裡呢?那個女人到底有哪裡好……

「每一次,同樣的問題不斷地重複。我明知是她的妄想,卻不得不附和她。因為如果惹她生氣,或是過度刺激她,我就會有危險。」

「這麼說來,星期天晚上也是……」

「沒錯,米樂準時在九點送咖啡進來。像她那樣精神瀕臨異常的人,會自己制定行為模式,把它當作日課一樣嚴格地徹底遵守。她在九點來到我的房間,然後就一個人唸唸有詞地講了一個鐘頭。那孩子有很明確的不在場證明。」

如果江葉的話真的可信,那麼,照時間推論,米樂不可能出現在案發現場。

(這麼一來,米樂這條線也排除了。剩下的唯一可能就只有江理子了。)

案發後第二天,也就是到星期二傍晚為止,已經弄清楚的事就只有這些。

「科長,要不要喝一口?」

某名刑警走過來,在警部補桌上放了一杯咖啡。不知是誰泡的,刑警們幾乎人手一杯。由於咖啡杯不夠用,有人甚至拿的是泡茶的茶杯。

「呀,謝謝。」

警部補默默地啜著口感和香氣都不佳的即溶咖啡。

13

星期三,案發後第三天早上。

秋宮警部補一到警署就吩咐昨天展開的查訪繼續進行,此外還須徹底搜查被害者段內以及田代江理子的房間。

「有沒有人在星期天看到江理子出去?一定要查出來她是在什麼時候出去的。同時,針對江理子屋內的東西,包括信紙、家計簿、日記本、便條紙等都要詳細清查。如果她和段內生前有聯絡的話,一定會留下痕跡的。」

直到刑警全都出去了,警部補才點燃當天的第一根香菸。

雖然他命屬下徹底搜查田代江理子的房間,不過,他並不認為能夠找到足以將其定罪的證據。

他和刑事課長約定好,要在五天之內把事情調查清楚。如果五天之內無法找出「真正的兇手」,那麼田代江理子就會成為段內敬士命案的兇手,而嫌犯已經死亡的公文將被送往檢察廳。如此一來,本案等於是宣告終結了,而這正是署長和刑事課長最希望的結局。

一旦嫌犯已經死亡,檢察官就無法起訴,也不會有公開的審判。江理子的罪行將在檔案裡被認定,不會讓世人看到。當然,已經死去的江理子不可能為自己喊冤,也不可能為自己辯駁。

(死人不會說話嗎?)

這種自暴自棄的言論竟不經意地從警部補的口中說出,就在此時,桌上的電話響了。他拿起聽筒,是江葉章二打來的。

電話裡,江葉說昨天晚上律師和白河家的女傭千代來家裡找他,為了米樂所做的錯事向他道歉。之後,他又說他很感謝警方批准米樂入院,所以特地打電話來道謝。

「站在我的立場,」江葉說道,「我原本就不打算追究米樂的行為。倒是對於段內的事,我始終耿耿於懷。像他這樣的才子,年紀輕輕就失去了生命,我真的很憤慨。警察已經鎖定兇嫌是誰了嗎?」

「我們還在調查中。」

「警方該不會懷疑田代江理子小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