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上刑罰的地窖

笑面人 維克多·雨果 第1頁,共2頁

第一章聖格溫普蘭的誘惑

這邊的火苗剛在黑暗中露出一點亮光;另外一邊已經點著了火山。

有幾個火頭竄得特別高。

格溫普蘭把那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信上確實寫著:「我愛你!」

他腦海裡充滿了恐怖。

第一,他相信自己瘋了。

他真的瘋了。真的。他剛才看見的東西事實上根本不存在。朦朧的幻影在捉弄他這個可憐蟲。那個穿紅衣服的矮子不過是夢裡的鬼火。有的時候在夜裡,一點極少的物質凝聚成的鬼火就能開我們的玩笑。戲弄了一陣子以後,幻象消失了,留下來的是變成了瘋子的格溫普蘭。這是黑暗的惡作劇。

第二個恐怖是他發現自己的神智完全清醒。

這是幻象嗎?不是的。還有,這封信呢?他手裡不是拿著這封信嗎?這兒不是信封,蠟印,信紙,字跡嗎?他不知道這封信是從什麼人那兒來的嗎?這件事再清楚也沒有了。這是人家拿起筆,蘸了墨水寫出來的。人家點著一支蠟燭,用蠟做了一個封印。信上不是寫著他的名字嗎?「給格溫普蘭」。紙還香噴噴的。一切都很清楚。這個小孩,格溫普蘭也認識。小孩是個書撞。發亮的是他的制服。書僮約格溫普蘭明天這個時候在倫敦橋頭上見面。難道倫敦橋也是夢境嗎?不,不,這都很清楚。這不是痴人說夢。一切都是真實的。格溫普蘭一點也沒有精神錯亂。這不是馬上就要在他頭上消失得無影無蹤的幻象。這是他遇到的一件真事。不錯,格溫普蘭沒有瘋。格溫普蘭不是在做夢。他又把信念了一遍。

是的,這是真事。可是,怎麼樣?

太可怕了。

有一個女人要他。

有一個女人要他!這麼說起來,以後誰也不能夠說「不可相信」這幾個字了。有一個女人要他!一個看見過他的臉的女人!一個眼睛沒有瞎的女人!這是個什麼樣的女人?是個難看的女人嗎?不。一個美人。是個吉卜賽女人嗎?不。一位公爵小姐。

這裡面是什麼道理?這是什麼意思呢?這樣的勝利是多麼危險啊!可是怎麼能不硬硬頭皮去冒一下險呢?

啊!這個女人!這個美人魚!這個妖精!雅座裡的這個幻象似的貴婦!這個黑暗裡的光明!是她!一定是她!

大火已經在他周圍劈劈啪啪地燒起來了。這是那個陌生的怪女人!就是那個曾經弄得他暈頭轉向的女人!他當初思念這個女人時的那些激動的念頭,好像被這黑暗之火烤熱了似的,又突然出現了。遺忘好比一張改寫過的羊皮紙。只要有一件意外的事情發生,塗掉的句子就會在驚奇的記憶裡重新現出來。格溫普蘭本來以為已經把這個女人的影子從心裡趕出去了,準知他現在又找到了它,原來它早已印在他的腦子(這個好做夢的罪犯)裡了。他不知道夢想已經在那兒留下了很深的印記。現在已經鑄成了某一種錯誤。從今以後,這個夢想恐怕已經無法收拾了。他狠狠地抓住這個夢想。

什麼!有人要他!什麼!公主從寶座上走下來,神像從祭壇上走下來,雕像從臺腳上走下來,仙女從雲彩上走下來!什麼!夢幻從不可能之中走下來了!什麼!這個天上的仙女,這個光輝燦爛的女人,這個渾身掛滿了水珠似的寶石的海神,這個高不可攀的美女,正在從她發光的寶座上俯視著格溫普蘭!什麼!她把她駕著斑鳩和龍的曙光車停在格溫普蘭頭上,對他說:「來吧!」什麼!九天之上的神仙居然纖尊降貴地來找他,賞給他格溫普蘭這份可怕的光榮!這個女人(如果我們可以用這個名字稱呼這個跟一顆星星似的至高無上的人物的話)居然主動要獻身給他!真奇怪!女神像妓女一樣,獻出自己的肉體!獻給誰?獻給他,格溫普蘭呀!女神從圓光裡伸出一雙妓女的胳膊,要把他摟在懷裡!而且毫不抽汙她。大人物是不被人玷汙的。光明可以為神仙洗清一切。再說,這個向他走來的女神知道自己做的是什麼。她不是不知道格溫普蘭的猙獰可怕。她看見過格溫普蘭的臉,看見過他的面具!她在這個面具面前並沒有退縮。不但如此,她還愛上了格溫普蘭!

真是比夢境還要離奇,正因為這樣,他才被人愛上的!這個面具不但沒有使女神退縮,反倒把她吸引過來了!人家不但愛他,而且還要他。不是答應他,而是選中了他。他,他中選了!

什麼!這個女人生活在一個揮霍無度,一意孤行的強權的圈子裡,那兒有的是親王,她可以挑一個親王;那兒有的是爵士,她可以挑一個爵士;那兒有的是漂亮可愛的高貴的男人,她可以挑一個阿多尼斯1。她挑中了誰呢?納弗龍2!她本來可以到流星和雷電中間去挑一個長著六個翅膀的天神,可是她卻挑了一條在汙泥裡爬行的毛蟲。這一面是金枝玉葉,貴族,偉大,富貴,榮華,另一邊是個走江湖的。走江湖的得到了勝利!在這個女人心裡的是一架什麼秤呢?她用什麼秤錘來稱她的愛情呢?這個女人把公爵冕從自己頭上取下來,扔在小丑的戲臺上!這個女人把仙女的光環從自己頭上取下來,放在地只的毛髮倒豎的頭上!這真叫做天翻地覆,昆蟲在天上蠕動,星星在地上發光,突然一道強光降到垃圾堆上的格溫普蘭身上,照得他頭昏眼花,在他身上形成一個光環。一個全能的公主因為討厭美和榮華,而委身給一個被打入黑暗地獄裡的鬼魂,不愛安的諾烏斯3而愛格溫普蘭。因為一時的好奇,她走近黑暗,下降到黑暗裡。女神讓位了,因而產生了一個窮人的王國,一個有王冠的不可思議的王國。「你是可怕的。我愛你。」這幾個字打中了格溫普蘭的驕傲的醜惡的地方。驕傲是所有的英雄人物能夠受到傷害的地方。格溫普蘭這個妖怪的虛榮心得意極了。人家愛他正是因為他的畸形。跟朱庇情和阿波羅一樣(恐怕還要超過他們呢),他也不是凡人。他覺得自己已經超凡入仙,妖怪怪到極點就變成了神仙。可怕的眼花繚亂!

1維納斯鍾愛的美少年。

2法國木偶戲中的可笑人物。

3古時畢西尼的美男子。

現在,這個女人是什麼人?他知道什麼呢?可以說什麼都知道,也可以說什麼都不知道。他知道她是個公爵小姐;他知道她長得很美,很有錢,有穿制服的跟班、僕役、家臣和拿著火把、圍著馬車團團轉的馬弁。他知道她愛他。其餘的他就不知道了。他知道她的爵位,可是不知道她的姓名。他了解她的思想,可是不瞭解她的生活。她是個結了婚的女人,寡婦,還是姑娘?她是個自由的女人呢,還是個必須屈眼於某種義務的女人呢?她是哪一個高貴門第的後裔呢?她周圍有沒有陷阱、埋伏和暗礁呢?在無所事事的上流社會里有的是風流韻事,那兒好比是上個個巖洞,洞頂上蹲著一個做夢的殘忍的妖精,周圍是一堆堆被妖精吞下去的愛情的骷髏;一個自以為比男人強的女人,因為無聊,居然能夠厚顏無恥的做出這種悲慘的事情來,關於這一切,格溫普蘭一點也沒有想到。他甚至無法想像;像他這樣一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對這方面的情形知道的很少;不過他看出來一些陰影。他只知道這些光輝燦爛的東西上面好像蒙著一層黑霧。他明白這是什麼道理嗎?不明白。他能夠猜想嗎?更不能。藏在這封信後面的是什麼東西呢?是一個開啟了的雙扇門,同時又是一個令人心神不安的關上的門。這邊是自白。那邊是謎。

自白和謎這兩張大嘴,一個勾引你,一個威脅你,同時在說:「你敢!」

沒有比反覆無常的命運這一次的安排更巧妙的了,沒有比它安排下的這個誘惑更及時的了。格溫普蘭受到了春天和萬物復甦的力量的刺激,正在做肉慾的好夢。肉慾這個老不死的老頭兒(我們都敗在他手下)又在這個晚熟的二十四歲的童男子身上借你還魂了。恰巧在這個時候,在緊張到極點的當口,她的請帖來了,於是斯芬克斯的令人眼花繚亂的裸體的胸口就在他面前出現了。青春是一個斜坡。格溫普蘭彎著身子,後面有人在推他。誰推他?春天。誰推他?夜。還有誰?這個女人。如果沒有四月的天氣,我們的道德就會比現在更高超。連灌木叢也開滿了花兒,它們也在助紂為虐啊!愛情好比小偷,春天好比窩主。

格溫普蘭六神無主了。

人在犯罪之前先嗅到一陣罪惡的煙,良心的呼吸就不能自由了。人類的正直受到了誘惑,就模模糊糊地感覺到有點噁心。從地獄的裂縫裡逸出來的氣體,能使堅強的人提高警惕,軟弱的人昏頭昏腦。格溫普蘭現在就有這種不舒服的感覺。

兩種雖然忽隱忽現、可是卻很固執的念頭在他腦海裡飄來飄去。罪惡在固執地邀請他,輪廓越來越清楚了。明天半夜裡到倫敦橋去找那個書撞。去不?「去!」肉慾大聲說。「不去!」靈魂也嚷嚷起來了。

不過我們應該說明一下,乍看起來似乎很奇怪,他從來沒有清清楚楚地問過自己:「去不?」應當受到責斥的行為也有它的特殊的地方。它就跟烈酒一樣,你不能一口氣喝乾它。一定要放下杯子,仔細看看,因為第一口已經覺得味道很怪了。

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覺得有人從背後把他推向未知世界。

他哆嗦起來了。他彷彿看見大地塌了一個角兒。他猛然縮回身子,覺得四周恐怖重重。他閉上眼睛。他竭力讓自己不承認眼前這件事,並且疑惑自己的理智。顯然,這樣更好。最聰明的辦法就是相信自己是個瘋子。

悲慘的寒熱病。在生活當中,每一個人在突然遇到一件意料不到的事情時,都要這樣膽戰心驚。每一個旁觀的人都要帶著不安的心情,靜聽命運悄悄撞擊一個人的良心的聲音。

唉呀!格溫普蘭在問自己的良心。自己的本分明明擺在眼前,還要向自己提間題,這就說明他已經戰敗了。

在另外一方面,我們有一個小問題要說明一下,即使是一個壞人碰上了這件事,也會覺得有點兒厚顏無恥,他呢,他一點兒也沒有這種感覺。他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做厚顏無恥。我們上面提到的那個關於妓女的概念,他也一點不瞭解。他沒有領會這個概念的能力。他太單純了,不能接受複雜的假設。關於這個女人,他只看見她的偉大。唉呀!他太得意了。他的虛榮心只看見了自己的勝利。他不是愛情的物件,而成為一個供人淫亂的東西,要想到這一點,必須有他的純潔所沒有的智力。他沒有看見「我愛你」旁邊的那個可怕的修正:「我要你」。

女神的獸性逃過了他的眼睛。

人的精神也能受到侵害。靈魂裡也有一撮破壞分子,那就是摧毀我們道德的邪念。千萬種顛三倒四的念頭,有時候一個接著一個,有時候成群結隊地向格溫普蘭撲來。後來,所有的念頭又突然銷聲匿跡。於是他雙手抱著頭,悲哀地凝神靜息,好像在靜觀夜裡的景色似的。

他突然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他什麼也不想了。他的夢想已經到了一個萬念俱息的黑暗的境地。

他同時又注意到他到現在還沒有回去。現在大概是半夜兩點鐘了。

他把書撞帶來的信塞在胸口上的一隻衣袋裡,不過他覺得離他的心太近了,於是又把它取出來,揉成一團,隨便塞在下面的一隻衣袋裡,接著就走問來,悄悄地進了客店,沒有去叫醒小古維根(這孩子本來是在等他的,現在已經拿兩隻手當枕頭,沉入睡鄉了),關了門,湊著客店的風燈點了一支蠟燭,拉上門栓,把鑰匙轉了一下,像晚歸的人一樣,機械地,悄無聲息地爬上「綠箱子」的踏板,溜進現在做臥室用的舊篷車,看見於蘇斯已經睡著了,於是就吹滅了蠟燭,但是他卻沒有睡。

一個鐘頭就這樣過去了。後來覺得累了,他就想像著床跟睡眠應該是一回事,於是沒脫衣服,就把腦袋放在枕頭上,閉上眼睛,算是向黑暗讓步了。但是,暴風雨般的情感一直在衝擊著他,一會兒也沒有停過。失眠是黑夜折磨人的一個方法。格溫普蘭很痛苦。他這一輩子還是第一次不滿意自己。內心的痛苦和滿足的虛榮心交織在一起。怎麼辦呢?天亮了。他聽見於蘇斯起來,但是卻沒有睜開眼睛。這時候,他內心的風暴還沒有停止。他在想那封信。所有的字都像天翻地覆似的又口到他的腦海裡。在靈魂深處的狂風的襲擊之下,思想就變成了液體。它急湍地流進腦海,洶湧澎湃,有如波浪的沉悶的吼聲。漲潮,落潮,激盪,旋轉,在礁石面前躊躇不前的波浪,冰雹,雨,雲,雲隙裡的亮光,沒用的泡沫濺起的小浪花,浪頭猛升,突降,浩瀚的徒勞無益的努力,到處都是沒頂的危險,聚散無常的黑暗,深淵裡所有的這一切,在人心裡全有。格溫普蘭現在正在受這種苦惱的折磨。

他的眼皮一直沒有睜開。在苦惱達到高xdx潮的當口,他聽見一個美妙的聲音說:「格溫普蘭,你還沒有醒嗎?」他吃了一驚,連忙睜開眼睛,一折身坐起來。過道的門半開著,蒂在門縫裡出現了。在她的眼睛裡和嘴唇上掛著一個難以形容的笑容。她站在那兒,在她那種不自覺的穆靜的光輝襯托之下,顯得特別迷人。對他來說,這是一個最神聖的時刻。格溫普蘭心驚膽戰,頭昏眼花地注視著她,他醒過來了;什麼,從睡夢裡醒過來了嗎?不是,從失眠裡醒過來了。是她,是蒂;不知為什麼緣故,他覺得內心裡的風暴和從善到惡的墮落感覺,一下子都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天上奇蹟般的眼光發生了作用,這個渾身發光的溫柔的瞎眼姑娘用不著費力氣,只消出現在他面前,就把他心裡的全部黑暗驅散了,彷彿有一隻看不見的手把他心靈裡的烏雲撥開。跟天上的奇蹟似的,格溫普蘭的心裡又出現了蔚藍的天空。這位仙女的神力使他又變成了原來的那個善良純潔的高個兒格溫普蘭。人的靈魂跟所有的受造物一樣,也有這種神秘的對照。兩人都不言語了;她是光明,他是深淵;她超凡入聖,他風平浪靜。蒂在格溫普蘭動盪的心靈上閃閃發光,有著海上的星星那種不可言喻的效果。

第二章從歡樂到沉痛

太簡單了,簡直是奇蹟!這正是「綠箱子」開早飯的時候,蒂不過是來問問格溫普蘭為什麼還不到他們的小飯桌那兒去。

「是你!」格溫普蘭叫一聲,他所有的話都說完了。現在他除了蒂生活在其間的這片天地外,沒有別的天際,沒有別的視野了。

沒有見過緊跟著暴風雨而來的海洋微笑的人,無法想像他現在的平靜的心境。沒有比深淵更容易恢復平靜的了。因為它的嘴巴很容易吞東西。人心也是如此。不過也不是永遠如此。

只要蒂一露面,格溫普蘭心裡的光明就發出光輝,照射在她身上,於是眼花繚亂的格溫普蘭身後的鬼影就逃之夭夭了。愛情這玩意兒真是個有本事的和事老!

過了一會兒,兩個人面對面的坐下,於蘇斯坐在他們中間,奧莫待在他們腳下。桌子上有一把茶壺,壺底下是一個冒著火焰的小燈。費畢和維納斯正在外面忙著做雜務。

早飯跟晚飯一樣,是在當中的一間屋子裡吃的。因為地方很窄,桌子又小,所以蒂的背靠在一道半截板牆上,正好對著「綠箱子」的門口。

他們兩人膝蓋碰著膝蓋。格溫普蘭替蒂倒了一杯茶。

蒂很動人地吹著自己的茶杯。突然間,她打了一個噴嚏。這當兒,燈頭上升起一縷煙,有一個好像紙片似的東西變成了灰燼。使蒂打噴嚏的就是這縷煙。

「這是什麼?」蒂問。

「沒什麼,」格溫普蘭回答。

她輕輕地笑了。

他剛才燒的是公爵小姐的信。

愛人的良心就是被愛的女人的守護神。

真奇怪,格溫普蘭身上少了這封信,覺得很舒服。跟鷹感覺到自己有兩隻翅膀一樣,他又覺得自己是個正直無欺的漢於了。

他覺得誘惑已經跟這道煙一起消失,而公爵小姐也跟信紙一樣變成了灰燼。

他們一面把他們的茶杯混在一起,就著一隻杯子喝茶,一面談話。這是情人的細語,麻雀的啁啾。簡直可以跟鵝媽媽1和荷馬的童話媲美。除了兩顆相愛的心以外,別處找不到詩意;除了兩個接吻的聲音以外,別處找不到音樂。

1十七世紀法國作家貝洛有童話集叫《鵝媽媽的故事》。

「有一件事,你知道嗎?」

「不知道。」

「格溫普蘭,我夢見我們兩個人都是野獸,而且還長著翅膀。」

「長翅膀的是鳥,」格溫普蘭嘟囔著說。

「野獸就是天神,」於蘇斯忿忿地說。

談話繼續下去。

「格溫普蘭,要是你不在了的話……」

「怎麼樣?」

「那就沒有上帝了。」

「茶太熱了。別燙著嘴,蒂。」

「替我吹吹吧。」

「你今天早上多麼漂亮啊!」

「你想想看,我有很多很多的話要對你說。」

「說吧。」

「我愛你!」

「我崇拜你!」

於蘇斯自言自語地說:

「皇天在上,這倒是兩個老實人。」

人在相愛的時候,最美妙的是緘默的時刻。在這個當口,你好像在把愛情堆積起來,然後爆發成甜蜜的碎片。

停了一會兒,蒂又大聲說:

「你知道不?晚上我們演戲的時候,我的手一摸到你的額角……啊!格溫普蘭,你有一顆高貴的腦袋!……我的手指一摸到你的頭髮,我就打哆嗦,好像嚐到了天上的快樂,我對自己說:在這個包圍著我的黑暗世界裡,在這個孤獨的天地裡,在我住在裡面的這個無垠的沙漠裡,在我的和每一樣東西的恐怖當中,我只有一個依靠,喏,就是他——就是你。」

「啊!這是因為你愛我,」格溫普蘭說。「我也是一樣,我在世間只有你一個人。你是我的一切。蒂,你願意叫我做什麼?你要什麼東西?你需要什麼?」

蒂回答說:

「我不知道。我很幸福。」

「啊!」格溫普蘭說,「我們都很幸福!」

於蘇斯提高了嗓音:

「嘿!你們很幸福。這是犯法的。我已經告訴過你們了。啊!你們很幸福!很好,你們應當躲起來,不要讓別人看見你們。你們佔的地位越小越好。幸福應該藏在一個窟窿裡。要是辦得到的話,應該編得比你們現在還要小。照上天的尺度來說,幸福的人越小,他們的幸福就越大。心滿意足的人應該跟幹了壞事的人一樣躲起來。嘿!你們身上發光,那你們就是討厭的蠻火蟲,他媽的,人家從你們身上踩過去,還自以為做了好事。這種談情說愛有什麼意思呢?我可不是個專門看著你們親嘴的保姆。我膩味透啦!見鬼去吧!」

他覺得自己氣呼呼的口氣越來越軟,簡直到了溫柔的地步,於是從牙齒縫裡吁了一口氣,把自己的感情壓下去。

「爸爸,」蒂說,「你的話怎麼這麼衝!」

「因為我不喜歡別人太幸福,」於蘇斯回答。

這當兒,奧莫也附和於蘇斯的意見。兩個情人腳下傳來了狼的叫聲。

於蘇斯彎下身子,一隻手放在奧莫的腦瓜上。

「正是這樣,你今天的脾氣也不好。你也在發牢騷。你頭上的毛也豎起來了。你不喜歡別人談情說愛。這是因為你是個有見識的人。得了,別言語了,你已經講過了。算了,你已經表示過你的意見了;現在閉上嘴吧。」

狼又叫起來了。

於蘇斯往桌子下面看了看它。

「不要叫,奧莫!得了,不要再堅持了,我的哲學家!」

但是狼卻站了起來,衝著門口露出牙齒。

「你怎麼啦?」於蘇斯說。

他於是抓住奧莫的脖子。

儘管狼在咬牙切齒,蒂卻一點沒有注意,她正沉在她的思潮裡,一聲不響地管自玩味著格溫普蘭說話的聲音,只有瞎了眼的人才會這樣出神,他們有的時候好像聽見了內心的歌唱,一種我們難以理解的理想的音樂,代替了他們所缺少的光明。盲瞽好比一條地道,我們可以在那兒諦聽深不可測的永恆的和諧。

在於蘇斯低下頭責備奧莫的當兒,格溫普蘭抬起了眼睛。

他正想喝一杯茶,但是他沒有喝;他慢慢地把它放在桌子上,他的手好像是一個慢慢鬆開的彈簧,手指頭都伸開了。他一動也不動地呆在那兒,兩眼發直,呼吸也停止了。

一個人站在蒂身後的門框裡。

那人穿一身黑衣服,外面罩一件法官穿的長袍。假髮一直披散到眉毛上,手裡拿著一根兩端雕著王冠的鐵棒。

鐵棒又短又粗。

讀者只要想一想墨杜薩從天堂裡的兩條樹枝中間探出頭來的景象,就能明瞭當時的情形了。

於蘇斯覺得有人進來了,他沒有鬆開奧莫,抬起頭來,馬上認出了這個可怕的人物。

他從頭到腳哆嗦了一下。

他在格溫普蘭的耳朵旁邊悄悄地說:

「這就是鐵棒官。」

格溫普蘭現在想起來了。

他正要發出驚奇的叫聲。但是他忍住了。

原來那根兩端雕著王冠的短棒就是「鐵棒」。

當時市法院的官吏在就職的時候,就是拿著「鐵棒」宣誓的,古時英國警察機關的鐵棒官就是因此得名的。

在這個戴假髮的人另外一邊的陰影裡,能夠看見驚慌失措的客店主人。

那人跟古憲章裡的「啞女神忒彌斯1」的化身一樣,一句話也沒有說,他的右手從紅光滿面的蒂頭上伸過來,用鐵棒碰了一下格溫普蘭的肩膀,同時用左手的大拇指指了指他身後的「綠箱子」的門。正因為那人一句話也沒說,所以他這兩個手勢也就顯得特別威風凜凜,它們的意思是說:跟我走。

1希臘神話中掌管法律的女神。

在諾曼底人的老檔案裡有下面這句話:prosignoexeundi,sursumtrahe1。

1拉丁文:見了這個標記,必須跟著走。

鐵棒放在誰身上,誰就除了服從以外,沒有別的權利。對這個啞口無言的命令什麼抗辯都沒有用。凡是反抗的人都要受到英國嚴刑懲辦。

格溫普蘭接觸到這種嚴厲的法律,起先是心裡一震,後來好像渾身麻木。

雖然鐵棒不過是輕輕碰了他一下,可是,哪怕是鐵棒狠狠打在他頭上,他也不會像現在這樣昏頭昏腦。他看得出來,必須跟著這個警官走。可是,為什麼呢?他不知道。

於蘇斯也沉入了痛苦與不安,他彷彿看見了一些蛛絲馬跡。玩把戲的同行啦,他的競爭者啦,牧師啦,被人告密的「綠箱子」啦,這條違反警章的狼啦,他跟主教門的那三個監督的舌戰啦,他都一樣一樣的想起來了;誰知道呢?說不定,這太可怕了,說不定這是格溫普蘭的那番不倫不類的欺君犯上的議論引出來的。

蒂還在笑。

不管是格溫普蘭也好,於蘇斯也好,都沒有吭氣。兩個人的想法是一樣的:不要讓蒂不安。狼的看法大概也是這樣,因為它現在也不叫了。當然,於蘇斯一直沒有放開它。

再說,在必要的時候,奧莫也很乖巧。讀者一定注意過動物也有一定的智慧吧?

要是說狼也能瞭解人類的話,我們也許可以說它已經感覺到自己是一頭不受法律保護的動物了。

格溫普蘭站起來。

壓根兒不能夠抵抗,格溫普蘭知道這一點,他想起了於蘇斯以前說的話,而且也不能夠提問題。

鐵棒官從格溫普蘭肩膀上抽回鐵棒,把它豎著拿在手裡,這是當時所有的老百姓都懂得的警察局下命令的姿勢,意思是說:

「這個人應該跟著我走,與別人無涉。大家都要留在這兒。不許聲張。」

不許跟著看熱鬧。警察機關自古以來一直喜歡這樣逮捕人。

這樣逮捕叫做「秘密羈押」。

像一個能夠自己轉動的機器人似的,鐵棒官一下子轉過身去,邁著莊嚴的步子,朝「綠箱子」的出口走去。

格溫普蘭看了看於蘇斯。

於蘇斯聳聳肩膀,擰起眉毛,伸開兩隻手,肘彎往腰裡一縮,做了一個啞劇的手勢,意思是說:聽天由命。

格溫普蘭看了看蒂。她沉醉在自己的美夢裡。她還在笑。

他把手指尖放在嘴上,送給她一個無法表達的飛吻。

鐵棒官一轉過身去,於蘇斯的恐怖稍微減輕了一點,他趁著這個空兒,在格溫普蘭耳邊悄悄地說:

「人家不問你,千萬不要說話!」

格溫普蘭好像是在病人屋裡似的,留心不弄出一點聲音來,他輕輕地從板牆上取下他的帽子和外衣,穿好,用大衣一直遮到眼睛那兒,然後又把帽簷拉下來遮住前額;他根本沒有睡過,身上還穿著做活兒的衣服和皮披肩。他又看了一下蒂。鐵棒官已走到「綠箱子」的門口,舉起鐵棒,開始走下踏板。這當兒,格溫普蘭才開始跟上去,好像那個人是用一條看不見的鏈子牽著他似的。於蘇斯望著格溫普蘭走出「綠箱子」。這時狼發出一聲悲哀的叫聲,可是於蘇斯馬上就讓它靜下來,輕輕地對它說:「他一會兒就回來。」

院子裡,維納斯和費畢悲傷地望著格溫普蘭被人家帶走,望著鐵棒官的喪服顏色的衣服和鐵棒,尼克萊斯老闆偷偷地做了一個傲慢的手勢,把她們驚慌的叫聲壓了下去。

兩個姑娘驚呆了,看上去像一對鐘乳石像。

古維根驚慌失措地把自己的腦袋伸進半開的視窗裡,張大著眼睛,朝外張望。

鐵棒官走在格溫普蘭前面,離他幾步遠,也不回過頭來看他,態度冰冷,安靜,只有法律才有這股沉著勁兒。

在墳墓似的寂靜中,兩人走出院子,穿過黑暗的酒店廳堂,到了廣場上。客店門口聚著幾個過路的人和一隊由承法吏帶頭的警察。看熱鬧的人望見警官手裡的鐵棒吃了一驚,連忙按照英國人的規矩,一聲不響地散開,站在旁邊。鐵棒官朝當時叫做小河畔街的一條沿泰晤士河的小街走去;格溫普蘭夾在承法吏的好像籬笆似的兩隊警察中間,面色蒼白,除了兩條腿以外,渾身紋絲不動,身上裹著的大衣簡直像一塊殮屍布。他跟在那個一言不發的人身後,慢慢地離開了客店,彷彿是一座追蹤鬼魂的雕像。

第三章lex,rex,fex1

1拉丁文:法律,國王,百姓。

假使是在今天,秘密逮捕就會使英國人大吃一驚;可是在當時,這是警察局常用的一種辦法。追溯上去,甚至在喬治二世時代,特別是對一些微妙的案件,就已經出現了這一類違反人身保障法1的事例。在法國用的是「皇上的拘票」。有人控告華爾波2曾經用這個辦法逮捕,或者讓人逮捕科西嘉王奈霍夫,結果他不得不出庭替自己辯護。不過這個案子可能沒有什麼根據,因為科西嘉王是被他的債權人扔到監獄裡去的。

1指英國一六七九年頒行的人身保障法。

2英國輝格黨的首領,在喬治一世及喬治二世時任內閣首相。

秘密監禁在德國的聖凡姆非常流行。日耳曼的習慣准許這樣做。因為英國的古法一半是從日耳曼的習慣來的,另外的一半是從諾曼底人的習慣來的,在某種情況之下,可以說後者跟前者不謀而合。如斯帝尼安的皇宮警察署主管叫做「皇家緘默看守人」,silentiariusimperialis。英國的官吏實行這種秘密監禁,是以諾曼底人的條例為根據的,如:caneslatrant,sergentessibnt——sergenteragere,idesttacere1。他們引用倫杜甫斯-薩加克斯的著作第十六節:facitimperatorsilentium2。他們引用腓力浦國王一三○七年的憲章:multosteneblmusbastoneriosqui,obmutescentes,sergentarevaleant3。他們引用英國亨利一世的訓令第五十三章:surgesignojussus。taciturnioresto。hocestesseincaptioneregis4。他們對下面這段訓令特別引為驕傲,它簡直可以說是英國古代封建制度的不打自招:「子爵之下設杖劍家臣,他們必須嚴懲所有和歹徒結夥的人,有殺人嫌疑的人,逃犯,以及已經判決的罪犯……必須嚴厲而秘密地鎮壓他們,使善良的百姓能夠安居樂業,作惡多端的人無法害人。」這樣的逮捕叫做「執劍隊的拘捕」(參閱《諾曼底古習慣法》第一部第一卷第二章)。除此以外,法學家還常常引用inchartaludovicihutinipronormannis5的servientesspathae6。servientesspathae。這兩個字慢慢變成拉丁土話,以後就變成我們方言裡的sergentesspadae。7了。

1拉丁文:犬吠;官吏不聲不響——官吏的工作應該不聲不響。

2拉丁文:皇帝使國內緘默不語。

3拉丁文:我們手裡應該拿著許多一聲不響的履行職務的棍子。

4拉丁文:希以此記建立秩序。必須秘密進行。此乃朕意。

5拉丁文:魯多維古斯-胡迪尼的《論諾曼底人》。

6拉丁文:《杖劍家臣篇》。

7古法文:非軍職的機關人員。

秘密逮捕跟下令通緝完全不同,這說明必須保持緘默,直到把案子某些模糊的地方完全弄清楚為止。

意思是說:這是保留問題。

也就是說,在警察局的活動裡,有一定分量的國家利益在內。

私法的這個「私」字的意思是說「禁止旁聽」,這四個字也適用於這一類的逮捕。

有的編年史作者說愛德華三世就是採取這樣的辦法,下令把毛梯摩從他的母親法國的伊撒伯爾的床上抓走的。這兒又是一個疑竇,因為他在被捕以前還在他自己的城市反抗敵人的圍攻呢。

「製造國王的人1」華雷克就高興用這個方式「抓人」。

1理查-約克、愛德華四世和亨利都是被他捧上王位的,故有此綽號。

克倫威爾也採用這個辦法,特別是在康諾特州;多爾蒙伯爵的親戚特來裡一阿爾克羅就是被他這樣緘默謹慎地抓起來的。

法院簽署的這種拘束人身自由的片面檔案,與其說是拘捕狀,下如說是傳票。

有的時候這不過是一個傳訊的方法,為了對被傳的人表示適當的尊重,命令所有的人都保守秘密。

老百姓呢,他們不瞭解這個區別,所以覺得特別可怕。

我們不要忘記,當時的英國並不是一七○五年的英國,更不是很久以後的今日的英國。總的說來,當時的事情非常不明確,有的時候甚至是處在高壓狀態;丹尼爾-笛福曾經嘗過號枷示眾的滋味,關於英國社會的特徵,他在什麼地方寫過這句話:「法律的鐵掌。」這兒不但有法律,而且還有專橫獨裁。請讀者想一想:斯梯爾1被趕出議會;洛克被趕下講壇;霍布斯2和吉本3逼得不能不逃走;查理-丘吉爾4,休謨5和普利斯特萊6遭受迫害;強-威爾克斯7被關在倫敦塔裡。如果把「煽動性的誹謗」法的犧牲者都列舉出來,名單就太長了。差不多整個的歐洲都有這一類的案件,當時各國的警察作風都是一個樣子。英國允許官家嚴重侵害所有的權利;請回憶一下「穿鐵甲的新聞記者」好了。在十八世紀,路易十五在畢伽底來把他不歡喜的作家都弄回來。不錯,喬治二世也是在歌劇院的大廳裡把那個「覬覦王位的傢伙」抓走的。這是兩條很長的胳膊;法國國王的胳膊能伸到倫敦會,英國國王的也能伸到巴黎去。這就是他們的自由。

1斯梯爾(1672-1729),英國戲劇作家,新聞記者。

2霍布斯(1588-1679),英國哲學家。

3吉本(1737-1794),英國曆史學家。

4查理-丘吉爾(1731-1764),英國諷刺詩人。

5休謨(1711-1776),英國哲學家,歷史學家。

6普利斯特萊(1733-1804),英國科學家。

7英國政治家,政論家。

我們再補充一下,他們很高興在監獄裡把囚犯弄死。障眼法跟酷刑結合起來。當時的英國居然採用這種醜惡策略。一個願意有所改進的偉大民族,結果卻選了個最糟的辦法;放在它面前的,這邊是過去,另一邊是進步,可他卻看花了眼睛,把黑夜當成了白天;這對整個世界來說,實在是一件怪事。

第四章於蘇斯偵察警察局

我們前面說過,按當時嚴格透頂的警察法規定,鐵棒官在命令一個人跟著他走的同時,也命令在場的人一律不許動彈。

不過當時有幾個看熱鬧的人挺固執,他們遠遠地跟隨著那支抓走格溫普蘭的隊伍。

於蘇斯也混在中間。

於蘇斯起初免不了呆若木雞。不過於蘇斯在流浪生活中受了那麼多的意外事件的襲擊和命運的播弄,跟一艘戰艦一樣,馬上號召全體船員,也就是說他的全部的智慧,做好戰鬥準備。

他趕緊從麻木狀態中清醒過來,開始思索。現在可不是動情感的當口,他必須正視現實。

正視現實,只要不是傻子,誰也該這樣做。

用不著去了解究竟是怎麼回事,但是必須行動。立刻行動。於蘇斯問自己:

「我應該做什麼呢?」

格溫普蘭走了,於蘇斯心裡有兩種恐懼;第一種恐懼是替格溫普蘭擔心,要他跟著去看個究竟,第二種是替自己擔心,要他留在原地。

於蘇斯跟蒼蠅一樣勇敢,跟含羞草一樣沉著。他那股渾身打哆嗦的勁兒真是筆墨難以形容。但是他還是像個英雄似地打定了主意,決心違反法律,尾隨著鐵棒官,他多麼擔心格溫普蘭的遭遇啊。

他真是害怕到了極點,才會拿出這股勇氣來的。

恐懼能夠使一隻兔子做出多麼英勇的行為!

受驚的羚羊能夠跳越懸崖。受驚到奮不顧身的程度,是恐怖的表現形式之一。

與其說格溫普蘭被捕了,倒不如說他被人家搶走了。警察局的動作非常迅速,所以在市集上幾乎沒有引起什麼騷動,不過話又說回來,早上市集上人是很少的。在泰林曹草地上的木頭房子裡,差不多可以說誰也沒有疑心到鐵棒官來找過笑面人。所以看熱鬧的人不多。

幸虧格溫普蘭的外衣和氈帽差不多把他的臉全部這起來了,因此過路的人都沒有認出他。

於蘇斯在出去跟蹤格溫普蘭之前,先作了一番佈置。他把尼克萊斯老闆、夥計古維根、費畢和維納斯叫到一邊,囑咐他們在蒂跟前絕對要保守秘密,什麼也不讓她知道;千萬不要在言語中使她懷疑到已經發生的事情;並且對她說格溫普蘭和於蘇斯出去料理「綠箱子」的事務去了。再說,過不了多久她就該睡中覺了,在她沒有睡醒以前,他於蘇斯就跟格溫普蘭一起回來了。所有這一切不過是一個誤會,照英國人的說法,不過是一個mistake1;格溫普蘭和他很容易讓司法官和警察局把問題弄清楚,他們只要一伸手指頭,就能讓他們明白這是一個誤會,而他們馬上就會一起回來。大家千萬不要告訴蒂。他囑咐好以後才出去。

1英文:誤會。

於蘇斯能夠尾隨著格溫普蘭,而不讓人家注意他。雖然他儘可能離得遠遠的,但是他能夠使自己不至於望不見他。大膽釘梢,這正是膽小鬼表現自己英勇的地方。

不管怎麼說,雖然這個陣勢好像很莊嚴,也許格溫普蘭不過是因為一件無足輕重的違警事件,受一個普通的警官傳喚罷了。

於蘇斯對自己說,這個問題馬上就可以解決。

只要親眼看見那支帶走格溫普蘭的隊伍,走到泰林曹草地邊上小河畔街入口處走什麼方向,馬上就能明白了。

如果向左轉,他們就是把格溫普蘭帶到薩斯瓦克的市政府。那就沒有可怕了;充其量不過是觸犯了市政法令,地方長官把格溫普蘭訓斥一頓,罰兩三個先令,就把他釋放了,晚上《被征服的混沌》仍舊可以照常演出。誰也不會注意到發生過任何事情。

如果向右轉,事情就嚴重了。

因為那邊有幾個可怕的去處。

在鐵棒官帶著兩行司法警察,中間押著格溫普蘭,來到小河畔街轉彎角上的時候,於蘇斯屏著氣望著他。人有時候整個的生存都會貫注到眼睛上去。

他們向哪邊轉彎呢?

他們向右轉了。

於蘇斯嚇得站立不穩,趕緊扶住牆才沒有摔倒。

我們常常說:「我倒要看看是怎麼回事!」沒有比這句話更虛偽的了。其實呢,我們心裡根本不願意看。我們已經害怕到極點。擔驚受怕之中還有一種不願意下結論的模糊的努力。雖然不承認,可是我們真巴不得馬上退回去,如果向前走一步,我們心裡總是埋怨自己。

於蘇斯當時的情形正是如此。他渾身像篩糠似地想道:

「事情糟了。事情早就可以料到。我這樣釘著格溫普蘭有什麼意思呢?」

他想到這裡卻加快了步子,人總是個自相矛盾的東西。他壓制住自己的憂傷,急急忙忙追那支隊伍,生怕在薩斯瓦克的這些迷宮似的小巷中,失掉他和格溫普蘭之間的線索。

警察局的隊伍因為莊嚴的關係,不可能走得很快。

鐵棒官先行。

承法吏殿後。

這樣的隊形自然要走得相當慢。

官家全部的豪華氣派簡直都表現在這個承法吏身上了。他穿的衣服介乎牛津音樂博士華麗的怪裝和劍橋神學博士樸素的黑色服飾之間。他穿一身紳士衣服,外面罩一件長長的「高德拜」,這是一種綴著挪威野兔皮的披風。他的打扮是半哥特式,半現代式,假髮跟拉瑪農的一樣,肥大的袖子跟特里斯當-賴爾米特的一樣。他那一對圓圓的大眼睛跟夜貓子一樣,一動也不動地盯著格溫普蘭。他步伐整齊地走著。不可能看到比這個傢伙更面目猙獰的人了。

於蘇斯在那些跟一團亂絲似的小巷中間走錯了路,可是過了一會兒,就又在聖瑪利-奧弗一里趕上了他們。幸虧這一隊人曾經在教堂前面的場地上被一群孩子和狗擋住了一會兒。這在倫敦街頭是很常見的事。警察局的老檔案裡總是說:dogsandboys1,他們把狗放在孩子前面。

1英文:狗和孩子。

警察官帶一個人到法官那兒去,在當時畢竟是一件司空見慣的事,而且各人有各人的事情,所以看熱鬧的人很快就散了。因此只有於蘇斯還尾隨著格溫普蘭。

他們從兩座面對面的教堂中間走過,一座是「歡樂教派」的,另一座是「阿利路亞聯盟教派」的,這兩個教派直到現在還存在著。

接著,這支隊伍順著一條條小巷蜿蜒前進,他們特別喜歡揀沒有蓋房子的街、野草叢生的路和荒涼的衚衕,曲折迂迴地前進。

他們終於停下來了。

他們來到一條窄狹的街上。除了街口上的兩三所小屋以外,街上沒有房子。這條小街是由兩堵牆夾起來的,左邊的牆低,右邊的牆高。高牆是黑色的撒克遜式建築,有箭垛子和硬弩,窄狹的通風眼外面裝著四方形的鐵柵。沒有窗子,只在這兒那兒間或有一道裂縫,那是古時石彈炮和火繩炮的炮眼。高大的牆腳底下能夠看見一個半拱形的小門,彷彿是捕鼠機下面的小洞。

這個嵌在巨石建造的拱形下的小門,有一個裝著鐵柵的小洞,一隻沉重的門錘。一把大鎖,稜角突出的結實鉸鏈,密密麻麻的鐵釘,裝著鐵皮,塗著油漆;簡直可以說門上的鐵比木料還要多。

街上一個人也沒有。沒有一家店鋪,也沒有一個過路人。但是能夠聽見一片連續不斷的聲音,彷彿這條街是跟一條急流平行著的。其實那是沸騰的人聲和車馬聲。很可能這道黑牆的另外一邊就是一條大街,薩斯瓦克的一條主要街道,大概一端通到坎特伯雷街,一端通到倫敦橋。

在這條長長的小街上,要是除了押格溫普蘭的這支隊伍以外還有打埋伏的人的話,他就會除了於蘇斯灰溜溜的側影以外,看不見人類的影子了。於蘇斯躲在牆角的陰影裡,冒著危險慢慢地前進。他又想看,又怕看。他躲在街道上一個拐彎的角落裡。

那支隊伍圍在小門前面。

格溫普蘭被他們圍在當中,鐵棒官和他的鐵棒現在卻在格溫普蘭身後了。

承法吏舉起門錘,敲了三下。

小洞開啟了。

承法吏說:

「是奉女王的命令來的。」

沉重的橡木鐵門在它的鉸鏈上轉了一下,於是露出一個陰森森的青灰色的洞,彷彿一個山洞的洞口。陰影裡出現了一條難看的拱形過道。

於蘇斯看見格溫普蘭在門底下消失了。

第五章討厭的地方

鐵棒官跟著格溫普蘭走了進去。

隨後是承法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