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裂痕開始

笑面人 維克多·雨果 第2頁,共2頁

「你談不死鳥1的時候,口氣傲慢不恭。」

1埃及傳說:不死鳥每五百年自行燒死,然後從灰中再生。

「博學的法官,波盧塔克說不死鳥的腦子很好吃,可是吃了會使人頭痛。我不過說他扯得太遠了,因為不死鳥根本就不存在。」

「你這話多可惡!‘西納馬爾克’鳥用植樹枝築巢,‘蘭大斯’鳥是巴里撒底用來製毒藥的,‘瑪奴高底亞大’鳥也叫做天堂鳥,‘賽曼大’鳥長著三重喙,這幾種鳥曾經被人誤作不死鳥;可見不死鳥是確實存在的。」

「我不反對。」

「你是一頭驢子。」

「再好也沒有了。」

「你說接骨木可以治療喉頭炎,可是你又說並不是因為樹根上有一顆神瘤。」

「我說這句話是因為猶大就是在一棵接骨木樹上吊死的。」

「這個意見可嘉,」神學家邁諾斯自言自語地說,因為能對伊客斯還敬一下覺得很高興。

傲慢的人碰了釘子馬上就會惱羞成怒。伊客斯發起脾氣來了。

「流浪漢!你的思想也跟你的兩條腿一樣到處流浪。你有一種令人可疑,令人吃驚的傾向。你已經接近魔術的境地。你跟叫不出名字來的畜生有來往。你同觀眾講的那些東西,只有你一人認為是存在的,其實這些東西誰也不瞭解,例如‘荷美老烏斯’。」

「‘荷美老烏斯’是一種蝮蛇,屈萊梅利士曾經看見過。」

於蘇斯的回答把怒氣衝衝的伊客斯博士的學問也攪亂了。

於蘇斯又說:

「‘荷美老烏斯’的存在跟香鬣狗和客斯推拉斯描寫的麝貓一樣真實。」

伊客斯用徹底的進攻來掩飾自己的失敗。

「這些都是你親口說的話,真是一篇鬼話。聽好。」

伊客斯注視著檔案讀道:

「‘撒格拉西格爾’和‘阿克拉弗的斯’這兩種植物在晚上發亮。白天是花,夜裡是星星。」

他凝視著於蘇斯問:

「你還有什麼話說?」

於蘇斯答道:

「每一種植物都是燈。香味就是光亮。」

伊客斯又翻了幾頁。

「你否認水獺的胞囊跟海狸香有同樣的功用。」

「關於這一點,我只說我們恐怕不該相信艾歇斯1的話。」

1古羅馬將軍。

伊客斯火了。

「你行醫嗎?」

「行醫,」於蘇斯輕輕地嘆了一口氣。

「替活人看病?」

「不如說替死人看病,」於蘇斯說。

於蘇斯的回答很堅決,但是並不是神氣活現。語氣剛柔相濟,而又顯得特別溫柔。正因為他講話的聲音非常柔和,伊客斯博士卻覺得非侮辱他一頓不可。

「你嘰哩咕嚕地說什麼?」他粗暴地說。

於蘇斯吃了一驚,不過只簡單地回答說:

「年輕人嘰哩咕嚕,老年人唉聲嘆氣。啊呀!我不過是唉聲嘆氣罷哩。」

伊客斯說:

「你要記住,如果一個病人找你治病,結果病人死了,你就得判處死刑。」

於蘇斯大著膽子提出一個問題。

「如果他的病治好了呢?」

「像這樣的情況,」博士回答說,聲音放得比較柔和了,「你也得判處死刑。」

「沒有很大的區別,」於蘇斯說。

博士又說:

「如果發生了死亡,我們要懲罰你的無知。如果醫好了病,我們便懲罰你的驕傲自大。兩種情況都照絞刑處理。」

「我以前不懂得這個細節,」於蘇斯嘟噥道:「謝謝您的指教。我們不知道法律還有這許多妙處。」

「留一點神。」

「跟信宗教一樣,」於蘇斯說。

「我們知道你在做什麼。」

「就我來說,」於蘇斯心裡思量,「我自己還不知道呢。」

「我們可以把你送到監獄裡去。」

「我也看出來了,先生們。」

「你觸犯了法律,侵害了別人的權利,這是你不能否認的。」

「我的哲學請求饒恕。」

「他們說你膽大妄為。」

「他們完全弄錯了。」

「聽說你治好病人。」

「這是別人冤枉我。」

六道對準於蘇斯的可怕的眉毛突然皺起來了,三張博學的面孔湊到一塊兒,嘰嘰咕咕地說了一陣子。於蘇斯彷彿看見這三個行使權力的人頭上畫著一頂驢頭帽。三位一體的法官低聲商量了幾分鐘,於蘇斯很著急,身上一陣冷,一陣熱。最後主席邁諾斯掉過頭來,氣沖沖地對他說:

「滾吧!」

於蘇斯當時的感覺有點像從鯨魚肚子裡出來的約拿1一樣。

1事見《舊約》《約拿書》第一、二章:約拿曾被鯨魚吞入腹中,三日後鯨魚始把他吐在海岸上。

邁諾斯接著說:

「你被釋放了!」

於蘇斯暗自忖度:

「要是他們再發覺我,可就糟了!什麼行醫不行醫,去它的吧!」

他在內心深處想道:

「從此以後我要細心的讓病人死掉。」

他把身子彎成兩截,到處鞠躬,他對那三個博士、塑像、桌子、牆壁鞠了躬以後,一步步地退出門,差不多像影子似地消失了。

他慢慢走出大廳,好像一個無罪的人,可是到了街上,他就像個罪犯似地奔跑起來。法官的舉動是那麼奇突,那麼曖昧,連被宣告無罪的人也得趕緊逃走。

他一面逃,一面咕噥:

「總算脫險了。我是山野裡的學者,他們是家裡養的學者。博士總是要跟有學問的人找碴兒。假學問是真學問的排洩物,他們用它來害哲學家。哲學家教出了詭辯家,就給自己種下了禍根。畫眉糞里長寄生樹,用寄生樹可以做膠,用膠可以捉圓眉。turdussibimalumcacat1」

1拉丁文:畫眉屙出來的糞給畫眉帶來了災難。

我們不能說於蘇斯是個高尚優雅的人。他粗鹵得心裡怎麼想,嘴裡就怎麼說。他比伏爾泰風雅不了多少。

於蘇斯回到「綠箱子」那兒,跟尼克萊斯老闆說他因為盯一個美麗的女人,所以回來很晚;關於他的遭遇,他隻字未提。

不過到了晚上,他才悄悄地對奧莫說:

「你要記住,我今天把冥府裡的三頭惡犬打敗了。」

第七章為什麼一枚金幣要紆尊降貴地結交銅元?

突然發生了一件意外的事。

泰德克斯特客店越來越像一個快樂和歡笑的洪爐。沒有比這兒更歡樂,更熱鬧的了。老闆和他的夥計已經來不及倒麥酒、啤酒和黑啤酒了。一到晚上,那間低矮的客廳的窗子就燈火通明,沒有一張空桌子。大家唱的唱,喊的喊;那個底部像灶膛的舊壁爐,鐵蓖子上裝滿了煤,正在熊熊燃燒。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光照亮了市集的場地。簡直像一所被火和鬧聲填滿了的房子。

在院子裡,也就是說在戲院子裡,人還要多。

薩斯瓦克郊區所有的人都來看《被征服的混沌》,看戲的人多得不得了,所以一開幕,就是說「綠箱子」的板壁一放下來,就找不到一個位子了。窗子裡擠滿了人,陽臺上也滿了。院子裡的石板一塊也看不見了,它們彷彿都變成了人頭。

只有招待貴人的雅座還空無一人。

所以陽臺中央還是一個漆黑的窟窿,用土話來說,簡直像個「灶膛」。雅座裡一個人也沒有。到處都是人山人海,只有那兒例外。

有一天晚上,那裡突然有人了。

那天是星期六,正是英國人忙著尋歡作樂的日子,因為第二天是無聊的星期天。正廳擠滿了人。

我們居然說起「正廳」來了。莎士比亞很久只能在客店的院子裡演戲,他把它也叫作正廳。英文叫做hall。

《被征服的混沌》上場了,幕一拉開,於蘇斯、奧莫和格溫普蘭都在戲臺上。於蘇斯跟平常一樣,向場子裡的看客看了一眼,突然吃了一驚。

招待貴人的雅座裡有人了。

一個女人孤零零地坐在雅座中央的那把烏得勒支絲絨扶手椅裡。

她雖然是獨自個兒,卻好像把整個的雅座填滿了。

有的人身上彷彿在發光。這個女人像蒂~樣,身上也有一種光,不過跟蒂的光不同。蒂是蒼白的光,這個女人是紅光。蒂是黎明,這個女人是日出。蒂是美,這個女人是豪華。蒂是天真,坦率,白皙,白玉;這個女人卻是硃紅,使人覺得她好像一個不怕臉紅的女人。她的光彩充滿了雅座,她一動不動地坐在中央,像一尊難以形容的神象。

在這一群樸素的平民中間,她身上閃耀著紅寶石的高貴的光芒。她是那麼光彩照人,以致所有的人都相形失色,好像一個個陰暗的月亮都被她遮在陰影裡了。她那燦爛的光輝掩蓋了一切。

所有的眼睛都注視著她。

湯姆-芹-傑克也雜在觀眾裡。他像其他的人一樣,在這個光彩照人的人的光輪裡消失了。

這個女人吸引了觀眾的注意力,跟戲臺競爭,因而損害了《被征服的混沌》的效果。

不管她那副神氣多麼像幻覺,對她周圍的人來說,她還是存在的。她確是一個女人,甚至是一個太女人味的女人。高高的個兒,長得挺豐滿,她身上能夠露出來的部分都露出來了。她戴著一副沉重的珍珠耳環,耳環上鑲著叫做「英國鑰匙」的奇妙的寶石。上身穿的是繡金的暹羅紗,這是一件奢侈品,因為在當時這種紗衫要值六百厄古一件。一隻大鑽石胸針齊著胸口別在她的緊身紗衫上,這種式樣在當時算是很大膽的;緊身衫是用福里斯蘭紗做的,這種紗薄到這樣的程度:奧地利的安妮1用來做的單被可以從一隻戒子裡穿過去。這個女人的裙子上綴滿了寶石和玉石,簡直像一件紅寶石鎧甲。除此之外,她的眉毛用中國墨描過,胳臂,肘子,肩膀,下巴,鼻孔底下,上眼皮,耳朵,手掌,手指尖都塗過油脂,發出一種惹人注意的難以形容的紅光。尤其重要的是,她還有一個要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堅強的意志。這是一種近乎冷酷的美。這是一隻豹,但是可以隨意變成一隻撫愛人的小貓。她的一隻眼睛是藍的,另外一隻是黑的。

1路易十四之母。

格溫普蘭和於蘇斯都在注視這個女人。

「綠箱子」的表演有點兒像幻燈。《被征服的混沌》與其說是一齣戲,不如說是一場夢,他們慣於在觀眾身上產生幻想的效力。現在這種效力卻反過來在他們身上產生了影響。戲座引起了戲臺上的人的驚奇,現在輪到戲子驚慌失措了。他們受到了魅力的反射。

這個女人凝視著他們,他們也凝視著她。

因為隔著這段距離,而且又是在戲院裡朦朦朧朧的半暗半明的光線裡,所以他們看不清楚,好像是一個錯覺似的。大概是一個女人,可是會不會是一個幻象呢?她的光亮射進他們的黑暗裡,照得他們頭昏目眩。彷彿來了另外一個星球。這是打幸運者的世界裡來的。她的光輝把她的輪廓放大了。在黑夜裡,她身上有許多一閃一閃的亮光,彷彿一道銀河。一顆一顆的寶石好像星星。金剛鑽的胸針大概就是昂星因吧。她美妙的胸膛簡直是不可思議的。望著這個從星球上來的女人,他們感覺到幸福的國度好像繃著臉兒,暫時降臨到他們這兒來了。這張冷若冰霜的寧靜的臉蛋從天國深處俯視著渺小的「綠箱子」和可憐的觀眾。她滿足了自己濃厚的好奇心,同時也讓平頭小百姓滿足他們的好奇心。她雖然高高在上,但是她准許底下的人看她。

於蘇斯、格溫普蘭、費畢、維納斯、觀眾,每一個人看見了這個光彩奪目的女人都心裡一驚,只有在黑暗裡的蒂什麼也不知道。

這個女人的出現好像仙女顯靈。不過她的形象跟普通所說的顯靈完全不同。她一點也不透明,一點也不模糊,一點也不飄動,也沒有繚繞的霧氣。這是一個玫瑰色的、嬌滴滴的健康的女人。可是在於蘇斯和格溫普蘭眼裡看起來,她卻是一個幻象。世間本來有一種叫做吸血鬼的肥肥胖胖的妖怪。像這個被大家認作幻象的女王,每年要從窮人身上吸去三千萬法郎,才能把身體保養得這麼好。

在這個女人背後的陰影裡,可以看見她的侍從,elmozo1,那是一個白皙、漂亮、表情嚴肅的孩子。用一個年輕嚴肅的書僮是當時的風尚。這個侍從的衣服、鞋子和帽子都是用火紅色的絲絨做的,小帽上鑲著金線,插著織巢鳥的羽毛。這是高階侍從的標誌,說明他是一個地位很高的貴婦的聽差。

1西班牙文:僕人。

貴族離不了侍從。所以這個女人背後的陰影裡的那個替主人拉長裙的僕人,不能不引人注意。我們的記憶力往往會在不知不覺之中記住一些東西。這位貴夫人的侍從圓圓的面龐,嚴肅的態度,鑲著金線的小帽和那一束羽毛,都不知不覺地在格溫普蘭的腦海裡留下了痕跡。不過侍從一點也沒有引人注意的意圖;因為引人注意是對主人不敬的行為。他不聲不響地立在雅座儘裡頭,一直退到那扇關著的門那兒。

儘管拉長裙子的muchacho1也在那兒,這個女人還是孤單單地呆在雅座裡,因為侍從不算人。

1西班牙文:書僮。

雖然這個聲勢赫赫的女人引起了一陣強烈的騷動,可是《被征服的混沌》的結局還要強烈。跟平常一樣,留下了一個不可磨滅的印象。也許是這個光彩照人的看客在座的關係(因為看客有時候能增強舞臺的效果)而電力更加強了。格溫普蘭的笑容的感染力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有力。整個場子裡笑得那副發瘋的樣兒,簡直無法形容。可以聽到湯姆-芹-傑克響亮的、高傲的笑聲。

這個陌生的女人睜著兩隻幽靈似的眼睛,像一座雕像似的,一動也不動。只有她沒有笑。

這是個妖怪,不過是太陽似的妖怪。

戲演完了,板壁掀起來以後,一家人又在「綠箱子」裡團聚了,於蘇斯開啟錢袋,倒在吃晚飯的桌子上。在一大堆的銅元裡突然滾出一枚西班牙金幣。

「是她!」於蘇斯叫了一聲。

一枚金幣雜在銅綠斑斑的銅元中間,正跟這個女人雜在這兒的觀眾中間一樣。

「她看戲付了一枚金幣!」於蘇斯興奮地說。

這當兒,客店主人跑進「綠箱子」,從後面的窗子裡伸出一條胳膊,開啟我們上面說過的那個對著廣場的牛眼窗,兩個窗子正好一樣高;他打了一個手勢,叫於蘇斯看看外面。一群頭上插著羽毛、手裡拿著火把的跟班,簇擁著駕著駿馬的華麗的馬車,很快地走了。

於蘇斯恭恭敬敬地用大拇指和食指夾住這枚金幣給尼克萊斯老闆看,他說:

「她是個仙女。」

後來,他的眼睛落在那輛正要在廣場角上轉彎的馬車上,看見跟班的火把照亮了車上的八張莓葉的金冠。

他喊道:

「不僅如此。她還是一位公爵小姐哪。」

馬車不見了。車輪的轆轆聲也消失了。

於蘇斯出了一會兒神,像神父舉起聖體一樣,他的兩隻手指夾住那枚金幣,把它舉在空中。

接著,他把金幣放在桌子上,一面看一面談這位「夫人」。客店主人回答他說,這是一位公爵小姐。是的。可以看出來她的爵位。她的名字呢?不知道。尼克萊斯老闆曾經走近馬車,看見車上有紋章,跟班的都穿著繡了金邊的衣服。車伕還戴著假髮,簡直像大法官。馬車的式樣希奇古怪,西班牙人叫作cochetumbon1,這在當時是一種華麗的式樣,車頂好像棺材蓋,能夠擎得住金冠的重量。書握好像是個假人,個兒很小,所以能夠坐在車門外邊的踏板上。像這樣好看的小傢伙專管普夫人們拉拖在後面的長裙子。他們也替她們送信。你注意過這個書僮帽子上插的那束織巢鳥的羽毛嗎?那束羽毛多麼大啊。凡是沒有權利戴這種羽毛的人,戴了以後就要付一筆罰金。尼克萊斯老闆還把這位夫人看得一清二楚。簡直像個女王。有錢的人自然美麗動人。雪白的皮膚,高傲的眼睛,高貴的舉止,傲慢的風度。沒有比那雙不幹活兒的手更高貴優雅的了。帶青筋的雪白美麗的皮膚啦,脖子啦,肩膀啦,胳膊啦,渾身搽的脂粉啦,珍珠耳環啦,撲了金粉的頭髮啦,綴在身上的那許多玉石啦,紅寶石啦,鑽石啦,等等,尼克萊斯老闆滔滔不絕地談著。

1西班牙文:靈車。

「最亮的還是她那一對眼睛,」於蘇斯嘟噥道。

格溫普蘭沒有言語。

蒂在聽。

「你知道最希奇的是什麼?」客店主人說。

「什麼?」於蘇斯問。

「剛才我親眼看見她走進馬車。」

「還有什麼?」

「她不是一個人進去的。」

「得了!」

「有一個人跟她一起上車。」

「誰?」

「你猜。」

「國王?」於蘇斯說。

「首先,」尼克萊斯老闆說,「咱們現在沒有國王。我們不是在國王統治下。猜猜看,誰跟這位公爵小姐一起上馬車。」

「朱庇特,」於蘇斯說。

客店主人答道:

「湯姆-芹-傑克。」

直到現在還沒開口的格溫普蘭,也打破了沉默。

「湯姆-芹-傑克!」他叫了一聲。

大家因為覺得非常希奇,所以停止了談話,這當兒,只聽見蒂低聲地說:

「難道不能阻止這個女人到這裡來嗎?」

第八章中毒現象

那個「仙女」以後再也沒有來過。

她雖然沒有在戲院裡出現,可是卻在格溫普蘭的腦海裡時常出現。

格溫普蘭或多或少地感到苦悶。

彷彿他一生中第一次看到女人。

他首先犯了一種叫做耽於夢想的錯誤。我們對糾纏不清的夢想必須加以警惕。夢想跟氣味一樣,又神秘,又微妙。它跟思想的關係正像香味跟月下香的關係一樣。它有時候好像一個有毒的念頭,膨脹開來,跟煙霧一樣無孔不入,你可能因夢想而中毒,像中了花毒一樣。麻醉性的自殺固然挺風雅,可是未免淒涼。

靈魂的自殺謂之惡念。這是服毒自殺。夢想在吸引你,誘惑你,勾引你,纏繞你,到頭來你就變成它的同謀。它欺騙了你的良心,可是它要你負一半的責任。它能使你受到魅力,然後把你引壞。我們可以說夢想像賭博一樣。開頭的時候,你受別人的欺騙,到了後來你卻去騙別人了。

格溫普蘭在夢想。

他從來沒有看見過一個真正的女人。

他在普通的女人身上看見過女人的影子,他在蒂身上看見過女人的靈魂。

他剛才看見的才是一個地道的女人。

有活力的溫柔的皮膚,使人感覺到下面有熱血在奔流。身上的輪廓像大理石像一樣精緻,波濤一樣起伏。臉蛋高傲,泰然自若,又動人,又冷漠,光彩照人。頭髮的顏色好像大火的反光。豔麗的裝飾引起感官快樂的顫慄。似隱似現的裸體,洩露了想讓群眾遠遠垂涎的色情慾。無法征服的嬌豔。無懈可擊的魅力。可能使人送命的誘惑。使肉體快樂而靈魂受到威脅的諾言。從而產生了雙重的苦惱:一個是渴望,一個是恐懼。他剛才看到的就是這些東西。他剛才看到的是一個地道的女人。

他剛才看到的是一個跟女人多少有些不同的「雌物兒」。

同時又是奧林匹斯山上的仙女。

一個女神。

性的神秘在他面前出現了。

在哪兒?在一個高不可攀的人身上。

距離遙遠。

命運真是嘲弄人。天上的東西——靈魂,他已經有了,已經抓在手裡了,那就是蒂;地上的東西——性,他看見它在天國的深處,那就是這個女人。

一位公爵小姐。

於蘇斯曾經說「比女神還要高」。

高不可攀的絕壁!

連夢想也要在這樣的雲梯面前畏縮不前。

他能傻頭傻腦地夢想這個陌生的女人嗎?他的思想在鬥爭。

他記起於蘇斯說過,那些地位高的人跟國王差不多。哲學家的那些野談,他本來認為沒有什麼用處,現在卻變成了他沉思的題目。我們的記憶力往往蒙上一層叫做遺忘的薄幕,一碰上機會,薄幕就突然讓你看見下面遮住的東西。他想到她是屬於貴族社會的,屬於一個凌駕在下等社會(他就是屬於這個社會的)-一平民之上的莊嚴的世界的。他能算是平民嗎?像他這種走江湖的不是下等人中間的下等人嗎?自從能思索的年齡起,他還是第一次為了自己的卑賤(這個字眼,我們現在叫做屈辱)而微微覺得難過。於蘇斯所描繪的畫面和目錄,他那抒情詩式的清單,他對城堡、花園、水池和柱廊的歌頌以及他開列的有錢有勢者的名單等等,都跟祥雲絛繞中的浮雕似的,在格溫普蘭的腦海裡浮現了。他一直望著天上的這個頂點。人居然能當爵士,對他來說,這完全是空想。可是事實上真有這樣的人。居然有爵士!真叫人難以相信!不過,他們也跟我們一樣是有血有肉的人嗎?這倒有點可疑。他覺得自己待在黑暗的深淵,周圍都是牆壁,好像一口井,他覺得他好像從頭頂上的井口裡看見在很高的地方有一團由青天、人影和光明組成的,令人眼花繚亂的東西,那兒就是奧林匹斯山。公爵小姐就在這光榮之中發出燦爛的光芒。

在這個不可能接近的女人身上,他卻覺得有一種難以描寫的奇怪的渴望。

儘管他竭力掙扎,可是下面這個強烈的矛盾念頭還是在他心裡索回著:他看見在他身旁,在他伸手可及的地方,在他能觸控到的狹隘的現實裡的是靈魂,而在他夠不到的地方,在理想深處的卻是肉體。

這些思想並沒有固定的形式。他心裡好像有一團煙霧,飄蕩不定,不時改變外面的輪廓。不過是一團漆黑的煙罷了。

再說,這個念頭雖然縈繞在他腦際,可是從來沒有觸到他的心靈。連夢寐之間,也從來沒有做過高攀這個公爵小姐的夢。還算萬幸。

這樣的梯子,只要你的腳一踏上去,就會一輩子在你頭腦裡忘不掉。你以為已經到了奧林匹斯山,其實卻進了瘋人院。如果他心裡存在著這種明顯的渴望,他自己也要害怕了。他還沒有這種感覺。

除此以外,他能再看見這個女人嗎?大概不會了、哪怕是個瘋子也不會迷戀從天邊劃過的光亮。熱愛一顆星星,還是不難理解的,因為我們天天能夠看見它,它天天都要出來,而且總是在老地方。可是怎麼能愛上閃電呢?

夢想時隱時現。雅座裡的那個莊嚴美麗的神像時常在他朦朧的思想裡放光,不過過了一會兒就消失了。他想了一陣子,就不再去想它,接著去想別的事情,可是過了一會兒又想到她了。他彷彿被她輕輕搖晃著,如此而已。

他有好幾天晚上睡不著。失眠跟睡眠一樣充滿了夢幻。

要給大腦的那些難懂的變化訂出正確的界線,幾乎是不可能的。言語不方便的地方,在於它的輪廓比思想的輪廓更固定。各種的思想能夠雜亂地搭在一起;言語就不能夠。心靈的某些散亂的形態不是言語所能形容的。表達有界限,思想卻沒有。

我們的心靈深處是廣漠無垠的,所以格溫普蘭的夢想很難碰到蒂。蒂住在他心靈的中心,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無論什麼東西都不能接近她。

然而,正像每一個人的靈魂都有矛盾一樣,格溫普蘭也有內心的鬥爭。他有沒有意識到呢?頂多也只是意識到罷了。

他覺得在他內心深處,在那個可能有裂紋的地方(我們心裡都有這麼個地方),有一種意志衰弱的激盪。換了於蘇斯就會明瞭這是什麼道理,可是格溫普蘭卻不明瞭。

理想和性這兩個本能在他心裡鬥爭。這是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在架在深淵的橋上展開的搏鬥。

黑暗之神終於被推下去了。

有一天,格溫普蘭突然再也不去想那個陌生的女人了。

兩個原則的鬥爭,塵世和天國的搏鬥,是在他的心靈深處發生的,那兒又深又黑,所以他只微微地覺察一點兒端倪。

不過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那就是他對蒂的鐘愛從來沒有停止過一分鐘。

剛開頭的時候,他心裡曾經有一陣騷動,身上的血液好像害了熱病似的,不過現在已經過去了。如今只有蒂一個人住在他心裡。

要是有人跟格溫普蘭說蒂曾經一度遭到危險,他一定要大吃一驚。

隔了一兩個星期,那個威脅著這兩個心靈的妖怪就消失了。

格溫普蘭心裡只剩下火爐似的心和火焰似的愛情。

此外,我們已經說過,「公爵小姐」沒有再來過。

於蘇斯認為這件事很簡單。「金幣女人」是罕見的人物。她進來,付了錢又走掉了。如果她再來,真是太好了。

蒂呢,她從來沒有提起過這個轉瞬即逝的女人。可能是她聽人家的談話,聽於蘇斯的唉聲嘆氣,聽這兒那兒發出的感嘆,如:「我們不會天天見到金幣的!」等等,也就瞭解個大概了。她再也不談那個「女人」。這是一種深奧的本能。人的心靈往往暗中採取這種防備手段,不過並不是每一次都是自覺的。對一個人保持緘默,就是表示要躲開他。因為如果打聽他的事情,倒怕又把他召來了。自己這方面保持緘默,那就是等於把門關起來。

這件意外的事已經忘掉了。

這能算作一件事嗎?曾經發生過什麼事了嗎?能夠說在格溫普蘭和蒂中間曾經飄過一片陰影嗎?蒂不知道,格溫普蘭也不知道。是的,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連公爵小姐也跟幻夢一樣消失在遙遠的地方。格溫普蘭不過是做了一分鐘的夢,他現在已經醒了。夢跟霧一樣,消失以後,什麼痕跡也不留下,雲霧消散以後,愛情一點也沒有減少,猶如雨過天青。

第九章abyssusabyssumvocat1

1拉丁文:深淵呼喚深淵。

另外一個面孔——湯姆-芹-傑克——也看不見了。他突然不再到泰德克斯特客店來了。

凡是能夠看到倫敦上流社會的兩種優雅生活的人,都可能注意到這個時候的《每週公報》在兩段教區記事中間,登載著這樣一條訊息:「大衛-第利-摩埃爵士奉女王的命令,指揮白旗艦隊的巡洋艦,赴荷蘭海岸游弋。」

於蘇斯因為湯姆-芹-傑克不來,心裡很納悶。湯姆-芹-傑克自從那天跟「金幣女人」一起坐馬車離開以後,一直沒有再來。當然,湯姆-芹-傑克居然能夠伸開胳膊,把公爵小姐拐走,這的確是一個謎。研究一下多麼有趣!這裡面有多少文章啊!有多少話可說啊!這就是於蘇斯所以一聲不響的緣故。

於蘇斯對輕率的好奇心所造成的痛苦是有經驗的。好奇心應該適合好奇的人的身分。要聽,我們的耳朵就要受到危險;要看,我們的眼睛就要受到危險。謹慎小心的人什麼也不看,什麼也不聽。湯姆-芹-傑克走進那輛皇家馬車,是客店主人親眼看到的。這個水手居然坐在這個小姐身旁,顯然很奇怪,於蘇斯於是謹慎起來了。上流人的輕浮對下等人來說,應該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一切叫做窮人的爬行動物在看到什麼蹊蹺的事情時,最好是蹲在自己的窩裡不要動彈。沉默也是一種力量。如果你不幸不是瞎子,那就把眼睛閉上;如果你不幸不是聾子,那就把耳朵塞起來;如果你有會說話的缺點,還是把你的舌頭編起來。大人物做他們願意做的,平頭小百姓做他們應該做的。我們讓未知之神去說話吧。我們用不著去跟神話找麻煩;不應該只看外表;應該誠心誠意地崇拜神像。千萬不要為了一些我們也鬧不清楚的理由,信口開河,把上層社會的事情誇大或者縮小。對我們這種卑賤的人來說,這些事情往往是我們的眼睛的錯覺。變形是神仙的事。在大人物中間發生的變化和一時的混亂,好像是在我們頭上飄浮的雲彩,很不容易捉摸,如果去研究,也很危險。奧林匹斯山上的神有時一時興起,尋歡作樂,你過分的好奇就會惹惱他們,等到一個沉雷打下來,你才知道你過分好奇的望著的那條公牛原來是朱庇特。千萬不要撥開可怕的有勢者牆壁顏色的大衣的衣褶。不管閒事就是聰明。一動不動才能保住身體安全。儘管裝死好了,這樣人家就不會殺你。昆蟲的智慧就在這裡。於蘇斯用的也是這個辦法。

客店主人也覺得奇怪,有一天他問於蘇斯:

「你注意到湯姆-芹-傑克很久不來了嗎?」

「啊!」於蘇斯說,「我倒沒有注意。」

尼克萊斯低聲說出自己的意見,當然提到湯姆-芹-傑克坐在公爵小姐的馬車裡,簡直是男女混雜,這種論調恐怕有點大不敬的味兒,而且說出口來也很危險,所以於蘇斯假裝沒有聽見。

可是於蘇斯究竟是一個藝術家,對湯姆-芹-傑克不會不覺得惋惜。他感到有些沮喪。他只跟他唯一靠得住的心腹奧莫談過自己的感想。他悄悄地對著狼的耳朵說:

「湯姆-芹-傑克再也不來了,我覺得做人空虛,跟詩人一樣寒心。」

把心裡的話對一個朋友傾訴過以後,於蘇斯的心情舒暢一點了。

他在格溫普蘭面前閉口不談,格溫普蘭也從來沒有提起過湯姆-芹-傑克。

這是因為他一心一意迷戀著蒂,湯姆-芹-傑克來與不來,他根本沒有放在心上。

格溫普蘭慢慢把這件事忘乾淨了。至於蒂,她根本沒有疑心到曾經發生過可以引人擔心的事情。同時也聽不見反對笑面人的陰謀和控訴了。仇恨彷彿已經放鬆了。「綠箱子」裡面和周圍都很安靜。走江湖的啦,小丑啦,牧師啦,都沒有人談起他們了。外面的責罵也沒有了。現在只有成功,沒有威脅。命運有時候也會突然安靜下來。格溫普蘭和蒂的美滿的幸福現在可以說是一點陰影也沒有了。他們的幸福逐漸達到不可超過的頂點。只有一個字眼可以形容這種幸福的境地:「登峰造極」。幸福像大海一樣達到了最高xdx潮。對於這種幸福的人來說,最擔心的是退潮。

有兩種辦法可以使人無法接近你,要麼是萬人之上,要麼是萬人之下。至少可以說第二種人跟第一種人差不多一樣值得羨慕。微生蟲被人踩死比老鷹被箭射死的可能性更小。我們上面已經說過,微踐者最安全,如果說世上有這種人的話,那就是格溫普蘭和蒂這兩個人;沒有比他們更安全的了。他們共同生活,你為我,我為你,你在我心裡,我在你心裡生活著,簡直達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心裡充滿了愛情,就跟充滿了使愛情不變的聖鹽一樣;所以這兩個從剛開始生活就相愛的人能夠永遠心心相印,即使到了老年還能保持愛情的新鮮。世上也有愛情保養法。費勒蒙和包西施1的愛情是從達夫尼和史蘿厄的愛情產生的。這樣的老年,這種雖然到了黃昏,仍舊跟黎明一樣鮮豔的老年,顯然是留給格溫普蘭和蒂的。不過他們現在還年輕呢。

1神話中的一對夫妻,兩人恩愛,後遇朱庇特,求賞給他們同死之福。夫妻倆活了很久,變成了兩棵樹。

於蘇斯像一個臨床的醫生一樣,注視著這個愛情。再說,他有當時叫做「依波克拉特的眼睛」的眼光。那雙銳利的眼睛盯著纖弱蒼白的蒂,嘟囔著說:「幸虧她很幸福。」另外有幾次他說道:「對她的健康來說,她還是幸運的。」

他搖搖頭,仔仔細細地讀他的一本書,正讀到其中的《心臟病篇》,這本阿維森納1的著作是伏比斯古斯-福圖納都斯翻譯的(洛文一六五○年版)。

1阿維森納(980-1037),出生於中亞細亞塔吉克族的醫學家、阿拉伯亞里士多德學派哲學家、自然科學家、文學家。

蒂很容易疲倦,常常出汗,精神恍餾,我們還記得,她每天都要睡中覺。有一天,她在熊皮上睡著了的時候,格溫普蘭不在家,於蘇斯輕輕地彎下身子,用耳朵貼在她靠近心臟的胸脯上。他聽了幾分鐘,站起來嘟噥道:「她不能受刺激。一受刺激,病灶就會很快地擴大。」

觀眾還是絡繹不絕地來看《被征服的混沌》。笑面人的成就簡直沒有限量。所有的人都來了,現在不單是薩斯瓦克的居民,連倫敦一部分的市民也趕來看他的戲了。現在觀眾的成分很複雜,不但有水手和車伕,根據瞭解平民情況的尼克萊斯老闆的意見,裡面還有扮作平民的紳士和準男爵。打扮成平民的模樣是優越感的樂趣之一,這在當時是很流行的。貴族和平民百姓混在一起是一種好的現象,說明格溫普蘭他們的名聲已經傳到倫敦去了。肯定的,格溫普蘭的名望已經深入到上層社會里去了。這是實在的情形。倫敦都在談笑面人。連爵士們經常出入的莫霍克人俱樂部裡也在談論他。

「綠箱子」裡的人對這情況都不瞭解。他們能夠高高興興地過日子已經心滿意足了。蒂每天傍晚只要摸一摸格溫普蘭鬈曲的褐色頭髮就陶醉在快樂里了。在戀愛中,沒有比習慣更重要的了。整個的生命都集中在這一點上。太陽每天出現,這是宇宙的習慣。天地萬物不過像一個情婦,太陽是情人。光亮好像是支撐著世界的一根刻著光輝奪目的女神的柱子。每天一到那個崇高的時刻,被黑夜籠罩的大地就倚在太陽身上。瞎了眼的蒂在把手放在格溫普蘭頭上的時候,也感覺到溫暖和希望又回到她心裡來。

像這樣兩個互相鍾愛、悄悄熱愛著的苦命人,是能夠永遠這樣相依為命的生活下去的。

一天傍晚,格溫普蘭因為過於幸福,心裡很興奮,好像被花香薰醉了似的,覺得又痛快,又有點兒不舒服,於是他就跟平時演完戲一樣,到離「綠箱子」幾百步的草地上去散一會步。我們每逢情感勃發的時候,就會覺得非到外邊去把心裡的東西吐出來一點不可。夜色黑暗,晴朗,星光很亮。整個集市上闃無一人。這兒那兒,泰林曹草地四周的一個個木板屋,都籠罩著睡意和遺忘。

只有一個地方還有燈亮。那就是泰德克斯特客店的風燈;客店的大門半開半掩,等著格溫普蘭回去。

薩斯瓦克五個教區的鐘樓,一個接著一個用各種不同的聲音先後報過了半夜十二點鐘。

格溫普蘭在想念蒂。他想什麼呢?可是那天晚上,他特別煩悶,心裡又快樂,又痛苦,像一個男人想一個女人那樣,他在想念蒂。他責備自己。這是貶低她。他隱隱約約感覺到一種做丈夫的衝動。一種溫柔而又急切的煩躁。他正在越過那道無形的界限,在這一邊是處女,在那一邊是妻子。他不安地質問自己;心裡覺得一陣慚愧。近幾年來,格溫普蘭慢慢地變了,心裡在不知不覺之間滋生了一種越來越神秘的東西。原來的那個害羞的青年已經變成了一個焦躁不安的人。我們有一隻光明的耳朵,在那兒講話的是理智;另外還有一隻黑暗的耳朵,在那兒講話的是本能。在這個寬大的耳朵裡,有許多陌生的聲音在出主意。不管這個青年的愛情之夢是多麼純潔,某種濃厚的肉慾早晚總要插到他和他的美夢中間來的。意圖已經不很光明瞭。大自然偷偷地把慾念滲進了他的良心。格溫普蘭覺得自己在渴望一種充滿著誘惑的東西,蒂身上卻很少這種東西。在他狂熱的時候(他也知道這種狂熱是不健康的),他就在想像中改變蒂的相貌(也許是朝危險方面想),極力把她那仙女似的風貌改變成女人的形象。女人啊,我們所需要的就是你。

愛情不需要過於濃厚的天國情調。它需要的是發燒的身體,激動的生活,散開的頭髮,觸電似的一發不可收拾的接吻,有目的的擁抱。光想著星星,就會縮手縮腳。太空就會壓在你身上。談戀愛過分地想天國,就跟燃料太多的火一樣,火苗兒就給燃料問住。狂亂的格溫普蘭好像在做一個又美麗又可怕的夢;他擁抱著蒂,蒂百依百順,突然一陣眩暈,兩個人就開始了一種新的生活。「女人!」他在心裡聽見了大自然的這個深沉的呼聲。他像夢魂繞繞的畢格馬裡翁1一樣,冒冒失失地在自己心靈深處塑造了一個貞潔的蒂的形象;這個塑像的天國味兒太多,伊甸園的味兒太少。因為伊甸園就是夏娃,而夏娃是一個女人,一個有肉體的母親,世上的乳母,傳宗接代的肚子,乳水不斷的rx房,也是一個替新生嬰兒搖搖籃的女人。有rx房就沒有翅膀。童貞不過是母性的前奏。可是在格溫普蘭的海市蜃樓裡,蒂一直到現在還是一個沒有肉身的仙體。現在呢,他神思模糊地在想像裡抓緊了那根把每一個姑娘都拴在世上的叫做性的細線,想把她拉下來。小鳥似的姑娘們沒有一個能夠逃脫。蒂也像別的姑娘一樣跳不出這條規律。格溫普蘭雖然沒有完全承認,可是卻模模糊糊地希望她順從這條規律。他雖然不願意這樣想,可是卻不斷地發現自己又落在這個希望裡。他把蒂想像成一個女人。突然來了一個奇怪的念頭;蒂不但是一個令人心醉神迷的仙女,而且還是一個刺激肉慾的女人;蒂的頭靠在枕頭上。他為自己這個對不起蒂的活見鬼的念頭害臊,彷彿犯了讀神罪似的。他盡力抵制這個纏住他的念頭。他不再去想它,誰知過了一會兒又想到這上頭來了。他覺得好像犯了強xx罪似的。對他來說,蒂彷彿是裡在雲彩裡的。現在他膽戰心驚地撥開了這片雲彩,彷彿他揭開了她的襯衣。當時正是四月的天氣。

1希臘神話中塞普勒斯國王,他雕了一個女像,起名叫卡拉黛婭,他結果愛上了這個雕像。後遇維納斯女神,賜給雕像生命,兩人結為夫婦。

這種天氣,連脊椎骨也有自己的夢想。

他邁著孤獨的人慣有的那種漫不經心的蟎珊的步於,信步走著。在周圍一個人也沒有的時候,很容易越想越遠。他想到哪兒去了?恐怕連他自己也不敢承認。他想到天上去了嗎?沒有。想到床上去了。星星啊,你們看看他吧。

為什麼說是情人?應該說是著了迷的人。被魔鬼迷住,只是一種例外,被女人迷住倒合乎正規。每一個男人都得忍受這種精神錯亂。一個美麗的女人簡直就是個女巫!愛情的真正的名字應該叫作「捉俘虜」。

我們是女人的靈魂的俘虜。也是她們的肉體的俘虜。有的時候肉體比靈魂還要潑辣。靈魂好比情人;肉體簡直就是姘婦。

我們一直在罵魔鬼。其實並不是他引誘夏娃,而是夏娃引誘他。是從女人這方面發動的。

魯西弗爾安安靜靜地打那兒走過。他突然看見那個女人,於是就變成了撒旦。

肉體是未知的煙幕。說起來也是怪事,它用貞節來引誘人。沒有比這個更迷惑人的了。這個不害臊的,還知道害羞呢。

這當兒折磨格溫普蘭,使他六神無主的,是對外表的愛。男人渴望女人裸體的最可怕的時刻。這時候很容易失足。在維納斯潔白的皮膚底下藏著多少黑暗的東西啊!

他心裡有一個東西在高聲呼喚蒂,呼喚處女的蒂,呼喚做男子的「伴兒」的蒂,呼喚蒂的肉體和火焰,蒂的裸露的胸膛。這個叫聲把天神趕走了。一切的戀愛都必須經過這個使理想受到危險的神秘的危機。這是造物者老早安排好的。

這是天上的光亮隱退的時分。

格溫普蘭對蒂的愛變成婚姻式的了。童貞的愛情只是一個過渡時期。現在時候到了。格溫普蘭需要這個女人。

他需要一個女人。

我們看見的是斜坡的第一個斜面。

天賦的本能的召喚是難以違抗的。

所有的女人多麼像深淵啊!

幸虧格溫普蘭除了蒂以外不認識別的女人。他只要她一個人。要他的也只有她一個人。

格溫普蘭模模糊糊地覺得渾身抖得很厲害,這是「無限」的有力的要求。

再加上春天的挑撥。他吸進了星夜的無名的氣息。他欣喜若狂地朝前走。充沛的樹液發散出來的香味,在黑影裡浮動的醉人的熱氣,遠處開放的夜花,錯綜的小巢,流水和樹葉的輕微的聲響,萬物隱隱約約的嘆息聲,四五月間的新鮮、溫和以及神秘的甦醒,都瀰漫著性慾的低語,這種令人頭暈目眩的挑逗,使人類的心靈莫知所云了。理想也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凡是看見格溫普蘭走過的人都會說:「瞧!一個醉漢!」

實在的,簡直可以說春天、黑夜和他這顆心壓得他腳步也踩不穩了。

草地上是那麼岑寂,所以他不時地大聲講話。

人在感覺沒有人聽的時候,反而會自己講話。

他低著頭,揹著手,左手放在右手裡,伸開手指,邁著緩慢的步子,踱來踱去。

突然間,他覺得有一個東西塞進他的手指縫裡。

他連忙轉過身來。

他手裡是一張紙,有一個人在他面前。

原來這個人像一隻貓一樣,從他後面偷偷地走過來,把這張紙塞進他的手指縫裡。

這張紙是一封信。

在昏暗的星光底下能夠看見這人矮矮的個兒,面頰豐滿,年輕,嚴肅,從他的灰色斗篷的敞開的地方可以看見他穿一身火紅色的制服。這種斗篷當時叫做「卡帕諾其」,這是一個縮寫的西班牙字,意思是「夜披風」。頭上戴著一頂深紅色的帽子,跟紅衣主教戴的小帽一樣,不過上面有一道金線,表明他是個跟班的。他的帽子上插著一束織巢鳥的羽毛。

他在格溫普蘭面前一聲不響地站著,像夢中的影子。

格溫普蘭認出他是公爵小姐的書僮。

格溫普蘭還沒有來得及發出一個驚奇的叫聲,就聽見這個侍從用又像小孩又像女人的聲音對他說:

「明天這個時候,請到倫敦橋頭上來,我帶您去。」

「上哪兒?」格溫普蘭問。

「上人家等您去的地方。」

格溫普蘭垂下眼來,看看自己無意識地捏在手裡的信。

等他再抬起頭來,書僮已經走了。

只見一個模糊的人影在遠處很快地愈縮愈小。那就是這個小小的侍從。他在街角上轉了一個彎,就看不見了。

格溫普蘭望著侍從消失以後,眼睛又望著信。在生活當中,有時候我們會覺得已經發生的事情好像還沒有發生一樣。因為驚愕的關係,我們一時還跟事實保持一定的距離。格溫普蘭把信湊到眼睛上,好像要看信的樣子,這時候,他才發現自己不能看它。原因有兩個:第一,蠟印還沒有開啟;第二,天很黑。過了幾分鐘,他才想起來客店裡還有一盞燈,於是他向前走了幾步,不過看他所走的方向,彷彿他不知道該到哪兒去似的。如果有一個幽靈拿一封信交給一個夢遊人,這個夢遊人一定也是這樣走路的。

最後他才下定了決心,連奔帶跑地向客店走去,他站在半開半掩的客店門射出來的光亮中,湊著燈光又把這封沒有啟封的信端詳了一回。封蠟上沒有戳子,信封上寫著「給格溫普蘭」。他拆開封蠟,撕開信封,把信紙開啟,放在燈光底下,信上寫的是:

你是可怕的,我是美麗的。你是戲子,我是公爵小姐。我在萬人之上,你在萬人之下、我要你。我愛你。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