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節

計程車突然在第五大道和第五十二街的轉角上停下,格雷完全按照達比的要求行事,立即付掉車費,拿起提包,跳下車去。他身後有一輛汽車響起喇叭,嚇飛了一群鴿子,他只覺得回到了紐約真是太好了。

時近下午5時,第五大道行人如織,他估計這正是她所要求的。她規定得很具體。乘坐這班飛機從全國機場到拉瓜迪亞機場。坐上一輛計程車到世界貿易中心的美景飯店。到酒吧去,喝上一杯,或者兩杯,注意你的身後,一小時後再坐一輛計程車到第五大道和第五十二街的轉角。動作要迅速,戴太陽眼鏡,注意周圍的一切,因為如果有人跟蹤的話,那就可以要他們送命。

她要他把這一切都用筆寫下來。這好像有點傻,多此一舉,但是她說話的口氣容不得爭辯。說實話,他也不想爭辯。她說她僥倖活了下來,豈可再拿性命去碰運氣。還說如果他想跟她談話,就必須完全按照她所說的去做。

他拼命穿過人群,使勁加快步子,沿著第五大道走到五十九街,走到世貿大廈,踏上石階,穿過大廳,出門走上中央公園南街。沒有人能跟得上他,既然她是如此小心,也不會有人跟得上她。

中央公園南街的人行道上擠滿了行人,當他走近第六大道,走得更快了。他也好像是繃緊了的弦,不管他多麼盡力剋制自己,但是,為了就要和她見面,他還是激動非凡。在電話裡面她顯得冷靜而有條有理,但她帶有一絲恐懼和不安。她說她只不過是個法科學生,她不知道她在幹什麼,恐怕再過一星期她就要死了,但是事到臨頭,她也只能如此對付。她說隨時隨地都要設想有人在跟蹤你。她在狼狗的追逐下居然存活了七天,所以請他照她說的做。

她說過走到第六大道轉角便門進聖莫里茨旅館,他便進去了。她已經用沃倫-克拉克的名字給他定下了一個房間。他用現鈔付清了房錢,乘上電梯直到九樓。他得等著。坐在房裡等著,她說的。

他在窗前坐了一個小時,中央公園暮色蒼茫,電話響了。

「克拉克先生嗎?」一個女人的聲音問道。

「對,是的。」

「你是一個人來的嗎?」

「是的。你在哪兒?」

「比你高六層樓。乘電梯上十八樓,然後下來到十五樓。1520號房間。」

「好的。現在?」

「對了。我等著。」

他又刷了一次牙,理了一下頭髮,十分鐘後便站在1520號的門口。他覺得像是二年級的高中生頭一次約會。自從中學裡的足球比賽以來他還從來沒有像這樣緊張得唇乾舌燥。

但是如今他是《華盛頓郵報》的格雷-格蘭瑟姆,這不過是寫一篇報道,她也不過是一個女人,所以你就收住你的心猿意馬吧,老兄。

他敲響門,等著。「誰?」

「格蘭瑟姆,」他對著門扉說了一聲。

她慢慢把門拉開。她的長頭髮不見了,但是她的臉上含笑,活脫是個封面女郎。她沉著有力地握了他的手。「進來。」

他進了房間,她便把門關上閂好。「你想喝一點嗎?」她問道。

「好啊,你有什麼喝的?」

「水,加冰塊兒。」

她走進一間小起居室,裡面的電視開著,然而沒有聲音。「裡面來,」她說道。他把手提包放在茶几上,便在沙發上坐下。她站在酒櫃旁邊,他的腦子裡閃過一個念頭,她的牛仔褲美極了。她沒穿鞋子,只穿了件特大號的運動衫,領子歪向一側,露出一截胸罩的肩帶。

她把水遞給他,在靠門的椅子上坐下。

「謝謝。」他說道。

「你吃過飯了嗎?」她問。

「你沒關照我吃飯。」

這句話把她逗笑了。「原諒我。我碰到的事情太多了。我們把飯菜叫到房間裡來吃。」

他含笑向她點頭。「很好。隨便你要什麼東西我都歡喜吃。」

「我喜歡吃一個肥肥的乳酪漢堡包,帶炸薯條和冷啤酒。」

「好東西。」

她拿起電話,點了要吃的東西。格蘭瑟姆走到視窗,觀看第五大道上蜿蜒爬動的車燈。

「我24歲。你多大年紀?」她現在已經坐在沙發上,喝著冰水。

他在一張最靠近她的椅子上坐下。「38。結過一次婚。七年零三個月前離婚。沒有孩子。一個人住,帶一隻貓。你為什麼選中聖莫里茨旅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