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駱已經走了五天,我什麼都沒有做。每天早上起來,洗漱後吃早餐,打掃房間,然後泡一杯茶,坐在桌前,開啟電腦。我沒有寫一個字,也沒有按他的交待打點行裝,沒有出門,也沒有聯絡朋友。
他每天打電話來,還是那樣,有時一兩個小時,有時就三個字。不知道為什麼,一聽見他的聲音,我就好了。我想和他談談那個情緒,可是聽著他的聲音,我就忘記了,每次電話一掛,我一個人坐在房間裡,四周靜悄悄的,那個情緒又來了,我無法理解,盼望他快點回來。
週六的下午我給母親打電話,她問我最近寫得如何,我說還好,又說過幾天我可能要回去,她說來之前先打個電話。
我上網開啟信箱,孫婷給我寫了一封信,大意是問好,說要和男朋友出去旅遊,並且問我的感覺如何,那個男人怎麼樣?
史號哲也寫了一封信,要我有空和他聯絡。
我給孫婷回了信,問她是和哪個男朋友出去旅遊,當心穿幫。給史號哲的回信寫了一半又刪了,在我的生活格局徹底打破之前,我不想告訴他。
我拿出手機,猶豫著要不要給他打個電話,我正在猶豫的時候,手機響了,居然是他打來的。他問我在哪兒,我說在家裡,他說他和朋友們在頂點酒吧,如果沒事就出來坐坐,我拿著手機站起來,到廚房加水,窗外的陽光很好,兩個小姑娘在院子裡跳皮筋,皮筋一頭綁在泡桐樹上,一頭綁在電線杆上。我說好吧,我一會兒過來。
天氣有點涼,我穿了一件藍色的短袖毛衣,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羊毛衫,化妝時我發現氣色不太好,便擦了一些胭脂。
我走出院門,街上比平時的人多,有點熱熱鬧鬧的樣子。
我從小街口坐車到了市中心,那兒人更多,二八月份亂穿衣,女孩們的打扮各式各樣,不見得都好看,卻有一股子拼命追求的勁兒。我看著她們,這是將近大半個月來我第一次到市中心,感覺上有一點陌生。我的腳步越來越慢,我想回去了。
我拿出手機,本來想給史號哲打電話,卻拔了方駱的號碼,他正在通話中。
我掛了電話,不到五秒,他打來了,他說你怎麼了,手機佔線,我說剛剛給你打呢,他哈哈大笑起來,說我們倆真不像話。
「什麼不像話?」
「你知道。」
他在北京,我在同城,我們幾乎同時想到了對方,我笑了。
「小喬,」他顯得很激動:「我全部辦完了,明天我就回來。」
「真的?」我問:「不是說要十天嗎?」
「我哪兒還等得了十天!」他說:「他媽的十天!我怎麼等得了?」
「方駱,」我喊了一聲,我喜歡他的聲音,喜歡他說「他媽的,」我低低地說了一句:「我愛你。」
「我愛你,」他回答,估計是我身邊鬧轟轟的聲音,他問我:「在外面嗎?」
「是啊,去頂點酒吧。」
「哦,」他應了一聲:「頂點酒吧,幹什麼?」
「喝茶。」
「和誰?」
「都是那些人,你認識的。」
「是嗎,」他想了想說:「好吧,放你半天假,看我明天回來怎麼收拾你。」
「你怎麼收拾我?」我拖著懶洋洋的聲音笑著問,我知道那個聲音聽上去又性感又撩人。
「你知道。」他說。
「我不知道。」
「你這個不要臉的女人,」他咬牙切齒地說:「那你就等著,看我怎麼收拾你!」
我甜蜜地笑著,沒有說話,把手機貼在耳邊穿過了市中心廣場。
「你等著嗎?」他問。
「我等著。」
他稍稍控制了一下自己:「晚上給我打電話好嗎?」
「好的。」
「我愛你。」
「我愛你。」
「只愛你。」
「只愛你。」
「最愛你。」
「最愛你。」
頂點酒吧在廣場旁邊的一條小街裡,這條街雖然狹窄,卻排滿了酒吧和茶館。頂點因為萬麗群,成為同城藝術家聚會的地方。我順著小街朝前走,看著這些熟悉的酒吧和茶館,不知為什麼,它們突然變得遙遠而陌生。我的那個情緒又泛了上來,我有點兒想回家,方駱明天就要回來了。我在一家酒吧前站住,馬上有一個服務生從裡面迎出來,我看了看他,繼續往前走。
我走進頂點,朝那個常聚的拐角走,一群人已經坐在那裡。
「英倫來了。」其中一個說。我在史號哲身邊坐下,點了一壺綠茶。
史號哲看著我:「氣色怎麼不大好?」
「是嗎?」我笑了笑,轉移話題:「在聊什麼呢?」
「什麼都聊。」他說:「書寫得怎麼樣了?」
「還在寫。」
「一直沒出門?」
「嗯。」
周圍的人哄地笑了起來,原來有一個人講了一個黃色笑話,他一邊說還一邊做著動作,見我和史號哲沒有笑,他說你們兩個偷偷說什麼情話?他重複了一遍那個動作,大家又笑了起來。
史號哲沒有再說話,我也沒有。
坐了一會兒,我看了看四周,人還挺多的。我的手機響了,還是方駱打來的,我想到旁邊去接,可覺得有點兒太什麼了,我坐在沙發上,把身體靠後,接了電話,他問我到了嗎,我說到了,他說沒什麼事兒,只是想問一問,然後他說:「我愛你。」
「知道。」
「親愛的,」他溫和地說:「能早點回去嗎?」
「好。」
「給我打電話。」
「好。」
「我等你,」他又說了一遍:「我愛你。」
「我知道。」
我掛了電話,幾個人正看著我,我笑了笑,說看我幹什麼?他們沒有答理我,繼續講黃色笑話,我奇怪地看著他們,問史號哲:「今天是黃話節嗎?」
他喝了一口酒,沒有說話。
我想回去,看了看手錶,決定坐一會兒就告辭。
有些黃色笑話都是聽過的,我懶懶地陷在沙發裡,想著他說的明天回來要好好收拾我,我就忍不住從眼睛眉梢都盪出笑意來,好在每個人都在笑,誰也不會知道我的笑是因為什麼,不過,他們的笑是因為黃色,而我的笑呢,我黃色嗎?方駱和喬英倫,他們黃色嗎?
過了一會兒,萬麗群走過來,她穿著大紅的連衣長裙,一手端著高腳酒杯,一手舉著菸斗,她看見我,笑著過來打招呼:「來了英倫,氣色不錯嘛,上次你沒來,我還以為你走了呢。」
史號哲抬起頭,看了她一眼。
「我走哪兒去?」我問她。
她看了看史號哲和我,嘿嘿地笑了幾聲,轉過身走了。
我望著她扭著腰和屁股的背影,心裡有個念頭閃了一下。我轉過頭,發覺滿桌的人都在看我,見我回過頭,他們紛紛收回了目光。
自從我進來以後,酒吧裡就有一種曖昧不清的東西,似乎他們都知道一件我不知道的事,而且我敏感到這件事與方駱和我有關。
我感到彆扭,決定離開這裡,我把壺裡的茶水倒進茶杯,喝完了它。萬麗群沒有再過來,她坐在另一桌人中,像是電視臺的。我起身去洗手間,路過她的身邊,她笑得又尖又響,我發現她在注意我,目光裡隱含著分析,或者瞭解之類的意味,整個下午都是這樣,在那些黃色的笑話裡,他們都在分析、瞭解,他們到底知道了什麼?
我對著鏡子補妝,洗手間窄而狹長,只容一個人進出。我看著鏡子裡的臉,一種情緒分明寫在臉上。我回到座位,說我要先走,全部的人安靜了幾秒種,但沒有人出言挽留。史號哲什麼也沒有說。我朝他們笑了笑,說再見。我背上包穿過大廳,感覺到萬麗群還在注意我,我沒有看她,也許我那個時候看她,就能從她的臉上看出真相,但是我忍住了。
我推開頂點的門,陽光刺眼,我又回到了週末的下午。我想給方駱打個電話,但被什麼阻止著。
我朝前走,聽見史號哲在後面喊我,他追了出來。
我看著他,他也看著我。
站了一會兒,他說:「小說要抓緊寫。」
「嗯。」
「上一次張立回來就催過了。」
「上一次?」我愣了愣。方駱和張立一起來的,後來就再也沒提過他,原來是因為稿子的事。張立為什麼沒和我聯絡呢?
「那天是星期五,他把我們約到頂點談的。」他說。
「哦。」
「沒事了,」他說:「你回去吧。」
我轉過身,慢慢地朝前走,突然,我回過頭喊他,他停下來,站在離我幾步遠的地方看著我。
「你確定是星期五嗎?」我問。
「我確定,」他說:「九月四號,星期五,除了你和方駱,其他的人都在。」
「哦。」
「還有別的事嗎?」
「沒了。」
「那好,再見。」
「再見。」
我覺得從骨頭裡透出一股冰冷來,我打著寒顫,從手一直到肩膀都在發抖,儘管秋天的陽光暖暖地照在這條街上。這時,手機響了。
「喂,」方駱的聲音還是那麼愉快:「小喬,我決定了,明天一早就走,我等不到晚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