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上海王 虹影 第1頁,共2頁

天已經黑盡了。餘其揚焦急地趕到極司非爾路,未坐下就問:「小姐回來了嗎?」

秀芳搖搖頭。

「跟去的人回來了嗎?」

秀芳說沒有看到車子回來,準備的晚飯也都涼了,剛取回廚房,準備人回來了才熱。她要去給他端一杯茶,餘其揚攔住了,說:「但願不會出事。萬一出事,我讓內線趕到此地報告。既然沒有人來,想必一切順利。」

秀芳憂心忡忡地說:「但願小姐沒出事。」

餘其揚說:「我們最好還是耐心一些。」說完,他倒有點笑話自己不夠沉著。

餘其揚坐下來。秀芳馬上端來茶,他接過茶杯。這時樓上的常荔荔叫了:「餘叔,我媽不在,我可在呀。說兩句話,不誤你的事。」

餘其揚沒辦法,只能走上樓梯,常荔荔穿著絲綢睡袍,半倚在她的房間門上等餘其揚。見餘其揚站在走廊上,止步不前,她一臉天真地說:「你不會從此不理我吧?」

餘其揚說:「怎麼會呢?你是我的親侄女兒。我是做你爹的年齡,看著你長大的!」

「侄女兒也要長大成人,我媽媽愛上我爸爸時,年齡相差三十四歲!當年她敢愛,為什麼我不敢?」常荔荔靠了過來,「想不到餘叔也會有膽小如鼠的時候。」

餘其揚笑笑,「為什麼要膽小?」

「我就要你這句話!」常荔荔咬著牙說,趁他沒有提防,一把勾住了餘其揚,把他拉進房。她的睡袍帶子早就解開,此時滑了下來,裡面什麼都沒穿。「我的身體漂亮嗎?」

「不行,千萬不行。尤其不能在這裡!」餘其揚著了慌,他沒想到這個荔荔會弄出如此舉動來,尤其在今天這麼個令人不安的時候。

「你怕我媽回來?」她身上各個部分都散發著青春的光澤,她抓過餘其揚的手,放在她粉紅色的飽滿的乳尖上,「你已經動了心,你看你的心跳得這麼厲害。餘叔,我想你要我,你要了我吧,像個男子漢一樣要了我吧,我天生就是你的人,想愛就愛!」

正在餘其揚慌得不知怎麼辦才好時,常荔荔把餘其揚拖倒在床上,她翻到他身上,「我就是要愛你愛得天不怕地不怕!」

餘其揚怕碰著她赤裸的身體,不推她就無法擺脫,可是越推就越被荔荔抓住手往她的要害處按。在她強行親吻和擺弄下,他已經不知如何對付。

常荔荔狠狠地說:「我就要讓筱老闆明白,她權力很大,什麼都能管,也有管不了的事!例如阿其跟誰好,她就管不著!」

這話倒說到餘其揚心裡最解癢的地方了。但不管怎麼說,這是他的侄女!他不能做。他小心翼翼避免碰她的身體,想辦法溜出她的糾纏,又不想弄出聲響讓樓下人聽見。

筱月桂是帶著滿面喜色回到極司非爾路的,秀芳給她開啟門時那份緊張,使她有點驚異,不過她太興沖沖,根本不往心裡去,進來就坐到電話機旁的椅子上。「小姐。」秀芳怯生生地說。

「什麼事?等我給其揚打完電話再說。」筱月桂頭也不抬。

秀芳俯下身來,在筱月桂的耳邊輕聲說著,並指著樓上。筱月桂聞言驚得合不攏嘴,站起來,搖頭不相信。

秀芳著急了,輕聲說:「就是,就是!」

筱月桂臉色都變了,不知道面臨這樣一個局面,應當如何處理才合適。她滿臉通紅,僵在那裡很久,她一生果敢決斷,敢於拿定主意,竟然沒有想到要面對這樣一個局面。

最後她終於恢復了自持。忽然她放大聲音,一清二楚地喊:「秀芳,我回來了。給我沏個茶,好嗎?」

秀芳聽見筱月桂拿出舞臺上才用的響亮聲音說話,嚇得臉蒼白。筱月桂站了起來,繼續說,聲音更響,完全是上舞臺的架勢,「對,碧螺春,給我送到樓上!對,送到樓上。」

樓上幾間房都沒有任何動靜。筱月桂故意腳步很響地慢慢走上樓梯,一格登一格登,她要讓上面的人明白他們不必慌,可以走出來迎接她。大家給一個面子下臺,但是上面沒有人出來。

筱月桂咬緊牙,生怕自己會說出堵在喉嚨裡的什麼話來,這兩個人難道那麼愚蠢,就是不明白她在給他們下臺的機會?

她在樓梯中端站住,更加大聲地說:「噢,其揚已經來了嗎?」

上面還是沒有動靜。

「荔荔也在家?」

還是沒有人出來。或許,他們是被她的大膽說話聲嚇傻了,或許,他們以為她筱月桂在有意威脅他們,要給他們顏色看看?

「原來其揚在荔荔房間裡!」她絕望得喊起來,「荔荔,其揚,我上來了。」她每上一步樓梯,都有萬箭穿心般地疼痛。她的腿都軟了,不敢往上走。她終於走到樓梯上的走廊,卻沒有敢跨出到荔荔房門口的最後幾步。

就在這時候,荔荔的房間被推開,沒有人出來,卻從裡面傳來很響的兩人交合的聲音——荔荔那幾乎是有意誇張的叫床的聲音。荔荔在呼叫:「veyou.我就是要愛你!」

聽到這聲音,她愣在原處,進也不是退也不是,不知所措,神色如死人般慘白。突然,她吐出一口鮮血,暈倒在地,發出重重的一聲悶響。

現在寫到筱月桂一生最慘的境地了,連我都未免雙手發抖。但是替她擔心,還不如先為我自己擔憂。弄不好,我的窘境比她更糟。現在吃文字飯的人,不比往常。寫書之前,先要打聽書中人物的三代後人是否尚在。在洛杉磯或巴黎什麼公寓裡,度著漫長而無聊的晚年。

但是我一旦寫到他們的先祖做事不十分光彩——何人一生做事能件件光彩——他們萬一聽說,就不依,我就有可能被告到法院裡去,犯了「誹謗先人罪」。

例如,這個常荔荔,現在做的事就相當不光彩:她幾乎是在強xx她一直當作叔叔、現在正要做她後父的人。這種事,只能是捂得緊緊的隱私。哪怕七十六年前,到了法庭上,我作為被告,如何證其確有?原告卻容易證其無:「我的這個先祖如此教養,得到如此敬仰,既然社會地位高尚,如何能做此等卑劣事?」先人的花花事,越有其事越不能說,歷史舞臺的燈光,只能照到她身上最光輝的地方。

且不說三年五年官司,最後是否判個什麼結果,不談敗訴賠款,光律師費就得讓我免費瘦身。吃了官司,還要被人罵為「炒作」。你既然已經讀到這倒數第二章,想必清楚我的窘態。

不少朋友建議,在首頁上加一個常見的宣告:

本書純屬虛構,所有的人和事,均為想像產物,請勿對號入座。

我請律師看了,他說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話,沒有法律效力。如果法院判你侵犯了先人名譽,你的宣告只是欲蓋彌彰。

我思來想去,進退維谷,真是生了氣,決定另寫一條「此地有銀三百兩」。如果讀者漏過第一頁,沒有注意我那條世界上惟一獨特的宣告,我在此再重複一遍:

本書完全屬實,人物情節,均有實據。有意對號入座者,已代訂座位。

律師看了笑笑,不置可否,只是說法院如果不判你侵權,寫了這麼個奇怪條文,依然還是不侵權。對法律神聖的公正性,你的任何宣告,一錢不值。

既然如此,我何必膽怯心虛:是福跑不了,是禍躲不開。

寫筱月桂,使我也成了一個血性女子,我相信上帝同情有話直說的作者。比如書中常荔荔見不得人的事,是我花了極大代價調查出來的。擔心與人打官司,而不敢寫,最大的損失是使這本書失實。

倒是筱月桂對我說,你不過就是個敘述者,不過是記錄整理我說的事,要負責,也是我筱月桂負責,何必在意不相干的人的神經質?你還說不怕,竟然怕到在我暈倒在樓梯口的緊要關頭,扔下敘述不管?

她的話提醒了我,我有責任,這刻得先說她是怎麼度過那撕心掏肺的日子的。

那是教會辦的同濟醫院一間特殊病房。病房裡堆滿了花,連走廊兩邊都放著花,各行業的人送來的,大部分都是戲迷。濃郁的花香,連醫院固有的消毒藥水味都掩蓋住了。

一個年紀大的護士長進來說:「筱月桂小姐,花實在太多了,還有剛送來的,怎麼辦?」護士長說起醫院門外有婆婆孫女兩人跪在地上,焚香祈佛,已經跪了半天了,勸都勸不走。她們是筱月桂的戲迷,祈求觀音菩薩讓她們代筱月桂生病。醫院沒有辦法,只有請警局來,將她們強行勸走。

「丟了吧,都丟了。」筱月桂躺在床上說。她的臉色很疲憊,嗓音沙啞,「花不能當藥,治不了病。」她的語調喪氣。

「醫生說你只是勞累虛脫,一時性的血壓過低。」護士長慈祥地說,「肯定很快就會好的。你是上海灘第一金嗓子,我從小就是你的崇拜者,能在這裡照顧你,真是幸運。」筱月桂露出笑容說:「謝謝。」

住院的第三天晚上,她精神沒有好轉,每天昏昏欲睡,半睡半醒時卻老是在做噩夢,夢見的事情都差不多。她好像在對一個人說話,好多的話,無頭無緒,有句話是那個人說:「誰叫她是我們的女兒呢?」

她醒了,覺得那個男人是常力雄。真是,好久都夢不到他了。事情總是這樣,一旦她的疾病或厄運臨近,便夢見他。

淚水溼透了她的臉頰,可是她並不想哭,常爺不喜歡她流淚。即使做么二時,她也沒這樣完全被擊垮過,更沒有當場暈倒閉過氣險些丟性命這種事。她只想睡,一睡著,就連續噩夢。十四歲在田裡插秧,累得腰都要斷了。孃舅夏忙時,少僱一個人做田,收工時渾身是泥水,她就乾脆躺在稻田的泥水裡。小腿上爬有螞蟥,她害怕地拉,螞蟥越拉越長,往肉裡鑽,她記起應該拍腿,螞蟥還是不肯掉下來。她求助地抬起頭,希望有人來幫她,可是沒人會看一眼這個種田的小姑娘,螞蟥貼著她的肉,吸著她的血。

「你從此不能來看荔荔!」新黛玉嚴厲地對她說,要她發誓,弄得她好幾年也沒敢看荔荔一眼。她只是不時將用身體換來的辛苦錢交到新黛玉手裡,連荔荔進了學堂也不能見!真可怕!她現在可以自由得像個魂一樣,可以去看荔荔了,誰能管得住她的魂呢?她是不是應該去推開那扇緊閉著的大鐵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