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劈棺
十月十一日
派蒂把客人吃掉,成為這兩天家中的話題。尤其是餐桌上,全家人聚在一塊的時候,更要說上幾遍。一邊說,一邊叫噁心,可還興高采烈地說。
不管怎麼樣,自己養的寵物,能夠把客人的頭給咬下來,總是件光彩的事。表示從小給的"仇恨教育"十分成功;長期教它拿活的目標練習劈刺,也誠然有了不錯的成果。這不是鐵證如山嗎?就像拳賽,前面每局你都佔盡上風沒關係!只要在最後一局,我一拳把你打趴下了,數到十,你還爬不起來,就是輸了。
死,常常代表的不但是戰爭的結束,也代表死者這方面公理的結束。就像一群人搞鬥爭,你罵我、我罵你,愈是會罵的人,愈不會被別人罵,因為對方怕你反擊。所謂"柿子挑軟的吃",捱罵的常是最弱的;更往往是那天缺席,不在現場的。
死就是不在現場,而且可以確定,那死掉的人是永遠不會再到現場了。所以兄弟被抓,問"黑槍是哪裡弄來的?""是他交給我保管的。""他是誰?""他是剛死的那個人。"
兩軍交戰,一方主帥被殺了,把頭砍下來,掛在旗杆上,往往戰爭就結束了。
在某些時代,人們的公理是用決鬥來決定的。如果你贏了,表示上天保佑你,你一定是對的。如果你死了,表示你撒謊、你不義、你該死,甚至你的家小也該殺。
以前在英國議會里,兩個人爭辯不休,就約好時間出去決鬥,各拿一把槍,背對著背前進,數著步子,到同一時候,轉身、開槍,你倒了,就輸了。而且不止輸了生命,還輸去了"你爭的道理"……
"人在人情在",這句話說得真是太好了,你不在,別人何必還為你發言。甚至應該說,你不在,是你對不起我,我當初支援你的時候,實在沒想到你會那麼早完蛋,而今你死了、敗了、逃了、病了,我當然不能再支援你。
你會發現"維持一口氣在",是多麼要緊的事,那口氣一完,什麼都變色了——你政治的風向球立刻轉向,"位階的排列"立刻"重組"。你的銅像被潑上油漆、砍了頭。你的神話開始被拆穿,你的偉大也開始朽爛。
兩雄相爭,不僅要看誰的力量大,也要看誰活得長,活得長表示你贏了"這口氣",活得長也表示上帝站在你這邊。活得長,更可以使你有時間把那"死鬼"當年的跟班,一一收拾掉。你可以毀掉一切對他有利的史料,燒燬他回憶錄的稿子,流放為他說話的"臭老九",再安排自己人重新寫歷史。
所以活得長,能讓歷史都跟你站在一邊,使你流芳千古。
如此說來,這作客的螳螂死掉,還有什麼好講?誰讓你"學藝不精",卻來闖我少林銅人陣?不錯!不是你自己要來,是我把你抓來,又放進殺手的屋子。但不管怎麼樣,誰讓你戰死了呢?就算是我"設局",強迫你演出這場戲。你死了,就是對不起我,就是活該。否則,你又怎麼會死呢?
當然,這世上還可能有一兩個愕愕之士,譬如我老婆就不服氣我的看法。
我說:"派蒂之所以能夠以小勝大,一口咬下東瀛忍者(小日本鬼子他媽)的頭,都是因為我傳授她葵花寶典。想想!哪隻螳螂能有那麼多機會,每天跟各種蟲子搏鬥,它們等在葉子下面,是"摸彩",要靠運氣,我們派蒂則是天天中獎。這殺的技術當然是派蒂高超。"
老婆則冷笑一聲說:"算了吧!大家都看到了。外來的那隻螳螂從派蒂身上踩過去,派蒂都嚇呆了。它啊,是靠地方熟,半夜摸黑,把客人給宰了。"又放大聲音強調一遍:"它是偷襲!客人死得真冤。"
提到"死得冤",可能還真是有點死不瞑目。那外來的螳螂死到現在,最少也有四十小時了,可是屁股還不斷地上下扭動。派蒂倒也表現了大將之風,並沒有因此,再過去咬兩口。我不能不佩服派蒂殺手的又狠又準,她怎麼能那麼準確地咬斷對手的頸子,而自己居然毫髮無傷呢?
套一句新聞術語——"從作案的手法來看,顯然是職業殺手所為。"派蒂不僅是"殺手",而且可以作"職業殺手"了。多棒啊!使我想起法國電影nikita裡的女殺手,忘記過去,忘記姓名,甚至忘記自己。乖乖地執行"上面"交下來的任務。再在完成任務之後,消失成一個沒有姓名的人。
現在,我就準備叫派蒂去執行一件"秘密任務"。這是真正的"出勤",可不是留在自己的玻璃罐子裡殺喲!
提到這次的"任務",首先我必須介紹今天的target,也就是派蒂將去暗殺的"物件"。
這件事要從好幾天前說起。不!應該由好多年前說起。
每年到了這個時候,我的書房裡總會溜進來一些黑黑的小鬼。無論白天、夜裡,都發出尖銳的叫聲。
我曾經看過那些小鬼好幾次。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人物,是蛐蛐。我也不討厭它們的叫聲,只是納悶,門窗都關得很緊,它們到底是從什麼地方進來的。
為此,我曾經細細檢查屋裡的每個縫隙。我的書房正對著院子,一半是地板,一半是"石板地"。地板顯然很緊密,毛病全出在"石板地"那邊。房子老了,石板地的接縫,常有些水泥脫落的地方,有時候形成小洞。我猜那些蛐蛐一定是從這些小洞裡鑽進來。
蛐蛐很妙,如我以前說的,它們甚至自以為聰明,會故意挑逗人。我相信,它們一定很怕冷,所以秋天一變涼,就往屋裡鑽。只是鑽就鑽好了,它們居然像是司馬相如,"聞人擊磬,不覺技癢。"進得屋來還忍不住要高歌,甚至唱得忘情,一直到我用手電筒把它們照到,才停止不唱。
去年我曾經抓到一隻蛐蛐,放了生。隔不久它又回來了,而且帶了老婆和小孩。我覺得它們一家天倫之樂,十分可愛,所以不再去打擾。
沒想到有一天,一隻蛐蛐居然跑到我老婆的座位下面。嚇得她跳到椅子上。我說:"把它捉起來,扔出去。"話才完,就聽見"啪"一聲,老婆用鞋底送它上了天堂。說:"我不敢活捉,還是打死比較容易。"
隔一天,還聽蛐蛐叫,我找來找去找不到,穿鞋出去跑步。腳才伸進鞋子,就知道不妙,把鞋翻過來,掉下一隻半死的公蛐蛐。
至於第三隻,就不知怎樣了。想必"危邦不入,亂邦不居",而移民海外。
今年,就在上個禮拜,我又抓到一隻大蛐蛐,真是"紅頭金翅"的好品種,兩支短短的翅膀,一抖動就唧唧唧地響,連我耳背的老母都聽見了。
我也待它不薄。特別找一個專門用來裝蛐蛐的小金籠,把它供在其中。這小金籠子據說是十八世紀印度宮廷的東西,想必印度人也有這樣的雅好。
籠子是圓形,直徑不過兩寸,高一寸多,掐絲鑲線,作"雷紋"和"雲紋"的設計。頂上還鑲了一顆紅寶石,圍以七顆藍寶石。乍看,還真有點印度宮廷建築的樣子。
我把蛐蛐養在裡面,還放了半顆葡葡進去。抓到的當天晚上,它大概為了住華宅而高興,整夜地高歌。第二天,還唱了一陣。但到第三天,就安靜了。我從鏤空的金線間望進去,覺得它還在動,便沒理睬。未料,第三天開啟盒子,它早僵死在裡面了。
正要把它扔掉,就聽老婆大叫,說有一隻黑色的蟲在地毯上。過去看,是隻母蛐蛐。我一邊急著找塑膠袋,一邊叮囑她別再一下子打死。
"這是原來那隻的太太,萬里尋夫來了。"我說:"蛐蛐是有情有義的。"
"她丈夫不是死了嗎?"
"見最後一面總是好的。"
這蛐蛐大概也有心,毫不反抗地讓我抓到。
為了使它能夠有個安靜的場所憑弔亡夫,我特別又找個大一點的瓶子來,先把裝著死蛐蛐的金籠開啟,放進瓶底,再把母蛐蛐放下去。
它果然繞著金籠子走動,如同哀悽的未亡人,撫著棺材痛哭。還偶爾抬起頭,用前腳攀著棺材邊,向裡面張望,以深情的眼視,注視丈夫的遺容。
接著,它跳了進去,一點點檢視、一絲絲撫摸,站著端詳,俯身親吻。
它找到公蛐蛐的大腿,居然緊緊地抱著、抖著、搖擺著,我似乎能聽到它抽噎的悲哭。
它終於跳出金籠的棺材,去吃我給它的蘋果。回頭看,那公蛐蛐依然直挺挺地躺著,只是腿上削去一大塊肉,上面許多齒痕——是被母蛐蛐啃掉的。
我立刻向全家報告了這個驚人的訊息。
殘酷或反傳統的新聞,常是大家愛看的。如同早上在辦公室,翻報紙,看到"某婦人一怒之下剪斷丈夫的禍根,扔出窗去,正好被過路的野狗當作上天賜予的香腸,一口吞下。"大概很少有人能不"興奮"地向大家宣讀的。
反人性的事,常常也是人性的,它總是浮動在人性的底層。川端康成在〈日本之美與我〉裡說"有思想的人,誰不想自殺?"卡繆在《異鄉人》裡說"每個正常人,多少都曾期望過他們新愛的人死掉。"這些不能被世俗承認的言論,卻可能衝擊著讀者的心靈,甚至獲得某種程度的共鳴。
人是一種幸災樂禍的動物。當自己想做而未敢做的事,別人做了,而且被發現、被懲罰,便能引起自己暗暗的快感——
看吧!幸虧我沒做,否則下場也落得如此。
看吧!我都不敢,他居然敢,活該被修理。
看吧!不是隻有我想做,許多人已經做了,有一天我做,就不稀奇了。
於是社會在表面呈現高度的禮教,在底層卻浮動著離經叛道。也幸虧這離經叛道的東西存在,於是被小說、電影、戲劇、繪畫……一一攤開來,且引起人們的共鳴,千萬潛藏的快感。
現在居然從一隻小蛐蛐的身上,都看到那離經叛道的事,怎不令人有些"刺激的喜悅"呢?
讓我想起前些時看過的一部法國電影"生命不過如此"(lifeandnothingbut)這部被紐約時報影評人評為"滔滔、感人,而且幽美"的電影,描述一次大戰後,遺族們紛紛趕往前線認領自己親人的屍體。
一個衣著考究、美豔無比的少婦也去了,一處處奔波,當最後確定丈夫已經死亡之後,居然說:"原先真怕他還活著,卻變成了個廢人;現在知道他死了,反而輕鬆了。"最後竟然愛上帶她認屍的一個軍官。
"找,只是基於夫妻的情義,不得不找。""找,只是想確定他真的死了。於是我獲得完全的自由。"
這隻母蛐蛐出來尋夫,會不會也有同樣的想法呢?
死本來就是不必被同情的。不管怎麼樣,死者感受不到同情。真正該被同情的,是生者。所謂"逝者己矣,生者何堪。"死的人,是主動離開的人,留下活著的孤兒寡母。怪不得許多未亡人會先"撫屍"痛苦,再"捶屍"大罵:"你好狠的心哪!拋下我們不管……"
既然如此,另結新歡,甚至為新歡演出"大劈棺",又有什麼不對呢?
"大劈棺"應該是平劇迷無人不曉的戲碼。它演的是什麼?演的是姦夫淫婦還是一個"實實在在要活下去的女人"?既然丈夫已經死了,進了棺材。新來的男人便不是"姦夫";為了救新男人,而去劈前夫的棺材,挖前夫的腦子治病,也是一種權衡之後,不得不做的事。
話說回來,這婦人的丈夫,明明沒死,卻要裝死,還化裝成另外一個男人試驗自己的妻子,又難道是對的嗎?
我有個男學生要和太太離婚。原因是他在情人節故意偷偷用"一個仰幕者"的名義送了一大把玫瑰花到他太太辦公室。還附封信,約定下班之後,在某餐廳碰面。
那太太下班前先打電話告訴丈夫,她要晚一點回家,接著就好好化了妝、噴了香水赴約。當然,碰到的不是別人,是她的丈夫。
情人節,兩個人居然鬧離婚。丈夫說太太不忠,時常想著出軌;太太辯說,就猜到是丈夫在惡作劇。
問題是,這男人何必去試探?要知道,試探的不是老婆,是人性。是人性底層的好奇與叛逆。
他跟"大劈棺"裡的莊周一樣,是混蛋!
想到這一點,我就不怪母蛐蛐了,覺得她能在憑弔之餘,把丈夫當食物進補,未嘗不是聰明之事。正想著,那"大劈棺"居然就上演了。
先聽到隱隱約約的蛐蛐叫聲,漸漸由遠而近,這母蛐蛐的男朋友竟然已經追來了。
這又使我想起剛到美國的時候,大概因為越戰才結束,男人十分"缺貨"。有位美國女人對我說了一個故事——一個女人在海灘上遇到一個男人。"你從哪兒來?"女人問。
"我剛從監獄裡被放出來,坐了十年牢。"
"那太好了!"女人居然興奮地叫來:"那麼你一定是單身漢了。"
最近我家附近有個富婆死了丈夫。大家也交頭接耳地說:"她丈夫死的那天夜裡,有十幾個男人打電話向她致哀。"
於是我猜,這新來的公蛐蛐會不會也看上了富有的母蛐蛐呢?瞄瞄死蛐蛐的大腿,黑黑的,緊緊的,如同臘肉。或許在蛐蛐的世界,這屍體正是了不得的美食。
公蛐蛐也真大膽,居然跳到了我的地板上。我狠狠一腳,把它踢到書櫃上,趁它還沒反應過來,一把就抓住了。
立刻"送作堆"。果然像老情人碰面,先是唱歌跳舞、彼此追逐,又一起跳進金籠子,享用那"可憐的亡夫"。
屍腿很快被整條咬了下來,兩隻蛐蛐一起分食,頭靠著頭,如同飲"交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