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在中國臺灣島上的特立獨行,我早就知道我是「前途有限,後患無窮」的,在這種先見之明下,我如何自謀,如何自處,如何在小島上生根、發葉、開花、結果,如何建立我的人生觀、宇宙觀、宗教觀、國家觀、愛情觀、敵友觀、金錢觀、訴訟觀、旅行觀等等,也就別出心裁。
自來志士仁人,他們的苦惱都在面臨一項選擇。屈原見太僕鄭詹尹,說:「餘有所疑,願因先生決之。」他把「疑」說了一大段,重點只是兩句:
寧正言不諱,以危身乎?
將從俗富貴,以偷生乎?
這就是一個選擇的當口。最後,屈原做了選擇,他不肯「從俗富貴,不肯「偷生」,走了與世俗相反的路線。三國的禰衡,也有同樣的問題,他也做了選擇。他的選擇是「寧正言不諱,以危身」的路線。他的路線是對的,至少在曹操、在劉表面前,你不能說他有什麼不對。問題是他最後碰到了黃祖,黃祖是沒有起碼水準的老粗,結果把禰衡殺了。我不太覺得禰衡是有意找死,或是「壽星老吃砒霜——活得不耐煩了」。他只是「寧正言不諱」而已。至於「正言不諱」以後別人殺不殺他,他無所謂。他沒有興趣去教育敵人,或揣摩敵人的水準。當然,這種作風,「上得山多終遇虎」,最後碰到了黃祖型的敵人,他也一死了之,——正是孟子所謂的「患有所不闢也」!「患有所不闢」不是一定要死,而是有犧牲的危險也不躲避,並不因為有犧牲、有危險,就不幹了。我在臺灣的處境,就是如此,我認為人生最大的目標是找出真理並勇於維護它,在維護過程中,並不因為有犧牲、有危險,就不幹了。
這就是我非常有勇氣的一個原因,也是我不怕孤立的一個原因。
我雖然為了真理,勇往直前,但也絕非暴虎馮河式的血氣之勇,而是謀而後動的、先立於不敗之地的。有勇氣、不怕孤立,都得有它的支撐力量,其中最重要的是經濟基礎。在這方面,我是精明的「個體戶」、「單幹戶」,我討厭窮酸潦倒,絕不使自己陷入窮酸潦倒。富蘭克林說口袋空的人腰挺不直,我能挺直腰桿,跟我薄有財富,可以不求人、不看老闆臉色、不怕被封鎖有絕對關係。像伏爾泰一樣,我是有錢支撐的偉大文人,我早就脫離了「一錢難倒英雄漢」的窮困。每見有些窮光蛋侈談抱負,我就鄙視他們。這種人,連一己生計都弄不好,又何能獨來獨往做獨立的人?一個人行有餘力,才有資格做志士仁人,否則只是滿身煙味、滿口酒氣的吹牛屄傢伙而已。
當然,不自謀生計而有好友代勞,亦一佳事。當年馬克思能夠安心寫作,乃得力於資本家恩格斯的資助。現在時代變了,馬克思得自兼恩格斯才成,所以忙上加忙,自在意中。這種身兼馬恩的生涯,可說是我的不幸和特色,可惜我沒有這樣身懷巨資又深明大義的朋友。馬克思恩格斯雖然關係密切,但是後二十多年,卻很少見面,反倒經常通訊。馬克思死後,恩格斯且為他編全集,我如今自編《李敖大全集》,也是自兼恩格斯的一例。恩格斯對馬克思,真做到了養生送死,真能從大義上支援朋友。清朝學者崔述在五十三歲時候,收了一位三十二歲的徒弟陳履和,兩人一生只相聚過兩個月,但陳履和卻一直為崔述傳佈著作,在崔述死後九年,陳履和以六十五歲之年也死了,死前為老師刻書,窮得「宦囊蕭然,且有負累」。自己五歲的兒子,連家鄉都窮得回不去。全世界的學生,沒有比他再偉大的了。我想恩格斯生在中國,也會如此。我李敖如果是恩格斯,也會對馬克思如此。可惜眼前無人是馬克思,我要找馬克思,只能照鏡子。
正因為我這馬克思可以挺直腰桿,所以我「敢以率直表天真」,敢於痛斥偽善。1979年我復出後,皇冠的平鑫濤請我吃飯,由皇冠的幾位同仁作陪,我到了以後,平鑫濤說:「有一位作家很仰慕李先生,我也請她來了,就是三毛。」於是他把三毛介紹給我。三毛跟我說:她去非洲沙漠,是要幫助那些黃沙中的黑人,他們需要她的幫助,她是基督徒,她佩服去非洲的史懷哲,所以,她也去非洲了。我說:「你說你幫助黃沙中的黑人,你為什麼不幫助黑暗中的黃人?你自己的同胞更需要你的幫助啊!舍近而求遠、去親而就疏,這可有點不對勁吧?並且,史懷哲不會又幫助黑人,又在加那利群島留下別墅和‘外匯存底’吧?你怎麼解釋你的財產呢?」三毛聽了我的話,有點窘,她答覆不出來。她當然答覆不出來,為什麼?因為三毛所謂幫助黃沙中的黑人,其實是一種「秀」,其性質與影歌星等慈善演唱並無不同,他們做「秀」的成分大於一切,你絕不能認真。比如說,你真的信三毛是基督徒嗎?她在關廟下跪求籤,這是哪一門子的基督徒呢?她迷信星相命運之學,這又是哪一門子的基督徒呢?……所以,三毛的言行,無非白虎星式的剋夫、白雲鄉式的逃世、白血病式的國際路線和白開水式的泛濫感情而已,她是偽善的。三毛以外,還有金庸。金庸為國民黨捧場,跑到臺灣來。有一天晚上到我家,一談八小時。他特別提到他兒子死後,他精研佛學,他已是很虔誠的佛教徒了。我說:「佛經裡講‘七法財’。‘七聖財’、‘七德財’,雖然‘報恩經’、‘未曾有因緣經’、‘寶積經’、‘長阿含經’‘中阿含經’等等所說的有點出入,但大體上,無不以捨棄財產為要件。所謂‘舍離一切,而無染著’,所謂‘隨求給施,無所吝惜’。你有這麼多的財產在身邊,你說你是虔誠的佛教徒,你怎麼解釋你的財產呢?」金庸聽了我的話,有點窘,他答覆不出來。他當然答覆不出來,為什麼?因為金庸所謂信佛,其實是一種「選擇法」,凡是對他有利的,他就信;對他不利的,他就佯裝不見,其性質,與善男信女並無不同,自私的成分大於一切,你絕不能認真,他是偽善的。三毛和金庸在生計上都沒問題,但他們有錢也不敢痛斥偽善,可見對偽君子說來,有錢和敢於痛斥偽善並無等號關係,而李敖能從挺直腰桿進入痛斥偽善層次,也是不容易的。
有的偽善的人,並非不可救藥,如果碰巧「來電」,也可以偶成正果。以我跟我的臺大歷史系老師方豪教授為例。方豪是天主教的神父,雖是神父,但卻是「政治和尚」,他為國民黨辦《中央日報》,不小心馬屁拍在馬腳上,以涉嫌「中央日報鼓吹階級鬥爭」的罪名,被拉下馬:到臺灣後,馬屁依舊,最後當上政治大學文理學院院長(我這裡說馬屁,並沒有獨責方豪的意思,到臺灣來的有頭有臉的知識分子,不肯拍國民黨馬屁的,其實只有李敖等幾個人而已,其他人都是兩眼勢利一身媚骨。這島上知識分子已馬屁成風,在這一點上,不是方豪獨有的毛病)。至於他當上「中央研究院」院士,固然有學術基礎,但也不乏馬屁之功。他顯然是在「中央研究院」有意減少北大勢力的政風下當選的,至於投票前他奔走於學閥李濟、沈剛伯之門,自然也就不足論了。據說方豪從小家裡窮,他父親在教堂打雜,就把他給許願許進了教堂準備做神職人員,所以方豪做神父,並非自願。因非自願,所以酒席上一喝醉了酒就大哭大鬧,說:「我不要做神父呀!是我爸爸叫我乾的!」這一據說,未必屬實,但跟方豪自己的人性太多神性太少也有關係。他有一次同我和蕭啟慶等逛陽明山,在臺大招待所裡,大談他和侯榕生的事。說他在北京輔仁大學教書,沒穿神父服裝,第一天就被女學生侯榕生看中。侯榕生回家告訴母親,有所計議。不料有一天,方豪穿神父服裝上課,侯榕生乃狂奔回家,向母親大哭說:「媽呀,他是神父呀!」我問你怎麼知道的?他說後來在臺灣,侯榕生告訴他的,侯榕生在臺灣和他重逢,餘情不斷,還寫過一篇《破碎的聖母像》,就是寫他的。言下不勝得意。
方豪從十一歲就進修道院,他這一輩子,總受了不少天主教的窩囊氣,他在臺大,辦天主教大專同學會,最後被耶穌會搶去,他氣得要死,被退離開了古亭教堂,他在溝子口經營了一座。我去溝子口看他新居,發現頗為豪華,我說你可真有錢,他說:「你不知道教會里多殘忍!神父不自己設法,老了病了也沒人理,教會是不管我們的!所以一定得有點準備。」我說你在教堂裡整天證婚、辦喪事,大概存了不少「奉獻」的錢,教堂又免稅,你們神職人員弄錢可能更有辦法。他說他沒有錢,因為他在天主教裡受排擠。我說你學術地位這麼高,在天主教裡卻不過一神父耳,未免太不公平。他說他是土神父,當然吃不開。我聽了,會心而笑。天主教是洋教,想在天主教裡走紅,必須走國際路線。國際路線走得通,雖然學問「不修邊幅」(這是于斌自己說的),也照樣屍居高位,于斌、羅光等等皆是也。在這種處境下,方豪當然難免有一股怨氣。表達怨氣的方法中,口誅他是不敢的,但是筆伐——匿名的筆伐——聽說他就伺機幹過,他匿名寫過攻擊于斌的文章被查到,寫悔過書了事。有一件事,倒是怪怪的,那就是《新聞天地》登出的一篇匿名的《臺灣擠擠擠擠),裡面罵到吳相湘,也罵到我,吳相湘閱後大怒,間接質問國民黨文化特務卜少夫《新聞天啡負責人》是誰寫的?卜少夫說是方豪,吳相湘跑去大罵方豪一頓,然後告訴我,叫我也去罵他。我說:「方先生是我老師,讓他罵罵算了。」吳相湘說:「這些洋和尚太可惡!」我說:「你吳老師信了洋和尚的天主教,不看洋和尚面也看瑪利亞面吧!」
那時我在《文星》推動現代化,其中專案之一是扒糞運動——扒高等教育的糞。1963年11月1日,我在《文星》第七十三期發表「高等教育的一面怪現狀」首開先河,先攻擊臺大;1964年5月1日,轉向輔大,第七十九期刊出孫智囗透露、孟祥柯(孟絕子)執筆的《從一巴掌看輔仁大學》,高xdx潮迭起。刊出後,我同方豪吃飯,兜他寫點輔大的文章,因為我相信他近水樓臺,一定有內幕檔案。方豪聽了,義正辭嚴地正告我:「我是神父,我怎麼可以這麼做?」我說:「臺灣好擠——啊!」我故意拉長了「擠」字的聲音,方豪頓時面色大變。我說:「一、我保證這件事只有你和我知道;二、我和你一起寫,文章也有我寫的部分;三、不論出了什麼事,我自己一個人擋,絕對與你無關。」我又說:「老師想想看:田耕莘他們從大陸到臺灣,‘乞丐趕廟公’,把臺灣的地方教會都給奪了權,你們怎麼忍得了這口氣?教會這樣黑暗,這種黑暗,又侵蝕到高等教育裡,老師怎可以不說話?天下壞事的造成,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壞人做壞事,一個是好人容忍、坐視,甚至默許壞人做壞事。做好人是不夠的,得做奮鬥的好人才成。所謂奮鬥的好人,就是要挺身出來向壞人作戰、向惡勢力作戰、向腐敗和愚昧作戰。向老朽和開倒車作戰、向頭腦不清的混蛋作戰。奮鬥的好人不會背後袖手嘆氣,不會關著門埋怨,不會悶著頭給壞人欺負或看壞人欺負人,奮鬥的好人總該發揮打擊力出來。今天我勸老師寫點東西,目的也無非在此。」方豪聽了我的話,終於心動,他同意寫一篇,不過要附加一個條件,就是文章底稿最後要還他,我笑了一下,同意了。文章果然來了,標題是《從三檔案看輔仁大學文學院》,我把它加進我寫的部分後,以「沈沉」的名字,發表在1964年9月1日的《文星》第八十三期上。這篇文章一齣,無異把一顆原子彈丟在天主教頭上。田耕宰等立刻開緊急會議,追究教會內部檔案怎麼洩漏的?並追究作者是誰?與會人士不假思索,一致斷定非方豪莫屬,於是立刻把方豪找來,由田耕莘親自審問。方豪死不肯招。田耕率要他在聖母面前跪下發誓,方豪撲身便倒、脫誓而出,仍舊矢口否認。田耕率大罵他發假誓,方豪被逼無法,心生一計,說請到《文星》去查,如能證明是我寫的,我就甘服。田耕宰認為有理,就決定派人去查。但《文星》有李敖在,李敖是何等剽悍的人、豈是易與之輩?於是商量一陣,決定派徐熙光神父來「掛銅鈴」。徐神父透過一位認識我的朋友先打招呼,然後就單獨到我家裡來。
寫到這裡,先要插播方豪。方豪自從在田耕宰那邊虎口餘生後,落荒而走,氣急敗壞找到我。我安慰他說:「我不是有過保證給你嗎?我保證這件事只有你和我知道,不論出了什麼事,我自己一個人擋,絕對與你無關,你還怕什麼?」他說:「我當然相信李敖最夠朋友,只是這回我給嚇壞了,特別來看看你,通知你他們會找你,你有個準備。此外,我還有個要求,希望你幫忙。我想請你在報上登個啟事,宣告一下這篇文章是你寫的,與某神父無關,不知可不可以?」我說:「凡是對你有利的,你要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要我怎麼做就怎麼做。登啟事可以,你說怎麼寫,你擬稿,我照發就是。」方豪大喜,立刻擬了稿子,並要求由他親送《聯合報》,我給他登報費,他不肯收,就這樣的,「李敖啟事」便上了《聯合報》。
徐神父出現了,賓主坐定以後,他說:「李先生是乾脆的人,我們開啟天窗說話:教會方面,斷定是方豪乾的,方豪品行不端,我們不會錯怪了他。不過,為了證據齊全,我們還是找到《文星》,請李先生開一證明,證明作者是誰。」我說:「不管作者是誰,《文星》沒有義務答覆你們。」他說:‘當然沒說義務不義務,只是來請你們答覆。」我說:「請也不行。」他說:「教會方面表示,這篇文章已構成嚴重的誹謗,很多人主張要告《文星》,一告的話,作者是誰,就可以告出來了。」我說:「是可以告出來了,不過作者的名字叫李敖。」他說:「李先生說笑話,這篇文章不是你寫的,是方豪寫的。」我說:「是我寫的,方豪寫不了這麼好。」他說:「我們相信是李先生改過的,增補過的,不過起草的一定是方豪,李先生不會知道這麼多教會的內幕。」我說:「只要你們告告看,你們就會驚訝我知道教會的內幕,遠超過你們的想像!你可以轉告田耕莘,我保證在你們告我的第二天,就公佈閉同性戀的神父名單——包括你徐神父在內!」徐神父一聽臉色大變,趕忙說:「哪裡的話,哪裡的話,李先生對我們全誤會了。田樞機派我來,絕不是通知要告《文星》的,哪裡會這樣傷和氣。……相反的,教會方面還準備送二十萬元現金給《文星》資料室,不要收據。教會方面決意要清除神父的敗類,所以無論如何要李先生幫忙。」我說:「二十萬是大數目,可是你們看錯了人。你請回去吧,告訴田耕莘,留著二十萬,去買別人吧!李敖不賣,也不幫忙!並且順便帶一句:文章是我寫的,可別罰到方豪,別冤枉了好人。方豪如受到教會的懲罰,我可不能沉默!」就這樣的,方豪安然過了關。輔仁大學大改組,頭目周幼偉下臺。周幼偉氣得要死,印了一本小冊子——「不得已而辯」大罵方豪,被田耕莘立刻下令收回,不許散發。周幼偉離開臺灣,不久就氣死了。
方豪驚魂甫定,同我秘密聚了一餐,誇獎我真夠朋友。真是男子漢,說話算話。我笑著說:「你何必這樣怕他們?讓他們給你開除教籍(破門律)算了,別做什麼神父了,討個老婆好過年吧!」方豪苦笑著說:「不行啦,我太老了!我若給逐出教會,就身敗名裂,一切都要從頭做起。我太老了!我沒有時間和勇氣去掙扎了!」我說:「無論如何,你總算做了一次奮鬥的好人,而不是什麼也不做的好人。」他說:「我再也不要做奮鬥的好人了!我還是做什麼也不做的好人吧!跟你一起奮鬥,嚇死人了!」我大笑。那天我喝了不少酒,有點醉了。方豪的臉型在我眼裡有了變化,好像忽短忽長,像一條橡皮筋。酒醒後我想起:物理學上,橡皮筋在拉長時候,實際是受到了壓擠,受到了擠擠擠擠,溫度就升高了。所謂好人,又何嘗不這樣呢?好人其實是最膽小的,懦種的,偷懶的,偽君子的,逃避現實的,害怕壞人的,什麼也不做的,只會獨善其身不會兼善天下的。好人只會消極做好人,不會積極做好事。所以,好人其實是很不發熱的。如果把好人當成橡皮筋,把它壓擠,把它擠擠擠擠,它的溫度便會升高。可見我們這些「善霸」、這些李敖之流,有一個大用處,就是可以使好人做好事,可以誘好人做好事,可以逼好人做好事。由於我們的深藏,他們才可以顯露;由於我們的佈施,他們才成就了功德。
方豪在這一事件爆發以後,開始扶搖直上,1969年做政大文理學院院長,1974年當「中央研究院」院士,1975年當「名譽主教」加「蒙席」銜,1978年率團去香港參加聖文生慈善年會並在海外講學。……成為德高望重的好人;我則開始江河日下,被國民黨鬥倒鬥臭,後以叛亂罪判十年。那時方豪正在政大做文理學院院長,我從牢中寫信去,請他代賣我的部分藏書,錢給我母親。他同意了。不料書派人送過去,他又反悔。我大怒,寫信大罵他,並威脅出獄後要公佈「沈沉之事」。他怕了,寫信來說書雖無法代賣,但鑑於我乃孝子,願每月付我母親三千元,直到我出獄為止,我同意了。他果然守信寄來,我心中感謝,可是嘴巴不能軟,一軟他又會耍賴了。如今方豪早已魂歸天國,我懷念他,覺得真的方豪有兩個,一個是世俗的、神職的、公開的;一個是超凡的、人性的、秘密的。做了他多年的學生,我自信我能探入他超凡、人性而秘密的一面——那連他自己都不敢承認的一面。我不願讓這一面的方豪死後埋沒,我若不寫,方豪就真死得太渺小了。
方豪的例子,證實了好人需要「善霸」逼他做好事,好人多是偽君子,如果雲龍契合,偽君子也會做出好事。我這種態度,才真真是「與人為善」。非但偽君子如此,甚至真小人真壞人也可以適時打造。我生平不怕同三八蛋合作,如果你厲害,使王八蛋無法施展他王八蛋那一面,他可能就變成一次好人,做出一次好事,「法門寺」中的宦官劉瑾,就是一例。
方豪事件的另一餘波是,徐熙光神父後來也跟我熟識了。他後來跟一家書店有財務糾紛,但對方有黑道勢力,他盼我幫忙討債。那時我正被警備總部二十四小時派人跟蹤軟禁,我想黑道最怕警總,我大可借力使力、以毒攻毒,就答應了。討債之日,對方果然有流氓現身,儼然武士刀出鞘模樣,我手一招,跟蹤在我背後的警總人員宣鳳林等立刻上前,亮出身分,大喝:「你們有話跟李先生好好說,我們是‘保護’李先生的,你們亂來,就抓去管訓!」嚇得流氓鼠竄而去,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與徐熙光音訊不通二十多年後,章孝慈請我去東吳,訊息傳出,臺中靜宜大學也聞風而至,以聘書相招,聘書署名:「校長徐熙光」。我為之一笑,謝絕了他。後來陸嘯釗告訴我:徐熙光實在是一個很好的人。
我做「善霸」,一生恩怨分明,有恩必報、有仇必報,絕不「算了」。我常說有仇不報的人就是忘恩負義的人,因為這種人是非不分明。我一生中,對三個忘恩負義的人,都予以教訓,三人都被我「寫書伺候」以代「大刑伺候」過。他們是柏楊、林正杰、彭明敏。我有恩於柏楊,他受難時大力救他,我自己後來坐牢的原因之一,就是官方恨我義助柏楊。他出獄後疑神疑鬼,懷疑我與他前妻有染,因此對我不由分說,徑行恩將仇報。高信疆透露此事給我,我對柏楊大為光火。我憤憤對信疆說:「柏楊也許可以懷疑我李敖的道德標準,但不可以懷疑我李敖的審美標準。——柏楊的前妻很多人覺得很漂亮,但根本不是我喜歡的那一型。」我又憤憤說:「美女是最後知道自己老去的人;明星是最後知道自己過氣的人;王八是最後知道自己老婆偷漢的人;……」信疆一再勸慰我,我餘怒未息,寫了一本《醜陋的中國人研究》拆穿柏楊。至於林正杰,黨外時代我有恩於他,我幫他第一本黨外週刊——《前進》打天下,幾十萬稿費,一文不要,他因此有錢買了房子。後來他為了政治目的,竟勾結起連聯考程度都不足的手下國民黨情治人員聯手造謠,誹謗起「李大哥」來,被我一面寫書予以拆穿真相,才是我工作的主力。我不但自己拆穿,還鼓舞並協助「同好」一起拆穿,一面告到法院判刑。十年以後,他為林洋港助選,還請我吃了一頓飯,對過去的冒犯,他自知理虧,面有慚色。至於彭明敏,我在臺灣人受欺壓時代,曾為他仗義。因他坐牢,他自述那段與我罕為人知的患難交情後,曾經寫道:「我受難期間,他(李敖)對我那份厚情和義俠,永銘於心,至今仍時時回念感謝。」但是,二十多年後,在「臺灣人出頭天」後,他卻出書刪去了李敖,把「厚情和義俠」的外省人出了局。對如此忘恩負義之人,我寫了一本《你不知道的彭明敏》拆穿他。或間如果時光倒流,我是不是還會幫助這三個人,我的答覆是還會,因為當年對他們的義助,是基於打擊國民黨政府的不義,是基於同情與人權,而不是冀望有什麼報答。但按人間常理,助與被助之間,施者固然一無所求,受者卻當感恩懷德。若受者不但不感恩懷德,反倒恩將仇報,這就未免太逸出人間常理了。古代「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介之推是高人,他不介意。但是介之推若在「祿亦弗及」之外,居然還被他幫過忙的人倒打一耙,這恐怕縱是介之推,也要咽不下這口氣,要寫一本書拆穿拆穿了。
其實,對忘恩負義的朋友施以教訓,對我只是小焉者也。我真正的主力,主要全鎖定在敵人頭上,在我不勝列舉的著作中,從《孫中山研究》到《蔣介石研究》、從《拆穿蔣介石》到《清算蔣介石》、從《國民黨研究》到《民進黨研究》、從《蔣經國研究》到《論定蔣經國》、從《共產黨李登輝》到《李登輝的真面目》。……這方面的拆穿真相,才是我工作的主力。我不但自己拆穿,還鼓舞並協助「同好」一起拆穿,李世傑之於《調查局研究》、《軍法看守所九年》。曾心儀之於《孫立人研究》、《孫案研究》、大風(潘君密)之於《新官場現形記》、沈醉之於《軍統內幕》、程思遠之於《政海秘辛》、唐德剛之於《李宗仁回憶錄》、王小痴之於《三毛三部作》、司馬既於劉心皇之於《蔣介石國大現形記》、萬亞剛之於《國共鬥爭的見聞》、宋希濂之於《鷹犬將軍》、汪榮祖之於《章太炎研究》、謝聰敏之於《談景美軍法看守所》、谷正文之幹《安全域性機密檔案》。……種種努力,真可謂「無隱之不搜、無微之不續」,蔣家天下碰到我這種死對頭,可真生無寧日、也死無寧日了。
口誅筆伐之外,打官司也是我特有的癖好之一。被我告過的人,官職從「總統」到「五院院長」、官衙從臺北市到臺中、高雄市,全都無所遁形,國民黨中常委、國民黨立委、國民黨大特務、國民黨市議員、國民黨教授等等,無一不告。我如此惹起官司,事緣三十三年前我被國民黨大員胡秋原告到國民黨法院,從此便一路「過堂」、「聽審」、「驚奇’、「拍案」,高xdx潮迭起,幾無寧年。個人也由「被告」而「原告」、由「小民」而「刁民」、由「自衛」而「衛人」,由「衛人」而好管閒事、為弱者打抱不平。於是跟國民黨司法黑暗的前衛人士起了衝突,不論是法官汙吏、不論是禁子牢頭、不論是司法長官法務部長,一干人等,都在我「點名批判’之列。三十三年間,為真理、為正義、為自己、為別人,我打了太多太多的官司,與法官一千人等衝突幾十場,出庭幾百次,下筆幾十萬言,好訟之性,自少到老;是非之爭,老而彌堅。堅挺之餘,特在六十一歲大壽前夕,多場官司纏身之日,編出一本《你不知道的司法黑暗》,聊以為快意恩仇。這本書,共「點名批判」法官等司法人員四百五十人,像放榜一樣,真是洋洋大觀。我堅決相信:只有「點名批判」、「公佈姓名」的辦法,才能使法官知所警惕、無所遁形,進而形成外壓力,促成司法的改革。否則法官失職,人不知鬼不覺,判決下來,只知道是「地院判決」、「高院判決’、「最高判決」,人們只能歸罪法院,而不能揪出法官,這樣認店不認和尚,絕非良策。須知法院是空的,法官是實的。只有緊迫盯人,才能找出病原所在。——壞事畢竟是人幹出來的,不把人鎖定,譴責房子又有個屁用喲!同樣的手法,我也用「點名批判」、「公佈姓名」法對付臺灣有頭有臉的各界人物。我寫「八十五位混人花名錄」,把要以「中華民國」之名重返聯合國的八十五個「立法委員」名字一榜及第,統統公佈;我寫「斥一百六十二位教授」,把支援並推薦民進黨尤清當臺北縣縣長的一百六十二個「中央研究院」與臺灣大學教授名字一榜及第,統統公佈。……這種下筆氣勢,可謂古今所無。
關於我好訟性格,有一段有趣的記錄。1987年5月7日我有日記如下:「今天上午在地院十七庭開控司馬文武等八人庭。司馬文武說李敖寫文章也有罵人的話,推事黃德賢說:‘那是另一回事,別人可以告他,與本案無關啊。’司馬文武說:‘可是,沒有人敢告他。’」——為什麼沒有人敢告我?因為告了會進一步惹得滿頭包。本來只被李敖罵一次的,因為興訟,反倒挨更多次罵了。跟李敖糾纏,是得不償失的。至於好訟是勝是敗,我倒一直是以「成固欣然、敗亦可喜」的心態打官司的,我反正站在正義的一邊,法官苟有異數,同我一邊,是為「欣然」;法官同流合汙,不同我一邊,但他們的判決書可以被我遺臭萬年,留為歷史活證,這也不錯,是謂「可喜」。打官司對我是「正義的娛樂」,既是「娛樂」,就要高高興興去面對,不能慪氣啊!
有一次,黃。冶告訴我,閻愈政說過一句名言:「李敖是全臺灣最快樂的人。因為他獨來獨往,高興罵誰就罵誰,就能罵誰、就敢罵誰、就毫不顧忌任何人地罵誰。他沒有老闆、沒有上司、沒有朋友,又一筆在手六親不認,多痛快啊!李敖是全臺灣最快樂的人。」我聽了,哈哈大笑,我說:「真是如此。斯大林說經過精密作業後把敵人一下子打倒,是人生至樂,我看我在爭是非與真理的過程上,也有這種心境。打倒敵人是人生快事之一,你的敵人顛倒是非、歪曲真理,你把他拆穿,把他搞得灰頭土臉,小李飛刀,千刀萬里追,多開心呀!」有人問我:「你有這麼多敵人,並且每天寫文章結新怨,每月按幾何級數增加敵人,到底有苦惱沒有?」我說:「苦惱倒沒有,困惑倒有一項,就是不知誰來殺我也。我跟胡茵夢離婚後,有人匿名打電話來,說:‘李敖,你這不要臉的愛情騙子,我要殺你全家!’我說:‘我全家只有我一個人。’他說:‘那就殺你一個人。’我說:‘好呀,你就去排隊吧!’」
「管子」說:「一年之計,莫如樹谷;十年之計,莫如樹木;終身之計,莫如樹人。」我年紀愈大,愈覺得這段話中最後一個字出了毛病。我覺得「終身之計」,實在不是樹「人」,而該是樹「敵」,該是樹立一大票敵人跟在你屁股後面。你要使自己像一顆彗星,掃把後面是尾隨的一大片雜碎,那片雜碎無他,彗星之敵也。在以不得罪人為得計的「中國鄉愿」人士看來,我這種怪想法,實在不通,實在跟自己過不去,其實不然。事實上,樹敵有樹敵的快樂,其樂有時在交友之樂之上。並且交友之苦的流弊,也可以完全避免。我這樣想:像我這樣以明辨是非、追求真理為職志的人,廣事交遊恐怕是一種禍害。一來我沒有太多餘力同朋友攪和,二來在許多情況,朋友反倒是明辨是非、追求真理的妨礙。當我堅持是非與真理的時候,往往跟朋友發生衝突,或者破壞了朋友的公共關係、人際關係,這樣一來,反倒令人不安。如果不是朋友,就可以沒有這種心理負擔;如果四面皆敵,我就可以痛痛快快地大幹特幹,這樣多好!就在這種心境下,我慢慢變得以交友為苦,以樹敵為樂。
不無遺憾的是,縱使我以樹敵為樂,無奈這個島上連敵人都不夠看。我佩服的法國英雄戴高樂做總統時,一天在回家的路上,被一群刺客伏擊。刺客們一陣亂槍,朝戴高樂的座車射去,戴高樂頭都不低,理都不理他們。結果行刺者一鬨而散,逃之夭夭。戴高樂只講評了一句話:「這些傢伙的槍法真差勁!」如此而已。三十多年來,我備受國民黨和比國民黨還國民黨的小人們誣謗,對所有攻擊我的人,我的講評,也是如此。「這些傢伙的槍法真差勁!」攻擊我的敵人,實在不夠料!基本上,他們是國民黨教化下的一群雜碎,嚴格地說:他們做為李敖的敵人,是不夠格的,如今我六十二歲了,我可以論定:我一生中,實在沒碰到夠格的敵人,雖然我也花不少時間排除這些雜碎,但在心情上,是遊戲性的、逗樂性的、惡作劇性的,基本上,我根本沒把他們看在眼裡。江述凡跟人家常說:「李敖為人,極守行規,他的行規是基度山式的,一切恩怨,照方吃草藥,有恩報恩、有仇報仇。李敖不問親疏,不論黑道白道。他不相信狗咬人,人不能咬狗,他雖是人,也會咬回來。這就是李敖的可愛處。」——所謂咬回來,就是我遊戲性、逗樂性、惡作劇性那一面。述幾這段話,是知我者言。魏廷昱告訴江蓋世說:「批評李敖的人,沒人比得上李敖的人品。李敖比他們至少高十倍!」也是知我者言。
1983年2月,我收到讀者張大為的信,他說他看到tomwilson的漫畫專集,看到漫畫一個人拿著乒乓球拍打球,可是球打過去,對面並沒有人,這人自忖道:「對別人可能是‘乒乓’,但對我只是‘乒’而已。」張大為說他看了這幅漫畫,「第一個印象就是:李敖!」最後署名是:「您的讀者‘pong’張大為敬上」。我在足足一年後回信給他說:
十年前,我被李翰祥國聯公司的劉經理誣告「詐賭」,說我跟蔣光超串通做假牌,法院傳蔣光超去,蔣光超說大家玩牌是實,何來「詐賭」?並且當天晚上才與李敖相識,兩人原系素昧平生,又怎能串通?法官大人發現整李敖就要整到蔣光超,乃不了了之。法官順便問我會不會做假牌,我說假牌實不會做,但真牌打得極好。——我憑真牌就可以贏別人,誰還要做假牌?
如今我在這個島上,憑真牌就可以贏盡死友死敵死百姓,可以「ping」盡芸芸眾生而成one-manshow,誰還要做假牌?
因此,我是第一真人,無須做假,也不屑做假,處處以真面目示人,這是我最值得自豪的。謝章鋌「賭棋山莊詞話」中說辛棄疾,說:「稼軒是極有性情人,學稼軒者,胸中須先具一段真氣奇氣,否則雖紙上奔騰,其中俄空焉。」一般人只知道李敖有才,卻不知道李敖是「極有性情人」,我打遍天下的一「ping」,其實非我之才,而是我之真。大為老弟,以為然否?
除了我對「人」的有「ping」無「pong」之感外,我對「地」也有「不夠看」之感。1984年9月5日,羅小如從美國來,問我今後的方向,我說跟國民黨陷在一個島上,又有個屁方向!在這種局面下,我們做的一切努力,都會因國民黨在世界上無立足之地而連累得也無立足之地,——臺灣變小了,你也跟著變小了。我們牢也沒少坐、刑也沒少受、罪也沒少遭,可是聲名成績卻不如蘇聯的人權鬥士,也不如韓國的、也不如菲律賓的、也不如大陸的,這都是因為同國民黨「與子偕小」的緣故。但是,「與子偕小」還是走運的呢,搞不好還要「與子偕亡」呢!我在《世界論壇報》寫專欄時候,段宏俊(現已絕交)打電話來,說有讀者抗議,埋怨李敖的文章談了許多小人物的小事。我告訴他:「你呀,要有見識一點!臺灣哪有大事可談?臺灣有的,都是屁事小事,不談這些,沒得可談了。」其實,我的文章,大小事皆談,就近取譬、隨緣論人、因材施教、雅俗共賞,並無所定型。縱所論者小,也是以小喻大,乍看起來,或是論斷一些雜碎小人物,其實文章深處,別有大義存焉。這些大義,都表現在我文章中的新意見上。英國哲學家洛克說得好:新意見常被懷疑且時遭反對者,無他焉,只因其不落俗套耳。所以,我人雖與臺灣偕小,我的文章與思想卻離臺自大,與小島根本二分。
我一生飽蘊救世心懷,但救世方法上,卻往往出之以憤世罵世,這是才氣與性格使然。我有嚴肅的一面,但此面背後,底子卻是玩世,這是別人不太清楚的。正因為玩世,以致明明是嚴肅的主題卻往往被我「以玩笑出之」。所以如此,一來是輕快處世,二來是避免得胃潰瘍。被殺頭的古人金聖嘆曾有「不亦快哉」三十三則,我曾仿其例,一再寫「不亦快哉」,現在把1989年寫的一次抄在下面,以看我嚴肅中玩世之態:
其一:得天下之蠢才而罵之,不亦快哉!
其一:國民黨過去欺負你,現在把它欺負回來,不亦快哉!
其一:老蔣生前他下我牢,老蔣死後我鞭他屍,寫《蔣介石研究》、《蔣介石研究續集》、《蔣介石研究三集》、《蔣介石研究四集》、《蔣介石研究五集》五書,並編《拆穿蔣介石》一厚冊,不亦快哉!
其一:鞭屍之外,旁及其妻其子,無一倖免,—‘一大書伺候,不亦快哉!
其一:平生有恩必報,有仇必報,快意恩仇,不亦快哉!
其一:仇家不分生死,不辨大小,不論首從,從國民黨的老蔣,到民進黨的小政客、小癟三,都聚而殲之,不亦快哉!
其一:在廁所裡讀黨義,不亦快哉!
其一:在監牢裡讀禁書,不亦快哉!
其一:在浴盆裡泡熱水,不用手而用腳趾開水龍頭,不亦快哉!
其一:在浴盆裡一動也不動,由美女一切代勞,自己像死豬一樣,不亦快哉!
其一:在動物園,抱小老虎、小獅子照相,不亦快哉!
其一:逗小狗玩,它咬你一口,你按住它,也咬它一口,不亦快哉!
其一:破白蟻窩,見彼等奔相走告,不亦快哉!
其一:以ddt噴馬蜂窩,見彼等欲振乏力,個個倒斃,不亦快哉!
其一:以快速放領袖萬歲歌,以慢速放蔣經國演講電影(蔣經國演講本來就比別人慢五拍),看了笑不可仰,不亦快哉!
其一:看自己出書、看朋友出獄、看高手出招、看敵人出醜,不亦快哉!
其一:看醜女出嫁、看美女出家、看大鈔出籠、看老賊出殯,不亦快哉!
其一:看傻瓜入彀、看笨蛋入伍、看阿婆入席、看流氓入夥,不亦快哉!
其一:看淫書入迷、看債主入土、看醜八怪入選、看通緝犯入境,不亦快哉!
其一:看新女性大腦每下愈況、臉蛋美下愈況,不亦快哉!
其一:去拍賣蕭孟能家電話,蕭孟能說:我付錢一萬六千元買下這電話行不行,免得我改電話號碼,我說你付十六萬都要拆你這電話,非逼你改號碼不可。氣得他呼呼直喘,不亦快哉!
其一:蕭孟能誣告我,被我反告。他怕坐牢,逃到美國去了。不亦快哉!
其一:學邱創煥講臺灣語,一邊學一邊笑,不亦快哉!
其一:寫文章罵臺灣人,不亦快哉!
其一:寫文章替高山族仗義執言,不亦快哉!
其一:送女兒念美國學校,不考三民主義,不亦快哉!
其一:快行己意,有話直說,高興罵誰就罵誰,從蔣經國到他媽、從李登輝到楊麗花、從蝸牛族到女媧、從「忘了我是誰」到「教我如何不想他」,都在被罵之列,不亦快哉!
其一:與牙醫為鄰,十多年拔牙不給錢,不亦快哉!
牙醫張善惠和林麗蘋小兩口兒做我鄰居二十年,一直相處甚得,我笑說我不同你們吵架,就是要你們永遠做「李敖為人很好相處」的證人。不單牙醫夫婦如此,我還把許多好朋友「儲存」下來,做我的證人。以姓名筆劃為序,眼前的夫妻檔就有丁穎和亞蔽、王惠群和朱先琳、王榮文和陳芳蓉、汪俊容和阮雅歌、周弘和「女強人」、周渝和林慧華。沈登恩和葉麗卿、林永豐和連鳳珠、孟絕子和歐陽杏如、施性忠和莊姬美、高信疆和柯元馨、徐汛和玉芝芝、孫英善和「小林」、黃勝常和高繼梅、黃奠華和李元枝、許以祺和梁緒華,陳兆基和應雅玲、陳良榘和葉於玫、陳彥增和郭文華。張坤山和陳秀梅、陸晉德和邱素蓮、鄧維楨和黃寶雲、賴阿勝和鄧玉娟、賴憲滄和張玲玲、簡志信和黃月桂、劉峰松和翁金珠、劉紹唐和王愛生、劉顯叔和陳烈、蔡仲伯和李金環、龍雲翔和李瓊媛、羅小如和‘小馬」、蘇秋鎮和鄧香蘭。蕭啟慶和王國櫻等。至於其他熟知舊識,除書中已提到的外,臺大老同學有李念萱、翁松燃、景新漢、馬宏祥、袁祝泰、龔忠武、胡之偉、陳又亮等。同學以外,王長安、王孟亮、王秋原、王維貞、王維綱、王樹權、尹章義、包奕洪。石文傑、石齊平、江述幾、池士勳、何偉康、何國慶、李昂、李寧、李安和、李志仁、李成林、李華俊、周才蔚。林秉欽、林清玄、武忠森、金惟純、馬家輝、胡兆揚、胡基峻、施寄青、宣中儀、洪金立、唐德剛、夏光天、梁銘遠、連家立、黃玉嬌、屠申虹、張明彰、張福淙、張錦郎、郭鑫生、曾心儀、曾祥鋒、趙文華、陳中雄、陳宏正、陳平景、陳芳明、陳曉林、莊申慶、湯麟武、潘君密、楊祖珺、應鳳鳳、戴天昭、魏光中、蘇墱基、蘇洪月嬌等,都可做我的證人。此外,在我眼中,王淑江、王淑英姊妹是天下最好的人,黃怡是最有觀察深度的人,陳文茜是最聰明慧黠的人,汪榮祖是最有正義感的文學家,陸善儀是最純正的「新女性」,周之鳴、鬱慕明是我化敵為友的朋友,而胡虛一、林永智、賴智信、羅賢義等他們都是義人。……老輩人物我對沈銘三先生(已故)、胡適先生(已故)等,感其鴻恩;對葉明勳先生、楊西崑先生等,懷其令德。我的新朋友中,谷正文老將軍心狠手辣,卻豪邁過人,最有特色;亞洲巨星王靖雯(王菲)從香港來臺特別看看我,最不尋常。
我為人外寬內深、既坦白又陰鷙、既熱情又冰冷、既與人相諧又喜歡惡作劇,我立身光明,待人真誠,雖有權謀,但用來自衛而非害人。我為人很夠朋友,也喜歡交朋友,可是我卻愈者愈抑制自己,不大交朋友。其中最大的原因有二:一是怕朋友是「匪諜」;二是怕自己的時間過於浪費在朋友身上。關於朋友是「匪諜」方面,我在臺中一中,認識一位教英文的朱景昌老師,那時他四十出頭,河北饒陽人,英文造詣頗深。他很孤僻,曾公開宣佈不交任何朋友,理由就是交到「匪諜」怎麼辦?此公理由頗為有趣,我戲而識之,每以此自勉。但是四十多年來,不幸還是交到「匪諜」,因而進出警備總部,幾無寧日。幸虧胡秋原公開指我為「匪諜」,我自己既是「匪諜」,則復何懼於「匪諜」耶?從此「匪諜」坦蕩蕩,再也不怕「匪諜」矣!關於怕自己的時間過於浪費在朋友身上方面,這一怕,隨著年華老去、來日無多,更形嚴重。有些人整天遊手好閒、喜歡跟你聊天,我最怕交到這種朋友,因為實在沒工夫陪他神聊,但這種人往往又極熱情、極夠朋友,你不分些時間給他,他將大受打擊。所以一交上這種朋友,就不能等閒視之。這種朋友會出現在你面前,以憐憫姿態勸你少一點工作,多享受一點人生。當然我是不受勸的,我照樣過我的清教徒生活,不煙、不酒、不茶、不咖啡、不下棋、不打牌、不考究飲食、不去風月場所,什麼三溫暖、什麼啤酒屋、什麼電影院、什麼高爾夫球……統統與我無緣。這種朋友看我如此自找苦吃,也就懶得再勸我,只是間歇性地跟我吃碗牛肉麵、或買來便當到我書桌旁同吃、或同我快步散步一段路,就逃掉了。在這種極熱情、極夠朋友的人以外,有些朋友跟我頗多「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味道。但「君子之交」還是要見面的。不過這種見面,十九都是到我家,而不是我去他家。我最不習慣去別人家作客,「君子之交」的朋友要看我,大都要來我家作客,不過,天知道那是什麼容!
到我家作客的朋友,都知道我有一個奇怪的「待客之道」,就是絕不專心待客,而是要一邊做工一邊同客人談話。所謂做工,大都是整理資料:圈呀、剪呀、貼呀、分呀、捆呀、搬呀……兩手動個不停,也忙個不停。不過我這樣做,絲毫不影響我的注意力、反應和應對。我常常給客人「教育」與「洗腦」,提醒他們我有一心兩用甚至多用的本領。我告訴客人,17世紀大學者王船山可以一邊向學生講課,一邊跟太太吵架,而證國演助中的龐統龐士元,更是十項全能。《陶庵夢憶》中的黃寓庸也有「耳聆客言,目睹來牘,手書回札,口囑亻奚奴」一身四用的本領。正因為我有這些一身三用、一身四用的本領,所以我待客時,就先宣告我要一邊做工一邊談話,一如蔣介石到印度拜訪甘地,甘地卻一邊紡紗一邊談話一樣。朋友們知道我這一奇怪的「待客之道」,也就不以為什,有的甚至跟我一起做起工來,像孟絕子、像陳兆基、像陳彥增……一到我家,就從客人降為苦工,不由分說,立被拉夫徵用。當然也有向我抗議的,老友駱明道就是一位。駱明道說:「李敖是一個苦人,有福不會享,整天做工。你跟他談話,他五分之四的時間都不抬頭看你,誰吃得消他啊!我才不要去他家呢!」所以,駱二哥只願同我通電話。但他不知道,通電話時我用下巴夾住聽筒,照樣做工不誤,駱二哥至今還矇在鼓裡呢!
我不但是個工作狂——裹脅朋友一起工作的工作狂,生活方面,也有狂在。我身懷大志、志不在溫飽,衣、食。住、行方面,後兩者比較考究:住大房子,原因之一是補償我多年蹲小牢房的侷促;坐賓士車,原因之一是警告想收買我的人老子有錢。對吃,向不考究,並且喜歡奚落老是喜歡做美食、吃美食的傢伙。有一次,哥兒們鄧育昆請「敖哥」吃飯,他特地以松花江白魚餉客,下著之後,問我口味,我說:「我實在消受不起這種貴魚,我覺得它不如吳郭魚好吃。」育昆聞而大笑。我不好吃,並已飲食極有節制,已有超清教徒水準。我身高一米七三,一生體重沒超過六十八公斤,看起來比所有同年齡的人年輕,「善保千金軀」,有如此者。至於衣,我更不考究了。我以買百貨公司換季時廉價品為主,所以穿的都不考究,也不太合身,因為志在天下,沒有耐心去量來量去。多年前我同顏寧吃晚餐,飯後摟著她的腰在馬路上散步,她忽然笑著說:「李先生,你穿的褲子不是你自己的。」我問為什麼,她說不合身啊,我聞而大笑。我做「李敖笑傲江湖」節目,電視上永遠一襲紅夾克,近四百場下來從不改變,大丈夫不靠衣服顯,由此可見。不過我的紅夾克倒是名牌,因為只有那個牌子的式樣看來最保守,不怪形怪狀。我本有一件,後來在電視中看到郝柏村也穿了一件,我大為著急,因此把同樣的都買來了,現在一共四件,可穿一輩子,死後還可留給我兒子。
我兒子勘勘四歲半,女兒湛湛兩歲半,太太王小屯比我小近三十歲。小屯十九歲時候,我在臺北仁愛路碰到她,先看到背影,她身高一米七○、下穿短褲、大腿極美。她既有一腿,我就有一手,就這樣認識了她。後來她念文化大學植物系、中興大學中文系,成績優異。她為人聰明、漂亮、善良,喜歡偷吃零食,還會寫詩呢。還有,她又脫俗純真、不喜奢華,因我反對戒指等俗套,我們結婚時沒有戒指,她也同意玩笑性的以「易開罐」上金屬環代替。和她認識八年後,在1992年3月8日結婚。我笑她「騙婚」,她笑說:「你那麼奸詐,誰騙得了你。」這次結婚,為了向戶籍機關陳報,買了市面上賣的「結婚證書」。陳兆基、陳良榘、陸嘯釗、陳彥增四老友見證完畢後,我題字其上,字曰:
證人從老,
證書從俗,
正朔從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