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監獄(1971—1976 三十六到四十一歲)

李敖回憶錄 李敖 第2頁,共2頁

我從二房遷到十一房以後,劉辰旦遷到六房,跟「成大共黨案」吳錦江同房。六房在十一房的斜對面,從高窟中可以打照面,我因為有塊破門板,用書物墊起,搭成桌子,所以一上了桌子,頭就可伸到高窗上;而劉辰旦那邊,因為身懷絕技,從門框上墊腳,縱身一竄,也可攀住高窗。只要向下俯視,走道上沒有班長,就可以用暗號聯絡對方,上高窟講話。劉辰旦呼叫我的暗號是吹口哨電影《坦克大決戰》一段,我呼叫他的暗號是唱英文歌一句。歌曰「sister!sister!doyouhearme?」是我被捕前與小蕾看的最後一場電影《火雷破山海》中對修女唱的歌。不過為防其他房旁聽,有時也用「大字報」。「大字報」是把紙裁成長條,用毛筆寫掌心大小的字,自左向右橫寫,呼叫以後,一張張再自左向右慢慢傳送,雖然只是紙條走動,但是感覺與霓虹燈廣告無異,真是妙法。傳後撕碎,從馬桶沖走,片紙不留。有一天中午,劉辰旦、吳錦江此起彼落,每次落下,地板砰砰作響。跟我傳了一兩個小時「大字報」,我想他們一定累壞了。我這邊,因為有克難桌,兩腳落實,不須用腳掌側踩門框,所以傳起來,倒一點也不累。後來我遷到八號房,劉辰旦遷到六號房,同在一排,不能打「大字報」了,所以多靠呼叫。劉辰旦有時把許多訊息,寫在小紙條上,偷封在生力麵袋裡,佯做送面給我,請外役(主要是位外號叫「阿財」的)轉來。我那時很自私,也很謹慎,不回傳字條,為了怕被查出,影響我的讀書方便。——我獨居一室,拼命看書,輔導官馮音汝在書本管制上,也對我優待,這種大牢能坐下來,有大量書看太重要了。我們那時年復一年不準看報紙,有一次李政一在樓上弄到幾塊報紙傳給我,不久李政一就被抓到。我當時也弄不清他們的底細,不願深交朋友,所以儘管禮尚往還,可是卻不肯回傳字條。劉辰旦的字條有時用菜盆傳給七房的吳榮元,再由吳榮無從外窗傳給我(七八房有外窗相連,下有細縫)。吳榮元和吳錦江都是「成大共黨案」的頭目,吳錦江判無期時吳榮元判死刑,後改無期。吳榮元與警總的陳鴻漸同房,我尤其小心,因我對警總的人極不信任。由於我在書本管制上被優待,劉辰旦、吳榮元他們也沾了不少光。吳榮元與同案的刁德善,我為他們買了當時幾千塊的書,讓他們帶到火燒島(綠島)。由於我不肯回傳字條,他們倒也習慣了。吳榮元臨去火燒島前,留字給我,感謝我對他的「不言之教」;劉辰旦一點也不怪我,他知道一定有我特殊的原因,仍舊對我關懷備至。我冬天畏寒,他極為擔心,請他姊姊劉美女買藥送我,又傳字條來,提出各種禦寒良方,其中之一是教我學日本學生,用乾毛巾渾身乾擦生熱,他的好意,我至今記憶猶新。我因飽受深交朋友之累,所以在沒弄清底細前,頗為矜持,但是劉辰旦對我,一本胸懷坦蕩,日子久了,我發覺此人很夠朋友。1975年4月25日,我在小房裡獨自看書,特別是小蕾請她父母送來祝我四十歲生日的《生活雜誌》畫冊。忽然班長送進一個生日蛋糕,原來是劉辰旦請他姊姊特地為我買了送來的,劉辰旦的體貼細心,照顧朋友,由此可見。他的姊姊在弟弟受難期間,本來打算把退休金買間小房子的,結果錢都花在救弟弟上面了,房子吹了,她真是一位偉大的姊姊。劉辰旦他們雖然與我同案,但是罪狀卻你東我西。他們罪狀是所謂爆炸案,其實這是冤枉的。在年復一年的囚居里,我慢慢得知:所謂爆炸案,根本就不是他們乾的,而是吳彰炯少將主持下的一場冤獄。我在牢裡認識不少人,但與劉辰旦獨親。我出獄後二十年,還由他陪我去拜訪他那偉大的姊姊,向她致敬,並且不忘她在我四十歲生日時送我的蛋糕。

在判決定讞後,所餘刑期只有一年多了。1975年12月22日清早,我突然被通知收拾行李,要移送「仁愛教育實驗所」(仁愛莊),就這樣的,我從景美移到土城,開始被國民黨「仁愛」了。為了優待也為了隔離,我被放到「仁愛教育實驗所」中的花園洋房裡,開了專班。專班「同學」四人,即李敖、謝聰敏、魏廷朝、李政一,從外請來所謂學者名流給我「上課」,他們是陶滌亞、毛樹清、項酒光、周道濟、王洸、屠炳春、施敏雄、林鐘雄、任卓宣、柴松林、魏萼、喬寶泰、鄔昆如等等,每週來「上課」一次,我看不起他們,對他們冷眼相向,一言不發。在兩旁「陪太子讀書」的少將副主任、上校教導長等怕冷場,希望我討論討論,我一概不理。我心裡想:這些人是些什麼嘛!例如毛樹清,是當年同我一起在舞廳跳舞的舞友;例如施敏雄,是當年我臺中一中老同學施啟揚的小弟。他們雖然裝作不認識,可是他們怎配來跟我講課?至於任卓宣,根本是我筆仗時的手下敗將,更不足道了。國民黨轎車請這些人來「太歲頭上動土」,不是胡鬧嗎?(我出獄後五年,在臺中一中校友會席上,碰到林鐘雄,我笑罵他你好膽大,居然敢來替國民黨向老大哥「洗腦」!林鐘雄連忙打躬作揖,他說他被請去,根本不知道給老大哥上課,只以為是給普通政治犯上課,只是想賺點外快。後來上課時,才知道赫然坐對面的,竟是老大哥!所以原約定上四小時的課,後兩小時他再也不敢來了,他說他見了我,又膽怯又慚愧。)

就這樣的,我的牢獄生活就接近了尾聲。國民黨放我以前,依法要有人作保才能出獄,我拒絕,我說我朋友全跑了,沒有保,只剩下一個「朋友」,就是你們「仁愛教育實驗所」的教導長汪夢湘上校,此公筆名東方望,給文星寫過稿。汪夢湘跑來,說他有職在身,不便保我,我說你老婆沒有職務啊,就由你老婆保吧,他還是不敢。後來所方人員偷偷同我母親商量,提議改由我母親保我,我得知後大怒,我說保人就可能是每週一次向警察告密被保人一週行蹤的人,如我母親保我,母親就有每週做線民一次之嫌,這成什麼世界!他們無法,就暗示我沒保人就有被繼續「感化」的可能,我說沒保人而繼續坐牢的人,我知道不少,可是我就是沒保,你們不放我可也。到了1976年11月19日,我終於勝利,破例無保釋放。我出獄那天,他們交給我「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開釋證明書」一紙,上面有例行印好的「行狀及俊悔情形」專欄,中有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樣。我既未去綠島,也未使悔,收到這張證明書,我真又好氣又好笑。後來憑此證明書,領到身份證,又重新開始我的「沒有青春只有‘鬥’的生涯,這時我四十一歲了。」

在我坐牢期間,丁穎(載臣)、周渝、孟絕子、趙承厚。華肖忠等人敢來探監,我至今銘記;尚勤在海外會同許登源送了我一萬臺幣,我出獄多年後,送了一棟房子給尚勤,並請許登源大吃特吃一次。丁穎、周渝、陸嘯劊、陳彥增都有錢來,我都不忘記。陶英惠代劉紹唐寫信來,我也感謝他們。我一生感人之恩、懷人之德、不沒人之功,垂老寫《李敖回憶錄》,自當表而出之。

在這五年八個月的監獄生涯中,雖然是昏黑所在,但觀察入微,也不無奇趣可尋,我加寫一些:

一、我被刑求的專案中,有一項拶指。他們把三支圓珠筆夾在我左手四根手指中間,再強行用我的右手緊握四根手指。並對我說:「李先生,這不是我們折磨你,是你自己的右手在使你的左手痛苦,所以不能恨我們。」我笑笑,說:「我不恨你們,也不恨我的右手,我只恨圓珠筆。」

二、我在警備總部榮膺五委員後,情治人員發現,我這臺獨大員,根本不會說臺灣話,甚至「聽莫」(聽不懂)臺灣話,如今成了「臺獨先烈」,未免滑稽。我跟他們開玩笑說:「沒關係、沒關係,英國國王喬治第一根本不會說英文呢,他是從歐洲大陸過去的,不會英文都能做英國皇帝,我李敖不會說臺灣話卻做上臺獨大員,又算什麼啊!」

三、保安處看守所所長羅永黎上尉留小平頭、兩眼炯炯,令人生畏,可是跟我熟了,發現他人滿好。有一次,他感慨地說:「我是神仙、老虎、狗。」我問他為什麼?他說:「我一看到老婆,就是神仙;我一看到囚犯,就是老虎;我一看到長官,就是狗。」我聽了哈哈大笑。他補充說:他真覺得他幹了這麼多年,其實只是國民黨的一條狗!但他畢竟是假狗,看到真狗會害怕。國民黨抓雷震那一天,他被派去參加,《自由中國》社有條大狼狗,差點咬了他,他說他雖然是國民黨一條狗,但還是怕真狗。

四、我住軍法看守所第二房,正對面是第十房,關的是調查局「匪諜」處長範子文。此公英國留學,相貌堂堂,氣焰很大,被調查局局長——不懂abc的沈之嶽整,誣以「匪諜」之名,關了起來,不但把他關起來,連他的太太滿素玉也關起來,太太就住樓上。範子文被關,自認不得活命,他的姊姊來看他,他雙手抓住鐵欄,大叫道:「我給國民黨做走狗做了這麼多年,就是這種下場啊!」經大家勸說,他才不叫了。他後來專心信佛,整天大聲念佛,念佛以後,口中連說:「報應!報應!」可見他內心對過去殺生懺悔之重。念佛以後,他說不殺生了,可是牢裡蚊子太多了,趕也趕不走,他沒辦法,就用扇子把牆上的蚊子一一拍死,一邊拍一邊說:「這不是殺生,這是打沈之嶽!」

五、我成為臺獨分子,謝聰敏是一個施展連環套的角色。他和魏廷朝先把我咬進牢裡,使官方上當;然後在聲勢已壯之後、在海內外皆知李敖加入臺獨活動之後,再設法替李敖翻案,用李敖在文化界的聲名,反襯出國民黨在如何以冤獄迫害自由作家。這樣一來,李敖可被黃魚兩吃,而國民黨的害賢之名卻又加倍。謝聰敏在牢中替李敖翻案,不是容易的事,因為管制森嚴。但是一次陰錯陽差,使他有了機會。一個日本人小林正成一度住他押房隔壁,在小林被驅逐出境前夜,他拋了一封信由小林帶出來,輾轉登在「紐約時報」。信披露後,自然使官方灰頭土臉。謝聰敏縱在牢中,還能有這種機智英勇的作為,真令人讚歎。出獄多年後,他到我家來敘舊。我問他:「到底小林怎麼帶信出去的,難道不檢查嗎?」謝聰敏說:「怎麼不檢查?還由所長羅永黎帶人把小林脫光檢查過呢。當時我以為信會被搜出來,可是一直沒動靜。後來我到日本,見到小林,問他,原來小林先把信藏在馬桶與牆的夾縫裡,脫光檢查完畢後,臨走前,他要求小個便,就趁小便之時,把信從夾縫中帶了出來。」

六、信登在《紐約時報》後,官方追查,謝聰敏瞞過由小林帶信的真相,反咬了一個班長陳留恨,說信是這班長帶出的。陳留恨因此被捕,被拷打不已,直到最後查出不是班長而是小林,才真相大白。由於陳留恨對待囚犯極壞,謝聰敏這一亂咬,卻也咬得人心大快。謝聰敏被罰帶腳鐐好幾個月,最後取下腳鐐時,班長們對他恭賀,他笑嘻嘻地說:「小意思、小意思。」

七、在軍法看守所放風之際,碰到一個小叛亂犯。他是一名高中生,因想組黨,被抓人籠。他大惑不解,向我說:「李先生,‘公民書’中告訴我們,‘憲法’第十四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我以為那是真的,就想組黨,結果就給抓進來了。」我聽了,哈哈大笑。後來,他好像隨遇而安,也甘於做叛亂犯了,有一天竟自謂:「我是天生革命家。」可是這位小革命家很怕鬼,夜裡總是矇頭大睡。

八、在軍法看守所,來了一批以成功大學學生為主的「成大共黨案」的小鬼,那些小鬼們從來沒見過真共產黨,坐在牢裡,到處想找共產黨前輩來師法。我說別天真了吧,牢裡哪裡還有什麼真共產黨!國民黨整天抓到的,其實都是假共產黨!他們不信,硬說李荊蓀是,一房一房傳話過去,向李荊蘇致敬。後來發現李荊蘇果然是假的,於是大呼負負,又一房一房傳話過去:「致敬取消了!」弄得傻頭傻腦的李荊蓀糊里糊塗,搞不清忽來致敬忽又取消是怎麼回事。

九、「成大共產黨」在調查局被刑求,有人大罵:「你們這樣對我們共產黨,將來共產黨從大陸來了,要剝你們皮啊!」調查局幹員說:「剝就剝,可是沒來以前,老子們先剝了你的皮!」

十、「成大共產黨」領袖是蔡俊軍,是一位率真勇敢的年輕人,後來與我成為好友,出獄後還打電話並來我家感謝我對他的照顧。有一次我送他一套睡衣,他那時被判死刑,穿著睡衣,帶著腳鐐對我說:「槍斃的時候,我就穿它去。」又指著胸前說:「子彈就從這兒打出來。」態度從容之至。後來死裡逃生,改判無期,十五年後出獄。我的同案李政一曾和蔡俊軍同房,他告訴我:「同房難友任何人的食品,蔡俊軍都會抓來就吃,連招呼都不先打一下。人問他為什麼,他說:‘我們是共產黨,你的就是我的,我要共你的產啊!’」

十一、「成大共產黨」另一領袖吳榮元,也被判死刑,也是一位率真勇敢的年輕人。他被判死刑後,帶著腳鐐,等待槍斃,找來佛經看,以為解脫;後來改判無期,他把佛經一丟,說:「既然沒死,還是看李敖的書吧!」

十二、在黑牢中的人,無不恨調查局與警備總部,因為這兩個衙門專門刑求以造冤獄。有一次,一個土頭土腦的臺灣人,被送到軍法處看守所來,他餘怒未消,把棉被捲成一團,坐在地上,一邊捶棉被,一邊大喊:「調查局,利嘎西郎(你家死人)!調查局,利嘎西郎!」舊派心理學家喜言「本能」者,凡遇無法解決的主題,輒以「本能」含糊帶過,人戲以「毯子學說」譏之,因只能遮蓋問題而不能解決問題也。看到這土頭土腦的臺灣人,竟能如此用棉被解決問題,真可成立「棉被學說」了。

十三、關在押房裡的寂寞難捱,是一般人犯最吃不消的,他們要打發日子。打發日子最好的方法就是出來做工。做工雖然苦,但是大家搶著幹。有一次,押房裡缺個理髮的,班長問誰會理髮,一個老臺灣人叫葉迫,說他會,於是由他為大家理髮。押房理髮的規矩是,被理髮的囚犯,每人準備衛生紙二張,自己摺好,用手託著,理髮的為你刮鬍子時,一邊刮,一邊要把刮下的抹在衛生紙上,以節省他的時間,好快速為下一個服務。一般正常情況是,一陣快速服務下來,走道上每間押房門口,都丟下一小堆衛生紙,上有肥皂和著的鬍子垃圾。可是,由於這位葉迫根本不會理髮,而冒充他會,結果一陣刮鬍子下來,走道兩邊的衛生紙上,竟是血跡斑斑,好像人人有了月經似的。氣得範子文大罵葉迫,班長也臉上無光,趕忙把葉迫趕回押房去了。

十四、我有一段時間與人合住第十一房。有山東米商黃中國被判死刑,他是粗人,因賭博被人陷害成「匪諜」,以致冤死。還沒執行前,胡炎漢勸他信耶穌,帶他一起禱告。禱告完了,我在旁邊大笑。胡炎漢問我笑什麼?我偷偷開玩笑說:「黃中國枕頭底下藏著佛經呢!他所有的寶全押,是上天堂的投機分子。只恐怕上不了所有的天堂,反倒下了所有的地獄!」黃中國的冤獄,我曾全力代他寫狀子,他感謝得向我磕頭。可是最後在劫難逃,終被拖出槍斃。

十五、黃中國被槍斃之日,清早五點,第十一房的房門突然間被開啟,黃中國正睡在門邊,他一聲哀呼,坐起來,向牢房另一角衝過去。可是,七八個禁子牢頭衝進來,反銬他的兩手、抓住他的頭髮、用布條纏住他的嘴巴,再用熟練的技巧,把他架出房門。當時睡在我右邊的胡炎漢驚慌坐起,十指張開、兩臂前舉,大叫起來,一個班長討厭他跟著叫,順手拉了他一把,高叫:「還有你!」嚇得胡炎漢縮成一團,藏在棉被裡。對面的崔積澤事後嚇得哭起來,一邊擦眼淚一邊說:「什麼意思嘛!人家只買一點軍油,就把人家跟死刑犯關在一起,就這樣嚇人家,什麼意思嘛!」黃中國的遺物,班長託我包在一起,送到門外。這時胡炎漢還縮在棉被裡,在裡面呻吟:「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好久好久,才從棉被鑽出來。

十六、胡炎漢是榮工處的簡任官,在「中正大學匪諜案」中被誣入獄。入獄前在澳洲觀光,碰到居浩然。居浩然託他到臺灣探監向李敖問好,結果沒想到自己也給關進來,正巧與李敖同房,向李敖問好了。

十七、在十一房還見過一個十九歲的小偷,長得奇黑,我用臺灣話給他起外號叫「歐卡曾」(白話是「黑屁股」、文言是「黑臀」,古人真有人叫「黑臀」)。「歐卡曾」,浙江奉化人,眷區出身,因我對他不錯,他說很感謝我,他出獄後,一定找個脫衣舞女,用摩托車載來,在我窗下大跳一次,在警衛趕到前,再用不熄火的摩托車載運逃走。他說:「龍頭啊!不要太用功了!那時候該休息一下,看看脫衣舞,看看死脫瑞普(strip的日語發音),看看也好!」他一邊說,一邊扭動,學脫衣舞的模樣,醜態可掬,使我笑得腰都彎了!我坐牢多年,但是從來沒有那樣大笑過。

十八、牢裡的冬天很冷,我把我爸爸在東北穿的一件皮袍子帶進來,聊以禦寒。這件皮袍,被賊眼溜溜的「歐卡曾」看中了,他用手摸著上面的毛,一邊摸著一邊喃喃自語:「毛真好!毛真好!毛真好!」「歐卡曾」連說「毛真好」後第二天,他就被叫出去了。監獄官調查他有政治問題。因為若沒政治問題,怎麼會說「毛真好」呢?那時毛澤東還在世,說「毛真好」是什麼意思呢?「歐卡曾」費了九牛二虎的氣力來解釋,最後才算過了關。原來每間牢房高高在上的天花板上,都有一個擴音機,擴音機是個「大嘴巴」,也是個「大耳朵」。有情況時候它播出監獄方面的命令、號音與音樂,你不聽不行,所以是大嘴巴;沒情況時候它不聲不響,但卻是個竊聽器,由中央系統逐房抽查,隔牆有耳,所以是個大耳朵。因為大耳朵只能聽不能看、只能錄音不能錄影,所以竊聽時候就難免斷章取義,於是「毛真好」的誤會,就發生了。

十九、我在軍法處,年復一年不準看報,所得訊息,但憑新進牢的人口耳相傳,最新世界大事所得不多,最新流行歌曲倒聽了不少,因為大家無聊,以唱歌自遣者比比皆是。有一次一群小流氓們個個會唱劉家昌的《往事只能回味》,歌詞是:「時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憶童年時竹馬青梅,兩小無猜,日夜相隨,春風又吹紅了花蕊,你也已經添了新歲,你就要變心,像時光難倒回,我只有在夢裡相依偎。」當時我沒見到歌詞,把內容聽了模模糊糊,最後一句「我只有在夢裡相依偎」,我聽成「我只好另外找一位」。出獄以後,偶然機會看到歌詞,才恍然失笑。但卻覺得,我的誤聽後的新詞,其實比劉家昌的原詞還高明呢!情人走了,你另外找一位,豈不比夢裡留戀更積極嗎?

二十、最後一年,謝聰敏、魏廷朝和李政一,四人同居一房被「洗腦」,我宣佈大家來生再見,拒絕講話,但偷偷只和最夠朋友的李政一來往。那時洗澡時總要一貫作業,脫下衣服,同時洗了。有次看到魏廷朝洗澡,把準備換穿的衣服,糊里糊塗重洗了一遍;把剛脫下來的衣服,又穿了回去。他那時又胖又黑,光著大屁股,吃力地洗衣服,使我想起狗熊進玉米園的故事。(狗熊進玉米園,折一根玉米夾在腋窩下,左摘右丟,弄了一夜,出園時腋下還是隻剩那一根!)魏廷朝出獄後,偶爾來看我,但兩人友情,似已無復當年了。有一件事,仍可看出魏廷朝對我的衛護。在康寧祥、李波峰誣謗李敖案發生時,魏廷朝寫信拆穿他們,有這樣一段:

李敖的個性和筆鋒太尖銳,而且耐磨耐鬥,所以朋友固然不少,敵人只怕更多。他不斷地攻擊,又不斷地被攻擊,是不難想像的。

攻擊李敖,應該攻其所短,豈能攻其所長?說他專門打小報告,陷害朋友,可以說適得其反;既不合事實,尤其不是魏廷朝口中所言。李敖是最可靠的朋友(也是最難纏的敵人),在困難的環境中,經常經濟難友。有許多受過他的恩惠的人,在十數年後始終對他懷念不已,這恐怕是他自己當初所料想不到的。他對看不順眼的人和事,反應過度強烈,往往馬上使小性子用刺骨的言詞、傷人的冷漠、明顯的動作,當面讓人難堪;但他不會放暗箭。

由於魏廷朝的人證文證,終於拆穿了李筱峰的造謠,最後被我告誹謗成立,我贏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