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曾收留過弱智低能的一另一女,都和我家門房同鄉,都沒有名字。我媽媽為男的取名阿福。我們姊妹為女的取名阿靈。阿福大約十四五歲,模樣只像八九歲的兒童。他得了好的東西都要留給他娘,我媽媽
總說阿福有良心。門房有一整套小型木匠用具。阿福並沒人數,卻會找些木缸,鋸呀、刨呀,把木板製成各式匣子。比猴子靈得多。後來他攢了錢被人騙走,離了我家,後悔不及,得了神經病,正也證明他是有靈性良心的。阿靈比阿福笨得多,數數只能數到二。她睡覺壓死了自己的頭胎兒子,氣得她的公婆、丈夫見了她就毒打。她自己覺得捱打是活該,毫無怨尤。家務事她啥也不會。我家女傭們一件件教她,她乖乖地學,漸漸能從二數到五、六、七,家務事也學會不少。一兩年後,她丈夫來接她回去,她歡天喜地,跟著回家了。如果是畜類,看見毒打它的人,不會歡天喜地。她是有靈性良心的。阿福、阿靈都是下愚中的下愚。但畢竟是人,不是畜類。這兩個例項,只說明下愚的下愚,也有人性。阿靈比阿桶笨,已接近畜類,比聰明的貓狗還不如,但他們畢竟是人。有很多聰明的父每,會生下全無智力的痴呆兒女;~~聰明的姊妹兄弟間,會夾雜一個痴呆。這是父母最揪心的事。我認識好幾個有掬呆子女的媽媽。社會上有專收養痴呆的機構。有一個生了痴呆兒子的媽媽告訴我:”送他到那裡去,他也依依不捨地挨著我,不願離開媽媽。可是他會把自己的大便送進嘴裡吃,我實在看不過。只好硬硬心把他送走j”另一個生了痴呆兒子的媽媽,不忍把痴呆兒子送入專管痴呆的地方,只把他寄養在鄉間親戚家,也有留在家裡的。這種孩子一般只能活到八歲或十一歲左右,使夭折了。父母看他們活著也傷心,死也傷心,因為畢竟是自己生的兒女啊。但他們雖具人形,卻是沒有長成的人,相當於未成品,不能指望他們有靈性了。其中也有長大成人的,我曾見過兩人,但不是朝夕相處,不熟悉。看來他們和阿福、阿靈相似,都善良,和家人親善,對外人也無惡意,也有或多或少的智力。在人與畜類的分界線上。得容許有些許混淆不分處吧?
我們也常說貓狗等畜類有靈性、有良心。但畜類的靈性,總和它本性相屬,也受它本性的限制。我見過一隻特靈的狗,是我上大學時期一位教師的伴侶。它只要聽到主人一聲口哨,立即奔向主人。一次這位教師和同事十來個人一起出差,剛離開蘇州,就得急病死了。這隻狗當夜長嚎,淒厲如哭。大家說這是狗哭呀,會死人的。當時這位教師去世的訊息還沒傳到呢。狗連夜哭,滴水不人口,沒幾天就餓死了。大家詫異說“這狗是不是知道主人死了呢?這狗真忠心呀!但忠於主人是狗的本性,俗稱“犬馬之忠”。犬馬救主的傳說不少,某地還有一座“義犬家”呢,筆記小說上都有記載。但是為狗立家的是人,不是狗;稱揚“犬馬之忠”的也是人,不是狗。狗嗅覺靈敏遠勝於人,能做人類所不能的事,但狗只是人所蒙養、人所使用的牲畜。
我們會詫異某人毫無良心。說:“這傢伙的良心給狼吃了!”小時候,媽媽會責罵我們孩子沒靈性!青肚皮猢猻,。。這都說明,有靈性有良心是人所特有而且普遍共有的本性。凡是人,除了未成人的痴呆。雖屬下愚,也都有這點本性。
3每個人具有雙重本性
人是靈魂與肉體的結合,靈與肉各有各的本性。“食色性也”是人的本性。靈性良心也是人的本性。這兩重本性是矛盾的,不相容的。我們可以從日常生活中看到這兩種不相容的本性。
初生的嬰兒只要吃足奶,拉了屎,撒了尿,換上乾淨的尿布,就很滿足地躺在床鋪上,啃著自己的拳頭或腳趾,自說自講。或和旁邊的親人有說有講,儘管說的話誰也不懂。嬰兒純是一團和愛。初生的嬰兒還不會笑,但夢裡會笑,法國人稱“天使的微笑”,做媽媽的多半見過,是元法形容的寧靜甜美。以後嬰兒能笑了。但不能笑出“天使的微笑”了。不過嬰兒的笑總是可愛又令人快樂的。嬰兒漸漸長大。能聽懂大人的讚許,也會劃手劃腳表示歡欣s假如聽到大人責罵。也會哭,或忍住不哭。嘴巴癟呀癟地表示委屈或無奈。一歲左右,都懂事了,不會說也會嗯嗯地比著指著示意。會說話了,會叫爸爸媽媽等親人了,這時什麼都懂,什麼都學。小娃娃最令人感到他有靈性良心。他知好歹,識是非,要好。他們還沒有代表個人意識的“自我”(self)!小娃娃都不會自稱“我”。大人怎麼稱呼他,如“寶寶”、“娃娃”、“毛毛”、“臭臭”之類,他們知道指的就是他們,就自稱“寶寶”、“娃娃”、“毛毛”、“臭臭”還要加上一個“乖”;儘管“乖”字還不會說,咬著舌子也要自稱“乖”。我認識親友家不知多少“乖寶寶”或“乖毛毛”等娃娃呢。有人說。要好不是天性,是媽媽教的。小娃娃怎麼教呀?無非說:孩子要乖啊,要聽話哦。他們覺得這就是好。小娃娃都要求好,長大了才懂得犟,長大了才有逆反心理呢。天真未鑿的嬰兒。是所謂“赤子”——“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的“赤子”。嬰兒都是善良的。有兇惡的嬰兒嗎?只有愛哭愛鬧而惹人煩心的娃娃。那是因為身體不舒服。嬰兒沒有兇惡的。但嬰兒期很短,赤子之心很快就會消失。
小孩子漸漸成長,漸漸不乖,隨著身體的發育,個性也增強,食慾也增強。孩子到了能吃糕餅的時期,就嘴饞,愛吃的東西吃個沒完。個性和善的,還肯聽大人的勸阻,倔強的,會哭哭鬧鬧爭食。父母出於愛憐,往往縱容。孩子吃傷了,肚子疼了,就得吃苦藥。生病吃藥都是苦惱的,聰明孩子或乖孩子會記住,就肯聽話剋制自己。食慾強而任性的孩子,就得大人把好吃的東西藏起來。一般孩子,越大越貪吃,越大越自私,甚至只要自己吃。不讓別人吃。但兩歲三歲,還是孩子最可愛的時期,四歲五歲就開始討厭了。我們家鄉有幾句老話產三克氣〈可愛)。四有趣,五討厭,六滯氣(可厭)。七歲八歲饒兩年——或七歲八歲,貓也討厭,狗也討厭。”說的是虛歲。每個地方,都有類似的老話,因為這是普遍的情況,孩子越大越討厭。為什麼呢?
孩子的身體漸漸發育,雖然遠未成熟,已能獨立行動,能跑、能跳、能奔、能蹦。這個時期,孩子的“自我”冒出來了。孩子開始不乖的時候,還覺得自己應該乖;人家說他不乖,還覺得沒趣或心虛。可是剛冒出頭的“我”,自我感覺良好,一心只想突出自己。“人來瘋”不就是要招人注意嗎?
孩子好爭強。愛賣弄,會吹牛,會撒謊。孩子貪吃爭食,還會搶,還會偷,還會打罵吵架,欺負弱小。
孩子五六歲,早熟的,性慾也在覺醒。慾念愈多,身體的獸性愈強。西方人說,人有七大罪怒。驕傲、貪婪、淫邪、憤怒、貪食、嫉妒、懶惰。這七種罪惡,也包含了佛家所謂貪、噢、痴。這種種罪惡,都植根於人的血肉之軀。孩子開始有“我”。各種罪惡都漸漸露出苗頭來。
自高自大,爭強好勝,就導致驕傲。要這要那,不論吃的、穿的、用的都耍,就是貪婪。淫邪也就是佛家所謂“六慾”,指容色、體態的嬌美,巧言嬌笑的姿媚,以及皮膚細膩柔滑等所挑逗的情慾。傳說小和尚隨老和尚第一次下山,看見了女人,問這是什麼東西。老和尚說,這是老虎,要吃人的。但小和尚上山後,別的不想,只想老虎。“沙彌思老虎”就是現成的例子。慾望受阻,不就激發惱怒或憤恨嗎?貪吃不用說,哪個健康的孩子不貪吃呢?嫉妒也是常惰,我不如人,我就嫉妒他。懶惰也是天生的,勤快需自己努力,一放鬆就懶了。
每一種罪惡都引發另一種或多種罪惡。譬如我驕傲,就容不得別人比我強;我勝不過他,就嫉妒他。嫉妒人,妒火中燒,自己也不好受。一旦看到我嫉妒的人遭遇不幸,不免幸災樂禍。妒引起恨,恨他就想害他,要害人就不擇手段了。這樣一連串地由一個惡念會產生種種惡念。例如貪吃貪懶,就飽暖思淫。這時期的孩子,可說“眾惡皆備於我矣”。
這裡就要談談苟子“性惡論”。苟子認為人性本惡,善者偽也。據苟子《性惡》:”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偽。”
第一句說明“性”不是學來的,而是天生的。這話正可解輯嬰兒有靈性良心是嬰兒的本性,是天生的。第二句說明人能學。也能學好:這就是偽。“偽”指人為,不是虛偽。苟子認為人性本惡,要努力學好,才成好人。這確也是實情。但是人之初,性本善,人的劣根性是嬰兒失去赤子之心以後,身體裡的劣根性漸漸發展出來的。他說人性本惡,是忽略了人的嬰兒階段。忽略了最初的嬰兒階段,就否定了人的本性。也否定了他自己肯定的“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為者謂之性”(這就是說。性是天生的)。“本性難移”是我們已經肯定的。如果本性惡,就改不好。人原先本性是好的。劣根性發展後變壞了,經過努力,還能改好。如本性是惡的,就改不好了。
我曾讀到一則真實的記事。某英國人馴養了一頭小老虎。老虎養大了,仍像貓狗似的跟在身邊,和他很親暱。一次,他睡熟了。老虎在旁舔他的子,表示親愛。舔著舔著,舔出血來了。老虎舔到血腥。本性發作,把他的手咬來吃了。“本性難移”是不錯的。能由人力改造自己,也說明人性本善,才改得好。荀子性惡之說是不全面的。有缺點的。但他說“善者偽也”,還得承認,人性本善,才學得好;否則萄子也難於自圓其說了。
一般五、六歲的孩子都上幼兒班了。在家有家長管教,在學校由老師管教,同學闖也互相競賽、互相督促、勉勵。在家嬌慣的孩子,在學校就爭取做好學生了。孩子到了九歲、十歲,漸漸會改好。
小孩子自己也會管自己。例如小孩子怕吃苦藥、怕打針。可是他們很有靈性,也懂道理。如果給他們講明得吃藥、得打針的道理,有的孩子就能吃苦藥,也能忍痛,儘管喻著眼淚,撇著小嘴要哭,也能在大人的鼓勵下,說“不苦”、“不痛”或“不怕”。有的小孩儘管事先和他講明道理,事到臨頭,就哭鬧著不肯承受了。得大人捉住胳臂打針,捏著鼻子激藥。因為個性不同,而孩子的剋制功夫也強弱不同。
孩子接受家裡的管教,接受學校裡師長同學的薰陶,再加自己有靈性良心,能管制自己,以前在縱容下養成的種種劣根性,會有所改善。如果頑劣不受管教,或親人一味縱容,這孩子會變成壞孩子。壞孩子多半是十六、七歲的未成年人。他們先是逃學,結交壞朋友,結成一夥,毆鬥闖禍,無所不為,成了不受管教的胡孩子。這就是所謂“性相近也。習相遠也!”不管不教,縱容放任,使未成年的菌子成了壞人。如果他慷然覺悟,仍然可以成為好人;而迷途知返,會比一般唯唯諾諾的人更好。所謂“浪子回頭金不換”。西方人也說浪子回家,該宰了肥牛款待。這是人的靈性良心。戰勝了一己的私慾。
人,一方面有靈性良心,一方面又有個血肉之軀。靈性良心屬於靈,“食色性也”屬於肉,靈與肉是不和諧的。
不和諧的兩方。必然引起矛盾。有矛盾必有鬥爭。有鬥爭必有勝負。勝者或是消滅對方,或是制服對方,又形成統一。鬥爭可以不斷,但矛盾必求統一。統一之後的“我”,又成了什麼面貌呢?這不是三言兩語所能說明的。怎麼鬥,怎麼統一,都值得另立專題,仔細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