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元年(1723)四月五日楊宗仁奏摺,硃批改奴才「稱臣得體」。
雍正元年(1723)四月五日楊宗仁奏摺,硃批改奴才為臣。
雍正元年(1723)四月二十日楊宗仁奏摺,硃批改奴才為臣。
雍正元年(1723)五月二十四日何天培奏摺,硃批改奴才「具官銜寫臣字」。
雍正元年(1723)五月二十五日佟世奏摺,硃批改奴才「向後書臣字得體」。
雍正元年(1723)六月五日齊蘇勒奏摺,硃批改奴才「向後寫臣字得體」。
雍正元年(1723)六月九日何天培奏摺,硃批改奴才「具職銜臣,如此方得體」。
雍正元年(1723)六月二十六日於國壁奏摺,硃批改奴才為臣。
雍正元年(1723)十二月二十日高其倬奏摺,硃批改奴才「向後書臣字得體,一樣的」。
雍正二年(1724)五月二十九日毛文銓奏摺,硃批改奴才「用臣字得體」。
以上這些例子,對照起「硃批諭旨」的成書看,就有文章了。例如「硃批諭旨」成書《硃批黃國材奏摺》中,福建巡撫黃國材的奏摺,雍正元年(1723)正月十七日是稱臣;《硃批楊宗仁奏摺》中,湖廣總督楊宗仁的奏摺,雍正元年(1723)三月九日是稱臣、四月五日是稱臣、四月二十日也是稱臣。其他何天培以下,也都如此。可見稱臣比稱奴才得體,也算是一般通識了。
稱奴才如故
雖說稱臣得體,但是奴才卻稱者自稱,一仍其舊。這在《史料旬刊》上可以查出不少。例如《道光朝俄羅斯私人哈薩克邊界建房案》中,赫然就有「奴才松筠跪奏」;《道光十一年查禁鴉片煙案》中,赫然就有「奴才保昌跪奏」;《道光朝外洋通商案》中,赫然就有「奴才武隆阿、穆通阿、秀堃、教良跪奏」;《安南夷民拔竹毀柵案》中,赫然就有「廣西巡撫奴才定長謹跪奏」;《清乾隆修建各處殿宇工程案》中,赫然就有「奴才三和、英廉、四格謹奏」;《高樸私鬻玉石案》中,赫然就有「陝甘總督奴才勒爾謹跪奏」「奴才楊魁跪奏」;《清道光朝留中密奏專號》中,赫然就有「奴才耆英跪奏」「奴才瑞元跪奏」「雲貴總督奴才伊里布跪呈御覽」……
正因為你奴才我也奴才,所以儘管規定歸規定,大家還是甘於做「奴才小史」中人物,自稱奴才還是風起雲湧。這個問題直拖到清朝完蛋,還在扯呢!清宣統二年(1910)的正月二十九日,還說「以預備立憲,宜化除成見,悉泯異同,詔嗣後內外文武滿漢諸臣,陳奏事件,一律稱臣」呢!比照起清初就「一體稱臣」的規定來,可見一百多年來,真是聽者藐藐了!
奴才除了用在文書上面外,應對口語上的使用,更是普遍。西太后和慈安太后開始垂簾聽政的時候,垂簾是垂下一道黃幔,地點通常是養心殿。兩宮太后分坐在黃幔後面,黃幔前面坐的是皇帝。宮內很暗,門外有很厚很寬的大門簾,由宦官很快地揭開,官吏要很快地鑽進。動作一定要快,慢了就後腳在門外,被簾子打到,慌亂之中碰歪了帽子上的花翎(孔雀毛),就是不禮貌。進宮後三步,就先跪稱「奴才某某,恭請聖安」,然後脫帽,磕頭,並且說「奴才叩謝天恩」,再戴上帽子向前走,在前面的墊子上跪下(當時官吏都買一雙「護膝蓋」的東西紮在腿上,這種東西可以幫助人跪得久,使腿不容易發麻。否則腿一發麻,要站會站不起來)。在主子面前,進退都是奴才奴才的,人還有什麼尊嚴?《初學階梯》有「滿漢官民稱呼」一條,說:「大清國朝例:凡居官者,在漢人,則稱帝曰皇上,自稱曰臣;在滿洲,則稱帝亦曰皇上,自稱曰奴才。」其實在應對口語上,自稱奴才,卻是極普通的。
另一方面,自稱奴才還要密集才能稱意。《史料旬刊》中「高樸私鬻玉石案」有一則「附片」,全文說:
奴才高晉跪奏:再奴才於前折繕就,復思奴才此次獲戾重大,罪幹隱瞞。雖蒙聖恩曲賜矜全,不即革職治罪,但奴才問心慚愧,寢食靡寧。既辜負我皇上平日倚信深恩,何敢再忝綸扉重寄?唯有仰請皇上將奴才解退大學士,暫留兩江總督任。容奴才自奮自效,再圖上報天恩,庶奴才寸心稍安。謹再叩首瀝陳,伏乞聖鑑。奴才不勝惶悚待命之至。謹奏。
一個堂堂「大學士」「兩江總督」,短短幾行字中,就自稱奴才八起之多。人格淪落到這一地步,人還是人麼?
皇帝批改奏摺中奴才字樣
奴才奴才滿天下
正因為奴才奴才滿天下,正因為奴才在中國已經由罵人而淪落為自稱,所以在奴才階層中,也就分出了誰上誰下。石秀大罵「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就是這種寫照。美國製憲大會時,南卡羅來納州的一個團體罵州長和其他貴族說:「這些人是州里的土皇帝;逢迎他們左右的馬屁精,是他們的尾巴;拍土皇帝與馬屁精的馬屁,又做他們下賤而又下賤工具的,則是尾巴的尾巴。」(「thenabobsofthisstate,theirserviletoadeatersthebobs,andtheservilelyserviletoolsandlickspittlesofboth,thebobbetts.」)這正是修辭學上的對比。而石秀之罵,尤為簡明傳神。如今,所謂中華帝國時代過去了,但是「中華民國」的封建結構卻一仍其舊,雖然名已不存,但是實卻未亡。照樣父子相傳,照樣奴才交替,照樣「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衙門行走、滿街行走。中國的問題不在名號形式改變,而在封建實質未除。國民黨的禍國殃民,正在換湯不換藥,結果新湯舊藥,一切都是「亡國帝王」氣象。胡適在五十多年前寫文章給少年朋友,就指出:「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不幸的是,國民黨多少年來,正妄想用一群奴才建造自由平等的「國家」!幸虧他們失敗了,他們若成功了,那又算是什麼「國家」呢?
1985年5月23日晨
註釋
《顏氏家訓》中、《五代史》中,也不乏用奴才罵人的記錄。
1758年是戊寅年。徐珂記為戊子年,戊子年是1768。
相沿成例後,武人不能稱臣,不論滿漢,都成了規矩。清宣宗道光六年(1826),穆蘭岱奏青海蒙古軍情,奏摺內稱了臣,被皇帝嚴旨申飭,理由是:「道光五年,曾經降旨,督撫藩臬之內,如系旗員,於請安謝恩折,著繕寫奴才字樣;凡遇一切公事奏摺,著寫臣字。此特專指文職而言,並未指武職如此。原降諭旨,甚屬明晰。穆蘭岱前此會同陝甘總督奏事一折,自應繕寫臣字。今伊自行陳奏青海蒙古事件,亦寫臣字,竟染漢人習氣,殊屬不合。況此際各省將軍都統等奏摺,並無一繕寫臣字者。穆蘭岱身任副都統,兼西寧辦事大臣,而仿效文職,殊屬非是。穆蘭岱著傳旨申飭。」特別注意這裡「竟染漢人習氣」的字眼,可見對漢人稱臣,皇帝的根本心態所在。
李鴻藻《霆軍紀略》:「故事:武職大臣,單銜具疏,自稱奴才,與旗籍臣工一例。而欽定剿定粵匪諸方略,於滿漢文武臣工各奏疏,則概以臣字為文。此編所載,鮑公各奏稿,謹遵方略,一例稱臣。」對照起乾隆朝的「武職大臣,單銜具疏,自稱奴才」的例子,就可看到多麼有對比性了。我舉乾隆三十四年(1769)三月二十九日的一則和臺灣有關的如下:「福建臺灣鎮總兵官奴才葉相德跪奏:為具奏事。竊奴才仰蒙聖恩,委任收捕賊匪黃教等首從各犯,夙夜悚惶,實力辦理,業將多方設法及會合搜捕情形,於三月十七日諮明督臣崔應階轉奏在案。本月二十七日,奴才探知黃教等潛匿在官材瓏山內,隨會同提臣吳必達,率領文武官兵,連夜密赴該處,當即擒殺黃教等首夥各犯。於二十九日,奴才會同提臣吳必達、臬司余文儀連銜具奏外,伏查此案賊匪,先後擒獲一六六名,投首效用六名,臨陣剿殺一一四名,此外尚有散逃餘黨,不便稍有疏漏。奴才復與提臣同心協力,分頭查捕,務絕根株。再查臺灣地方營伍,均須整頓。奴才現與提臣將善後事宜熟商籌辦,約於四月末旬,可以竣事,即當西渡廈門,趕赴滇南,力圖報效也。合先恭折由六百里驛遞馳奏,伏乞皇上睿鑑,訓示施行,謹奏。」
乾隆三十五年(1770),西寧、達翎阿、周元理上奏搜捕蝗孽。折內列銜,西寧、達翎阿稱奴才,周元理則稱臣。皇帝說:「臣僕本屬一體,均系奉上之稱,字義雖殊,其理則一。滿漢臣工自稱固有不同,然遇部院章奏,雖滿洲大員,亦一例稱臣,而滿洲督撫奏地方公事亦然,並非以奴才之稱為卑而近,稱臣為尊而遠也。即如滿洲大學士在朕前亦自稱奴才,而漢人雖丞簿末秩引見亦皆稱臣。豈丞簿漢員,因此遂得謂尊於滿大學士乎?朕撫御臣民,並無歧視,而朝廷體統,本自尊嚴,又豈因臣下之稱奴才而尊崇有加,稱臣而體制有減乎?朕於此等事從不計較,即漢人中間有於召對時稱奴才者,亦並無嘉賞之意。而摺奏列銜,則不宜參錯。止當論首銜何人,或滿或漢,皆可以一稱貫之……三人會奏之折,西寧名列在前,既稱奴才,則達翎阿、周元理自當連名直寫,又何事妄生區別於其間耶?若謂周元理不屑隨西寧同稱,有意立異,是視周元理身份太高,諒彼亦不敢萌此念。但此等節目,必拘泥若此,又何其不達事理耶?可笑之至!將此傳諭周元理知之。夫馬人龍之隨天保稱奴才也,即依此旨辦理也。」皇帝既以周元理為可笑之至,又以馬人龍為隨稱不合,則聽命的,又何去何從?早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就下諭滿洲大臣在公事奏摺上一律稱臣,但西寧在上奏搜捕蝗孽上仍稱奴才,足見是西寧犯規,而不是周元理違制。可見對奴才的用法上,也有因皇帝猜忌而變例的。此處皇帝怪周元理「不屑隨西寧同稱」,就是猜忌。你要叫奴才,我不許你叫;你不要叫奴才,我偏要你叫。對馬人龍,就是你要叫,我不准你叫;對周元理,就是你不要叫,我偏要你叫。反正皇帝都有理就是了。
以上舉的都是雍正時代的例子。到了乾隆時代,為這問題還在鬧個沒完呢!乾隆三十年(1774)七月二日,為了福建提督甘國寶奏摺中稱了臣,硃批稱臣不合,下旨申飭,並在兩天後補充理由如下:「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四日,奉上諭福建提督甘國寶奏請陛見及請安折內,於書銜處稱臣,殊不合體式。向來武職具折,例稱奴才。上年因御史天保、馬人龍連銜具摺奏事,概稱奴才,曾降旨,令內外滿漢諸臣嗣後陳奏公事均一例稱臣。此第就文職而言,並未概及於武臣,且請安謝恩之類亦非公事也。乃外省提鎮未能體會前旨,遂爾誤稱,此皆無知字識所為。若謂甘國寶自圖體面,諒亦未必敢也!前此右江鎮素爾芳阿奏事稱臣,因其身系滿洲,尤不應不諳規矩,曾經申飭。今甘國寶又復如此,恐各省相類者尚多。著傳諭各該督撫即行知照各提鎮,一體恪遵,毋致違舛此者……」
三和是「內大臣工部左侍郎兼總管內務府大臣革職留任又革職留任」頭銜,英廉是「經筵講官戶部左侍郎管理三庫事務總管內務府大臣降一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又降三級留任」頭銜,四格是「廂白旗漢軍都統總管內務府大臣革職留任」頭銜。
但與陝西巡撫聯名上奏時,卻是「陝甘總督臣勒爾謹陝西巡撫臣畢沅跪奏」字樣。
楊魁是江蘇巡撫。
石秀這段話,賽珍珠(pearls.buck)英譯《水滸傳》(allmenarebrothers)中譯為:「youareaslave,andyouareslaveofaslave!」不過「奴才」在官式文書中不能這樣譯。胡適給柳無忌的信中說:「滿清一朝,凡旗籍的官吏,無論官多麼大,皆自稱‘奴才’。若譯英文,也必須用yourmajesty’sobedientslave,似無法簡化的。」(《傳記文學》卷三十四第六期,柳無忌《我所認識的胡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