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第六十二回,有這麼一段:
話說當時石秀和盧俊義兩個在城內走投沒路,四下裡人馬合來,眾做公的把撓鉤、套索一齊上。可憐寡不敵眾,兩個當下盡被提了。解到梁中書面前,叫:「押過劫法場的賊來。」石秀押在廳下,睜圓怪眼,高聲大罵:「你這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我聽著哥哥將令,早晚便引軍來打你城子,踏為平地,把你砍做三截!先教老爺來和你們說知!」
石秀在廳前千奴才萬奴才價罵。廳上眾人都唬呆了。沈中書聽了,沉吟半晌,叫:「取大枷來,且把二人枷了,監放死囚牢裡。」吩咐蔡福在意看管,休教有失。蔡福要結識梁山泊好漢,把兩個做一處牢裡關著,每日好酒好肉與他兩個吃,因此不曾吃苦。
《水滸傳》相沿是施耐庵作的,事實上,它是以宋江等三十六人的真人真事為基礎,長時間累積起來的。早在南宋時候,就有了《花和尚》《武行者》《青面碧》等話本。到了宋末元初,水滸故事就逐漸擴大。施耐庵把這些擴大的材料做了總整理(又說羅貫中也整理過),最後成為一大名著。不論《水滸傳》是誰作的,書中包羅了許多宋朝的口語,卻是事實。像石秀這句活潑潑的用奴才罵人的話,就是顯明的例子。
罵奴才,其來有自
不過,宋朝許多罵人的話,其實也不始於宋朝,而是其來有自的。陶宗儀《輟耕錄》有「奴材」(奴才)條說:「世之鄙人之不肖者為奴材。郭子儀曰:‘子儀諸子,皆奴材也!’」郭子儀是唐朝人,當時已有用「奴材」罵人的習慣。不過陶宗儀搞考據,最早把罵奴才溯源到出自郭子儀之口,這是錯的。事實上,郭子儀當時口出此言,用的乃是s.o.b.式的「外國話」。不但是「外國話」,並且還是早在魏晉時代就傳來的「外國話」。這在《晉書》中,我們可以看到不少。如《劉元海載記》(劉元海就是劉淵,為了避唐高祖李淵的諱,「故稱其字焉」):
王浚使將軍祁弘率鮮卑攻鄴,穎敗,挾天子南奔洛陽。元海曰:「穎不用吾言,逆自奔潰,真奴才也!然吾與其有言矣,不可不救。」
這就是胡人用「奴才」罵人的證據。再看《劉曜載記》:
楊難敵自漢中還襲仇池,克之,執田崧,立之於前。難敵左右叱崧令拜,崧瞋目叱之曰:「氐狗!安有天子牧伯而向賊拜乎!」難敵曰:「子岱,吾當與子終定大事。子謂劉氏可為盡忠,吾獨不可乎!」崧厲色大言曰:「若賊氐奴才,安敢欲希覬非分!吾寧為國家鬼,豈可為汝臣?何不速殺我!」顧排一人,取其劍,前刺難敵,不中,為難敵所殺。
這又是胡人用「奴才」罵人的證據。
這樣追蹤起來,其實愈追愈長呢!《水經注》記李特罵「豈不奴才也」的話,《魏書》記爾朱榮罵「本是奴才」的話,都是顯明的例子。
左手的皇帝
「奴才」既然是胡人的口語,所以它在胡人的用法上也就最富變化,尤其到了滿洲人手裡,更是花樣百出。據徐珂《清稗類鈔》裡「奴才」條下:
當未入關以前,滿洲曾貢獻於高麗,其表文自稱「後金國奴才」。可見「奴才」二字之來歷,實為對於上國所通用。其後遂相沿成習耳。
可見滿洲人用「奴才」,最早見於「兒皇帝」式的自稱,是自下於人,尚非人下於己。但是,一旦他們得了天下,他們就不自下於人,而要人下於己了。徐珂說:
滿洲大臣奏事,向有稱臣或奴才者。乾隆戊子下諭:嗣後頒行公事摺奏稱臣,請安謝恩尋常摺奏仍稱奴才。所以存滿洲舊俗也,乃久之。滿臣奏摺無論公事私事,俱稱奴才,以為媚矣。
又說:
然不獨滿洲也,蒙古漢軍亦同此稱。唯與漢人會銜之章奏,則一律稱臣。
漢人之為提督總兵者,稱奴才。雖與督撫會街,而稱奴才如故,不能與督撫一律稱臣也。
王公府邸之屬員奴僕,對於其主,亦自稱奴才。
按清朝規矩,奏摺有奏事折、密摺、請安折、謝恩折等分別。辦公歸辦公,公事奏摺稱臣;拍馬屁歸拍馬屁、小報告歸小報告,私事奏摺稱奴才。這一分際,做主子的要求至嚴。在清聖祖康熙的硃批中,就有「知道了,請安摺子當另折才是,不合」「所奏知道了,奏事摺子與請安摺子一處,不合」的字樣可證。用密摺上奏,康熙是有他的大道理的。他說:「朕令大臣皆奏密摺,最有關係,此即明目達聰之意也。其所奏之或公或私,朕無不洞悉。凡一切奏摺,皆朕親批。諸王文武大臣等知有密摺,莫測其所言何事,自然各知警懼修省矣!」正因為密摺有這麼大的神通,所以行之以鬼鬼祟祟,也就至為重要。康熙就有這樣的硃批:「朕體安善,爾不必來。明春朕欲南方走走未定,倘有疑難之事,可以密摺請旨。凡奏摺不可令人寫,但有風聲,關係匪淺。小心,小心,小心,小心!」做主子的不但要求「奏摺不可令人寫」,主子自己的批語,也是不假手於人的。康熙有一次右手生了病,但他寧用左手歪七扭八地硃批,也不肯含糊。其左右開弓以馭臣下之態,可想而知。由此看來,「左手的繆思」,真是小焉者也!
「武員即官至提督,亦稱奴才」
正因為上下之間在正式辦公以外要建立另一種管道,所以這種管道就顯得親密,密摺、請安折、謝恩折中自稱奴才也,就是親密的一種表示。清世宗雍正硃批中,竟有「燈下亂寫來,莫哂字醜」的話,竟有「燈下寫的笑話字了」的話,要奴才你別笑皇帝我的字寫得蹩腳,這是何等親密!碰到奴才的毛筆字不行的,皇帝當然也一律曲諒。雍正就批過:「不必拘定楷書,筆畫隨意,大小俱無闕礙也。」為什麼?你又要人打小報告,又要人王羲之,天下有如此完人乎?
徐珂說稱奴才是「滿洲舊俗」,是「滿洲大臣」獨享的榮銜,但「漢人之為提督總兵者」(陳守山警備總司令之流),卻也「稱奴才如故」,這是有趣的。清高宗乾隆二十三年(1758)下諭:「滿洲大臣奏事,稱臣稱奴才,字樣不一。著嗣後頒行:公事摺奏稱臣,在請安謝恩尋常摺奏稱奴才,以存滿洲舊體。」但是,乾隆三十八年(1773),涼州鎮總兵喬照於奏謝折中稱了臣,就被皇帝嚴旨申飭。理由是:「武員即官至提督,亦稱奴才。此乃向來定例,喬照豈容不知?雖臣僕本屬一體,稱謂原無重輕,但喬照甫加總兵,即如此妄行無忌,足見其器小易盈,著傳旨嚴行申飭。」照語氣上看,總司令之流只許自稱奴才而不準稱臣,乍看似有屈辱之意。其實不然,「打是喜歡罵是愛」「為卑而近」,格外屈辱其實只是格外垂青。高玉樹回憶他被蔣介石召見時,他被賜座,但同時的總司令們卻要站在旁邊,不準坐。但真正貼身者,是高玉樹乎?還是「官至提督」的這些傢伙乎?此理還不明白嗎?所以清朝規矩,只許滿洲人和漢人中的總司令之流稱奴才,這才表示真正把你們當自己人看待呢!
因文官有滿員漢員之分,所以滿人稱奴才漢人稱臣,用意是嚴滿漢之別。又因武官最早都是滿人,所以總司令之流自然全稱奴才。不料後來有非滿人(非外省人)的陳守山之流也混進來了,滿漢在軍職人員方面稱臣稱奴才,就有點亂了。
寧我不叫,也不許你叫
這種「有點亂了」,在滿漢大臣聯名上奏(「會銜之章奏」)時,最容易弄不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皇帝下諭曰:
本日御史天保、馬人龍奏,監考教習查出代債之弊一折,已交部查辦。至其折內書銜,因天保在前,遂概稱奴才。向來奏摺滿洲率稱奴才,漢官率稱臣,此不過相沿舊例,且亦唯請安、謝恩及陳奏己事則然。若因公奏事,則滿漢俱應稱臣。蓋奴才則僕,僕即臣,本屬一體,朕從不稍存歧視。不過書臣覺字面冠冕耳!初非稱奴才即為親近而盡敬,稱臣即為自疏而失禮也!且為君者,豈系臣下之稱臣、稱奴才為榮辱乎?今天保、馬人龍之折如此,朕所不取。若不即為指斥,恐此後轉相效尤。而無知之徒,或因獻媚否或竊為後言,不可不防其漸。即如各部院衙門題奏摺本,雖至微之筆帖式,無不稱臣,又何容強為區別於其間耶?嗣後凡內外滿漢諸臣,會奏公事,均著一體稱臣,以昭畫一。著為令將此通行傳諭知之。
這裡所說稱奴才並非表示親密之意,顯然是一派遁詞。事實上是事關榮辱的,事實上是漢人求為奴才而不可得的。滿洲人為了不願見到漢人也擠進來跟著自己人一起稱奴才,乃弄出這種「一體稱臣,以昭畫一」的上諭,這顯然是以滿就漢、我遷就你之意——寧讓自己人稱臣,也不要漢家郎稱奴才啊!
稱臣得體
正因為有這種「寧我不叫,也不許你叫」的微意存在,再加上正式公文書上奴才奴才的總不算什麼好看,所以在清朝的奏摺中,就不乏皇帝硃批改「奴才」為「臣」的例子:
雍正元年(1723)正月十七日黃國材奏摺,硃批改奴才「向後奏臣字合體」。
雍正元年(1723)三月九日楊宗仁奏摺,硃批改奴才「向後稱臣得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