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古代漢語 王力 第2頁,共2頁

[13]倚,仗著。戢(jí),禁止。

[14]火,《新唐書·兵志》:府兵十人為火,火有長。纊騎(宿衛兵)十人為火,五火為團。火伍,即隊伍。

[15]晡(bū),申時,等於現在下午三時至五時。晡食,夕食,古人一日兩餐,這是指吃第二頓飯。

[16]假,借,等於說就便。草具,見第一冊99頁注〔9〕。

[17]旦日,次日。

[18]候卒,負責巡邏警衛計程車兵。柝(tuò),巡夜時用來敲打的木梆子。

[19]旦,即旦日,次日。謝,謝罪。不能,等於說無能。

先是太尉在涇州為營田官[1],涇大將焦令諶取人田[2],自佔數十頃,給與農[3],曰:"且熟,歸我半。"是歲大旱,野無草。農以告諶,諶曰:"我知入數而已,不知旱也。"督責益急[4]。且飢死,無以償,即告太尉。太尉判狀[5],辭甚巽[6],使人求諭諶[7]。諶盛怒,召農者曰:"我畏段某邪?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垂死[8],舁來庭中[9]。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瘡[10],手注善藥[11],旦夕自哺農者然後食。取騎馬賣,市谷代償[12],使勿知。淮西寓軍帥尹少榮,剛直士也,入見諶,大罵曰:"汝誠人耶!涇州野如赭[13],人且飢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擊無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馬,賤賣市谷入汝,汝又取不恥。凡為人,傲天災、犯大人、擊無罪者[14],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無馬,汝將何以視天地,尚不愧奴隸邪[15]?"諶雖暴抗[16],然聞言則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終不可以見段公。"一夕,自恨死[17]。

[1]段秀實任涇州刺史前,曾在白孝德手下任支度營田副使(幫助節度使掌管一方財政、召集流民為官府墾田的官)。

[2]焦令諶(chén),人名。

[3]給與農,這裡指佃給農夫耕種。

[4]責,索取。

[5]判,裁決,判決。

[6]巽(xùn),通遜,恭順。

[7]諭,告。

[8]垂,將近。

[9]舁(yú),抬。

[10]衣(yì),這裡指包紮。瘡,通創,傷口。

[11]手,親手。注,附著,這裡指敷。

[12]市,買。

[13]赭,赤土。野如赭,指大旱。

[14]傲,這裡指輕視。大人,等於說"長者",這裡指段秀實。

[15]尚,還。奴隸,泛指卑賤者。這是說行事如此,連奴隸都不如。

[16]抗,等於說傲慢。

[17]據《通鑑·考異》,代宗大曆八年(西元773年),焦令諶還活著,柳宗元這樣說,可能是根據傳聞。

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徵[1],戒其族:"過岐[2],朱泚幸致貨幣[3],慎勿納。"及過,泚固致大綾三百匹[4]。太尉婿韋晤堅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5]。"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6]。"以如司農治事堂[7],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8]。

[1]徵,召。以司農徵,指段秀實被召至京城作司農卿(主管儲糧和供應國家用糧的官)。

[2]岐,指岐州,今陝西鳳翔縣。這是朱泚軍隊駐紮的地方。

[3]朱泚,唐德宗時拜太尉,後反唐,立為大秦皇帝。不久,又改國號為漢,後來為其部將所殺。幸,敬詞,等於說有幸。致,這裡指贈送。

[4]固,副詞,硬要,固執地。

[5]處賤,居於賤位。

[6]第,住宅。這句是說,不可把綾放在我的住宅裡。

[7]如,往。以如,指把綾送往。[8]識(zhì),封條上所記的字。

大尉逸事如右。

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馬員外接同正員柳宗元謹上史館[1]。今之稱太尉大節者出入[2],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嚐出入岐周邠斄間[3],過真定,北上馬嶺[4],歷亭鄣堡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