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尹曰:"殺之[15]。"以為直於君而曲於父[16],報而罪之[17]。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18]。魯人從君戰,三戰三北[19],仲尼問其故,對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養也。"仲尼以為孝,舉而上之[20]。以是觀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21]。故令尹誅而楚奸不上聞[22],仲尼賞而魯民易降北,上下之利,若是其異也。而人主兼舉匹夫之行[23],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幾矣[24]。
[1]蠹(dù),蛀蟲。韓非認為儒者,遊俠,縱橫家,患御者(國君的近臣),商工之民,都是對國家有害的人,故合稱為五蠹。他在斥責"五蠹"的同時,還抨擊了時政,從正面提出了重農尚武,以法制治國的主張。這篇文章是韓非闡發自己法家思想的代表作。
[2]儒,儒家。文,指古代文獻經典。法,法制。
[3]俠,遊俠。禁,禁令。
[4]人主,指國君。兼禮之,都以禮對待他們。
[5]離,通罹(lí),觸犯。罪,治罪。
[6]諸先生,指上文所謂"儒"。文學,與上文的"文"同義,不是現代所謂"文學"。取,錄用。被動用法。
[7]以私劍養,意思是靠著行刺的行徑被養。
[8]法,指法之所非。趣,通取,指君之所取。上,指上之所養。下,指吏之所誅。這是說這四種情況自相矛盾而沒有一定的標準。
[9]黃帝,軒轅氏,傳說中遠古時代的好帝王。
[10]非所譽,不是〔應當〕稱譽的人。
[11]功,指耕戰之事。
[12]工,擅長,精通。
[13]之,為"人"字之誤(依松皋圓說。見《韓非子纂聞》)。直躬,直身而行的人(指品行,參用朱熹說,見《論語集註》)。
[14]謁之吏,向官吏報告這件事。謁,稟告。
[15]令尹,楚官職名,相當於後代的宰相。之,指直躬。
[16]認為他對君忠,對父親卻不孝。曲,不直,這裡指不孝。
[17]報,判決。罪,治罪。
[18]暴,下凌上叫暴,這裡指不孝。
[19]北,敗走。
[20]舉,舉薦。上,用如動詞。上之,使之上,等於說置之上位。
[21]背臣,叛臣。
[22]楚奸,楚國壞人的犯罪行為。上聞,向上報告使國君瞭解。聞,使動用法。
[23]舉,指稱讚。
[24]幾,庶幾,希望。
古者蒼頡之作書也[1],自環者謂之"私"[2],背私謂之"公"[3]。公私之相背也,乃蒼頡固以知之矣[4]。今以為同利者,不察之患也[5]。然則為匹夫計者[6],莫如修行義而習文學[7]。行義修則見信,見信則受事[8];文學習則為明師,為明師則顯榮[9]。此匹夫之美也。然則無功而受事,無爵而顯榮,有政如此,則國必亂,主必危矣。故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10]。斬敵者受賞,而高慈惠之行[11];拔城者受爵祿[12],而信廉愛之說;堅甲厲兵以備難[13],而美薦紳之飾[14];富國以農,距敵恃卒[15],而貴文學之士;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遊俠私劍之屬[16]:舉行如此[17],治強不可得也[18]。國平養儒俠[19],難至用介士[20],所利非所用[21],所用非所利。是故服事者簡其業[22],而遊學者日眾,是世之所以亂也。
[1]蒼頡,相傳為黃帝的史官,據說我國的文字是由他創造的,其實文字是人民群眾的創造。書,指文字。
[2]自環,自繞。私,盧文弨曰:"說文引作自營為厶,營環本通用,私當作厶。"按,古文"厶"作"",所以說"自環者謂之私"。
[3]公,從"八"從"厶","八"等於說背,有"相違背"的意思。
[4]固,本來。以,通已。
[5]現在認為公私利益一致,那是沒有經過仔細考察的毛病。同利,指公私的利益相同。
[6]計,計劃,考慮。者,語氣詞。
[7]"行"當作"仁",下句"行義修"的"行"同此(依王先慎說)。
[8]受事,指接受國君委任的工作。
[9]顯榮,顯貴榮耀。
[10]不兩立,等於說不併存。
[11]高,意動用法,以......為高,這裡有"推崇"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