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禮俗
禮俗是社會的上層建築,它是和社會的經濟基礎相適應的。奴隸社會有奴隸社會的禮俗,封建社會有封建社會的禮俗。在古代社會中,統治階級所提倡的禮俗是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在今天看來,許多不合理的繁瑣的禮俗和吃人的禮教,在當時都是為了鞏固統治階級的統治的。在這個題目下,我們不能全面敘述上古的禮俗,只能談談幾個重要的方面。
(1)階級、階層
堯舜禪讓的傳說與原始公社制的階段相符合;夏禹不傳賢而傳子,可以認為原始公社制的瓦解。夏代是否已經達到奴隸制,還不得而知。至於殷代,可以確實斷定是奴隸社會了。
依照古代史的研究者的一般結論,最初所謂"眾""奚""僕""臣""妾"都是奴隸。臣是男奴隸,妾是女奴隸。周初的社會還存在著大量的奴隸,周天子常常拿奴隸賞賜給他的大臣。奴隸有在室內勞動的,但是他們主要勞動還是農業生產。有人說《詩經·周頌·噫嘻》篇說的"亦服爾耕,十千維耦"指的就是兩萬奴隸在那裡耕田。《尚書·牧誓》說到"臣妾逋逃"是指的奴隸逃亡。
周代的奴隸還可以像牛馬一樣在市場上販賣。《周禮·地官·質人》:"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珍異",鄭玄注:"人民,奴婢也。"販賣成交後,要訂立合同。這種合同叫做"質劑"。依鄭玄說:人民牛馬的合同叫"質",兵器珍異的合同叫"劑"。
奴隸還可以被當做牲畜來屠殺,這表現在上古的殉葬制度上。《墨子·節葬下》:"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在殷代,這話完全合乎事實。到了周代,雖然此風稍衰(這不是由於仁慈,而是由於人力可貴),但是在某些國度仍然是盛行的。例如秦國,據《史記·秦本紀》所載,秦武公葬時,從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葬時,從死者一百七十七人(包括《詩經·秦風·黃鳥》所悼念的三良在內)。又據《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載,秦始皇葬時,秦二世令後宮(妃嬪等)無子者一律"從死","死者甚眾"。而且把工匠都關閉在陵墓裡。古代統治階級的這種淫威,至今還令人髮指。
奴隸和奴隸主是兩個相對抗的階級。商代的奴隸主是貴族,總稱為"百姓"(注:"百姓",金文寫作"百生"。後來周人稱商的貴族為"殷多士"。),商王是貴族最高的代表,自稱為"餘一人"(注:"餘一人"見於甲骨文,古書上寫作"予一人。")。《論語·堯曰》引《尚書·泰誓》篇的話說:"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可見周初還這樣稱呼。後來百姓成為民的同義詞。民在古代又稱為黎民,秦國則稱為黔首。
商代王位的繼承是兄終弟及,無弟然後傳子。周代王位由嫡長子世襲,餘子分封為諸侯。(也有異姓功臣封為諸侯的。)諸侯的君位也由嫡長子繼承,餘子分封為卿大夫。諸侯受封國於天子,卿大夫受采邑於諸侯。卿大夫下面是士(大體是大夫的宗族),士受祿田於卿大夫。周天子有天下,諸侯有國,卿大夫有家。家是卿大夫統治的區域,擔任家的官職的通常是士,稱為家臣。孔子的學生冉有季路就擔任過季康子的家臣。
《左傳昭公七年》說:"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這樣,形成統治階級內部的各級階層。春秋以前士是武士,有義務"執干戈以衛社稷";春秋以後士是文士,士逐漸成了統治階級知識份子的通稱。
士的下面是庶人,又稱庶民。西周時庶人雖然還是用來封賜的物件,但是庶人的身份比奴隸為高,以後庶人就逐漸成為個體農民了。《荀子·王制》篇說:"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可見庶人的向背直接關係到上層統治階級的安危。
君子小人也是兩個相對立的概念。最初君子是貴族統治階級的通稱,小人是被統治階級的通稱,後來以所謂有德無德來區別君子和小人。統治階級的階級偏見影響到詞義的發展。
(2)冠禮
據近人研究,氏族社會的男女青年到達成熟期後必須參加"成丁禮"才能成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員,才能享受應有的權利和履行應盡的義務。周代的冠禮(加冠儀式)就是由這種"成丁禮"變化來的。
周代貴族男子二十歲時由父親在宗廟裡主持冠禮。行禮前先筮日(選定加冠的日期)、筮賓(選定加冠的來賓)。行禮時由來賓加冠三次:先加緇布冠,表示從此有治人的特權;次加皮弁,表示從此要服兵役;最後加爵弁,表示從此有權參加祭祀(注:緇布冠是用黑麻布做的冠,皮弁是用白鹿皮做的,爵弁是赤黑色的平頂帽子,是祭祀時戴的。)。來賓敬酒後,去見母親,又由來賓取"字",然後去見兄弟姑姊,最後戴禮帽穿禮服帶禮品去見國君卿大夫和鄉先生。主人向來賓敬酒贈禮品後,禮成。
貴族男子二十歲結髮加冠後可以娶妻,貴族女子十五歲許嫁時舉行笄禮後結髮加笄。所謂結髮,就是在頭頂上盤成髮髻(區別於童年的髮式),表示年屆"成人",可以結婚了。《文選》卷二十九蘇武詩說:"結髮為夫妻,恩愛兩不疑",可見這種風俗流傳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