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同一個區域名稱,而涵義大有區別。有些名稱則是上古所沒有的。現在舉出一些例子來加以說明。
州--相傳堯時禹平洪水,分天下為九州,即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又相傳舜時分為十二州,即除了九州外,又從冀州分出幷州、幽州,從青州分出營州。這樣,疆域的大小是一樣的,只是州的大小稍有不同罷了。到了漢代,中國的疆土更大了,於是增加了一個交州,一個朔方。後來朔方併入幷州,改雍州為涼州,梁州為益州。東漢時代,共有十三州,即:司隸(直轄州)、豫州、兗州、徐州、青州、涼州、幷州、冀州、幽州、揚州、益州、荊州、交州。晉初分為十九州,和東漢十三州比較,增加六州。(1)把梁州分為雍、涼、秦三州;(2)把益州分為梁、益、寧三州;(3)把幽州分為幽、平兩州;(4)把交州分為交、廣兩州。
從漢到南北朝末,州基本上是監察區(注:漢武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分全國為十幾個監察區,稱為州或部。每州置刺史(後或稱州牧)一人,巡察所屬郡國。後來刺史都掌兵權,不是單純的監察官了。),有時也是行政區。不過從南北朝起,州的範圍漸漸地縮小了。在唐代,全國共有三百多個州,是行政區,宋元所謂州,則與唐代基本上一致。明清改州為府,所以有"兗州府"、"揚州府"等名稱,只留少數直隸州直轄於省,散州隸屬於府。
郡--郡是行政區域。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其中著名的有隴西、潁川、南陽、邯鄲、鉅鹿、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河東、上黨、太原、代郡、雁門、雲中、琅琊、漢中、巴郡、蜀郡、長沙、黔中。後來又增加桂林、象郡、南海、閩中,共為四十郡。此後歷代都有郡,但是區域變小了。直到隋代才取消了郡。唐代州郡迭改,都是行政區域。宋廢郡。
國--國是漢代諸侯王的封域,也是行政區。國的區域略等於郡,所以"郡國"連稱。
道--唐代的道是監察區,略相當於漢代的州。貞觀年間,分全國為十道:(1)關內道,即古雍州;(2)河南道,即古豫兗青徐四州;(3)河東道,即古冀州;(4)河北道,即古幽冀二州(注:冀州共出現兩次,表示是冀州的一部分。下仿此。這些說法根據鄭樵《通志》卷四十《地理略》。);(5)山南道,即古荊梁二州;(6)隴右道,即古雍梁二州;(7)淮南道,即古揚州;(8)江南道,即古揚州的南部(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等省);(9)劍南道,即古梁州(劍閣以南);(10)嶺南道,即古揚州的南部。開元年間,又分為十五道,這是從關內道分出一個京畿(治長安),從河南道分出一個都畿(治洛陽),再把山南分為山南東道、山南西道,把江南分為江南東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
路--宋代的路最初是為徵收賦稅轉運漕糧而分的區域,後來逐漸帶有行政區劃和軍區的性質。最初分全國為十五路,後來分為十八路、二十三路(注:此外還有少數特為軍事而設的路,不領民事。)。和今天的省區大致相似。例如福建路、廣東路、廣西路、湖南路、湖北路、陝西路、河北路等,都和今天的省名相同,區域也大致相當(注:廣東路又稱廣南東路,廣西路又稱廣南西路,湖南路又稱荊湖南路,湖北路又稱荊湖北路。)。元代也有路,宋代的路大,元代的路小,相當於州府。
省--省,本來是官署的名稱。元代以中書省為中央政府,又在路之上分設行中書省(略等於中書省辦事處或中書省行署),簡稱行省。後來行省成為正式的行政區域名稱,簡稱為省。
府--依唐代制度,大州稱為府,因為這些州都置有都督府或都護府,唐代府隸屬於道,宋代府隸屬於路,元代的府,有的隸屬於路,有的直轄於中央。明清改州為府(見上文)。
軍--軍是宋代的行政區域,一個軍等於一個州或府,直轄於路。宋代的平定軍即清代的平定州,宋代的南安軍即清代的南安府,可見軍和州府是差不多的。
縣--縣是地方基層行政區域。秦漢的縣屬於郡(漢代國以下也有縣),後代的縣屬於州或府。
我們閱讀古書,要注意同名異地的情況。例如山東,戰國時稱六國為山東,這是因為秦都關中,六國在崤山函谷關以東的緣故。所以《戰國策·趙策》說:"六國從親以擯秦,秦必不敢出兵於函谷關以害山東矣",賈誼《過秦論》也說:"山東豪俊,遂並起而亡秦族矣。"但是《漢書·儒林傳》說,伏生得《尚書》二十九篇,"以教於齊魯之間,齊學者由此頗能言《尚書》,山東大師亡不涉《尚書》以教",這裡的山東卻指齊魯一帶(注:古代山東山西有就華山而言,有就太行山而言,這裡不細說。)。又如江南,《史記·貨殖列傳》說:"江南豫章長沙",指今天的湖廣江西一帶。今天的江南,《史記》卻稱為江東,《史記·項羽本紀》說:"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
至於具體地名,在不同時代指不同地點,則更為常見。例如:
薊,南北朝以前指今北京;薊州,唐以後指今河北省薊縣。
桂林,秦代指今廣西貴縣南,三國時指今梧州市,西晉時指今柳州市東;桂州在南北朝及唐五代、桂林府在明清兩代,都指今桂林市。
關於古代州郡縣邑的建置、因革及其境域,目前可查閱商務印書館編印的《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二)職官
我國古代的職官,歷代建置不同,其間因革損益,情況複雜。在這個題目下,我們不能全面敘述歷代官制的發展,只能大致談談幾個重要的問題: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品階勳爵◎◎,漢武帝以後,丞相地位雖尊,權力卻逐漸縮小。例如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輔理國政,其權勢就遠在丞相之上。西漢末丞相改稱大司徒,太尉改稱大司馬,御史大夫改稱大司空(注:大司空是主水土之官,和先前御史大夫的職掌不同。),號稱三公(又稱三司),都是宰相。但到東漢光武帝時,"雖置三公,事歸臺閣"(注:見《後漢書·仲長統傳》。),三公只處理例行公事,臺閣反而成了實際上的宰相府了。
所謂臺閣,是指尚書機構尚書檯說的,後世逐漸稱為尚書省(注:晉稱為尚書都省,劉宋稱為尚書寺,一名尚書省。),首長是尚書令,副職是尚書僕射。魏文帝鑑於東漢尚書檯的權勢太大,把它改為外圍的執行機構,另外設定以中書監、令為首長的中書省,參掌中樞機密。南北朝時皇帝鑑於中書省權勢日大,又設定以侍中為首長的門下省,對中書省加以限制。這樣,就形成了皇朝中央尚書、中書、門下三省分職的制度:中書省取旨,門下省稽核,尚書省執行(注:隋代避用"中"字,改中書省為內史省,改侍中為納言。在唐高宗、武后和玄宗時,三省名稱曾有幾度改變:尚書省稱中臺,文昌臺;中書省稱西臺,鳳閣,柴微;門下省稱東臺,鸞臺,黃門。),三省首長同為宰相,共議國政。
唐代因為唐太宗曾任尚書令,以後此官不再授人,而以左右僕射為宰相。唐高宗以後左右僕射不再參決大政。唐太宗又認為中書令和侍中的官位太高,不輕易授人,常用他官加上"參議朝政"、"參議得失"、"參知政事"之類的名義掌宰相之職,高宗以後執行宰相職務的稱為"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宋代簡稱為"同平章事",以"參知政事"為副相。
宋代中央是中書和樞密院分掌文武二柄,號稱二府。樞密院類似秦代的太尉府,正副首長是樞密使、副使。
宰相一詞最早見於《韓非子》(注:《韓非子·顯學》:"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又,過去文人常用宰輔宰衡等以稱宰相,但都不是正式官號。),但是正式定為官號是在遼代。遼代中樞機構是北、南宰相府,各設左、右宰相。明代廢中書省,皇帝親理國政,以翰林院官員加殿閣大學士銜草擬詔諭。後來大學士逐漸參與大政,成了實際上的宰相,號稱輔臣,首席輔臣有元輔、首輔之稱。清沿明制。到雍正時成立軍機處,大學士就沒有什麼職權了。
秦漢時中央的行政長官有:(一)奉常,漢初沿用此稱,後來改稱太常,掌宗廟禮儀。(二)郎中令,漢初沿用此稱,後來改稱光祿勳,管宮廷侍衛。(三)衛尉,漢景帝初一度改稱中大夫令,管宮門近衛軍。(四)太僕,管皇帝車馬。(五)廷尉,漢代有時又稱為大理,是最高的法官。(六)典客,漢初沿用此稱,後來又稱大行令、大鴻臚,管理少數民族來朝事宜。(七)宗正,管理皇族事務。(八)治粟內史,漢初沿用此稱,後來又稱大農令、大司農,管租稅賦役。(九)少府,管宮廷總務。以上諸官,後來稱為九卿。九卿之中,廷尉、典客和治粟內史管的是政務,其餘六卿管的是皇帝私人事務。
九卿之外,還有掌管京師治安的中尉(後來稱為執金吾),以及掌管營建宮室的將作少府(後來稱為將作大匠),等等。
諸卿各有屬官,這裡不都列舉,只就郎中令(光祿勳)的屬官大夫和郎稍加說明如下:
漢代有太中大夫、中大夫(漢武帝改稱光祿大夫)等。大夫"掌論議","無常事,唯詔命所使",是後世散官的性質(後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