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指夏曆二月說的。但是在商代和西周前期,一年只分為春秋二時,所以後來稱春秋就意味著一年。《莊子·逍遙遊》:"蟪蛄不知春秋"(注:見本書第二冊377頁。),意思是蟪蛄生命短促不到一年。此外史官所記的史料在上古也稱為春秋,這是因為"史之所記必表年以首事"(注:見杜預《春秋序》。舊說春秋猶言四時(《詩經·魯頌·閟宮》鄭玄箋),錯舉春秋以包春夏秋冬四時(杜預春秋序·孔穎達正義),似難置信。)。後來曆法日趨詳密,由春秋二時再分出冬夏二時,所以有些古書所列的四時順序不是"春夏秋冬",而是"春秋冬夏",這是值得注意的(注:例如《墨子·天志中》"製為四時春秋冬夏,以紀綱之",《管子·幼官圖》"修春秋冬夏之常祭",《禮記·孔子閒居》"天有四時,春秋冬夏",等等。)。
古人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逐步認識到季節更替和氣候變化的規律,把週歲3651/4日平分為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等二十四個節氣(注:每個節氣佔15.22日弱。後代根據太陽移動的速度,有的節氣佔14日多(冬至前後),有的節氣佔16日多(夏至前後)。),以反映四季、氣溫、降雨、物候等方面的變化,這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掌握農事季節的經驗總結,對農業生產的發展貢獻很大。二十四節氣系統是我國舊曆特有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名稱和順序是:
正月立春雨水二月驚蟄春分
三月清明穀雨四月立夏小滿
五月芒種夏至六月小暑大暑
七月立秋處暑八月白露秋分
九月寒露霜降十月立冬小雪
十一月大雪冬至十二月小寒大寒(注:這是依照後代的順序;名稱和《淮南子·天文訓》相同。驚蟄古名啟蟄,漢代避景帝諱改名驚蟄。又,二十四節氣和陰曆月份的配搭不是絕對固定年年一致的,因為節氣跟太陽走,和朔望月沒有關係。這裡所列的是綜合一般的情況。)
古人最初把二十四節氣細分為節氣和中氣兩種。例如立春是正月節,雨水是正月中,驚蟄是二月節,春分是二月中,節氣和中氣相間,其餘由此順推(注:由於一個節氣加一箇中氣差不多是三十天半,大於一個朔望月,所以每月的節氣和中氣總要比上月推遲一兩天,推遲到某月只有節氣沒有中氣,後來就以這個月份置閏,所以古人說"閏月無中氣"。陽曆每月都有節氣和中氣,上半年每月六日和二十一日左右是交節日期,下半年每月八日和二十三日左右是交節日期。)。
二十四節氣是根據太陽在黃道上不同的視位置定的。前面講天文時說過,古人把黃道附近一周天平分為星紀、玄枵等十二次,太陽執行到某次就交某某節氣(注:實際上二十四個節氣是表示地球在圍繞太陽公轉的軌道上的二十四個不同的位置。)。試以《漢書·律曆志》所載的即二千多年前的天象為例。太陽執行到星紀初點交大雪,執行到星紀中央交冬至,執行到玄枵初點交小寒,執行到玄枵中央交大寒,等等。下表就說明了這種情況(注:這表是根據《漢書·律曆志》的順序排的,驚蟄在雨水之前,清明在穀雨之後,和後代不同。《漢書·律曆志》並指出交某節氣時太陽所在的星宿及其度數,如冬至日在牽牛初度,即摩羯座β星附近。現代天象和古代不同,現在的冬至點在人馬座(相當於古代的析木)。):
附圖:
二十四節氣系統是逐步完備起來的。古人很早就掌握了二分二至這四個最重要的節氣:《尚書·堯典》把春分叫做日中,秋分叫做宵中,《呂氏春秋》統名之曰日夜分,因為這兩天晝夜長短相等;《堯典》把夏至叫做日永,冬至叫做日短,因為夏至白天最長,冬至白天最短,所以《呂氏春秋》分別叫做日長至,日短至(注:《孟子》統名之曰日至。《孟子·告子上》"今夫麥,播種而耰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浡然而生,至於日至之時皆熟矣",這指夏至而言;《孟子·離婁下》"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舊說指冬至而言。《左傳》又稱冬至為日南至。)。《左傳僖公五年》說,"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分指春分秋分,至指夏至冬至,啟指立春立夏,閉指立秋立冬(注:據杜預注。)。《呂氏春秋》則明確提到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個季節。到《淮南子》我們就見到和後世完全相同的二十四節氣的名稱了。
我們閱讀古書,有必要了解古人記錄時間的法則,下面就古代的紀日法(包括一天之內的記時法)、紀月法和紀年法分別加以敘述。
古人用干支紀日,例如《左傳隱西元年》"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幹是天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是地支,即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干和十二支依次組合為六十單位,稱為六十甲子: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
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
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
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注:干支的組合是天干的單數配地支的單數,天干的雙數配地支的雙數,所以不可能有"甲醜""乙寅"之類。)
每個單位代表一天,假設某日為甲子日,則甲子以後的日子依次順推為乙丑、丙寅、丁卯等;甲子以前的日子依次逆推為癸亥、壬戌、辛酉等。六十甲子週而復始。這種紀日法遠在甲骨文時代就已經有了。
古人紀日有時只記天干不記地支,例如《楚辭·哀郢》"出國門而軫懷兮,甲之黽吾以行"(注:見本書第二冊561頁。)。這種情況在甲骨文時代也已經有了。用地支紀日比較後起,大多限於特定的日子如"子卯不樂"(禮記·檀弓)、三月上巳之類。
從一個月來說,有些日子在古代有特定的名稱。每月的第一天叫做朔,最後一天叫做晦。所以《莊子》說"朝菌不知晦朔"(注:見本書第二冊377頁。)。初三叫做胐(fěi),大月十六、小月十五叫做望,鮑照詩"三五二八時,千里與君同"(注:見《玩月城西門廨中》。),就是指望日的明月說的。近在望後的日子叫做既望(注:西周初期有一種特別的記日法,即把一個月分為四分,類似現代的周(星期),每分都有一個特定的名稱,"既望"就是其中之一。這種紀日法後來沒有使用,這裡不細說。)。所以蘇軾《前赤壁賦》說:"壬戌之秋,七月既望。"朔晦兩天,一般既稱干支又稱朔晦,例如《左傳僖公五年》"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左傳襄公十八年》"十月……丙寅晦,齊師夜遁"。其他日子一般就只記干支(注:《尚書》胐日也是既稱干支又稱胐,例如《畢命》:"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胐",這種情況在一般古書中很少見。),但是人們可以根據當月朔日的干支推知它是這個月的第幾天。例如《左傳隱西元年》"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根據後人推定的春秋長曆可以知道辛丑是魯隱西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帶說一說,根據歷譜中干支的日序,甚至可以推斷出古書的錯誤來。《春秋襄公二十八年》說:"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乙未,楚子昭卒。"從甲寅到乙未共四十二天,不可能同在一個月之內,可見這裡必有錯誤。
下面談談一天之內的記時法。
古人主要根據天色把一晝夜分為若干時段。一般地說,日出時叫做旦早朝晨,日入時叫做夕暮昏晚(注:古代夕又當夜講,通作昔。《莊子·天運》:"蚊虻噆膚,則通昔不寐矣。"《說文》:"晚,暮也。"),所以古書上常常見到朝夕並舉,旦暮並舉,晨昏並舉,昏旦並舉,等等。太陽正中時叫做日中,將近日中的時間叫做隅中(注:《左傳昭公五年》孔穎達疏:"隅謂東南隅也,過隅未中,故為隅中也。"),太陽西斜叫做昃。瞭解到這一點,對於古書上所說的"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注:見《尚書·無逸》。)這一類記錄時間的話就瞭解得更加具體了。
古人一日兩餐,朝食在日出之後,隅中之前,這段時間就叫做食時或蚤食;夕食在日昃之後,日入之前,這段時間就叫做晡(餔)時。日入以後是黃昏,黃昏以後是人定。《孔雀東南飛》說:"晻晻黃昏後,寂寂人定初",可以看成為古代這兩個時段之間的確切描繪。人定以後就是夜半了。
《詩經》說:"女曰雞鳴,士曰昧旦。"(注:見《詩經·鄭風·女曰雞鳴》。)雞鳴和昧旦是夜半以後先後相繼的兩個時段。昧旦又叫昧爽,這是天將亮的時間。此外古書上又常常提到平旦、平明,這是天亮的時間。
古人對於一晝夜有等分的時辰概念之後,用十二地支表示十二個時辰,每個時辰恰好等於現代的兩小時(注:小時本來是小時辰的意思;因為一小時只等於半個時辰。)。和現代的時間對照,夜半十二點(即二十四點)是子時(所以說子夜),上午兩點是丑時,四點是寅時,六點是卯時,其餘由此順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