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猶使用這個術語時,釋者與被釋者往往就是同義或近義的關係。例如:
《詩經·魏風·伐檀》:"坎坎伐輻兮,置之河之側兮。"毛傳:"側,猶厓也。"
《詩經·小雅·節南山》:"赫赫師尹,不平謂何?"箋雲:"謂何,猶云何也。"用"厓"釋"側",用"云何"釋"謂何";因為"雲""謂"義同,"側""厓"義近。這種"猶"字略等於現代漢語的"等於說。"
以上"曰""為""謂之""謂""貌""猶"六個術語,都是單純用於釋義的。
5.之言,之為言使用這兩個術語時,必然是"聲訓";除了釋義之外,釋者與被釋者之間有時是同音的關係,有時是雙聲疊韻的關係。例如:
《論語·季氏》:"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鄭玄注:"蕭之言肅也。牆謂屏也。君臣相見之禮至屏而加肅敬焉,是以謂之蕭牆。"
《論語·為政》:"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朱熹注:"政之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為言得也,得於心而不失也。""肅""正""得"除了從意義上分別註釋了"蕭""政""德"之外,釋者與被釋者之間還有語音上的關係:"肅""蕭"雙聲,"正""政"同音,"得""德"同音。
6.讀為,讀曰這兩個術語是用本字來說明假借字。例如:
《詩經·衛風·氓》:"淇則有岸,隰則有泮。"鄭箋:"泮讀為畔。"
《禮記·曲禮》:"國君則平衡,大夫則綏之,士則提之。"鄭玄注:"綏讀曰妥。""泮"和"綏"是假借字,"畔"和"妥"是本字。
7.讀若,讀如這兩個術語一般是用來注音。例如:
說文:"噲,咽也。從口,會聲。或讀若快。"
有時,"讀若"、"讀如"的作用和"讀曰"、"讀為"相同,也是用本字來說明假借字。例如:
《禮記·儒行》:"起居竟信其志。"鄭玄注:"信,讀如屈伸之伸,假借字也。"
"讀為""讀曰"和"讀若""讀如"的分別就在於:前者必然是用本字破假借字;後者則一般是用於注音,但有時也是用本字來破假借字。
古漢語通論(十八)
古書的註解(下)
從漢代學者注經開始,其後魏晉南北朝各代,註解古書的範圍都有所擴充套件。唐人除了為先秦經書做註疏工作之外,也為漢以下的其他古書做了註解。例如司馬遷的《史記》,在唐代就有司馬貞的《史記索隱》和張守節的《史記正義》;蕭統的《文選》,在唐代就有李善注和五臣注。這些註解,有的是以人名地名的考證和史實的考核為主,有的是以詞語的出處和典故的來源的考證為主。例如司馬貞、張守節對《史記》所做的註解,都較多地集中在人名地名的考證和史實的考核之上。這類古書的註解,有的在考核史實之中增補了許多後代難得的史料;南朝宋裴松之的《三國志》注就有這個特點。
古代作家一般都喜歡引經據典,尤其是中古時期,引經據典幾乎成為一種重要的修辭手段。因此,註解這些文學作品時,註明出典就成了註解家的首要任務。李善《文選》注就幾乎集中全力在註明出典方面,因此當時人們批評他的註解是"釋事而忘義"(這個批評不一定完全正確,李善註解中的釋義工作雖然做得比較少,但是他並不是完全不釋義)。試看他在揚雄《解嘲》中的一段註解:
夫上世之士。或解縛而相。或釋褐而傅。左氏傳曰。齊鮑叔帥師來言曰。子糾親也。請君討之。管召讎也。請受而甘心焉。乃殺子糾於生竇。召忽死之。管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阜而脫之。歸而以告曰。管夷吾治於高奚。使相可也。公從之。墨子曰。傅說被褐帶索。庸築傅嚴。武丁得之。舉以為三公。或倚夷門而笑。應劭曰。侯嬴也。秦伐趙。趙求救於魏。無忌將百餘人往過嬴。嬴無所誡。更還見嬴。嬴笑之。以謀告無忌。韋昭曰。笑人不知己也。或橫江潭而漁。服虔曰。漁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