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古代漢語 王力 第1頁,共2頁

例如:

(一)雙聲:蟋蟀(七月)、蝃蝀(蝃蝀)、蒹葭(蒹葭)、伊威(東山)

(二)疊韻:崔嵬(卷耳)、芣苢(芣苢)、倉庚(七月)、蠨蛸(東山)、薜荔(山鬼)、鎡基(孟子·公孫丑上)

以上所說的是純粹的雙音詞。此外還有一些經常用在一起的同義詞或近義詞也往往有雙聲疊韻的關係。例如:

(一)雙聲:玄黃(卷耳)、說懌(靜女)、灑埽(東山)、鞿羈(離騷)、饑饉(論語·先進)、親戚(孟子·公孫丑下)、妻妾(孟子·離婁下)、肯綮(莊子·養生主)

(二)疊韻:涕泗(澤陂)、經營(何草不黃)、貪婪(離騷)、剛強(國殤)

在上面的例子中,有些非常接近連綿字,如玄黃、剛強等,有些顯然只能算兩個詞,如妻妾、灑埽、涕泗等。

雙聲疊韻的應用範圍是非常廣泛的。除許多雙音詞和成對的同義詞、近義詞有雙聲疊韻的關係外,古人還利用這樣的連綿字來加強詩歌的音樂性。《關雎》用了一個疊音詞和八個雙聲疊韻的連綿字,就是一個例子。《月出》更是一首具有特殊風格的雙聲疊韻詩,三章內容雷同,只是運用雙聲疊韻法,化一章為三章,從而取得了迴環反覆的效果。

雙聲疊韻的分析是和語音系統的描寫相聯絡的。前人對上古聲母和韻部的分合,看法不盡相同,因此在具體分析某些字是否雙聲疊韻時,看法也就不完全一致。例如脂微不分的古音學家就認為"伊威"不但是雙聲,而且是疊韻;質月不分的古音學家就認為"栗烈""觱發"也都是雙聲兼疊韻。古韻分部,越早的古音學家分得越少;聲母分類也並不一致。因此前人談雙聲疊韻一般都是比較寬,聲母或韻部相近而不盡相同的;也認為是雙聲疊韻。這是值得注意的。

所謂古音通假,就是古代漢語書面語言裡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語言裡的"詞"是音義的結合物,古人在記錄語言裡的某一個"詞"的時候,往往用聲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書寫,有時寫成這個樣子,有時寫成那個樣子。兩個字形體不同,意義不同,只是由於聲音相同或相近,古人就用甲字來代替乙字。例如早晨的zǎo(注:這是現代漢語的讀音;至於上古怎樣讀,還沒有定論。),這個詞本該寫成"早",但是《孟子·離婁下》:"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卻寫成"蚤",《詩經·豳風·七月》:"四之日其蚤",也寫成"蚤"。"蚤"的本義是跳蚤,早晨的"早"所以寫成"蚤",只是因為二者聲音相同,在記錄語言裡zǎo(早,早晨)這個詞的時候,"早""蚤"二字通用。從"蚤"字說,它所以當"早晨"講,也只是因為它和"早"聲音相同,被假借為"早",借用了"早"的意義。換句話說,"蚤"是"早"的假借字,"早"是"蚤"的假借義。總之,古音通假是古書裡字形分歧的現象之一,這種現象需要從上古語音的角度加以說明。

假借字的產生,大致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本有其字,而人們在書寫的時候,寫了一個同音字,如:表示"小擊"的意思本字是"攴",人們書寫時寫作"剝",《詩經·豳風·七月》:"八月剝棗。""剝"是"攴"的假借字。第二種是本無其字,從一開始就借用一個同音字來表示。如:(一)第一人稱代詞沒有一個本字,從一開始就借用本義是一種鋸類工具的"我"來表示,後來一直沿用,並沒有為它再造字,也沒有為表示"我"字本義的那個詞造字。(二)"躲避"、"開闢"、"邪僻"等意義也都沒有本字,只是借用本義是"法"的"闢"字來表示。為了文字表達的精確,後來為"躲避"的意義造了"避"字,為"開闢"的意義造了"闢"字,為"邪僻"的意義造了"僻"字。"避、闢、僻"等字都是後起的區別字,不能認為是"闢"的本字,不能說"闢假借為避"等,因為"闢"和"避、闢、僻"等不是在同一個歷史平面上產生的。(三)表示選擇的疑問代詞沒有本字,一開始就借用本義是"食物加熱到可吃的程度"的"孰"字來表示,後來沒有為這個疑問代詞造字,而是替"孰"字本義所表示的詞造了"熟"字。"衰弱、衰滅"的意義沒有本字,一開始就借用本義是"蓑衣"的"衰"字來表示。後來沒有為"衰弱、衰滅"這個意義造字,而是為"蓑衣"這個意義造了"蓑"字。我們不能認為"熟"是"孰"的本字,"蓑"是"衰"的本字,"孰"是"熟"的假借字,"衰"是"蓑"的假借字。如果這樣認為,那是不合乎漢字發展的歷史事實的。

還有一種情況,為一個字的引申義造的後起區別字和這個字之間的關係,根本沒有假借的關係,而被人們誤認為假借。如:"坐"字的本義是"坐下",引申為"座位"的意思,後來為這個引申義造了區別字"座"。我們決不能認為"坐"假借為"座","座"是"坐"的本字(注:有人說,本字就是專用字。這牽涉到"本字"的定義問題。古人所謂本字,不是這個意思。我們反對的不是"本字"這個名稱,反對的是把這種現象認為是通假。)。

下面再舉一些假借字的例子:

"唯"字的本義是答應(《說文》"唯,諾也"),所以從口;"惟"字的本義是思惟(《爾雅》:"惟,思也"),所以從心"維"字的本義是維繫(《爾雅》:"維,系也"),所以從糸(mì,糸就是絲)。這三個字的本義是互不相通的。《論語·里仁》:"曾子曰:'唯'";這個"唯"不能換成"惟"或"維"。《詩經·大雅·生民》:"載謀載惟"(又考慮,又思惟);這個"惟"不能換成"唯"或"維"。《詩經·小雅·節南山》:"四方是維";這個"維"不能換成"唯"或"惟"。但是這三個字都經常被借用為句首或句中語氣詞。例如:

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左傳僖公三十年)

正唯弟子不能學也。(論語·述而)

唯求則非邦也與?(論語·先進)

詩云:"周雖舊邦,其命惟新。"(孟子·滕文公上)

髧彼兩髦,實維我儀。(詩經·鄘風·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