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去仁,惡乎成名?(論語·里仁)
敢問夫子惡乎長?(孟子·公孫丑上)
"諸"字等於說"之於",它是"之""於"二字的合音。例如:
殺之,寘諸畚。(左傳宣公二年)
穆公訪諸蹇叔。(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訪之於蹇叔;向蹇叔諮詢此事。)
子張書諸紳。(論語·衛靈公)
(書之於紳;把它寫在衣帶上。)
言舉斯心加諸彼而已。(孟子·梁惠王上)
後代有人把"諸於"二字連用,那是謬誤的仿古,因為"諸"字已經代表"之於",自然不能再加"於"字了。
(3)為
介詞"為"字讀wèi,略等於現代的"給""替"或"因為"。例如:
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左傳隱西元年)
為人謀而不忠乎?(論語·學而)
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論語·先進)
為長者折枝。(孟子·梁惠王上)
然則一羽之不舉,為不用力焉;輿薪之不見,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見保,為不用恩焉。(孟子·梁惠王上)
介詞"為"字後面的賓語可以省略。例如:
君子不能為謀也。(禮記·檀弓下)
每至於族,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莊子·養生主)
(4)之
介詞"之"字的用法是放在定語和名詞之間,把定語介紹給名詞,有的略等於現代漢語的"的"。例如:
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孟子·梁惠王上)
今臣之刀十九年矣。(莊子·養生主)
其翼若垂天之雲。(莊子·逍遙遊)
是故無冥冥之志者,無昭昭之明;無惛惛之事者,無赫赫之功。(荀子·勸學)
"之"字還有一種用法最值得注意,那就是把它用在主語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所謂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就是使句子在形式上片語化,意思上不完整,如果不依賴一定的上下文,就不能獨立存在。細分起來,有兩種情況:
第一,在一個分句的主語謂語之間用"之"字,表示語意未完,讓聽者或讀者等待下文。例如:
左師公曰:"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戰國策·趙策)
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論語·顏淵)
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將安傅?"(左傳僖公十四年)
("傅"同附。)單說"父母愛子",是一個獨立而完整的句子,現在在主語"父母"和謂語"愛子"之間用一個"之"字,說成"父母之愛子",這就在形式上片語化了,不能認為有獨立性了;在意思上也顯得話還沒有說完,聽者或讀者必然等待下文--"則為之計深遠"。其餘兩個例子,也可以作同樣的分析。
在表示時間修飾的分句裡,最容易見到這種"之"字。例如:
臣之壯也,猶不如人。(左傳僖公三十年)
媼之送燕後也,持其踵為之泣,念悲其遠也,亦哀之矣。(戰國策·趙策)
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嘗不得見也。(論語·八佾)
鵬之徙於南冥也,水擊三千里。(莊子·逍遙遊)可以說這是上古漢語表示時間修飾經常用的一種句法。《莊子·養生主》:"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牛者",既在主語謂語之間用"之"字,又說"之時",倒反而少見。
第二,這種"之"字又常常用在充當主語或賓語的主謂結構之間。先看做是主語的主謂結構之間用"之"字的例子:
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佐傳僖公四年)
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禮記·檀弓下)
民之悅之,猶解倒懸也。(禮記·檀弓下)
湯之問棘也是已。(莊子·逍遙遊)有時候,不是在主語謂語之間用"之"字,而是在主語和"於"字介賓片語之間用"之"字,這樣形成的結構再做句子的主語。例如:
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