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古代漢語 王力 第1頁,共1頁

《論語·微子》:"子路從而後",甲骨文從字作,畫兩個人,象相從隨行。形聲字也可以是兩個象形字的結合,不過其中一個象形字不取其義,只取其聲,用為表音的成分罷了。例如沐字,《說文》說:"沐,濯發也;從水,木聲。"水和木都是象形字,"濯發"的意義雖然和木無關,但是和水是有關係的。所以我們可以認為上古漢字基本上是一種象形文字(注:注意:象形文字和象形字不同。象形文字是世界各種文字當中的一個型別;象形字則是六書之一。)。

概念有具體的,又有抽象的。抽象的概念是畫不出來的,所以六書中有指事一類。但是真正的指事字是很少的。為什麼呢?因為抽象的概念也可以不用指事,而通過會意字來表示,例如上文所舉的武字和信字。抽象的概念還可以通過形聲字來表示,例如恩字從心,因聲。相反地,具體的概念也可以通過"象形兼指事"來表示,例如(本)字下面一畫,表示樹根之所在,(刃)字左邊一畫,表示刀刃之所在。這些情況更可以證明,漢字是以象形為基本原則的。

但是我們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六書當中象形一類最為重要。實際上,形聲才是一種最能產的造字方式。在漢字發展的過程中,形聲字所佔的比重日漸增長,就可以充分地說明這一點。

形聲字是由意符和聲符兩部分組成的。意符表示形聲字本義所屬的意義範疇,聲符表示形聲字的聲音。意符相同的形聲字,在意義上大都和意符所標示的事物或行為有關,例如以貝為意符的形聲字財貨賄資齎贈賞賜貸責貿賒貪費貴賤等等,都是和財物有關的字;以言為意符的形聲字語談請謁謀訪許諾諷讀訓誨譬諭論議諫諍誅討誹謗誣讒等等,都是和言語有關的字;謹謙誠諒等字雖然是關於人的品德的,它們和言語的關係還是不難理解的。

但是,我們所說的意義範疇是一個比較寬泛廣闊的範圍,意義範疇並不等於詞義的本身。因此意符相同並不就意味著詞義相同。這一點可以由下面這一事實來證明,就是全部以貝或言為意符的形聲字並不都是等義詞。有極少數的形聲字,其意符可能是表示詞義的,例如趨字,《說文》說:"趨,走也;從走,芻聲。"(《說文》又說:"走,趨也。")但是這種情況是個別的。就絕大多數的形聲字而論,意符並不表示詞義。我們不能從意符知道它們的本義。但是如果我們已經知道某一形聲字的幾個意思,則可以根據意符來辨認哪一個是本義或比較原始的意義,哪些是引申義或假借義。上一節通論裡所舉的責字和發字,可以為例。現在再舉幾個例子如下:

(1)過。《左傳》隱西元年:"大都不過參國之一",意思是超過;《左傳》宣公二年:"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意思是過錯,犯錯誤;《論語·公冶長》:"由也,好勇過我",意思是勝過;《論語·微子》:"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意思是走過、經過。《說文》說:"過,度也;從辵(辶),咼聲。"以辵為意符的形聲字都和行走的意思有關,可見走過、經過是本義,超過、勝過是引申義,過錯、犯錯誤則是較遠的引申意義了。

(2)徵。《左傳》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實徵之,以夾輔周室",這是征伐;又"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這是旅行;《孟子·滕文公下》:"什一,去關市之徵",這是徵稅。徵是的異體字,《說文》說:",正行也;從辵,正聲。徵或從彳。"作為意符,彳和辵相通(參看下文),大都表示行走方面的意思,可見旅行是本義,征伐是引申義,徵稅是假借義。

(3)舉。《左傳》僖公五年:"晉不更舉矣",意思是舉兵;《論語·衛靈公》:"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意思是舉薦;《孟子·梁惠王上》:"吾力足以舉百鈞,而不足以舉一羽",意思是舉起來;《楚辭·漁父》:"舉世皆濁我獨清",意思是全(形容詞);《孟子·梁惠王下》:"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意思是都(副詞)。《說文》說:"舉,對舉也;從手,與聲。"段玉裁、朱駿聲都說,對舉謂以兩手舉之。以手為意符的形聲字大都指和手有關的動作,可見舉起來是本義,舉兵、舉薦是引申義,當全、都講是假借義。

(4)叔。叔字通常表示年少,所以叔父是比父親年少的父輩。但是這是假借義。叔的本義是用手拾,《詩經·豳風·七月》:"九月叔苴",用的是本義。《說文》說:"叔,拾也;從又,尗聲。"以又(指右手)為意符也表示手的動作,叔字從又,段玉裁說"於此知拾為本義也",段玉裁的話是對的。

由此看來,掌握形聲字的意符,對於區別詞義,加深對詞義的理解,是有幫助的。

在討論形聲字的意符的時候,有幾點值得提一提:

第一,上文說過,意符是表示形聲字的本義所屬的意義範疇的,因此它和假借義沒有關係,和引申義也沒有必然的聯絡。有些形聲字我們看不出它的意符和《說文》所提供的古義有什麼直接聯絡,例如試字,《說文》說,從言式聲,當用講,這個意義和意符言字所表示的意義範疇之間的關係,實在難以理解。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寧願說試的本義可能早已消失了。還有一種情況,有些形聲字的本義是被《說文》儲存下來了,在文字結構上也有所反映,但是在古代文獻裡這個本義並不處於主要地位,上文提到的叔字就是一個例子。又如權字,《說文》說:"權,黃華木也;從木,雚聲。一曰反常。"權字在古代的常用義不是黃華木,而是反常,即權變的意思,例如《孟子·離婁上》:"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權也。"由此引申為權詐,《戰國策·趙策》:"彼秦者,棄禮義而上首功之國也,權使其士,虜使其民。"權字在古代的另一常用義是秤錘,《莊子·胠篋》:"為之權衡以稱之,則並與權衡而竊之。"又用如動詞,當稱講,《孟子·梁惠王上》:"權,然後知輕重;度,然後知長短。"以上都是假借義。顯而易見,這些意義都和權字所從的木無關。

第二,從掌握意符辨認本義來說,我們要注意後起的形聲字,後起形聲字的所謂"意符",不一定表示本義所屬的意義範疇。試以懸字為例,看來這個字可以瞭解為從心縣聲。但是,懸掛的意思和心有什麼聯絡呢?(而我們又很難說懸掛不是本義而是假借義。)其實懸本作縣,《說文》說:"縣,系也;從系持(倒首)",是一個會意字。金文更能說明問題,字作,象木上以系懸繫著一個人頭。由此可知縣的本義是懸掛,假借為州縣的縣。後起的懸字從心,其實是無義可取的。又如影字,古書上一般寫作景。《說文》說:"景,日光也;從日,京聲"(依段玉裁校),本來就是形聲字,以日為意符是有理由的。《顏氏家訓·書證篇》說:"凡陰景者因光而生,故即為景",這說明陰景是引申義。如果我們誤以為後起的影字所加的彡是意符,那就會百思而不得其解。我們指出這一點,不是提倡寫本字,是希望不必拘泥於所謂"意符"去深求本義。

第三,有些意符由於它們所表示的意義範疇關係密切,可以互相通用。例如《說文》說彳是小步的意思,辵是乍行乍止的意思,所以彳辵足走等意符有時可以相通。這就產生了一些異體字如徵、徯蹊、趠逴、踣,等等(注:這是根據《說文》對彳辵二字的解釋來說的。如果從形體看,彳來源於行,甲骨文行字作,象四通八達的路,《詩經·周南·卷耳》:"嗟我懷人;實彼周行",用行的本義。行作為偏旁常省作,就是彳;金文從彳的字往往加上止,這就成為辵了。)。又如言口欠三個意符也比較相近,所以詠詠、嘯、訢欣成為異體字。言和心又有相通之處,所以誖又寫作悖。異體字也可以是聲符的替換,《左傳隱西元年》:"不義不暱,厚將崩"的暱字,李善《文選注》四十一引作暱,就是一個例子。《孟子·梁惠王上》:"天下之慾疾其君者,皆欲赴訴於王"的訴字其實就是(訴),這就不僅是意符的通用,而且是聲符的替換了。關於異體字,下一節通論還要作較詳細的討論,這裡暫不細說。

討論漢字的構造,應該提到許慎的《說文解字》。這是一部極有價值的書,一則因為許慎的時代去古未遠,古漢字的形音義很多賴以儲存下來;二則因為許慎自己博學多聞,六書的道理靠許慎闡明的地方不少。今天我們看到比篆書更早的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能夠據以補充或修正許慎的解釋(注:例如"為"字,甲骨文作,金文作,象手牽著一頭象,表示"役象以助勞",最初是勞作的意思,引申為作為的為。小篆變作,說文認為"為"的本義是母猴,從爪,下面畫個母猴,那完全是推測之詞。),但是如果沒有《說文》作為橋樑,我們就很難接近比篆書更早的文字。《說文》是中國古代語言學的寶藏。

540部首的建立,是許慎《說文解字》的重大創造。許慎根據當時對文字形音義關係的理解,按照六書的原則,把篆文的形體構造加以分析和歸類,從中概括出540個偏旁作為部首,凡同一偏旁的字都系屬其下,例如桂松桃李等字都在木部。許慎又把形體相似或意義相近的部首排在一起,這樣540部首就像分為若干大類,成為有一定系統性的部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