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氣息乾燥而溫暖,她從來抗拒不了。她貪戀他的貌,還有他的吻,還有他的心。其他的所有,拋在腦後。
她無法再拒絕他。
在這個空蕩蕩的茶館裡,有楊筱光的偶像在唱:「我的熱情,好像一把火,燃燒了整個沙漠。」
星點的火,猛然燒了起來,就再也沒有辦法撲滅。
我不會一無所有
楊筱光第二天神清氣爽,準時到了辦公室,迎面碰上剛放好包,準備記考勤的蘇比。
蘇比驚呼:「小楊,你今天這麼早?」
楊筱光笑眯眯:「我已經連著兩個月沒遲到了。」
蘇比表揚她:「你的精神面貌得到了全面的改善。」
楊筱光瞅著何之軒手裡提了公文包並一隻紙拎袋正走進來打卡,適時拍一個小馬屁:「領導的榜樣功不可沒。」
她想,誰叫何之軒扳著臉的時候,比冬至的寒冰還要駭人!她也是一號欺軟怕硬的,老早收斂了些小閒散。人不是不能改變,而是看外力能不能讓人改變。
何之軒朝她點點頭,似乎對她的精神面貌的改善也挺滿意。
楊筱光氣定神閒坐下來,哼了支小曲子整理檔案。
「雲騰」的釋出會定在青春秀總決賽前的一個月內舉辦,這個日期是何之軒費了些氣力定了下來的。老陳分外重視,親自緊跟這頭的專案,菲利普派下來的給某百貨公司辦十週年的專案沒心思去管了,一股腦全部丟給了楊筱光。
楊筱光倒也不抗拒,這時也覺得挺好,不用在工作上同潘以倫多交流是最好的。昨晚他用那樣熾熱的眼神望住她,她才明白什麼叫做意亂情迷,若是再三五不時的看見他,保不準她在工作上不昏頭。
她深深呼吸,也許這便叫做戀愛。
早晨潘以倫發簡訊給她,要她路上注意安全,不要趕著敲考勤卡橫衝直撞。她心裡熱烘烘的,一顆心,不也許是兩顆心,這樣安定下來。
楊筱光想,她不要想的複雜,跟著感覺走,未必就是錯。
從早晨忙到中午,陽光一直繽紛。生活忽然就變得美好了。
她和一群同事搭夥去白領食堂,路過茶水間,正見清潔阿姨用微波爐熱飯盒。有人多嘴問一句:「誰帶飯了?」
阿姨答:「何總。」
大夥驚訝,阿姨多嘴,笑嘻嘻地講:「又是蹄筋又是燜肉,連水果都齊了,何總家裡的人照顧的真好。」
午飯以後,楊筱光抽個空檔給方竹打電話。方竹說正在寫稿子,大約下個月可以回單位了。
楊筱光問:「你還回家不回?」
方竹沒有及時答她。
楊筱光水磨著聲音膩著她:「你就答應嘛好來,連煮飯婆都給人做了,再彆扭下去就不像話了。」
方竹笑著扯開了話題:「你倒是有心思管我了,你自己可怎樣了?」
楊筱光用斬釘截鐵的口氣講:「我想好了,只要我想好了,一切就都不是問題。」
方竹說:「可不就結了?你難得開個竅,雖然是祖國幼苗,但質量不錯,作為老友,我準你勇於嘗試戀愛。」
楊筱光從抽屜裡摸出一個蘋果,狠狠咬一口:「可憐我二十多年都沒開竅,一開竅就給我弄一道我自己都會思維混亂的分析說明題,我這輩子也許也就精彩這麼一次!」
「學學當年林暖暖,勇敢向前衝。女人一生不轟烈愛一次,枉為人!」
「我是真的不如你同暖暖勇敢,我是表面功夫好,繡花枕頭一包草。」手機響了起來,她拿起來一瞧,對方竹講,「哎,我接個電話啊!先掛了。」
方竹最後罵她:「有異性無人性。」
被楊筱光反駁:「可不就像你當初那模樣?」
當初那模樣?方竹無奈地笑笑。
她當初同何之軒談戀愛是抓著時間談的,她在唸書,而他工作忙,大清早她買了早點衝到他的亭子間給他送去,就怕他太忙來不及吃早飯。
好幾回楊筱光林暖暖約她出去玩兒,就這樣被耽擱掉。
現在何之軒依然有時候會忘記吃早飯,尤其最近這幾天。有時李總和導演都會到他們家裡,看那些拍好的廣告片,看圖紙,不到半夜不散會。
他本可以在公司辦這些事兒,可自從那晚以後,他晚上一般都不晚歸了。
當然也不喝酒。
之後的幾天,他依舊睡沙發,她依舊睡床。但他清晨會到房間裡換衣服,穿上西裝,拉一拉襯衫領子,就瞧著她,她半坐起來,給他繫好領帶。
他離得她很近,氣息拂在她的額頭上。再近一些,她抬頭就可以吻到他的下巴。可是這樣的光天化日,夜晚的輕狂消失無蹤。
她還是缺少一點膽子。
何之軒問她:「你什麼時候有空?」
她天天都有空,故而只是望住他。
他說:「去看看你爸。」
方竹沒有問他何時與父親走的這樣近,又怎麼會走得這樣近。只是心底一點一滴地安慰起來,可這安慰填不滿心虛和怯懦。她幾乎耍賴地咬著嘴唇。
何之軒摸摸她的發,領帶已經繫好了,他穿著正式,神情也正式,坐在她的身邊,說:「方竹,別這樣。你們畢竟是父女。」
方竹只是怔怔地,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她這副傻樣子,還是沒有想通的。
何之軒把手按在她的小腹上,他說:「方竹,如果我們有了孩子,你爸爸會高興的。」
他一說完,方竹茫然地抬頭,猛然往後退了一退。他的手還覆在她的小腹上,溫熱的觸覺,透到了皮膚上,能進入身體裡,彷彿那裡真的有了生命。
是的,她的一切,何之軒都記得,無法忘記。
回來之後,和舊時的舍友聚會,他們都記得她,曾經上鋪的兄弟說:「方竹那丫頭,當初對你是沒得說了。」
最初戀愛的時候,早飯夜宵,她常常捎帶了來,天冷天熱,她都記得。一個女朋友能做的,她全部都做了,甚至把保姆該做的也做了。
他曾經想,兩個人這樣互相體諒,是能好好的過一輩子的。
結婚以後,他們也能好商好量來做事。他們說好先不要孩子,等過個三四年,兩個人工作都穩定了,把家裡也擺平了,再把這個事兒提上議程。
最初的最初,他們誰都沒有想過真的和自己的家庭把意見鬧到海枯石爛。
方竹認真算過安全期,只說給過他聽一次。那時候他們都忙,一個是實習生,一個進新行業要賣力拼命幹,好像都沒怎麼當真。
那晚,他抱著方竹在沙發上躺了很久,半夜爬起來給她擦了身子換了衣服,翻了一下日曆。
第二天他就去了醫院,對方墨簫恭敬地說:「我想十一的時候和方竹復婚,請求您的同意。」
方墨簫研判地注視了他很久,他說:「好的很。小子,到最後都是你比我有耐心,有手段。」
何之軒對方墨簫說:「因為您太寵愛您的女兒了。」
何之軒也不會忘記他在與方竹結婚以後,第一次單獨見方墨簫的情形。方墨簫的態度簡直可以用盛怒來形容,根本就不能聽他的任何辯解和承諾。
他說:「你想同我說什麼?釜底抽薪以後你以為還有什麼好同我說?」
他是負氣的,方竹的父親,看他的時候是藐視和厭惡的態度。何之軒走出方家,那時想的是最好再也不用回去。
後來父親來到上海,希望見一見方墨簫,他無法,帶著父親又去了一次方家。那一回是鐵將軍把門,父親執意等著。
他說:「你把人家閨女不聲不響娶了,兒女都是父母的心頭肉,這是該的。」
大太陽底下,父親臉上的皺紋如溝壑,他想起自己走出家鄉時對父母最初的承諾,如今只剩無力感。那是他頭一回後悔和方竹這段婚姻的倉促,只是方竹不肯認為自己錯,他也不肯,兩個人把生活繃成了一條直線,隨時易斷。
表面上還是好的,可他是知道方竹情緒時好時壞,尤其是父母來上海之後,她幾乎天天都會為瑣碎的事情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