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世間 梁曉聲 第1頁,共2頁

一九七二年冬季的一天,上午十時,a市對一批死刑犯執行槍決。

前幾天,共樂區主要街道的顯眼處,貼出了判決佈告。在市中心,法院的判決佈告貼在專門的佈告欄上。共樂區非市中心區,未被要求有專門的佈告欄。所謂顯眼處,便是人行道里側,人們經常過往的某面牆而已。

正值「文革」期間,那樣的牆上早已貼著數層大字塊或大字報了,風扯人撕,像叫花子的破襖。一份新佈告,便貼在那樣的牆上。

當年,在a市情況差不多是這樣一一對一般判多少年刑的罪犯,通常是不張貼布告的。十年二十年刑,判了也就判了,並不一定要廣而告之,只有判決死刑的佈告才四處張貼。死刑犯往往一判就是數名,名字全都劃上鮮紅的x,給看到的人以心驚肉跳的感覺。有時,被判二十年以上及無期徒刑的犯人的名字,也會出現在死刑佈告上,那往往是由於被判死刑的犯人太少,判決詞印不滿一整張大白紙,看上去效果不好。

此番一共判決的是七名死刑犯,判決詞足以印滿一整張大白紙,所以也就完全不必用陪襯豎行七個恰好能壓住罪犯們名字的大紅x,極有視覺衝擊力。

七名罪犯中六名是殺人犯,一名是屢教不改的強姦犯。六名殺人犯中,一名二十三歲的男犯,在數日內成為本市青年們的談資。不僅因為那死刑犯也是青年,更因為他曾是本市「九虎十三鷹」之「九虎」中的一「虎」。

何謂「九虎十三鷹」?

以今天的眼光看來,無非是當年的男女流氓團伙而已。用香港人的話說,「古惑仔」也。「九虎」皆男,「十三鷹」皆女。「鷹」中,年齡最小的才十七歲。「虎」中,當時年齡最小的未滿十九歲。成為談資的那位叫塗志強。認得他的人,都叫他「強子」——出生於共樂區光字片的一間土坯房。

一九六八年,也就是「文革」的第三年,兩年裡將城市鬧騰得天翻地覆的紅衛兵們,隨著「上山下鄉」的號召,幾乎全都變成了「知識青年」。有點兒知識的得變,沒什麼知識的也得變。情願也罷,不情願也罷o到一九六九年底,全市的初高中生差不多走光了,留在城市的大抵是病殘者,或誓死也不離開城市的頑固者。當年,a市動員「上山下鄉」的工作是走在全國前列的,因為東北有黑龍江生產建設兵團,有二三十處大小農場,a市的初高中生不出省就可以「上山下鄉」了。大多數人響應了號召還有工資可掙,動員工作比較容易開展。

極少數誓死也不離開城市的頑固者,對抗運動的日子很不好過。只要自己的身影一被街道幹部發現,後者便會成為他們甩不掉的「尾巴」。而後者又都是些熱心於居民工作的,原本能說會道的家庭婦女。她們一旦將什麼事當成了使命,就會變得像虔誠的教士傳教一般盡職盡責。若她們自己的兒女已經「上山下鄉」去了,她們的動員就更來勁兒了。她們纏住頑固者們絮絮叨叨,喋喋不休,彷彿唐僧對任性的一意孤行的孫悟空念緊箍咒一般,那時前者往往被折磨得想殺人。如果被動員物件是男青年,比女青年更難以忍受那種折磨般而言,女青年忍受絮叨的耐力比男青年強。

結果,他們有家也不願回了。

在a市的每個區,都有些這樣的男女青年,都是初中生,處在青春叛逆的高發年齡段。並且,家裡只剩他們自己,父母或下放到幹校去了,或被關押在「牛棚」裡甚至監獄裡。

不知怎麼一來,這樣的幾個小青年相互認識了,在感情上抱團取暖了,模仿古人,結拜為兄弟——「九虎」於是產生。又不知怎麼一來,對與他們命運相同的女孩子們產生吸引力了,她們便也情投意合地入夥,於是「十三鷹」也湊齊了。沒人清楚,所謂「九虎十三鷹」,究竟是他們當年自詡的呢,還是別人加在他們頭上的。

他們皆無業青年,生存是頭等大事。無業且要生存在城市裡,得有特殊的本領。他們無師自通地實踐出了另類生存「技能」,也可以說是生存本能驅使的結果——扒、偷、騙、搶之「技能」。此種「技能」輔以「鷹」們的色相勾引,每使他們出師便告捷,無往而不勝。他們的勾當一般不在本市進行,外市甚至外省之市才是他們大顯身手的江湖。底層百姓通常也不是他們鎖定的作案目標,他們都還有點兒盜亦有道的意識,再說從普通百姓身上也獲得不了多少油水。他們的目標通常是當年的大小「三結合」幹部。「三結合」幹部中有本是幹部的人,也有後來成為幹部的造反派。手錶、腳踏車、高檔半導體收音機、皮襖、皮鞋、靴子是他們的最愛,在黑市可以賣出好價。當然,現金和全國糧票更是他們絕不放過的。在某次列車上,一行十幾名乘軟臥車廂的幹部早上醒來時,發現他們的錢包、手錶和鞋靴都不見了。有人連褲子也不見了,在廁所找到的,被從褲襠剪成兩片,掛在掛鉤上。「虎」和「鷹」們作案得手後,總喜歡搞那類惡作劇,滿足覺得自己是高手的虛榮。

這件事震驚也震怒了a市的公安人員們,因為那一行幹部是從北京到a市來指導工作的,那次列車也歸a市鐵路局管。

「九虎十三鷹」卻集體住進了某縣的招待所,一方面享受身心放鬆的愉快,一方面開會總結成功經驗。他們所持的蓋有公章的介紹信上,寫著他們要開的是一次職代會,會後將由a市某級革委會結賬。蓋有公章的介紹信紙是他們偷的,所以招待所的同志信以為真。

僅僅兩天,同志們就發現不對勁兒了,因為「代表」們不分白天晚上,經常男女成對地反鎖了房門鬼混。「虎」們和「鷹」們之間的性關係是混亂的,簡直可以說混亂不堪。性事是他們與她們之間保持親密關係的紐帶,也是頂級享樂。男女雙方不但認可那種混亂的性關係,還特別看好那種混亂的性關係,覺得有利於增強團結。他們從不會因為性事反目,一致的態度是那根本不值得。不論「虎」們還是「鷹」們,都根本不擔心性事後果。當年避孕套不是一般人所能搞得到的,絕大多數中國人都沒見過避孕藥是怎樣的一種藥。他們不缺那些東西,到藥店裡去「取」避孕套對於他們易如囊中取物。當年避孕藥是特供給十三級(包括十三級)以上高幹的,起碼在a市是這樣。「鷹」中有兩三個竟是那等級別的幹部的女兒,她們知道在高幹人家那種藥一般放在哪兒。有一次「虎」「鷹」聯手不但偷光了那種藥,還將預先準備好的類似藥片放入原瓶,而原瓶該放在哪兒仍放在哪兒……

市公安局接到縣招待所的報告,於一個深夜將「九虎十三鷹」一網打盡。那在當年的a市也算是轟動一時的大事件了。不久按照階級成分政策區別對待,該嚴判的嚴判,該從輕發落的從輕發落。

塗志強是被判得最輕的。因為他是有家可歸的小青年,陷得並不深。母親在他幾歲時病故了,他由父親拉扯大,其父是木材加工廠電鋸車間的老鋸手。該廠在另一個區,他父親得跨區上班,五十多歲了,終日來回奔波,身體不支。他上中學後,父親就經常住在廠裡,往往星期日才回家一次。他是獨子,既失母愛,亦少父愛,形成了孤僻內向、寡言少語的性格。按政策,獨子是可以留城的,父親卻巴不得他也早一天「上山下鄉」去,因為那老工人想續老伴。兒子走了,自己的願望更易於實現。既然家長巴不得兒子早日「上山下鄉」去,街道幹部們當然便將塗志強視為賴在城市裡的壞典型囉。他猜準了父親的打算,不禁滿腹怨惱,父子由此形同路人。

但這世上最對得起他的,其實還是父親。塗志強成了罪犯沒幾天,父親死在廠裡了。他是在電鋸破碎飛起之際為了保護工友而死的,被追認為烈士,市報發表了號召人們學習的長篇報道。廠裡的幹部職工聯名給市裡寫信,要求批准保釋。也有不少市民給有關方面寫信,表達同樣的心願。

結果,塗志強僅被勞教了三個月,之後居然得以接他父親的班,成了木材加工廠的一名青年工人。他還免了學徒期,直接掙一級工的工資。

這不就是壞事變好事了嗎?

孰料他又成了殺人犯,即將被槍斃了!

沒誰知道他為什麼殺人,公安局也沒審出較複雜的原因。

他反覆所說的口供僅以下幾句:「我喝醉了,他也喝醉了。他先罵我,我們打了起來。他掏出了刀,我奪過了刀。一命抵一命,我償命好了。」他那英雄父親的光榮事蹟以及他的「紅五類」出身加在一起,也不可能使他免於一死了,何況他有前科。

但他成為殺人犯是另有原因的,他沒如實交代。

在當年的a市,並非每次處決死刑犯都必遊街示眾。一次處決七名之多時,則照例要遊街示眾,以顯示威懾力。罪犯屬於哪一區哪一單位,那一區那一單位便有義務出動一些人,配合著沿途呼喊口號,維持行刑現場的秩序o一次處決七名死刑犯,不但沿途隨觀的人多,行刑現場那兒,也早有成百上千的人等著看了。

監獄的鐵門外已圍著不少人。他們可不是被組織到那兒去的,而是些本市最愛看那種特殊場面的人。基本上每人一輛腳踏車,沒騎腳踏車的人,也是別人用腳踏車載來的。他們將騎行於載死刑犯的卡車兩側,一直跟到行刑現場,為的是看得自始至終,沒錯過任何細節。

當死刑犯們走出鐵門,依次上卡車時,有一名公安幹部攔住了塗志強,轉身對同事說:「該講的人道主義還得講,找頂帽子給他戴上。」

那種情況之下,臨時很難找到一頂帽子。被吩咐找頂帽子的公安人員愣了愣,居然從自己頭上取下了警帽。

發話的公安幹部火了:「胡鬧!他怎麼可以戴你的警帽?」

是下級的公安人員趕緊往下取警帽上的紅星。

大小是個官的公安幹部更火了:「那也不行!早幹什麼來著?我不說就等於你們沒看見嗎?他戴過了你還怎麼戴?再說你就不冷嗎?」

昨天下了一場大雪。正是數九寒天的日子,用東北人的話,雪後的那一天冷得嘎嘎的,蜂唾成冰。

「等我回來再發車!」——大小是個官的公安幹部轉身欲走。

圍觀者中忽然有人說:「我的帽子可以嗎?」

那公安幹部循聲望去,見是個臉小個子也小的三十來歲的男人,已用長圍巾上下包住了耳朵護住了臉頰,手託的是頂嶄新的羊剪絨的皮帽,a市人叫那種帽子為「坦克帽」。

公安人員毫無表情地問:「捨得?」

小個子男人點頭。公安人員一擺下巴,小個子男人便向塗志強走了過去——他是痛子。塗志強腕上有手銬,他彎下腰,於是小個子男人替他把帽子戴上了。等他倆分開,公安幹部嚴厲地問小個子男人:「他跟你說話了吧?」小個子男人點頭。

公安幹部緊接著問:「說什麼了?!」

小個子男人不動聲色地回答:「只說了四個字——謝謝大哥。我比他年齡大,他叫我大哥也是應該的。」

公安幹部沉吟了一下,一揮手,「發車!」

車輪剛一滾動,小個子男人靈巧地躍坐到一輛腳踏車的後座上了。

a市當年對死刑犯執行槍決的地點,一向在松花江邊的一處沙灘那裡。春夏秋三季,江水再怎麼漲也不會將那一大片沙灘完全淹沒,因為那裡是松花江特寬的江段。冬季,那裡白雪皚皚,少有人往,並且離市區不遠,也就半個來小時的車程。

果不其然,那裡已人山人海。在當年,不知怎麼的,國人很喜歡圍觀槍決犯人的場面,也許是由於平時的娛樂活動太少吧。

木材加工廠去了十幾人,兩名中年工人帶隊,其餘都是青年工人。廠裡出了殺人犯,按慣例,單位必須出人去協助公安人員維持秩序。再者說了,出了青年殺人犯的單位,其他青年工人更應該接受特殊的現場教育。

有人是願意去的,因為既有刺激的熱鬧可看,還可以不幹活。如果幸運,也許有機會認識了某位公安人員,搭上了以後交往的關係,豈不更划算了?若能與藍警服交往成朋友,那種關係可就太寶貴了!

有人無所謂願不願意,領導指名道姓地叫去,那就去唄。聽領導的吩咐總是沒虧吃的。

有一個人卻非常非常不願去,——周秉昆。

周秉昆與塗志強同是在共樂區光字片出生的,塗志強比周秉昆大兩歲,周秉昆一向親暱地叫他「強子哥」,而塗志強總是叫周秉昆「昆兒」。他倆的家住前後街,二人是「發小」。

無論塗志強還是周秉昆,都沒跟別人強調過他倆是朋友,但廠裡的人都認為他倆當然是朋友——在出料班,他倆還是同時幹活兒同時休息的「對子」呢。電鋸一響,出料是累死人的活兒,兩兩一組,輪番出料。那活兒只有那麼一種幹法,一組幹一組歇,才可持續,不至於將人一個個全都累趴下。塗志強與周秉昆抬沉重的木樑時,總是儘量往木樑的中間移肩,那樣周秉昆肩上的分量會減輕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