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首」的「尊嚴」

就職典禮之後不多天,我忽然起了散步的興頭。我帶了婉容和兩個妹妹,坐上汽車,來到了「大同公園」。我還沒有看清楚這個小花園究竟是個什麼樣兒的,忽然聽見四處響起了摩托聲,接著便看見遊人們有的驚驚慌慌地亂奔著,好像遇到了什麼禍事。摩托的響聲越來越大了,似乎園子外面來了成群的汽車。過不大時間,走道上遠遠地出現了日本憲兵、偽滿警察,還有外貌頗似官員模樣的人,紛紛向我這裡走來。原來我這次出遊把日本人驚動了。起初他們都不知道我到哪裡去了,日軍司令部下了全城戒嚴令,到處搜尋失蹤的元首,很快地在公園門口發現了我的汽車,於是把公園包圍起來,把我找到,勸我回家。我看這種聲勢不對,乖乖地跟他們走出公園,搭上汽車,回到我的「緝熙樓」來。

執政府內務處的日本人內務官對我解釋說,這是為了「執政」的尊嚴和安全。

在「滿洲國組織法」的第一章「執政」裡,一共有十三條文字,都是表明「執政」的權威和尊嚴的:

第一條執政統治滿洲國;

第二條執政代表滿洲國;

第三條執政對全國國民負責任;

第四條執政由全國國民推舉之;

第五條執政得立法院之協贊以行使立法權;

第六條執政統督國務院以執行行政權;

第七條執政依據法律組織法院以執行司法權;

第八條執政為維持與增進公共之安寧福利或執行法律,得頒發命令,但命令不得變更法律;

第九條執政為維持公安或防預非常之災害,於不能召集立法院時可得參議府之同意而頒佈與法律同一效力之緊急訓令,但須於下次會議中報告立法院;

第十條執政得制定官制、任免官吏,並定其俸給,但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特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執政有宣戰、講和及締結條約之權;

第十二條執政統帥陸海軍及空軍;

第十三條執政有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

如果在每條的「執政」二字下面加上「名義上」三字,這個組織法倒也是真的。事實上,我這個「統治滿洲國、代表滿洲國……」的「元首」,從那次遊公園被搜尋回去之後,除了經過日本人安排好的以外,我再也沒出過一次大門。「大同公園」到底是個什麼樣兒,我到現在也說不清楚。如果說到我的權力,那就只有對關東軍的點頭同意權和逢迎諂媚權。假若我竟敢認真地要按照「組織法」行使起那上面的權來,那就等於自己不要關東軍給我裝扮起來的尊嚴和賞賜的安全。

然而,這個顯而易見的道理,我一開始竟有時會忘掉,在得了許多教訓之後,才牢牢地記在心裡。

我所以會忘掉自己的尊嚴是裝扮起來的,也許由於是關東軍起初做得太像了。首先,我腦中留下的天津七年的印象很深,那七年間,沒有一個日本軍人或官吏不是在我面前畢恭畢敬地呼我為宣統帝;其次,我到東北後,無論是板垣還是本莊繁,當著我的面都是彬彬有禮的,凡需用厲害顏色的時候,卻都經過中國人向我轉達,所以我從沒有直接看見過他們的紅臉。在三月九日那天,「滿鐵」總裁內田康哉的十分恭維的祝詞和慶祝酒會上本莊繁的十分有禮地向我祝酒,又給了我一個深刻印象。我竟忍不住地想道:「看樣子日本人是真的承認我這個元首的。陳曾壽和胡嗣瑗他們說得大概不錯,日本人不請我出來不好收拾東北這爛攤子,既請我出來就得對我有所尊敬。他們勸我不要太讓步,可能是有道理的。」

典禮後的第二天,我在興奮之餘,曾向胡嗣瑗和陳曾壽發過誓願說:「我有三願,現在告訴你們。第一,我要克除掉過去一切毛病,陳寶琛說過我懶惰和輕佻,從今誓不再犯,一定振作奮發,勤勞從公;第二,我將忍耐一切困苦,誓必由此開始,逐步恢復祖業,重登大寶;第三,求上天降一皇子,以承繼大清基業。此三願實現,我死亦瞑目。」

從這天起,我真的不再睡懶覺,早早起來便到「執政」辦公室裡去辦公。我那時最忙的「公事」就是接見求見的人。求見的人很多,除了各部總長,還有前清遺老,當地紳商。我是有求必見,往往從早晨六時起,到晚上十一時止,除了吃飯,我都在「辦公」。這些求見的人有的是來給我請安磕頭,有的送點土產,有的和我敘敘家世,有的求我給個職業,有的則純粹是懷著好奇心,要看一看我,要談什麼話他都沒準備好。不久,我就發現這些人,包括總長們在內,有個共同特點,就是誰也不是找我談「國事」的。那些總長們根本沒有人向我請示什麼「公事」,只不過和我閒聊天。當我向他們問起的時候,他們總是說:「次長辦著了。」次長就是日本人,他們是向來不找我的。

唯一向我談國事的是鄭孝胥。他每星期按例要來向我報告一次「國務會議」通過的案件,這個國務會議,十足地證明了以我為首的這一夥人的身價。

所謂國務會議,「國務院」每週舉行一次,由各部總長參加,主持者名義上是「國務總理」鄭孝胥,其實是總務廳總務長官日本人駒井德三。駒井從前在滿鐵做過事,曾發表過一篇「滿洲大豆論」的文章,在日本得到「中國通」的稱號。他被日本軍部請來擔任「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總務長官之後,日本雜誌《改造》稱他為「滿洲國總務總理」「新國家內閣總理大臣」。每次舉行「國務會議」,都是他給鄭孝胥準備好議案,由鄭在會上照本宣科。國務會議上的通過和鄭孝胥向我報告,完全是走一下形式。在國務會議上沒有人能反對,到了我這裡依然是反對不得。據說在第一次會議上,討論到各部各省機構日本人官吏的比率數字表。財政部總長熙洽開啟牛皮紙口袋,一看那個準備好的數字,就不高興了,居然向駒井德三提出質問:「新政府剛成立,第一次閣議還沒開,這些表格是誰給做出來的?」不料駒井命令道:「別說話!」熙洽一聽,火上來了,站起來問:「為什麼不讓說話?連日本軍司令官也沒跟我喊過,你喊什麼?」駒井德三大怒,把桌子一拍:「我叫你別說話,就是不許你說話!這是關東軍決定的,你就得贊成!」

「我不幹啦!」熙洽要走。

「你拿了錢,不幹行嗎?你們在座的,哪一個沒拿關東軍的機密費?你們要知道,滿洲國可是日本人拿鮮血換來的!給你吃現成,你們還要想搗蛋,可要放明白點!」

本來有幾個「總長」都很氣憤,只要熙洽一走,就一齊給駒井亮一下臺看,可是一聽這話,都低下了腦袋,連熙洽也乖乖地坐回位子上去了。所謂機密費,鄭孝胥最多,是一百萬元,其他各「總長」各拿了二三十萬不等。這筆數字是和忠順程度成正比例的。這場風波也就是拿了一百萬元的鄭孝胥給圓了場,大家乖乖地通過了日本官吏比率表。(3)

我雖然不像熙洽那樣被日本人直接罵過,可是在鄭孝胥面前也聽到不少對元首尊嚴大為貶價的話,這就是每當我對國務會議的議案有所挑剔時聽到的:「這是關東軍決定的!這是不能改動的!」

在不多天前,偽滿的中央銀行行長榮厚,因為說話不慎,被關東軍扣押了幾天。駒井拍桌子和榮厚的事提醒過我,為了尊嚴和安全,還是不挑剔的好。但有時,另外一種想法又鑽到我心裡:「我總歸是個元首,和熙洽、榮厚不同。難道駒井敢向我拍桌子,關東軍能把我關進司令部嗎?」

在關東軍決定成立「協和黨」的時候,我決定要反對一下。

這是「大同元年」(一九三二年)七月間的事。鄭孝胥在一次例行的國務報告中,提到國務會議通過了一項建立「協和黨」的議案。我對於什麼「接受舊海關」「追索關餘」等議案全不留心,唯有聽到這個「黨」字像觸了電似的吃了一驚,忙問他成立個「黨」是什麼意思。他說,世界先進國家全都有政黨,所以「滿洲國」也該有一個。「協和黨」的用處是「組織民眾協力建國」,讓民眾樹立「尊重禮教、樂聽天命」的思想,這是「王道樂土」所不可缺少的……

我不等他說完,便忍耐不住地打斷了他的「朗誦」,搖頭說:「我不要這個黨!要黨幹什麼?辛亥亡國就是叫亂黨鬧的,孔子說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又說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你難道都忘了嗎?不要!不要!」

「這是日本關東軍決定的,這是不能改變的。」鄭孝胥冷冷地說,「上頭要是不願意,就直接跟他們說吧。」

「好,我就要跟他們說!」我不在乎地說,「你去告訴他們吧,叫他們找我來!」

過了兩天,關東軍第四課的片念惠參謀來了,向我解釋了成立「協和黨」的必要,理由和鄭孝胥說的沒有兩樣。後來關東軍的參謀長橋本虎之助又來向我勸說,橋本回去之後,板垣又親自出馬,但是不管誰來,都沒能說服我。

我的理由越辯論越充足,我覺得連日本人也不該反對。我的最大理由是任何政黨只會造成國家的不寧,「滿洲國如果不安寧,對日本也頗不利,故將有礙於邦交」。我認為這樣堅持下去,不會發生什麼危險,所以我決定堅持下去,看究竟怎麼樣。

這次爭論的結果,日本人表面上讓了步,把協和黨改名為協和會。後來我聽說,這種更改,主要是因為日本人有了新的考慮,要用這個組織容納下全體「國民」,才採用了「會」的名稱。「協和會」規定凡二十歲以上的人全得做會員,十五歲到二十歲的青年則組織到「協和會青年團」中,十歲到十四歲的則是「協和會少年團」團員,婦女們另有一個組織,即「協和會」領導的「國防婦女會」。這樣,協和會便成了一個網羅一切人口的進行奴化教育、監視人民和組織奴役勞動的龐大的特務性機構。

經過協和會這件事,我有了這樣的一個看法:日本人畢竟還是尊敬我的,而鄭孝胥卻十分可惡,他是處處利用關東軍的名義嚇唬我,他竟敢不拿我當主子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