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案件的故事、講述審判的故事,往往就是講述人的故事,是講述人的生活的故事,是講述人的生活方式的故事,是講述依據這種生活方式給不同的人帶來不同命運的故事。要通過講述這些案件故事,告訴人們,生活的自由絕對不是貪婪與放縱的。正如人的生命必然遵命於自然法則一樣,生活於社會中的個人必然要遵從於社會生活的規則,受社會生活規則的約束。個人擁有享受物質生活、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但這種權利只能在法律限定的範圍內
黃蘇子生下的那天,她父親正坐在醫院的走廊上讀蘇軾的詞。他已經有了兩個兒子和兩個女兒,對於老婆生不生孩子或這回生成什麼性別他都無所謂。這是個秋天。秋天這種季節總像一個懷著勃勃雄心而永不被人賞識的男人,心情沮喪,脾氣好一陣壞一陣。現在就正好遇上他壞的時候。天空因此陰沉著臉,黯淡的雲彩便如同天臉上的斑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