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用完了調料罐裡的最後一小撮鹽巴,周涯給方瓏炒了個蛋炒飯。

材料有限,好在聞起來還可以,蛋液裹著飯粒,顆顆分明。

小孩倒是個不客氣的,狼吞虎嚥的吃相不怎麼好看。

趁她吃飯的時候,周涯下樓,到附近的食雜鋪,買了些糧油調料,雞蛋都挑了一大袋。

再上樓時,方瓏已經吃飽了。

周涯把東西留給她,再從錢包裡抽出所有百元鈔給了她。

也不多,就幾張,他有些後悔,沒多帶點錢在身上。

他把周家的電話,還有他的小靈通號碼抄在方瓏記作業的本子上,叮囑她有什麼事,可以隨時給大姨或他打電話。

回庵鎮後,周涯把在方家看到的情形告知父母。

母親唉聲嘆氣,直說方瓏是個苦命的娃,跟著這樣不負責任的爸媽,不知以後會變成什麼樣子。

母親一直試圖和小姨保持聯絡,甚至偷偷拿錢給她,想改善她和方瓏的生活環境。

因為這事,父母兩人沒少鬧矛盾,而沾上惡習的小姨判若兩人,那些接濟都像投進鹹水海,一點水花都沒有。

周涯沒有等到方瓏的求助電話,等來的是小姨的死訊,還有小姨丈被逮捕的訊息。

後來他們就把方瓏帶來庵鎮。

青春期的女孩像只刺蝟,防備心極強,性格衝動,看誰都不順眼。

方瓏愛挑釁周涯,周涯則不愛慣著她,兩人一天一吵,兩天一鬧。

周父周母說他倆都是石頭,整天硬碰硬。

方瓏剛進初中時沒少惹麻煩,成了老師眼裡的問題少女,周涯隔三差五就得去學校替她「擦屁股」。

不過由於周涯讀書的時候也是半個問題少年,對方瓏沒把心思放在學習上的這件事向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有些原則性的問題,周涯忍不了。

方瓏有小偷小摸的習慣。

經過麵包店「順手」拿一個麵包,經過水果店「順手」拿一個蘋果,經過文具店「順手」拿一支圓珠筆……

有次在小賣部偷餅乾的時候,她被店老闆當場逮住。

周涯過去「保」人,給店老闆遞煙賠款,但方瓏一身硬骨頭,憋著股勁兒死活不願意道歉。

周涯也硬,手掌用力摁著她的腦袋,怎麼都要她低頭。

回家後,周涯找出雞毛撣子,追著方瓏抽了她幾下。

方瓏被他抽哭了,氣得拿著玻璃杯砸到他身上。

她說話都帶著恨,說周涯誰都不是,沒資格管她。

意思是,周涯是撿來養的,喊他一聲「表哥」是給大姨面子。

周涯沒說話,他抽了方瓏多少下,就還了多少下給自己,啪啪聲乾脆利落。

末了,他拋下雞毛撣子,說,就算沒有資格,他也要管她。

之後他逼著方瓏把偷拿過東西的店鋪全抄下來,壓著她一家家店道歉賠禮。

有一陣子他和方瓏的關係勢成水火,直到方瓏上職高,稍微成熟了那麼丁點兒,兩人關係才緩和了些許。

周涯也說不清,是從哪天開始他看方瓏的眼神里多了些東西。

一開始他並沒有察覺,是任建白有天半開玩笑地說,周涯你只有在你妹面前才不像個啞巴。

等周涯察覺到那晦澀不明的心意時,已經太遲了。

曾可芸跟他提分手,一方面是因為周家經濟條件一般,家裡人反對,另一方面是曾可芸覺得,周涯並沒有那麼愛她,所以她也不想堅持了。

周涯沒有挽留,衷心希望曾可芸能早日找到如意郎君。

而對方瓏,周涯試過壓抑,試過疏遠。

可他的生活裡全是方瓏留下的痕跡,無論怎麼做都是徒勞。

第一次春夢裡出現方瓏的臉,周涯陷進強烈的自我厭惡中。

可壓抑得越厲害,方瓏越常出現在他夢裡。

她成了一株喜陰的爬山虎,在他左心房陰暗的那一面肆意生長。

他以為的兄妹情,摻進了不該有的男女之情。

就像放錯調料的一道菜,它不應該被端到檯面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