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就是一個不討喜的孩子。除了我媽,我想這個世界上再沒有人會喜歡我,我總是在外面闖禍。七歲時有人罵我是個沒有父親的野孩子,就被我打得個頭破血流,去醫院縫了五針;十二歲時,有個女孩在班上散佈訊息說我媽當過舞女,我便將她揍了個鼻青臉腫,不得不請了三天的假;十五歲時,兩個小混混兒向我索要保護費,我隨手抄起一根棍子將其中一個的腿打折了,後來聽說全班的女孩中只有我一人倖免。現在,我十七歲,雖然長著一張稚氣未脫的娃娃臉,但已經是個沒人敢惹的小丫頭。
「叮……」下課鈴聲終於響起,我隨手拎起那個用了五年的舊書包,第一個衝出了教室。媽媽說她今天會早點回家,給我下一個月的生活費。我越想越高興,兜裡剩下的那點兒錢連吃碗麵條都不夠,如果這次能多給一些的話,說不定還能買上幾盤垂涎已久的粵語歌帶呢!一路上,我跑得簡直要飛了起來。
再拐一個彎兒,就是我住的吉祥街,我漸漸放緩了腳步。
吉祥街是下層人的聚居地之一,街道並不寬敞,臨街的住戶還總是支出個攤位,賣賣菸酒、肉食、果蔬什麼的。現在這個時候正是做買賣的黃金時段,人聲嘈雜、混亂不堪。
我埋著頭往前走,不想招惹是非,可還是被人盯上了。
「小憐,今天又蹺課了吧?」三個油腔滑調的小太保遠遠地朝我吹起了口哨,「當心你媽揍你喲!」
「滾!」我抬頭一聲怒吼,他們啞然失聲,悄悄地跟在我後面交頭接耳地保持著距離。
「跟著我幹嘛?」我猛地一個轉身,他們在我三米開外的地方剎住了腳。
「哈哈,我們就是來看你捱揍的慘樣兒!」三個人擠眉弄眼地扮了個鬼臉,一直跟著我到了院子裡。
我媽其實很少揍我,除了學習上的事。她非常希望我能夠讀出個名堂,為她掙點面子。不過,我當時並沒有多少感悟,不想上課的時候就去街上溜達,老師說如果我肯靜下心來讀書的話,憑我的天賦考個普通大學是不成問題的。
「滾!」我從地上隨手撿起幾塊碎磚劈頭蓋臉地朝他們頭上砸去,「本姑娘今天可沒有蹺課!」
「哇!……算你狠!」他們抱著頭,驚叫著四處逃竄,支在院子裡的晾衣杆連同那些還在滴水的衣服「稀里嘩啦」地倒下一大片。
「誰幹的?」隨著一聲怒吼,一個滿頭帶著捲髮夾的胖女人出現在三樓的視窗,「顧小憐,又是你!」
「不是我,是他們……」我急忙申辯,用手指了指。
定睛一看,傻眼了,那三人早就跑得沒了影兒。
「哈哈哈……」房東太太站在破舊的樓梯口,幸災樂禍地望著我大笑。這個五十多歲的老女人總是穿得花枝招展地站在那兒嗑瓜子,血紅的手指甲正上下翻飛,隨著四處亂濺的唾沫星子,黑黑的瓜子皮又密密麻麻地撒了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