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爭相邀請

那一拳划著完美無缺的弧線,曾經的泰勒斯以為自己只能做一輩子哥哥的影子。因為他對武技毫無天賦,哪怕是貴族中最流行的擊劍術他也學不會,在家族的長輩們失望的眼神里,他只有選擇入學,希望將來能管理家族中一些產業。他曾經以為自己這一輩子就是哥哥的身後,為他打理瑣事。但是這一刻,他發現自己錯了。

當他那一拳劃破空氣的時候,剎那之間,泰勒斯悟了,原來武技並不只是一種熟能生巧的東西,真正的武技就不應該是熟練工種,它決不是自己那樣苦練就能學會的,武技不該是這樣,武技不可能是這樣,武技是一種境界。

心靈的境界!

他也曾經在大學時候去好友加入禪修班裡參觀過,但是泰勒斯對於這種唯心思想是很不感冒,西方的科學本來就傾向於物質與能量的變化,而不知精神世界的奧秘。泰勒斯也覺得那些玄之又玄的東西只能是一些禿頭用來騙財的手段而已,但是當他一拳擊出的時候,他感受到了那種心靈與拳頭合一的境界。

他忽然就覺得,自己錯了,錯的離譜。自己對了,對的巧合。

因為他悟了!

這一刻時間裡,好像一切都暫停了,他的世界只有那一隻緊握的拳頭,那是自己的手,泰勒斯知道,他從未如今天一樣知道,說也奇怪,自己的手每天都在用,他會用這隻手來擼管數錢摸女人,但是他從來沒有想過,原來這並不只是一隻手。而這個拳頭也不只是一隻拳頭。他從來沒有想到過,原來自己的拳頭是這樣的,在那靜止的世界裡,這隻拳頭在他的視線裡無限的放大,泰勒斯好像看到了自己汗毛,還有那因為緊握而產生的汗水的光芒,還有那皮膚上面的紋理。

原來,這就是自己的手。

從來沒有一次,他是如此的瞭解自己的手,在拳頭劃過空氣的時候,他好像看到了光,那是劃破空間的流星,那是黑暗裡的星芒,那是將死之人眼中的神采,那是他初次看到自己的女神許怡夢的時候,悸動的少年之心……

他忽然有一種想要落淚的感覺,他甚至想起了自己曾經苦苦尋覓的一件東西,忽然在某個不經意的地方被他找到時候的感覺,在這一刻,他看到了曾經懵懂的自己,曾經無聊而無趣的自己,曾經自大而驕狂的自己,但是這種種不同的自己都隨即被他拋棄,他看到了小時候,那個純樸的有著一雙如雨後的天空一樣湛藍眸子的自己。

他找到了真正的自己,在這一刻,他不是一個人,他是泰勒斯,拋棄了浮華與煩躁後,那個會天真的單純而執著的泰勒斯!

拳頭也不只是拳頭,那是泰勒斯的拳頭。

他的心,他的神,他的力,他的一切,都隨著一拳揮灑出去,他彷彿看到了巴黎街頭,那個穿著古老的華夏道袍,拿著毛筆揮灑自如的畫著潑墨畫的那個青年人。但是在這一刻,泰勒斯不是泰勒斯。

他是畫家,他的拳頭,就是那支筆。

他要在孫興的的臉上,畫出最燦爛的畫兒來!

可是,就在他將要落筆的時候,他看到了另一隻手,一隻調皮的手。

那隻手像是頑童捉筆,讓泰勒斯的畫筆始終無法落到紙上,泰勒斯煩了,急了,怒了,可是這個頑童偏偏又離開了。

然後畫家的宣紙就飛走了,畫家無奈的拋開了畫筆。興已盡矣,如何可續?

安妮看著泰勒斯頹然而退,興奮的跑到了孫興的後面,她猜到了孫興受了重傷,可是在這一刻,她沒有想到什麼讚揚的話兒,而是心裡竟然想到了一句決不適合說出來的話兒——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真不愧是神奇的東方人。」布魯斯讚歎道,「不過我們並沒有惡意,只是想請您去做客而已……」

孫興對於打敗泰勒斯沒有感到意外,因為他不只是的手更快,力氣更大,眼神更活,孫興是一個修煉者,他是齊天大聖的傳人,縱使的是沒有了神力與神識,他也是傲骨錚錚的大聖傳人。如果對方以勢壓人,他不介意戰鬥。

他不喜歡布魯斯的語氣,偏偏在揭開他的面具看看:「如果我不去呢?」

布魯斯的面具果然掉了,他笑的更厲害:「難道孫先生就不想與自己的女友許怡夢小姐一起共進午餐?」

「她在你那裡?」

「如果孫先生不肯賞光的話,就只有請她來了,我這個人吃飯時喜歡熱鬧。」

孫興無奈,對方拿捏的很準,要知道他車子所在地方與許怡夢拍片的地方相隔遠,孫興可不敢保證,自己如果拒絕,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孫興看向安妮,安妮忙大聲說道:「別想拋下我,我跟你一起去。」

「想不到孫先生桃運興旺,令人敬佩啊。」布魯斯適時的讚歎一句。

孫興淡淡的道:「布魯斯先生實在虛偽。」

布魯斯笑道:「虛偽的讚揚也好過實話實說。」

「那麼布魯斯先生連真正的意圖也不肯實話實說麼?」孫興說道,他的目光炯炯看向了布魯斯身後的一箇中年男人,那是一個普通人,也是一個格格不入的人。

因為他穿著正經的服飾,一看就是那種勤勞任怨的部門高階管理人員。如果是在街頭看到這個人,孫興不會覺得奇怪,如果是在酒吧等地方看到這個人,他也不會覺得奇怪,甚至他如果在一群混混中看到了這個人,他也會以平常心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