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她爸爸羅先平是1953年自然災害時逃荒到嵩山嶺的,那時候羅玉娟才3歲,在逃荒的路上,她媽又累又餓,死在了路上。

羅先平連拖帶抱捱到了嵩山嶺,當時的村長是金先生的父親,見他們實在可憐,就收留了他們。

那時嵩山嶺處在「免糧三年」的安撫政策的最後一年,雖然收成也不好,但前二年不用交糧,餘了不少,也還不至於捱餓,加上羅先平正當壯年,又吃得苦,做的工分足夠換父女兩人的口糧了。

當時的會計兼保管員是向新國的爸爸向泰平。

按規矩,除了每個月的口糧,所有工分都得年底結算後再分配。

但羅先平每次領糧的時候都沒有領足過,該當30斤米他只領到20斤——向泰平不讓他領齊,說是怕年底影響大家分紅。

這自然是句藉口。

羅先平原本是逃荒被收留的,哪好分辯?

只得忍氣吞聲,但小孩子哪懂得這許多?

不夠吃就哭。

羅先平每天干的是力氣活,能省的也有限,眼望女兒餓得哭的力氣都沒有了,只把小嘴巴嘴一張一合的,羅先平心如刀絞,只好行險——晚上去倉庫偷。

前幾次平安無事,第四次被向泰平逮了個正著。

那時候民風端正偷竊的事極少發生,偷竊當然被看作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階級問題。

羅先平被揪了出來,成了新的階級敵人。

在嵩山嶺「鬥爭」完後,向泰平堅持要將羅先平送到鎮裡審判。

羅先平也不辯解,任由處置。

那個時候,羅先平就住爸爸的媽媽家隔壁,爸爸媽將一切都看在眼裡。

晚上悄悄將向泰平剋扣口糧的事告訴了金先生的爸爸,金先生父親知道後大怒,心想你自己不也是避禍來的嗎?

找到向泰來旁敲側擊地說了一下口糧的事。

向泰來不敢再堅持送羅先平到鎮上。

並將以前的口糧補足了。

以後,羅先平的口糧也如數稱給,只是神態冰冷,懷恨在心。

知道是爸爸的媽媽告的密後,連她也恨上了。

1958年,全國困難時期,糧食非常緊張,嵩山嶺也吃起了大鍋飯。

突然有一天,還是保管員的向泰平報告說少了上百斤糧,全村譁然。

大家一致把目光投向羅先平並將他關起來嚴刑逼供,羅先平被逼不過,只得承認偷過,但只承認偷過十來斤。

再逼,也還是說十來斤。

大家自然不相信。

那個時期,一個壯年勞力每天的口糧也只三兩米,100斤糧實在不是小數目,等於是一個壯年勞力幾乎一年的口糧。

這可是大家的吊命糧啊!

羅先平的行為惹起了眾怒。

又正值困難時期,階級氣氛風聲鶴唳的,非常緊張。

羅先平最終被判了10年,解往縣城。

羅玉娟那時已經8歲,舉目無親的,羅先平也知道自己這一走,勢必餓死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