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陳勝王 第十節 兵分兩路

莊不周 第1頁,共2頁

蘄縣到陳縣大概四百里,一馬平川,並不難走。但是共尉很快就發現,這個任務比他們想象的要難得多。陳勝給了他們一百副衣甲,本來是加強他們實力的好事,可是上了路之後,他發現這一百副衣甲反成了麻煩。穿在身上?那顯然太招搖了,要不了多久,就會有官兵找上門來。扔了?又太可惜了。他們只好找來兩輛牛車,把衣甲和武器全裝在車裡,扮成替人耕田的農夫,趕往陳縣。好在這些人大部分都是農夫出身,倒不用做太多的裝扮。

但是這樣一來,另一個問題就來了,速度太慢,第一天緊趕慢趕只走了七十里,要照這個速度趕到陳縣,至少要到五天以後,到了那個時候,只怕起義的訊息早就傳到了陳縣,再想混進城去可就千難萬難了。

「阿臣,這樣不行。」共尉一邊嚼著餅,一邊搖著頭。

「嗯。」呂臣含含糊糊的應了一聲,他也看出來了,要是這樣下去,奇襲的目的很難達到。

「我們兵分兩路。」共尉一仰脖子,喝下一大瓢涼水,然後將瓢扔給周賁:「我帶幾個人先走,爭取混到城裡去,你帶著其餘的人在後面跟著,約個地點匯合。」

呂臣眨了眨眼睛,歪著頭看了共尉一會,想了想,搖頭說:「還是我去吧,你帶著其他兄弟跟在後面。」

共尉咧了咧嘴笑了,他伸手拍了拍呂臣的肩膀:「阿臣,要論衝鋒陷陣,你不如我,但是要論帶兵,你顯然要比我高一截。你就不要爭了,我們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各展所長。」

呂臣也搖著頭笑了。共尉說的話不錯,要論打鬥,共尉確實是罕逢敵手,但是不知道他的腦子是不是上次生病的時候燒壞了,思想跟別人有些不太一樣。上次不讓兄弟們搶女人,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搞得跟著他們的兄弟到現在還對他耿耿於懷,雖然表面上不敢說什麼,但是顯然生份了很多。相反倒是那些蘄縣裡計程車卒,當他們得知是共尉建議陳勝下令整頓軍紀,才沒讓蘄縣遭到亂兵洗劫的時候,他們看向共尉的眼神明顯帶著感激。

看來共尉也感覺到了這一點,他的提議很符合目前的實際情況。

呂臣沒有再堅持,他安排了幾個蘄縣的降卒跟著共尉,給他們準備了充足的乾糧和武器。共尉收下了乾糧,卻沒要武器。

「我們的目的是進城,不是跟人動手。帶上武器,反而容易引人注意。」

呂臣笑了,他也沒有堅持,憑共尉的拳腳,只要不遇上大批的官軍,逃跑總是沒問題的,真要遇上大批的官軍,就是有武器,也是難逃一死,不帶武器看似不安全,實則更安全。

兩人商量好了會合地點,共尉帶著周賁等人匆匆上路。周賁那天被呂臣用劍頂著,先是把城樓上的人騙了下來,隨後又攻打了縣寺大門。他本來以為這些主意都是呂臣出的,後來才知道,這些主意全是這個殺起人來極其狂放的共尉出的主意。他覺得共尉身手又好,腦子又靈活,跟著他混,不管是活命的機會還是升官的機會都會大一些,所以投降之後,他連屯長都不做了,點名要跟著共尉。共尉也不嫌棄他是降卒,對他很客氣,有什麼事都會跟他商量,周賁很快就把自己當成了共尉的親信,什麼事都主動替共尉考慮。

「大人!」周賁一面跟著共尉急行,一面有些緊張的說:「我們應該帶上點武器防身的,就算不會遇上官兵,遇上野獸也能有點用啊,現在赤手空拳的,那可怎麼成?」

共尉笑了笑:「你傻啊?對付野獸,用棍棒就成了,一定要用刀劍?」

周賁不好意思的摸著頭笑了:「刀劍鋒利啊,當然用起來順手,棍棒……嘿嘿,總覺得有些掉身份的。」

「身份?是身份重要,還是命重要?真要拿著刀劍,只怕我們走不到陳縣,就能被官兵堵住。」共尉一邊說,一邊從路邊折了幾根合適的樹杆,連皮也不撕,就扔到周賁他們的手裡:「這樣拿著趕路,既能防野獸,又不會惹人生疑,豈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