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女人是一道深深的傷口,是我們走向世界的要塞。
她的眼睛閃著光,那光將是我的道路。
這個遍體傷口的女人是我們的母親,我們將生出自己的母親。
那時候,我十一歲或者更小。夏季傍晚的天氣有點像我的心緒,總是很糟糕。雨水說下就嘩嘩啦啦下起來,而且那雨水總是先集中吹落到我身上,一陣風過後,我看到自己細細的胳臂上的衣袖,生氣地扭到後邊去,皺皺巴巴彆著勁,而腿上的褲管則更顯得生氣,直溜溜像根細木棍,一聲不吭。
於是,我對我的胳臂說,「不小姐,我們不生氣。」我給我的胳臂起了個名字叫做「不小姐」。因為,我覺得很多時候,它代表著我的腦子。
然後,我又對著我的腿說,「是小姐,我們回家找媽媽去就是了。」我給我的腿起的名字叫做「是小姐」。因為,我覺得它更經常地只代表著我的肢體,而不代表我的意志,再然後,我就率領著我的「不是小姐」們走開,一路上對她們說著安慰話。當然,我是在身體內部不出聲地說。
有時候,我覺得我一個人是很多人,這樣很熱鬧。我們不停地交流思想,訴說著隨時隨刻遇到的問題。我總是有很多問題。
但的確挺奇怪,當我從溼琳琳的「不小姐」和「是小姐」生氣的表情上抬起頭,我驚訝地發現我身邊任何其他的人都還沒有被淋溼。為什麼總是我先被雨水淋溼呢?我不明白。不過,我比「不小姐」和「是小姐」想得開,我不生氣。生氣有什麼用呢?
有一次,在一陣雷雨之後,天邊懸掛著一條幻景似的彩虹,院子裡的溼淋淋的地上落滿被風雨抽打下來的綠黝黝的樹葉。我家門前有一株真正巨大的棗樹,我相信它肯定比我在課本里看到的被別人描寫過的「門前棗樹」大得多,因為它的枝蔓是我見到過的最長的手臂,它們從院子的東邊一直綿伸到西邊,牢牢抓在高聳的院牆上,龐大的樹冠覆蓋了整個院落。每年夏季,它都會送給我們一滿地小豬似的飽滿蜜汁、滾圓酥脆的甜棗。雷雨過後,我便到積水還未完全滲進土中的院子裡撿拾大棗,這時,我發現了一隻非常小的麻雀,正歪歪斜斜站立在一截被風雨折斷落地的樹枝上不知如何是好。我立刻雙手把它抱起來,放到家裡的一隻籠子中。並給它放進去清水和小米。
母親對我說,你把它關起來,它會氣死的,因為它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家。
我說,我很愛它,我餵它吃。
母親說,它不會吃你給它的飯。
我不信。
可是,幾天後,小麻雀果然死了,它拒絕吃任何食物,活活把自己氣死了。
鄰居家的一個孩子,見我養麻雀,就弄來一隻貓咪來養,那隻貓咪被領來時就已經很大,光滑而肥碩,它的適應力之強悍令我驚詫,它見食就吃,見窩就睡,見人就搖尾討好,有奶就是娘,結果它一直活著,沒有像我那隻固執彆扭的麻雀的命運。這使我終生痛恨貓這一種偷生苟活的寵物,它們在我眼中是一群毫無氣節的投機主義者,正像我長大後所見到過的其他類別的嘴臉一樣。
麻雀事件使我非常難過,同時也給十一歲的我上了人生的一課。我不停地親著自己的食指,說,「筷子小姐,我們要學會不生氣,否則你會被氣死的。」
我給自己的食指起的名字叫做「筷子小姐」。
聽媽媽說,下雨的時候,越是跑得快的人,越是容易淋溼。可是,在我被雨水淋溼前,我是和其他無關的人一樣,原地沒動,做著或想著什麼事。我一邊安慰著「不小姐」和「是小姐」,一邊分析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後來我想,肯定是由於我身體內部的神經或血液之類的表面看不見的東西,她們的腳跑得太快了,把雨水都吸過來或者抓過來,抹到我的肢體上。
我獨自往家的方向走。這個時候,我知道沒有一個小夥伴肯於或者敢於同我一起走,因為我是班裡年齡最小的人,加上我瘦弱的體質,以及不怎麼合群的彆扭天性,大家總是不愛理我。更重要的原因是,我的班主任老師t先生正在全班範圍內發起一場孤立我的運動。我對他的積怨已久,我想不明白他為什麼總是讓全班同學孤立我。
t這個人總是試圖在全班同學面前證明我是最笨的一個,他總想讓我處於一種窘困之中,為此我曾非常生氣和傷心。我雖然在班裡年齡最小,也不是一個很伶俐的女孩兒,有時候會把小辮梳反,特別是緊張的時候,我的左手總是不能及時地告訴我哪邊是左,而另一隻手也往往失職地忘記了承擔著寫字任務的是右手。但是,我一直試圖向大家證明,我並不是最笨的一個。
有一次,他把我的母親請到學校的辦公室,他說要我的母親帶我去醫院檢查一下,看看我的腦子是不是有什麼殘缺。
他說我像個啞巴,簡直猜不透我在腦子裡每分每秒都在飛快地想著什麼。
天啊,他那麼刻毒地使用了「殘缺」這個詞。
當時,t大約二十八、九歲,他面對著比他年長八、九歲的我的母親,毫不客氣,態度十分強硬。
我記得,當時母親牽著我的一隻手,恭敬討好地站在t先生面前。我們三個人僵立在辦公室門前的一棵樹冠龐大的黑棗樹的綠蔭下,我們身後是一個現在回憶起來不太合乎尺寸規則的乒乓球檯,堅硬的洋灰檯面已經被當時的沒有更多娛樂方式的孩子們消磨得坑坑凹凹,那些小坑坑像一聲聲躲閃不開的尖叫。使得玩耍者猝不及防。
我們三人迎視而站,並不是圍攏成一個和睦流暢的環形,他的身材非常寬大,我看到我們中間的空氣如同一群憤怒跳躍的隱形火苗,突突躥跳。我清楚地記得我的高度剛好到他的胳臂肘處,這個細節是絕對可以肯定的,因為我當時不停地與他比較著高度,我的眼睛一刻也沒有離開過他碩壯的胳臂,我雖然一再抑制住自己沒有用嘴迎上去,飛快地在那條結實的胳臂上咬上一口,但是,他的粗胳劈上肯定留下了我十一歲的牙痕,那是我用眼睛咬的。
我當時還做出了一個肯定:即使我長大了,也不會和他一樣高大健壯;即使我長大了,也永遠打不過他。我是從我的母親身上發現這一殘酷的無可改變的事實的——他是一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