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急著下結論。」我說,「明早咱們專案會上再去辯論。」
又困又累的我回到賓倌,很快就進入了夢鄉。即便是在做夢,彷彿也是現場還原的情況,渾渾噩噩的。
清早起來,隔壁床上的大寶還在酣睡。昨晚我彷彿聽見了他在說什麼夢話,而此時,還可以看到他眼角晶瑩的眼淚,枕側的床單溼了一塊。
3
案件性質陷入了謎團,所以青鄉市公安局的局領導召集了刑警、交警部門的負責人共同參加了本起案件的專案會。
為了讓大寶能緩解一下悲傷的心情,轉移注意力,我安排他來做本次屍檢的彙報人。
大寶認認真真、分毫不差地彙報完屍檢的情況後,開始進行自己的分析:「我們內部也有分歧,所以自己分析自己的意見,看誰能把對方說服。我認為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主要依據是死者側面的損傷,多根肋骨骨折,人為較難形成。對於案件的整體分析,我認為是這樣的:一輛重型卡車從死者牛建國的右側撞擊了他,受力點是身體右側面,導致了右側面大面積損傷。可能是由於某種原因,死者並沒有被拋甩出去,而是左顳部著地,形成了左側的頭部損傷。因為人體著地後不會馬上靜止,死者可能發生了翻滾,形成了面部損傷。因為只是摔倒後著力,所以他頭部、面部的損傷並不嚴重。以上就是我的觀點。」
我說:「我依舊認為這是一起命案,但可能不是謀殺,而是激情殺人。如果案件定性,可以定性為故意傷害致死。」
「怎麼分析出來的?」劉支隊一臉驚奇。
我說:「兇手沒有攜帶任何工具,徒手殺人。而且,兇手的情緒一直處於高度憤怒當中,他沒有對致命的部位進行襲擊,只是沒控制好力度,導致人死亡了。」
「願聞其詳。」大寶說。
我說:「我先提幾個問題。第一,你剛才說的某種原因會是什麼原因?什麼原因能導致在巨大暴力撞擊下,人體不被拋甩?」
「這我確實沒想明白,但是交通事故是一瞬間的事情,其間可能有一些小的原因不被我們掌握,所以看起來不合情理。」大寶說。
我說:「那第二個問題,死者右側顳肌的損傷是怎麼來的?」
大寶說:「我說了,車輛撞擊了死者的右側,右側也包括頭部右側。」
「車頭是鋼鐵製成的,還凹凸不平。」我說,「這麼硬質的物體撞擊頭皮,頭皮上會沒有損傷嗎?」
大寶沉默了。
我接著說:「第三個問題,死者面部的損傷你說是和地面形成。人體的面部結構是凹凸不平的,那麼它和平整的地面作用,最先受力的應該是突出位置,而不是凹陷位置吧?人體面部的突出位置是鼻尖、顴部,而不是鼻根和口唇。」
「有道理。」大寶開始贊同我的觀點。
我說:「除了這三個問題,還有其他更有力的依據。」
「那麼你就係統地和我們說說吧。」劉支隊受不了我賣關子,單刀直入地問道。
我哈哈一笑,說:「好,我們就從上面的三個問題開始說起。」
交警部門的同志表情輕鬆了許多,而刑警隊的偵查員們紛紛翻開了筆記本。
我說:「第一,現場情況我就不再複述了。我認為如果是車輛撞擊,而非碾壓,則必須有個拋甩的過程。所以現場的剎車痕跡只是一個巧合罷了。第二,右側顳肌孤立的出血,顯然不可能和其他損傷有關,而是一次獨立的打擊。致傷工具顯然不會是堅硬的鋼鐵,而是表面光滑、柔韌的鈍性物體,我們可以理解為拳頭或者是鞋底。而左側顳部頭皮損傷嚴重,卻沒有累及到內部的腦組織,說明不可能是劇烈摔跌形成的碰撞力,而應該是右側頭部受力後,在地面形成相對的襯墊傷。」
「我贊同。」市局孫法醫給我點了個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