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應該是一起激情傷害引發的死亡案件。」我說。
「有一定的道理。」主辦偵查員說,「不過,我們沒有證據,沒法甄別他老婆張越是不是兇手,沒法定案啊。」
「有辦法。」我笑眯眯地從包裡摸出一個放大鏡。
這是個金屬邊、紅色木柄、造工精細的放大鏡,是我的一個叫作包包的好朋友送給我的生日禮物。看來這個時候它要派上用場了。
我說:「死者製作的這支槍有一個缺陷,就是扳機盒沒密封,會有火藥從扳機附近漏出來,黏附在扣動扳機的人的手上。這種黏附因為有燒灼作用參與,所以不易被洗掉。你們只需要用這個放大鏡看看張越的手上有沒有火藥殘渣,就可以了。」
「好。」這個意外的驚喜,讓偵查員們信心倍增,拿了我的放大鏡就走出了公安局。
可能是由於巨大的恐懼和內疚吧,當偵查人員再次走進張越家的時候,張越乖乖地伸出雙手,戴上了手銬。甚至連我的放大鏡都沒有發揮作用,這起案件就破了。
在押解張越回公安局的路上,技術人員用黏附儀,獲取了她手上殘留的火藥作為呈堂證供。這個風韻猶存的女人,走進審訊室後就哭著交代了她的全部罪行。
張越十八歲的時候,就嫁到了胡家村,成為胡奇的妻子。因為外表出眾,胡奇曾經非常非常愛她。但結婚時間長了,胡奇的本質也就漸漸暴露出來了。吃、喝、嫖、賭、偷,無惡不作,還經常惹是生非。她連和胡奇一起走在街上,都能感覺到鄉親四鄰的指指點點。
最讓她受不了的,是胡奇的酒瘋,她挨胡奇暴打是常事。她想到過離婚,可胡奇一哭二鬧三上吊,屢次讓她心軟。絕望時,她想到過自殺,可是又捨不得還在上小學的兒子。兒子很乖巧,即使自己和媽媽一起被爸爸打,也都會忍住傷痛安慰媽媽。
好在婆婆不錯,總是站在張越這邊。可是,兩個弱女人和一個小孩子,怎麼也鬥不過一個身強體壯的大男人。
前天晚上,胡奇酗酒後再次打了她,然後拎著槍走出了家門。這次和以往不同,他拿著的是槍!以前他每次都只是逞逞英雄,過過嘴癮,從來不敢和別人打架。但是這次,他有槍,而且喝了這麼多,誰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
張越越想越怕,就追了出去,她想喊住胡奇,可是此時的胡奇根本不願意下這個臺階,反而把子彈裝進槍膛繼續前行。張越從路邊操起一塊磚頭,想打暈胡奇。可惜,她的力道不足。胡奇雖然倒地,但是他吹鬍子瞪眼的,又要爬起來打她。她趕緊撿起槍,對準了胡奇。
胡奇微微笑道:「來啊,你敢謀殺親夫嗎?開槍啊。」
張越百感交集,她一時衝動,扣動了扳機。即便是一時衝動,女人的懦弱,還是讓她把槍口下移到了他的腿上。她想,打傷他一次,讓他接受接受教訓,短時間內不會出去禍害人,也算是積德了。槍的殺傷力不大,馬上揹他回去救治,應該沒事。
可是隨著槍聲響起,血液噴湧而出,是那種劇烈的噴濺,根本就沒有止住的可能。這一幕把張越嚇壞了,她轉身就跑,跑回了家裡。婆婆趙秀蓮知道此事後,和張越一起回到現場。而此時,胡奇早已氣絕身亡。
雖然是自己的兒子,這種喪子之痛無以言表。但是趙秀蓮很清楚地意識到,留著這個孽子,恐怕會有更不可預料的結局。
「我們就說他是槍支走火,自己打死了自己吧。以後你不是我的兒媳婦,你是我的女兒。」趙秀蓮嘆道。
張越哭跪在地:「媽……」
「你說咱們是不是不該查清事實,應該按走火意外事件了事?」陳詩羽的眼圈有些紅。
我知道這是所有刑警必須經歷的心理歷程。我搖搖頭,用安慰的語氣說:「人情是人情,法律是法律,法不容情,真相也不容情。」
「你真的那麼心狠啊?」大寶說,「這女人多可憐,還有他們的兒子怎麼辦?」
我知道自己不是心狠,因為此時我的心也在隱隱作痛,因為惻隱之心而產生的陣痛,讓我甚至開始懷疑自己工作的意義。
我說:「我們分析這是一起傷害致死案件,而不是故意殺人案件。這一條,要寫進現場分析報告裡。我們能幫她的,也就這麼多了。」
第三案幽綠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