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喲,是機械性窒息死亡啊。」大寶說。
死者的眼瞼有密集排列的出血點,指甲和趾甲都呈烏青色,口唇黏膜有多處侷限性出血和破損。根據這些徵象,可以初步判斷死者是被他人捂壓口鼻腔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雖然對死因有了初步的判斷,但是屍體解剖工作還是必須進行的。一來,是要進一步尋找其他機械性窒息死亡的依據;二來,死因必須是排他性的,也就是說在確定一種死因的時候,必須要對其他有可能存在的各種死因進行排除。如果排除不了其他可以導致死亡的某種死因,則要下聯合死因的結論。比如一個人被鈍器打擊頭部導致顱腦損傷是可以導致死亡的,同時大血管也被刺破,大量失血也可以導致死亡。在無法明確哪種死因佔據主導的時候,就必須下聯合死因的結論。這樣,如果兩種致傷行為不是同一人施加,則兩個兇手都應有殺死死者的責任。
在本案中,必須要通過屍體解剖排除死者溺死的可能,因為溺死也是窒息死亡,死亡徵象和捂嘴死亡的一致。
大寶在進行屍表常規檢查的時候,我對死者頸部繫著的草繩有了興趣。
這根草繩在死者的頸部繞了兩圈,在頸前部位打了個死結,繩頭還有二十多釐米長。繩子和皮膚之間,有一件襯衫,還在滴著水。
「大寶,你說這個繩子是做什麼用的?」我問。
「繩子?繩子當然是用來綁東西的了。這種繩子很多見,老百姓都會自己搓。」大寶說。
「我當然知道繩子是用來綁東西的。」我說,「我是說,這根繩子在屍體上是做什麼用的?」
大寶想了想,說:「是不是勒頸啊?」
我從未打結的地方剪開繩子,取下繩子和襯衫,對大寶說:「你看,繩子下面的皮膚,有條明顯的索溝,但這條索溝沒有生活反應。」
大寶點點頭,說:「是死後綁上去的。那麼,我猜可能是想給死者穿件衣裳?」
我搖搖頭說:「不會。死亡後的初始徵象是肌肉鬆弛,這個時候給死者穿衣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很多老人去世,家人都要趕在幾個小時之內給老人換上壽衣,就是因為在屍僵形成前的肌肉鬆弛階段,容易換衣服。所以,兇手是沒必要把衣服胡亂蓋在死者胸部,用繩子一捆,這算什麼穿衣服?這不會是風俗吧?」
最近我被風俗不風俗的事情弄得有些魔怔。
「沒聽說過這種風俗。」大寶說。
我又把襯衫和繩子復原到原始狀態,說:「這個襯衫的前角被繩子扎住一小部分,而後角拖拉了這麼長,這不正常,不是簡單用繩子把衣服捆在死者脖子上的動作。」
大寶也來比畫了一下說:「知道了。這件襯衫原來是矇住死者頭部的。因為在水裡被解立文動了屍體,加之打撈的動作又那麼大,所以捆紮住的一角脫離了繩子的捆綁,所以我們看見的是覆蓋在胸部。」
我伸出手和大寶擊了一下掌,說:「和我想一塊兒去了。」
「那我們開始解剖?」大寶說。
我搖搖頭,說:「這個繩子的作用,不只是矇頭。」
我用鋼捲尺量了一下繩子的周長,又量了量死者的頸周長,說:「繩子的周長比死者的頸周長長了兩釐米多。這個長度即便是塞了襯衫,依舊還是有些大了。」
「大一點兒很正常。」大寶說,「死者已經死了,兇手沒必要勒那麼緊了。再說,襯衫一角脫開了繩子的捆紮,就是說明了繩子捆得不緊啊。」
我看了眼大寶說:「既然捆得不緊,那為什麼他的頸部有這麼深的索溝?」
「對呀。」大寶翻了翻眼睛,「人死了,是減不了肥的哦。」
我白了大寶一眼,說:「綜合這些情況,我分析,兇手在死者頸部捆紮繩索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兇手用現場的襯衫矇住了死者的頭部。二是兇手在這個繩結的一端,墜了一個墜屍物,防止屍體浮出水面。可是他用的這條草繩,根本架不住墜屍物的重量,所以,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