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節

法醫秦明(1-5部) 秦明 第1頁,共2頁

「是的,沒有猜錯的話,另一個小孩的情況和這個一樣。」師父說。

很快的,我們解剖完畢另一具小孩的屍體,和師父猜想的一樣,氣管內充滿菸灰,全身沒有其他外傷,但顱骨崩裂的痕跡當中有幾條骨折線是往內凹陷的。

「看來兇手很有信心。」師父說,「他直接讓小孩失去抵抗,然後燒死。並不害怕小孩能活過來。所以我認為,他的助燃物應該是汽油之類極易燃燒的東西,直接澆在死者身上。」

「您先前不是說起火點是屋子中央嗎?」邵法醫問。

「是的,那裡應該是裝助燃劑的容器,也是起火點,火勢很快就蔓延到屍體上的。」師父說,「回頭我們再去現場看看那一片灰燼。」

師父抬頭看看我,我正愣在一旁沉思。師父立即讀懂了我的意思:「怎麼,還不太相信是殺人案件?那我們就看看大人的屍體,也許會有意外的收穫。」

老夏的屍體,我們檢驗的更加仔細。開啟胸腔以後,我隱隱的發現他的肺臟不像小孩的肺臟,盡然沒有一點燒灼傷。我拿起手術刀準備切開氣管。師父攔住我說:「這個慎重一些,掏舌頭吧。」

掏舌頭是我們常用的簡稱,意思就是從頸部把口腔內的舌頭掏出來,然後可以把整套內臟全部和身體分離。這種辦法通常運用在需要法醫組織病理學檢驗的時候。要取所有的內臟切片,在顯微鏡下診斷。

我明白師父的意思,他是想更仔細的觀察死者喉頭的情況。我用手術刀沿著屍體的下頜緣把肌肉全部切斷,然後從頸部伸進幾個手指到屍體的口腔,掏出舌頭,然後將咽後壁的軟組織切斷,很順利的將舌頭掏了出來。

師父對我熟練的手法表示認可,他微笑的點了點頭。

我將屍體的上呼吸道和肺臟全部和胸腔分離以後,驚訝的發現,死者的喉頭居然沒有一點菸灰或者燒灼痕跡。

「看,這是死後焚屍。氣管內也應該是乾淨的。」師父說。

畢竟是經驗豐富,氣管開啟後,果真整個氣管壁都很乾淨,沒有異常。

我抬起手臂用上臂擦了擦額頭上的喊,吁了一口氣,說:「被師父言中了,真的是殺人案件。」

老夏的頭皮雖然也被燒焦,但是顱骨並沒有燒的很嚴重,更沒有崩裂。切開頭皮後,發現老夏的顱骨左枕部、左頂部有好幾處凹陷。,顱內更是損傷嚴重。

「和小孩的損傷形態是一致的。」師父說,「用鈍器打頭。」

為了發現更多的痕跡,我用紗布仔細的擦蹭屍體的顱骨,想把骨膜蹭乾淨,以便更好的觀察凹陷性骨折的形態,心想或許可以更細緻的推斷出致傷工具的形態。

師父則是沉思了一會,和身邊的法醫說:「顱腦損傷導致人的死亡是需要一定時間的。這樣看,應該是兇手先打擊老夏的頭部,導致他倒地昏迷,然後將他拖進燃燒現場,放在床上。發現兩名小孩以後,又用鈍器打擊小孩導致小孩昏迷。在這個過程中,老夏因為顱腦損傷嚴重而死亡,但是小孩只是昏迷。等火燒了起來,燒的則是死了的老夏和活著但是昏迷的小孩。」

大家紛紛點頭。這樣就可以解釋老人小孩為什麼在同一燃燒現場,卻分別是死後焚屍和生前燒死的問題了。

在師父對案情分析的時候,我倒是隱約有了新的發現。我招呼身邊負責照明的痕檢員過來,用強光手電照射老夏顱骨凹陷性骨折的中央。這時候死者的顱骨骨膜已經被我蹭乾淨了,露出白森森的骨頭和清晰的凹陷骨折線。

突然,我眼睛一亮,說:「師父,你看,這是什麼!」

師父湊過頭來。強光手電把剝離了骨膜的顱骨照的雪白,同時,也把屍體顱骨骨折凹陷的中央一處隱約的藍色痕跡照的清清楚楚。

「這是什麼?」我用止血鉗指著那一處藍色痕跡,「怎麼會有藍色的東西?衣物都沒燒焦了,不可能是衣物的殘渣。」

「會不會是你剝離骨膜的時候汙染了?」師父拿過顱蓋骨,仔細的看著,又檢視死者的衣物有無可能有藍色的東西。

「不會。」我拿止血鉗指了指其他幾處骨折凹陷的地方,「一共有七處凹陷性骨折,五處都有藍色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