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中世紀時講授邏輯、形而上學、神學的場所。——譯者2指亞當與夏娃。——譯者3指亞當。——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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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卷三近代哲學
雙主張君王亂政可以由臣民廢黜。不用說,帕森斯心裡想著奉新教的伊麗莎白女王,布凱南心裡想著蘇格蘭的舊教徒女王瑪利。
布凱南的學說由成功認可了1,但是帕森斯的學說由於他的同僚坎平2處死刑而被駁倒。
還在宗教改革以前,神學家們就往往相信限制王權是好事。這是大半個中世紀內,遍歐洲如火如荼的教會與國家的鬥爭的一部分。在這場鬥爭中,國家靠武裝力量,教會憑仗聰明和神聖。教會在兼有這兩美的期間,鬥爭勝利;等它一鬧得只有聰明時,就落了敗局。但是虔心深誠的名士們所發的反對國王權力的言論,在記載上還留著,那固然本意是為了教皇的利益,用來支援臣民的自治權也無不可。
費爾默說:「陰險狡猾的經院學者們,定要把國王猛貶到教皇的下位,認為最穩妥的手段莫過於將臣民抬舉到國王之上,好讓教皇權代替王權。」他引徵神學家貝拉民(belarmine)的話,貝拉民講俗權是由人授給的(即是說,非由神授給的)
,「只要臣民不把它授給國君,這權力就在臣民中間」
;依費爾默說,這一來貝拉民「讓神成了一個民主階層的一手創造者。」
這在他覺得其荒謬絕倫,有如說神是布林什維主義的一手創造者,讓現代的富豪財閥聽來的感覺一樣。
費爾默講政治權力的由來本末,不從任何契約講起,更不從關於公益的什麼理由出發,卻完全追溯到父親對兒女的
1指瑪利女王被伊麗莎白處死。——譯者2坎平(edmundcampion,1539—81)
,英國耶穌會士,因反對英國國教會,被——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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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從文藝復興到休謨171
威權。他的見解是:帝王威權的本源在兒女服從父母;《創世記》中的那些先祖們就是君主;作國王的是亞當的後代繼承人,最低限度也該把他們以這等人看待;國王的當然權利與父親的當然權利一樣;在本性上,兒子永遠脫不開父權,即便兒子長大成人,而父親已老朽不堪。
整個這套說法,在現代人想來,覺得真荒誕離奇,難相信它還是鄭重主張的說法。我們不習慣從亞當與夏娃的故事追政治權利的老根。
我們認為,兒子或女兒夠二十一歲時,親權應該完全終止,這之前親權必須受國家以及兒輩們漸次獲得的獨立發言權很嚴格的限制,這都是明白的道理。我們承認,作母親的和父親至少有相等的權利。但是,撇開這種種理由不談,除了在日本外,現代人哪個也不會想起來假定政治權力在什麼地方應當和父母對兒女的支配權等量齊觀。確實,在日本仍然信奉著和費爾默學說酷似的一說,所有教授及中小學教師必須講授這說法。天皇的血統可以上溯到太陽女神,他便是這女神的後代繼承人;其他日本人也是女神的苗裔,然而屬於她的家系裡的末支。因此天皇是神,凡違抗天皇就叫瀆神。這一說大體上是1868年1的杜撰,但現下在日本託稱是自從開天闢地口傳下來的。
硬栽給歐洲一個同樣的說法,這個打算——費爾默的《先祖論》即其中一部分——失敗了。什麼緣故?
承認這種說法,是絕不違反人性的事;例如,除日本而外,古代的埃及人,被西班牙征服以前的墨西哥人、秘魯人,都信奉過這說
1明治元年。——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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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人類演進的某個階段,這種說法自然而然。斯圖亞特朝的英國已經過了這個階段,但是現代的日本沒有過。
在英國神授權學說的失敗,由於兩大原因。一是教派雜多;二是君主、貴族和上層資產階級之間的權力爭鬥。談到宗教,從亨利八世在位的時代以後,英王為英國教會的首腦,這教會既反對天主教,又反對大部分新教宗派。英國教會自誇是折衷派;欽定英譯本聖經的序文開頭是:「我英倫教會自從最初編纂通用祈禱書以來,一向在兩極端之間保守中庸,是為其英明所在。」
總的說來,這個折衷投合了大多數人的心意。
瑪利女王和詹姆士二世國王竭力要把國民拖向羅馬一邊,內戰中的勝利者們竭力要把國民拖到日內瓦1去,但是這些個打算都終於失敗,到1688年以後,英國教會的勢力就不可動搖了。然而,它的反對派也存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