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假如道德真像洛克和他的門徒努力以求的那樣,能由慾望的心理學推演出來,就不會有理由非難把遙遠快樂打折扣,或有理由把遠慮當一個道德義務來堅持主張了。簡括說來,洛克的議論是:「我們只希求快樂。但是實際上,有許多人並不就是希求快樂,而是希求最近的快樂。這件事違反我們講的他們就是希求快樂的學說,所以是不道德的。」

幾乎所有的哲學家在他們的倫理學體系中都首先立下錯誤的一說,然後再主張「不道德」

便是照足以證明這一說錯誤的那種作法去行動,可是假使該學說當真正確,這件事根本就辦不到。在這種型別中,洛克便是一個例項。

第十四章洛克的政治哲學

第一節世襲主義

1688年英國革命剛過後,在1689年和1690年,洛克寫

1「被虐狂」

據說是一種性心理變態,以受異性的痛苦虐待為樂。——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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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卷三近代哲學

了他的兩篇《政治論》,其中特別第二篇在政治思想史上非常重要。

這兩篇論著中頭一篇是對世襲權力說的批評。它是給羅伯特。費爾默爵士1的《先祖論即論國王之自然權》(patriaracha:orthenaturalpowerofkings)一書作的答辯,那本書出版於1680年,不過是在查理一世治下寫成的。

羅伯特。

費爾默爵士是一位王權神授說的赤誠擁護者,殊不幸活到了1653年,因為處決查理一世和克倫威爾的勝利,他想必感到刻骨傷心。但是,《先祖論》的撰寫雖說不比內戰早,倒還在這些慘痛事以前,所以書中自然要表現理會到顛覆性學說的存在。那種學說,如費爾默所說,在1640年就不新鮮。事實上,新教的和舊教的神學家們,雙方在各別跟舊教徒君主及新教徒君主的爭執中,都曾經激烈主張臣民有反抗無道昏君的權利,他們寫的東西供給了羅伯特爵士豐富的論戰材料。

羅伯特。費爾默爵士的爵士封號是查理一世授予的,他的家宅據說遭國會黨人搶掠過十次。

他以為挪亞上航地中海,將非洲、亞洲和歐洲各分派給含、閃和雅弗2,未見得不實有其事。他主張,依照英國憲法說,上院無非是向國王進忠言,下院的許可權更小;他講,獨有國王制定法律,因為法律全然是由他的意志發出來的。據費爾默說,為王的完全不受一切

1羅伯特。費爾默爵士(sirrobertfilmer,1589—1653)

,英國政治思想家。——譯者2含、閃、雅弗是挪亞的三個兒子。見《舊約》《創世記》,第五章,第32節。——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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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從文藝復興到休謨961

人間的管制,而且不能以他的先人的法令束縛他,甚至不能以他自己的法令束縛他,因為「人給自身定法律,是萬不可能有的事。」

這些見解表明,費爾默屬於神授權說派中頂極端的一流人物。

《先祖論》開篇是駁擊這樣一種「俗見」

:「人類稟受天賦,生來就有免於一切隸屬的自由,得隨意選擇自己所好的政治形式,任何一個人對他人的支配權,最初都是按照群眾的裁奪授予的。」費爾默說,「這一說起初是在講所1中謀劃出來的。」依他說,真相全非如此;那是這樣:原來神把王權授給了亞當,王權由亞當下傳給他的歷代繼承人,最後到了近世各個君主手裡。他確斷地說,現不當國王的「或者就是、或者該看成是,最初為全人類生身父母的那兩位元始先祖2的隔代繼承人。」看來,我們的元祖3並未充分欣賞他作世間一統王的特權,因為「求自由的慾望乃是亞當墮落的第一個原因。」

求自由的慾望是羅伯特。費爾默爵士認為邪惡的一種感情。

查理一世的要求,他那一方的大軸主角們的要求,比以前的時代會容許給國王的還有過之而無不及。

費爾默指出,英格蘭耶穌會士帕森斯(parsons)和蘇格蘭加爾文派信徒布凱南(buchanan)

,雖然在旁的事情上幾乎意見從不一致,卻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