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順次來講這些論證。
本體論論證依據存在與本質的區別。據主張,任何一個通常的人或事物,一方面它存在,另一方面它又具有某些性質,構成他或它的「本質」。哈姆雷特固然不存在,他也有某種本質:他性情憂鬱、優柔寡斷、富於機智,等等。我們若描述一個人,不管這描述多麼周詳細膩,此人究竟是實有的、或是虛構的人物,仍是問題。用經院哲學的話來表達,是這樣說法:就任何有限的實體來講,它的本質不蘊涵它的存在。
但是,神定義成最完善的「有」
,按神這個情況說,聖安瑟勒姆(還有笛卡爾也承襲他)
主張本質蘊涵著存在,理由是:佔盡其他一切完善性的「有」
,他假若存在,勝似不存在,由此可見這個「有」若不存在,他就不是可能範圍內最好的「有」了。
1洛策(rudolphhermannlotze,1817—81)
,德國哲學家,生理學家。——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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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卷三近代哲學
這個論證,萊布尼茲既不全盤承認也不全盤否定;據他說,它需要再補充上一個證明,證明如此定義的神是可能的。
他為神觀念是可能的寫出了一個證明,在海牙會見斯賓諾莎的時候,給斯賓諾莎看過。這個證明把神定義成最完善的「有」
,也就是一切完善性的主語,而「完善性」定義成這樣一種「單純性質,它是肯定的、絕對的,它把它所表現的不論什麼東西毫無限度地表現出來」。
萊布尼茲輕而易舉地證明了照以上定義的任何兩個完善性不會互不相容。他下結論:「所以,一切完善性的主語即最完善的‘有’是有的,或者說是能夠設想的。由此又可見神存在,因為‘存在’就列為‘完善性’之一。」
康德主張「存在」不是謂語,來反駁這個論證。另外有一種反駁出自我的「摹述論」。在現代人看來,這論證似乎不大信得過。但是確信它一定有謬誤雖說不難,要準確發現謬誤在什麼地方卻並不那麼簡單。
宇宙論論證比本體論論證言之動聽。它是「初因」論證的一種,而「初因」論證本身又是從亞里士多德對不動的推動者的論證脫化出來的。
「初因」論證很簡單;它指出,一切有限事物有原因,這原因又先有原因,等等依此類推。據主張,這一系列前因不會無窮盡,系列的第一項本身必定沒有原因,因為否則就不成其為第一項。所以一切事物有一個無因的原因,這分明是神。
在萊布尼茲,這論證取的形式略有不同。他議論,天地間一切個別事物是「偶發的」
,換句話說,從邏輯上講它本來也可能不存在;不僅按各個別事物來說是這樣,對整個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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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從文藝復興到休謨921
也可以這樣講。即使我們假定宇宙一向始終是存在的,在宇宙內部也並沒有任何東西說明它為什麼存在。但是照萊布尼茲的哲學講,一切事物總得有個充足的理由;因此宇宙整體必須有個充足理由,它一定在宇宙以外。這個充足理由便是神。
這個論證比簡單直截的「初因」論證高明,不那麼容易駁倒。
「初因」論證依據的是一切序列必有首項這個假定,而這個假定是不對的;例如,真分數序列沒有首項。然而萊布尼茲的論證卻不依賴宇宙必定曾有一個時間上的開端這種見解。
只要承認萊布尼茲的充足理由原理,這論證就妥當牢靠;但是這條原理一被否定,它即垮臺。萊布尼茲所謂「充足理由原理」到底確切指什麼意思,是個議論紛紜的問題。古兌拉1主張,它的意思是:一切真命題是「分析」命題,即這樣的命題:它的矛盾命題是自矛盾的(self-con-tradictory)。
但是這個解釋(萊布尼茲未發表的作品裡有它的佐證)即使正確,也屬於秘不外傳的學說。在他發表的著作中,他主張必然命題與偶然命題有差別,只有前者由邏輯規律推得出來,而所有斷言「存在」的命題是偶然命題,唯獨斷言神存在的例外。神雖必然存在,他並沒受邏輯的強制去創造世界;相反,這是自由選擇,雖是他的善性所激使的,但非由善性必然註定的。
很明白,康德說得對,這個論證依附於本體論論證。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