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邏輯所論及的是頭腦在其自身內部所構成的事物,這些事物若非通過理性的存在是不會存在的。

1例如:斯萬斯赫德,海特斯伯力,蓋森,代禮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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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卷二天主教哲學

一個概念是一個自然的符號,一個詞是一個約定的符號。我。。。。。。

們必須把當作為一個事物而說的詞,和作為具有含義而使用的詞,劃分開來。不然我們勢將陷入謬誤,例如:「人是一個種,蘇格拉底是一個人,因而蘇格拉底是一個種。」

指物的詞叫作第一意向詞(termsofirstintention)

,指詞的詞叫作第二意向詞(termsofsecondintention)

,科學中的詞屬於第一意向;邏輯中的詞則屬於第二意向。形而上學。。。。

的詞是比較特殊的,它們兼指第一意向詞所指的事物和第二。

意向詞所指的事物。我們只有六個形而上學的詞:存在、物、某物、一、真實和善。

1這些詞都有一種特性,它們彼此都能互相表述。但是邏輯的探求也可以不必假借這些來進行。

所理解的是事物,不是由精神所產生的形式;形式不是被理解者而是藉以理解事物者。在邏輯中,共相,只是些可。。。。。。

以表述許多其他詞與概念的詞與概念。共相,類,種,都是。。。。

第二意向詞,因而,不能意味著物。然而,因為「一和存在。。。。

是可以互換的,若是一個共相存在,它應該是一,並且是一個個別物。

一個共相只是許多事物的一個符號。

關於這一點,奧卡姆贊同阿奎那,但反對阿威羅伊,阿維森納,和奧古斯丁派。他們二人認為只有個別的物,個別的精神,和理性的行為。阿奎那和奧卡姆二人固然承認先天共相(。。。。universaleanterem)

,但他們只用它來解釋創世;在上帝創世之前上帝的頭腦中必須先有共相。然而這卻屬於神學,不屬於人類知。。

識的解釋,後者只與後天共相(universalepostrem)

有關。

1我不擬在此批評奧卡姆對於這些詞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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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經院哲學家356

解釋人類知識的時候奧卡姆從來不認為共相是物。他說,蘇格拉底類似柏拉圖,但絕不是由於一個叫作類似性的第三物所使然。類似性是個第二意向詞,它存在於頭腦之中(所有這一切都很好)。

按奧卡姆所述,有關未來的偶然性事物的命題,是還談不上是真的或是偽的。他想把這種觀點同神的全知調合在一起。他在這裡,有如在別處一樣,使邏輯自由獨立於形而上學和神學之外。

奧卡姆議論中的某些例證可能有些用處。

他問:「按發生次序而言,最先為悟性所知者是否為個體。」

反面答案:悟性首次的和適當的物件是共相。

正面答案:感官的物件和悟性的物件是相同的,然而個體卻是感官的第一物件。

因此,必須對這問題的意義加以陳述。

(大概是因為這兩種議論都很有力。)

他繼續寫道:「靈魂以外非為符號之物,首先被這種知識(也就是,被個體的知識)所理解,因為靈魂以外的一切都是個體,所以個體首先被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