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記得約翰。司各託,曾有不同的見解。)
雖然在神性理智裡沒有什麼組成部分;但上帝卻理解很多事物。這似乎是個難題,但上帝所理解的諸事物在上帝裡面並沒有實體的存在。同時它們也不象柏拉圖想的那樣,自身存在,因為自然事物脫開物質不會存在也不能為人所理解。
但是,上帝在造物之先必須理解諸形相。這一困難的解決有如以下:「神性理智的概念,——這概念是他的話語,——正如上帝理解他自己那樣,不僅是已知上帝本身的肖像,而且還是一切類似神性本質事物的肖像。因而許多事物,通過可知的形相,也就是神性本質,和通過一個已知的意願,也就是神的話語——可以被上帝所理解。」
1每一個形相,只要它是個積極的某物,便是個完成。上帝的理智藉著理解每一事物什麼地方象他,什麼地方不象他,而把每一事物所固有的性質包含在他的本質之中;例如植物的本質是生命,而不是知識,動物的本質卻是知識,而不是理智。這樣植物在它是
1《異教徒駁議輯要》第1卷,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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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卷二天主教哲學
有生命的這一點上是象上帝的,但在它沒有知識這一點上是不象上帝的;動物在它有知識這一點上是象上帝的,但在它沒有理智這一點上卻又不象上帝。被造物和上帝的區別總要通過一種否定。
上帝在同一瞬間理解所有事物。
他的知識不是一種佔有;同時也不是推理的或邏輯的。
上帝是真理。
(這須按字面去理解。)
現在我們面臨一個問題,它曾使亞里士多德和柏拉圖都感到困惑。上帝能知道個別事物呢,還是隻知道諸共相一般的諸真理呢?基督徒由於相信天命,所以必然認為,上帝瞭解各個事物;雖然如此,也還有一些有力的議論反對這種看法。聖托馬斯列舉了七種這樣的議論,並隨即予以逐條的駁斥。七條議論有如下述:1。
個體性既然是顯體(signatemater)
1,那末非物質的任何東西都不能認識它。
2。
個體不是永恆存在的,當他們不存在的時候也就無從認識,因而它們不能被一永恆不變的存在所認識。
3。
個體是偶然的,而不是必然的;因而除非當他們存在的時候,對他們不可能有確切的認識。
4。
有些個體由來於意志,而這隻能被有此意志的人所認識。
5。個體的數量是無限的,而這種無限則是無從認識的。
1系一經院哲學術語,指在個體上有所區別,但在認識上卻屬於同一性質或性格的物質。——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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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經院哲學家136
6。個體過於渺小不值上帝給予注意。
7。某些個體中存在著罪惡,但上帝卻不能認識罪惡。
阿奎那回答說,上帝認識個體,因為他是它們的根源;上帝預知尚未存在的事物,就象一個工匠在製造一件物品時一樣;上帝知道未來的偶然事件,因為上帝看時間中的每個事物就象在眼前的一樣,而上帝本身卻不在時間之內;上帝知道我們的心意和我們的秘密意志,上帝知道無窮無盡的事物,然而我們卻不能。上帝知道渺小的事物,因為沒有什麼事物是全然渺小的,並且凡事都有幾分高貴;否則上帝就要只認。。。。
識他自己了。此外宇宙的秩序是極其高貴的,但假如對其渺小部分沒有認識,則對其高貴的秩序也不會有所瞭解。
最後,上帝知道惡事。因為認識任何善事包括著認識其反面的惡。
上帝有意志;他的意志就是他的本質,而其主要物件就是神性本質。上帝在願望他自己時,他也願望其他萬物,因為上帝是萬物的終極。他甚而願望還沒出現的事物。他願望他本身的存在和善良,他雖願望有其他的事物,但卻不是必。
須作這種願望。上帝有自由意志;我們對於他的意志雖然可。
以賦予一種理由,但卻不能賦予一種原因。上帝不能願望本。。。。
身不可能的事;譬如,他不能使一個矛盾變為真實。聖托馬斯的對於超越神力的事物的舉例卻不十分適宜;他說上帝不能使一個人成為一匹驢。